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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公子 穿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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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装作毫不知晓的模样,还颇为畏畏缩缩的抿着酒水。
男人看了几眼便收回了目光。
几人吃完后便很快就离开了,桌子上还剩挺多菜的,小二来收拾桌子的时候眼神都亮了。
他小心翼翼的将剩的菜归类到一个盘子里,然后收拾好了桌子匆匆端进了后厨。
宋思思看着那一行人离开的方向,想跟上去,最后又止住了动作。
她微蹙着眉,思索着其中一个男人未说完的话。
干脆放火一把烧了,一了百了吗?
宋思思轻叩着桌子,说实话她不是很想管,穿进这个吃人的时代,人人自危,哪有功夫理别人。
她正要起身离开的时候,酒馆又进来了两个贼眉鼠眼的男人,一进来便四处张望着。
宋思思看着他们肩上扛着的大麻袋,里面似乎装的是…人?
他们小心翼翼的将麻袋放下来之后,其中一个男人便去买了一壶酒装进自己的酒壶里,生怕在这里待久了会招来什么麻烦。
两个男人又警惕的看了看四周,扛着麻袋走了。
宋思思见两个人走了有一段距离之后,这才起身跟上去。
四处都是可见的荒凉之色,只见两个男人随意找了一处偏僻的地方,便将麻袋放到地上。
两个贼眉鼠眼的男人打开酒壶喝了起来,兴致勃勃的笑道:“这一次我们可赚大发了。”
“这小子穿的用的可都是好东西啊。”
“再不济凭他那副皮相,卖到南风阁也能值不少钱啊哈哈哈。”
一个男人许是喝了酒,面色有些涨红,想到麻袋里男人的长相,就不禁有些心痒痒,咽了咽口水:“把他卖掉之前,与其便宜了别人,倒不如先便宜了我们自己。”
另一个男人也有些意动:“我的乖乖,那模样那身段可比那些女娃娃还好看,我还没试过男人呢,要不,试试?”
两个男人呼吸急促了起来,神色逐渐染上了欲望,伸手去拨弄着麻袋的绳子。
啪啪——
宋思思干净利落的拍了两下,毫无惧色的将带血的砖头丢到一边。
两个男人瞪大了眼睛,昏倒在了地上。
她将两人踢到一旁,蹲下身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直接将绳子挑起割断。
她扒开袋子,看到里面是什么的时候,饶是她也愣了一下。
宋思思猜的没错,这里面确实是一个人。
严格意义来说,还能称作是个“熟人”。
宋家是京都第一大世家,宋氏集团的产业所涉及广,无疑是个一抬脚,商界都得震上一震的庞然大物。
因此,明里暗里都有不少敌人在暗地里盯着。
在宋思思十二岁那年,她被绑架了。
虽然在过去的几年里,她早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绑架陷害了。
可是这次不同,与她一起的还有七岁的弟弟宋耀。
一伙人将她们绑架之后,便关进了荒野外的一家废弃工厂里面。
几个男人自持武力,见是两个小娃娃也起不了什么风浪,绑也没绑直接将人丢里面,派几个人在外面守着。
宋思思身为宋家千金,自小便是跟在冷酷的父亲身边长大,享受着最好的资源,学习各种知识,无论是武器防身还是商业管理。
她打量着四周,拨开角落里脏乱的杂物,小心翼翼的用棍子将洞口弄的大些,带着弟弟逃了出去。
宋耀自小被保护的很好,头一回遇到这种事情,竟发了高烧。
十二岁的宋思思背着弟弟在草丛里逃亡,后面的人很快的发现了不对劲,顺着痕迹追了上来。
“姐姐,我…我下来自己跑”宋耀烧的有些迷迷糊糊的。
但此时的宋思思明显有些体力不支了,她虽然担心,还是将弟弟放了下来。
两人牵着手一起跌跌撞撞的跑着,后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宋耀的视线逐渐模糊,跌跌撞撞的被一块石头绊倒往一口古井里面跌了进去。
这口井被周围的荒草遮挡的严严实实的,一时之间,两人竟没有注意到这里还有一口古井。
“小家伙,找到你们了”身后不怀好意的声音响起。
宋思思想都没想,跟着自己的弟弟,往古井里一跃。
却没想到,这一跃,便是跨过了千年的时间长河,穿越到了一本小说里面。
她苦笑了一下。
一开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又正逢宋耀高烧不退。
虽说在古代宋思思已到了金钗之年,年龄不算小了,可她还是谨慎的将脸抹黑,灰头土脸的打扮成男孩。
那时候宋思思身无分文,面对着弟弟的病情,心中纵然有千百种手段也使不出来。
她尝试过告诉店家如何改进,才能更好的招揽客人,却被当成叫花子赶了出来。
后面宋思思真的去做了叫花子,一天就吃一个干硬的窝窝头,只为了将钱攒下来给弟弟治病。
两人住在破落的荒庙之中,宋思思只能用最简单的物理降温,用布沾了水敷在他的额头,每几分钟便换一次。
自己不舍的吃,却买了鸡腿回来给宋耀。
尽管是这样,宋耀的高烧退了下来却反反复复的一直不见好,迷迷糊糊的仿佛要撑不过去了一般。
宋思思咬了咬牙,打听到了京城丞相府夫人要去寺庙拜佛,便守在路上,拼死拦截了马车,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成了丞相府小公子的小童。
宋耀也被请了大夫医治,不知道是不是拖了太久的原因,病好之后一觉醒来,他失去了所有的记忆,真真正正的成了一名古代人。
而骄傲的宋思思早已经在这个时代,打碎了自己的傲骨,学会了弯腰低头下跪。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规则,宋思思选择收敛起自己的锋芒,一边攒钱,再用钱生钱,明面上又安分的在丞相府当一个小书童。
丞相府的两位公子无一不是君子如兰、温润如玉。
可偏生这小公子集万千宠爱长大,性子也是蛮横无理,偏生那模样生的比女子还昳丽几分,令人不忍责怪。
宋思思身为小公子的书童,主要负责他的生活起居,也被捉弄过不少次。
但这小公子傲的很,绣花枕头一个,偏生做什么还要人哄。
宋思思谨记着自己的身份,不逾矩,一边想办法在暗地里争钱,一边教导着宋耀长大,还要哄着这小公子,应付他时不时兴起的捉弄。
在丞相府过了三年,宋思思十五岁的时候。
这小公子也是越长大模样越发的精致昳丽,出落的竟比女子还动人几分。
有一次洗澡的时候,他大大咧咧的闯了进来,无意间被撞破了女儿身。
虽然没有昭之于众,但从此之后就不知道脑子犯了什么病,看到她就扭扭捏捏的,眼神带了几分羞涩。
宋思思直觉有些不好的预感,便早早的收拾好了盘缠。
果不其然,在某个夜里,这位小公子羞红着脸,佯装恶声恶气的跟她表达了好感。
宋思思:“……”
她来不及思考,便将人砸晕了,之后便掐着嗓子大声喊道:“有刺客啊快来人。”
府里的灯火一个接着一个亮起,匆匆的脚步声赶过来。
她跑回房间将早已经收拾好的包裹拿好,又领着宋耀去夫人那拿银子赎了身。
府上被宠在心尖上的小公子遇刺,府里的人都忙的团团转,没人在意这两个下人。
原本就是夫人一时心善,才入了府,如今拿银子来赎身,没有多想便收了银子归还了卖身契。
宋思思便立马带着宋耀跟逃命一样离开了丞相府,第二天一早便搭车离开了京城。
开玩笑,要是那小公子知道了,那还走的了吗?
若要一辈子困在那宅院之中,整日向人弯腰低头的日子,还不如一刀了解了她痛快。
她了解这个时代的规则,会为了活着而低头隐忍,却永远也无法去适应,也永远不会去融入。
她是宋氏的千金,外人口中的天才。
她是华夏人,理应顶天立地。
至于小公子醒来之后发现她不见了,大闹了一番,不依不饶的要把人找出来,这又关她什么事?
此时的她和宋耀早已经远离了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