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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灵瑞——裴梦卿 ...

  •   在中学里就是优秀生的英韵一进入人文精神浓郁的圣大便如鱼得水,整天挟着书本在文学院的“红楼”、校图书馆之间来回,她觉得自己有看不完的书。
      梦卿和英韵不一样,她走在校园里,总有不少同学、老师向她行注目礼,人们纷纷传言国语系来了个新校花。梦卿有点紧张,她怕自己的艳名惹来种种是非麻烦,原本不喜浓妆的她更加素裹起来。

      。英韵和梦卿同系同班又同室,两人自然是一起上课、吃饭,但到了业余时间,她们的分歧出现了。英韵喜欢往图书馆跑,读起书来完全没有时间观念。梦卿不让自己这么劳心,主张劳逸结合的梦卿喜欢运动,打球、游泳、骑自行车,她的活泼性格很快引来了一大帮朋友,七室经常是高朋满座、说客盈门。

      英韵不喜欢过于热闹的气氛,她本来就隐藏着心事无法告人,尹君已去了F国,阿奶来了封信,信中特意告戒她,圣京是京城,全国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这里等级森严,一般平民很难攀缘上层,除非自身有所建树。阿奶甚至表示她可以告知英韵,她母亲的住址(就在圣京的西界)姓名,而且她的母亲已知道她在圣大读书,只是碍于自己的上层贵族身份,不能贸然认她。

      “我还得等待,不,我还必须奋斗。”英韵觉得枷锁缠身的极度痛苦,世上哪有这样的便宜事?她现在凭什么去见她的母亲,母亲的家人是否会接受她,她对他们是陌生人呵!

      梦卿发觉英韵情绪不好,又见她这几天老在看圣京市地图,“英韵,你在找什么?”

      英韵长叹一声,“我在等天上掉馅饼呢!”

      梦卿笑,“你真逗!明明心里不开心,还要说笑话诳人。”

      英韵突然心一横,“梦卿,西界离这儿近吗?”

      梦卿吃惊,“近!那是圣京的贵族居住区,你有熟人在那?”

      英韵觉得自己太冒失,“没有,但是正因为是贵族居住区,我才有些好奇,随便问问。”

      “啊?英韵,你在瞒我,有什么心事快告诉我,我会帮你的。”

      “那好,梦卿,你明天下课后,就陪我去西界,晚饭我请你。”

      梦卿乐了,“我是东道主,应该我来请客,没说的,就这样定了!”

      可是,天不遂人愿,第二天下课后,她们刚回寝室,梦卿的一帮中学同学找上门来了,他们要梦卿陪游圣大校园,梦卿实在脱不开身,她只得把与英韵的约定往后推迟。英韵嘴上答应着,心里简直憋得要爆炸了。等梦卿他们走后,她就一个人毅然赶赴西界。

      圣京的西界就象万国建筑博览会,英韵觉得它和海城的富人区十分相似,看来北方、南方的有钱人都欣赏西方洋人的建筑风格,没人把祖宗创制的国粹应用到自己的住宅上。

      英韵经过一家豪宅,几个时髦的男女乘着一辆气派的轿车从她身边疾驰而过。她停住脚步,豪宅里的花草树木向她传来清新的气息,这浮华的生活,她唾手可得?

      “奥罗!回来!“一个女孩的叫声惊着了英韵。

      天哪!一条身体硕大的狼犬正在慢慢地嗅她的皮鞋,英韵吓得动也不敢动。

      “混蛋!别吓着人家!”那女孩急奔过来,一下子拉住犬颈上的皮索,“对不起,小姐,我不留神让它溜到你这儿……”

      “没……没关系。”英韵的声音哆嗦着,她赶紧离开。“我在干什么?瞧那些富家子弟,牵着狼犬,坐着轿车,住着豪宅,一副矫揉造作的气派,难道我去羡慕这些不劳而获的寄生虫?阿奶说得对,我是我!”

      英韵的脚步也轻快了,“我是学生,一无所染,而这就要比什么都幸福。”

      梦卿回家了,这个周末英韵独自度过。吃过早饭,她沿着万道朝光照耀的留英湖循行,呼吸着鲜美的空气,她比昨天舒畅多了。湖畔最多的是柳树,柳枝悠长垂拂,风情婉约,它使她悟到圣大积淀已久的美学精神。

      过了留英湖是校图书馆,图书馆前有一个大草坪,湿漉、清涩,英韵闻着自然的纯粹气息,“这才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唯一纯洁。”

      英韵进了图书馆,在林林总总的书架前,她慢慢挑选。F国的,太浪漫;D国的,太深沉;E国的,英韵不喜欢他们的贵族气;J国的,那可是个残忍的民族;R国的,群峰林立巍然遮目。英韵伫立在那儿,她在中学时代就把这些世界名著阅读过了。

      她来到“圣大名人”架前,“徐飞尘”,那个留学E国,写下不朽的诗篇《海韵》,最终为了一位美女子,殒命于蓝天的青年诗人,二十多年前,(父亲说不定还认识他呢)徐大才子正在她现在站立的地方写诗,英韵忍不住想笑,人生实在是好笑!

      英韵终于找到了她要的书,她的前辈校友——徐才子推崇的E国唯美主义、同性恋作家W的悲剧《永恒的天使》,当年,徐飞尘亲自拜访年轻、美貌的W先生,他想把E国同仁的杰作译成国语,可惜,志未遂,人已逝。

      英韵修的外语就是E语,她把W的E语版《永恒的天使》,徐飞尘的评介,一起借回寝室。

      “让Daughter的遗体送给母王作慈悲的圣礼!”

      《永恒的天使》的首语就让英韵红了脸,“W疯了!”但是圣京大学的文学传统就是“唯美”与“疯狂”,英韵懂得其中真味,她欣赏它。

      英韵全身心地投入译作,课余时间她不大与梦卿在一起了。梦卿还以为英韵生自己的气呢。英韵又不能详细解释,只说“对不起,梦卿 ,这段时间,我在写东西,写完我会告诉你的。”

      又过了一星期,正是“国庆”,梦卿认识了刚刚从圣大毕业、现在国家戏剧院工作的校友严可森。可森原是圣大文学院“才子社”的中坚人物,他的到来使“才子社”的要员开始光临七室。

      巴克斯(真名费扬)与白朗慕梦卿之美名而来,又见英韵这番俊相,便象发现奇物般念道,“玉楼七室,闺容双友,连璧童女,圣大空前。”

      英韵认为这是在耍她们,梦卿听了一笑置之。

      可森也摁捺不住心头的欢喜,但他小心翼翼、风度仪然地接近她们。梦卿对可森印象最好,英韵打趣道,“他来找你时,我还以为这是你的男朋友呢!”

      “去你的,英韵,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不找这样漂亮的,还能找个丑陋的?你们俩太……”

      梦卿笑,“我看,英韵,别是你自己……”

      英韵瞪眼了,“胡说,我脑子里男女关系的弦还没长好呢!”她心想,就是再漂亮的男人出现在自己眼前,她也不会动心,男人对女人好象没多大好处,看看可怜的妈妈吧。还有象孤儿一样的自己。

      这天下午,英韵又去图书馆翻译《永恒的天使》,已经快完成了,她觉得较满意,晚上就可以给梦卿过目了。她正在座位上得意呢,居岭突然出现在她跟前,

      “英韵,你快回寝室看看吧1”

      “啊?什么事?”

      “梦卿病了。”

      英韵不相信,“不可能,刚才……”

      “别刚才了,你回去就知道了。”

      英韵见居岭焦急的样子,觉得势态不对,赶紧起身。

      一 踏入七室的门,满脸青春豆的于闻光站在梦卿床边,“英韵回来了,梦卿正念叨你呢。”

      “梦卿,你肚子疼啊?”英韵已从居岭那儿得知梦卿的病情,她走上前。梦卿病萎地躺在床头,面色惨白,“我出去时,你还好好的,怎么就……你每个月都这样?”

      英韵关切的语调催下了梦卿的眼泪,“嗯。”

      “现在怎么样?”

      “刚吃了止疼片,好些了。”

      “我给你泡杯红塘茶,活话血。”

      “我们已经泡好了。”居岭说。

      梦卿侧脸,“居岭,于闻光,谢谢你们,我已好点了,你们快去吃晚饭吧。”

      英韵这才发觉天色已暗,是晚餐时间了。“梦卿我会照料的,居岭,小于,你们吃饭去吧。”

      居岭她们走后,英韵坐到梦卿床边,梦卿慢慢地喝着茶,两人相互看着对方,英韵挠挠头皮,“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个病?”

      梦卿噘嘴,“等你知道了,我早疼死了。”

      英韵脸红了,她想自己最近一直忙于翻译剧作,“对不起,梦卿,我在翻译W的《永恒的天使》,一个多月了,刚完成,我本来想今晚给你看草稿的。”

      梦卿恍然大悟,“怪不得,这段时间你老跺着我,原来……”梦卿不依地把茶杯往英韵手里一塞,“……你想成名成家呀!”

      英韵低下头,“我总不能当个窝囊废吧。”

      梦卿却笑,一下拉住英韵的手,亲和地,“才子们都想跟你交朋友,你想成功,以后不能不理他们。”

      英韵虎起脸,“我才不去巴结他们呢!那帮家伙恃才傲物。”

      梦卿刚要劝说英韵,腹部一阵绞痛,“哎哟!”她俯下身去。

      英韵把杯子往桌上一放,双手揽向梦卿的躯身,“怎么样?”

      “还,还可以……”梦卿无力地靠在英韵的肩头,她只能以此来抵御生理上的痛苦。英韵从未有过和一个女孩子如此粘连的缠绵感情,她沉浸于一种模糊不清的莫名感觉里。

      英韵为梦卿打来了晚饭,又替她料理了清洁的事,梦卿的病痛似乎减轻了许多。夜里,梦卿倚在床头,英韵坐在她床前,两人相视着,良久无言。忽然,梦卿一下子揽住英韵的身子,说了一句,“谢谢你。”

      英韵笑了,她低低地,“不好意思。”

      两人静静地拥靠住对方,她们同一的躯身没有隔异和恐怖的相互体贴,仿佛女性的纤柔手指轻捏妍美娇嫩之花朵,或是她的温软的红唇轻轻碰触体毛柔滑的宠物。

      梦卿在英韵温热的身边安静地睡着了。英韵看着她闭合的柔嫩眼睛,她感动于她的年轻娇美的女性生命感,但她为这生命中隐含的血红颜色而心惊魄动。

      第二天,病体稍安的梦卿看到英韵为她写的一句诗,“娇躯偏遭血刃犁,问卿惨苦何如此?”她不由得苦笑,“你可真会捕捉佳题趣句,拿我的痛苦当诗材。”

      “梦卿,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只是,英韵你以后最好别让我独守学舍,昨天你不在,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忍受病痛的煎熬,那种滋味我现在想想都害怕。”

      英韵叹息,“咳!谁教你长那么漂亮,老天爷一贯就喜欢让美女受磨难。”

      “我下辈子是无论如何也不投女胎了。”

      英韵笑,“那梦卿这辈子是亏了!”

      梦卿不乐意,“英韵你不也长得挺俊的,你怎么就无病无灾的?”

      英韵想自己满腹心事根本不能公开,但她只能掩饰道,“我长得俊吗?我好象不觉得。”

      梦卿拉着英韵的手,上下打量,英韵难为情地,“你干吗这样看我?”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漂亮的朋友,如果你长相欠佳,我怎么跟你在这间七室里共度四个春秋?我裴梦卿从小到大,从不跟丑女孩做好朋友。”

      英韵听着梦卿对自身的肯定,象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她连连摇头,“美女子的唯美主义真是百分之百的冷傲无情呵!”

      “这不也是你的心理准则?”梦卿不饶地盯着英韵。

      英韵服帖的承认,“是的,我不能忍受丑陋。”

      梦卿复原后的一个黄昏,两人静静地坐在留英湖畔,她们的眼睛与美丽的暮色、湖水悄悄相融。英韵暂时脱离思母的痛苦,如果没有梦卿的陪伴,她将如何度过她的圣大岁月?别人能为梦卿的美竞折腰,她呢?梦卿不用言语就已征服了她。

      梦卿发现英韵在看自己,“你在看我?”

      “你好看呀!”英韵大胆地,“我怎能不看?”

      “你这家伙,和那帮臭才子一样呵,寻我开心。”

      “不!梦卿,我跟他们可不一样,也不会一样!”

      “我知道,我这人从小到大一直被周围的人追着捧着哄着,我爸妈又把我当心肝宝贝宠着,我真的从未尝过人生的愁苦滋味。”梦卿温情而和善。

      “自然,你开朗活泼,不用广交自会有人蜂拥而来;你不喜风头,但风头已被你攥足。长此下来,你身上已培养出与你的身体紧密相连的精神的优越。”

      “你可真会奉承我。”

      “我是在描绘我眼中的你呀!你的活力也是女性的柔和表达方式……”

      “可我胆小,我觉得你的胆子比我大,那些旧朋新友来围哄我,我即使烦,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们。”

      “你一定要学会拒绝,因为你要拒绝的只会更多!”英韵坚决地。

      梦卿低下头,“英韵,巴克斯他们想跟你好好谈谈,你的译作应该给他们看看。”

      英韵一听梦卿提自己的译作,脸红了,“你看怎么样?”

      “我看行!诶,这,你怎么比我胆小?”

      英韵不好意思,“每人身上都有软肋吗。”

      “英韵,你还记得,巴克斯、白朗称咱俩什么?”

      英韵回答,“那是古人对两个美少年的美称,连璧,哦!好象T代女诗人SG写过一句……”梦卿笑,“势如连璧友,心似嗅兰人。”

      英韵看着梦卿,她完全明白了,她与她是身心相连的,她不由自语,“这连璧不知能连多久,除非神手造迹 。”

      “试试看。”梦卿捏住英韵的手,“我有信心。”

      梦卿与英韵都从对方体内测得她们各自的实质,女性的青春与聪灵的天赋是她们共同的要素,梦卿喜欢也钦佩英韵的出色,正如梦卿之美貌对于英韵的爱的浸润。

      “你喜欢什么菜?”英韵与梦卿走向学生食堂,

      “炒三丝。”英韵说。

      “为什么?”

      “茭白、青椒、细肉丝,清新、纯真的组合。”

      “好象还是带上了荤腥。”

      “荤腥?”

      “要是豆腐干就好了。”

      英韵一咧嘴,“肉丝的鲜腻味,豆腐干做得出来吗?”

      梦卿笑,“英韵你还是平谐的,是个中庸之士,从口味上到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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