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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   一只野鸡带着毛,大概也就两三斤。

      北辰打到的这只野鸡看起来挺肥,但净重也绝对不到三斤。

      老知青比他们几个新来的知青人数要多不少。

      如果要把野鸡分给老知青们,分少了,不够每人一口,到时候反而会被人嘀咕小气。

      但如果分多了,武志强几人是真舍不得,他们虽然跟着沾光,但沾光多少总有区别。

      而且明明是北辰打来的野鸡,却要分出大半给别人,武志强几人都替北辰感到憋屈。

      北辰的想法却和武志强几人全不一样。

      这个年代,尤其是乡下人,不年不节的时候,根本别想吃点肉沾点荤腥。

      如此难得珍贵的肉食,好吃和不好吃,在北辰看来差别太大了。

      不好吃,这珍贵的肉食等于浪费,吃还不如不吃;好吃,这珍贵的肉食才算物有所值。

      北辰把自己的想法讲了出来:“我们才来这里,各种东西置备得不齐全,这野鸡肯定没法做的太好吃,而龚大哥他们在这里生活这么久,和队里的人都熟悉,我们以后要麻烦他们的地方还有很多,提前打好关系我觉得很有必要。”

      有些事情既然要做,就做的漂亮大方一点。

      野鸡是北辰的,北辰已经做好了决定,吕天冬和武志强也没有立场坚决反对,所以听完北辰的话,他们不再说话。

      古阳焱于是出门去把龚正阳叫了来。

      进来的龚正阳,看到摆在屋子中间的野鸡,当场愣住了。

      龚正阳指着野鸡:“这这这,这是哪来的?”

      北辰举手,一脸骄傲:“这是我上山挖药的时候,打到的。”

      龚正阳看向北辰,瞪大了眼睛:“你这么厉害?”

      不是都说北辰的身体不好吗?居然都能打到野鸡了?

      北辰认为这不过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远不到龚正阳所说的厉害那个程度,但这件事如果放在原主身上,还真能称道一句厉害。

      北辰于是笑容羞涩道:“都是运气,我也没想到,随便把锄头扔出去,就能打到野鸡。”

      龚正阳笑道:“我也想要这样的运气呢。”他看看野鸡,问道:“所以,你们叫我过来是?”

      北辰:“野鸡是我在山上打到的,原本是公家的东西,只是我嘴馋,所以悄悄带了回来,我想着,来这边几天,龚大哥你们对我们多有照顾,柴水油盐,菜蔬瓜果样样让我们取用,所以我想着,今天下午就把野鸡煮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吃。”

      龚正阳发觉北辰这个人很有些意思。

      六个新来的知青里,北辰长相最好,穿着也最好,但也最单薄,很有些古时候手无缚鸡之力,目下无尘的,书香门第里出来的书生模样。

      但和北辰相处一下就知道,这是一个很接地气,很能放得下自己,说话很好听,做事也滴水不漏的人。

      就说野鸡这件事,北辰他们想要吃掉并且不被别人发现,办法多得很。

      可北辰选择让龚正阳知道野鸡的存在,并且还打算让整个知青所都吃到野鸡,哪怕因为人多,吃到的肉肯定不多,但吃了就是吃了。

      这一下,不仅能让北辰他们这几个新知青快速融进老知青们的团体内,同时也把知青所的所有人都变成了共犯,杜绝了别人发现他们偷吃野鸡后,有人告密的可能。

      龚正阳看着北辰的眼里带了深意,笑容带着淡淡的羞愧:“毕竟是你千辛万苦才打到的野鸡,我们其他人分掉那么多,这不太好吧。”

      北辰爽朗挥手:“这有啥不好的,就这么决定,不过为了让这野鸡物超所值,也为了让大家都能吃到,所以我可能会用到不少的材料和食材,等到了晚上,还请龚大哥帮我说一下,免得大家误会我浪费不是。”

      龚正阳:“这没问题。”

      随后,龚正阳便离开了北辰他们的宿舍,回到自己的宿舍。

      龚正阳一回来,宿舍里的张爱国便好奇问道:“新知青那边叫你去做什么?没出什么事儿吧?”

      龚正阳摇头:“没什么事儿,至于做什么,等到晚上你们就知道啊。”

      他按照北辰的意思,并不打算让其他人提前知道野鸡的事情。

      只有真正进了肚子的东西才是完全属于他们的,现在野鸡还在那里,要是消息被透露出去,这野鸡最后还属于谁,可就不一定了。

      ***

      中午难得的休息时间,知青所已经一片安静地开始午休,村里却正热闹着。

      从北辰这里得到他要找人跟着他一起学医打下手的事情后,罗队长先去通知了康恬宜,随后他找到大队的几个干部,将此事告知他们,并让他们在午休的时候将这件事通知给队里的队员们。

      于是,原本平平无奇的中午,一瞬间变得热闹了起来。

      医术,一门正正经经,可以谋生养家甚至传家的手艺,居然有人愿意教,这个机会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抓住。

      于是,很多人干脆端着碗就去了罗队长家里,想要将哪怕一丁点的消息都打听得清清楚楚,让家里的孩子能被北辰选中,跟着学习医术。

      罗队长看着挤满他家整个院子,表情殷切急切的众人,不得不将北辰的要求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北辰的要求很明确,但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没几个人想要放弃。

      于是就有人问:“大队长,我家孩子虽然没读过书,但他聪明啊,我觉得我家孩子可以的。”

      “大队长,我家孩子读到三年级,这也算有文化了吧。”

      一边努力为自己孩子争取,一边还努力拉踩别人家的孩子:“都没读过书,那根本就不符合钟知青的要求,你没听到吗?钟知青明明确确地说了,要识字的,你家的那几个,估计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吧,就别在这里凑热闹,快回家去吧。”

      “我呸,我看你家孩子才不行,大队长,我家孩子漫山遍野的跑,山上的所有植物他都认识,我家孩子肯定可以吧,这当大夫,不认识草药可不行,不像他家孩子,一天到晚拘在家里,估计山上有什么树都不认识。”

      “队长,我家孩子胆子大,每次队里杀猪,他都在旁边看的乐淘淘的,你看看,这胆子够大吧。”

      “你家孩子胆子是大,但那是傻大胆,实际上马哈子糊墙,没听人家钟知青,哦,不对,现在要教钟大夫了,钟大夫可是要求的胆大心细。”

      到了最后,一伙人在罗队长院子里最后直接吵了起来,吵得热火朝天。

      于是,等北辰跟着上工的其他知青一起爬起来,赶到卫生所时,面对的就是罗队长领来的二十来个人。

      看着这二十来个,有大有小,大的二十来岁,小的只有几岁的一群人,北辰一脸懵地看向罗队长:“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罗队长用力抹了一把脸,尴尬道:“这些都是报名要来跟你学习的人,我还特意筛选过,你再挑选一下?”

      都是一起长大,彼此认识了几十年的父老乡亲,一个个为了自家孩子在他面前撒泼打滚,罗队长筛选半天,只筛选出去那么几个明显不合格的,其他的干脆都带来,让北辰做决定吧。

      罗队长也知道,这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所以很有些不好意思:“北辰啊,你就按照你的想法,挑最适合的那个人,其他的人你不用管。”

      北辰的视线扫过这二十几个人,有人神色凝重,知道这一趟过来是为了什么,对他们的人生会起到什么作用,有的却神色懵懂,只好奇地看着北辰。

      北辰把每个人都看过后,问罗队长:“我只能选一个人吗?”

      罗队长愣了一下:“啥意思?你不是说你只要一男一女吗?”

      北辰:“可选的人这么多,我就想着多选一个呗。”

      虽然他需要花费时间去教他们医术,但一个人是教,两个人是教,三个四个还不是一样的教,都是一趟功夫的事儿。

      但打下手可就不同了,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差别还是挺大的。

      而且,北辰道:“大队长,这男人会生病,女人也会生病,对不对?”

      罗队长点头:“当然啊,都是人,可不都会生病吗?”

      北辰:“因为你的推荐,所以女同志,我选择了康恬宜同志,但说句见外的话,康恬宜同志是知青,您能确保她会一直留在兴旺生产大队?所以我觉得,最好也在本大队选一个本地的女同志,就算康恬宜同志走了,不还有这个女同志能给大家治病吗?”

      总而言之,主打一个有备无患。

      北辰每次给出的理由总是合情合理,又从兴旺生产大队的角度出发,所以罗队长很快便被说服:“行,那你今天先选男的,明天我再把女娃们筛选一下给你带过来。”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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