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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夜晚的后海 ...

  •   夜晚的后海,灯火通明。

      迷你的店面、七零八碎的小玩意、鼎沸的人声,霓虹色的小吊灯缠绕在各式各样的招牌上,空气里弥漫着小吃糕点的油炸香气。

      夜晚赋予了它无穷的活力。

      路薇薇每次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总是会升腾出一股奇怪的感觉。不像是兴奋,也不像是向往,只觉得胸膛里被说不出来的东西塞得满满的。

      她背着黑包,在巷子里快步地走,很快便拐进了一间毫不起眼的酒吧。

      穿过一条狭窄的长廊,闪烁的灯带下,几簇新鲜的烟头堆在一起,忽明忽暗。路薇薇面无表情地从上面踏过去。

      “来了?”酒保热情地跟薇薇打着招呼,手上调酒的动作依旧花里胡哨个不停。

      薇薇朝他露出微笑,绕过吧台和舞池里扭动的人群,继续走向后间。

      推开暗门,灯光一下子明亮起来,路薇薇抬眼望去,几个穿着各异的男人正在里间,其中最年轻的也有三十来岁,他低头调试着手里的贝斯,旁若无人。

      琴弦的扫动盖住了沙发上黄衣胖子的鼾声。键盘边,一个瘦削的长发男人转过身来,他戴着茶棕色的墨镜,上下皮衣,头顶黑色礼帽,不伦不类的搭配诡异中透着些许和谐。

      他抖了抖苍白修长的手指,皮衣袖子下掉落一串烟灰,淡淡的烟雾绕在指尖。

      路薇薇极有眼力见地凑上去,笑着喊了句:“峰哥。”

      那长发男人轻轻点了点头,脸上依稀扑了些粉,灯光照耀下白得吓人。茶棕色镜片也掩盖不住木然的神色,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橱窗里的假人模特。

      埋在电吉他上的男人也抬起头来,露出热切的笑容,大声招呼道:“小薇,来啦!”

      饶是如此,沙发上的胖子也没被吵醒。

      路薇薇也笑着回道:“嗯,赵哥。”

      “来,坐。”赵哥看起来比那位峰哥有人情味得多,他拨开胖子两条腿,把薇薇引到沙发边坐下,又去一边倒茶,“今天来得挺早哈。”

      “是,今天下午没什么课。”薇薇低头接过水:“皮皮哥被保释出来了么?”

      “估计还得有些日子呢。”赵哥摸了摸头,说道:“那天他直接抄起砖头就干,把人家头都给打破了,对方现在闹得正凶,不肯罢休。”

      薇薇脑海里登时就浮现出一张表情温和的面庞,红着眼将砖头拍向斗殴的人群。她若有所思地皱起眉头,问道:“我印象里皮皮哥不是个这么冲动的人,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赵哥此时却不说话了,扭头看向旁边。

      在他的目光里,峰哥不紧不慢地从烟盒里掏出第二支,继续抽起来。

      里间一时陷入沉寂。

      薇薇当下便知道自己过问太多了。

      “说到这,薇薇你是怎么跟皮皮认识的?”黄衣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及时打破尴尬。

      他吊着两条腿,声音沙哑地问道,“我就奇了怪了,那天他非要给我们介绍你,还说什么‘只有你能接他的班’,他上哪淘到你这么个宝的?”

      “是啊,王胖子说的不错,我们都好奇着呢。”赵哥见胖子岔开了话题,附和道:“还真别说,十九岁的小姑娘,这鼓打的是不赖,学了多久了?”

      薇薇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脸红道:“其实最开始打的军鼓。架子鼓,正式接触应该有一年了。”

      “一年?!有这么稳?”胖子一下子激动地撑起身子,方言都急出来了:“我滴乖乖,天才啊。”赵哥也激动不已,不住啧啧称奇。

      长发男人撇头看过来,淡淡说了句:“是很有天分。”

      “谢谢前辈们。”薇薇笑得两只眼眯成了弯月牙儿,她接着回忆道:“其实和皮皮哥认识在是广院开学典礼,有个才艺展示部分,我作为新生代表上去即兴打了段鼓,刚下来就被皮皮哥和一个学长围住了,问我想不想打鼓创作组乐队,我觉得挺有意思,就答应了。后来一起打了几次,皮皮哥教了我一些这方面的技巧,我再自个摸索摸索,就慢慢……打成这样了。”

      女孩表情温驯,言语和眉色间却带着些许的小得意,满脸都写着“快来夸我”。

      老赵是人精,一眼便看出来了,觉得小姑娘真是可爱,竖起大拇指故意调侃道:“皮皮那二吊子,也是教不了你多少,四舍五入是你自学成才了。”

      胖子听了,也露出和善的笑容,一时间怼出三个下巴。

      里间融洽的气氛还没维持多久,便有工作人员来提醒上台时间。

      路薇薇赶忙从包里拿出自己惯用的镲片和鼓槌,跟着去台上帮忙。

      舞台的位置并不大,四个人在台上都显得有些逼仄。身前赵哥的贝斯还没插电,在人群的欢呼声里,他调音的声音薇薇听得一清二楚。

      待插了电做好准备,酒吧昏暗的环境里三四束灯光齐洒在身上,人群的欢呼声一时鼎沸。

      喝彩声中,胖子站在键盘前,一扫疲惫,满脸笑容。赵哥回头瞧了瞧他,稍微调了调自己的姿势。

      台下拥挤的人群呈现模糊的蓝紫色。路薇薇深吸了口气,戴上耳麦,看向前方。

      峰哥抱着手里的电吉他,他轻轻低下头,举了个躬。

      灯光定格在他身上,那一刻,仿若古希腊雕像。他摘了礼帽丢向下方的人群,如瀑的长发落在肩膀,路薇薇登时便打出第一个鼓音。

      一段短小的intro过去,欢呼雀跃声到达高潮。

      峰哥做了段简单的乐队介绍,第一首歌便正式开演。

      迷幻的键盘电子音,贝斯嘶哑,男人低压的嗓音伴着电吉他构成一幅和谐的画,却丝毫未掩盖背后架子鼓的风采。

      台下。齐越默默地隐在人群中。

      一个小时前,他还站在呼呼的风声里,气的动弹不得。

      姚自闻打电话来问要不要去看鼓手时,他几乎咬碎了后槽牙,半天才蹦出“谁爱去谁去”几个字。

      红红绿绿的灯光闪烁,照在身上,映在眼里。齐越却好像只能看见一束光,越过嘈杂的人群,直直指在架子鼓前小小的姑娘身上。

      此刻,他无比庆幸,九月夜晚的风吹醒了他混沌的大脑,还是把他吹来了这里。

      鼓声一下又一下,好像敲在他心坎上。

      物理学中,把共振现象定义为一个物理系统在其自然的振动频率和自然波长下趋于从周围环境吸收更多能量的趋势。

      他学了不少物理知识,观测过宇宙浩瀚星云,画过无数的工图、背诵记忆了千万遍的原理,却好像第一次堪破其中奥义,只觉得自己的心脏跟着鼓声扑通扑通地跳动,好像产生了难以分割的共鸣。

      或激烈、或平缓,完全不受控制。

      心底好像有什么正喷薄而出,吞噬了他残余的抵触。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劲儿。

      齐越深深地看了眼舞台,掏出手机,慢慢退到人群后面,拨通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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