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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言—寡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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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确实不会说话,但这并不妨碍我爱他。
1
我不会说话,他们叫我向哑。
但实际上,我的姓名叫向乐思。
我觉得我的名字着实是可笑的。
因为我家并不富裕,甚至可以算得上是贫穷困窘的。
而我这样先天有疾的人生活在这样难过的家境,想要乐着死去,怕是很不太可能的了吧。
真的,常常因为这个,叫人笑不可抑。
2
很多作者与文学大家,都说过这么一句话:
“爱情是人类文学永恒的话题。”
大到灵智生物,小至昆虫鸟兽。
自然规律总是不可为抗的。
先前我一直这么觉着:
我觉着就算是以后生物界的衍生规则找上我,我也未必有什么人看得上。
就算遇到了,也注定是一场悲哀。
好了,现在又多了一项叫人欢愉的事情了!
hhh。
3
首先,我写这篇自传式的笔记并不是为了给别人,给其他的那些毫不相干的人诉说我是怎样怎样苦,怎样怎样的难过。
我只是为了纪念一个人。
一个对我而言最重要最不可割舍的人。
因为我不会说话,而能陪伴我的只有文字和故事。
前面那些话只是最初的我自己的想法,虽然确有其事,但这明显占据了我生活的一大部分。
用他的话来说,便是我讲他人的言论看的太重了。
以至于都忘记本来的我自己是什么样儿的了。
4
我与他的相遇是很奇妙的,不与其他侣人初遇时一样的花前树下,叶落知秋,也不是我怎样怎样或是他怎样怎样然后天雷勾动地火,星星燎原。
而是孤灯暗影,黑寂寥光。
我记得当时是在深秋。
那一晚我从家里出来,好像我为了去买什么东西,是一支笔还是一个本子,记不太清了。
总之冒着冷风出门,本欲很快就回去。结果被扒手扒了钱,天一黑,我这眼睛也看不太清楚,东走西走的,也不知道走去了哪里。
由于我不会说话,每每一接近那些康健的人,刚预备打手语问问路。
那些哪哪儿都好好的人,就见我不明所以的走过去朝他们伸手比划,便躲得远远儿的,口中边叫嚷着“离他远些”,边拽着身旁同行的人走的远远。
我无奈之下,只好到处乱窜。
5
那小巷子里一点儿都不暖和。
与我看的书里根本不同。
这时候我就又感叹道,小说里都是哄人的都是玩笑的。
那些在街边蜷缩着脏兮兮的乞丐疯人,为了等待主角出现,那肯定也是冻得跟狗一样。
比若现在在寒风中瑟瑟的我。
寻了一处可能依旧很冷,但不在通风口儿上的行行角角抱着自己,夜跑的人一个一个从我眼前过去。
我冷的很,没空注意我面前到底是跑过去了三个还是晃过去了五个。
想不到吧,深秋正在喧嚣里的夜市,能叫我寻到一处又冷又寂静的巷子?
我暗暗在心里想着要不去垃圾桶旁边蹲着,被人认成乞丐也好过被当成贼。
可那晚我差点冻得没甚知觉。
被冷风吹死在那里。
6
我是被一个清洁工发现的,她报了警。
一大早的,我身边儿围了好大一圈人。
起初我并没什么想法,也不会自作多情到这群人就是来看我的。
再说,如果要看我,那昨晚上为什么没人发现。
我顶着那群人的目光和打量在地上抽搐了几下。
——没办法,实在是肌肉都冻僵了,血液循环不起来。
口腔里都是凉的。
他们就那么看着我。
我却没有什么力气回看。
还想有人问了句,没事儿吧?
后面紧接着就是,他不是都动弹了,怎么能有事?
我自觉的好笑。
单薄的T恤根本起不到保暖的作用。
渐渐看热闹的人群散开,大家都去忙自己的事情。
我依旧蜷缩在墙根下,一动不动的。
像冰雕。
警笛声响了。
7
我和那人叫着劲儿,晃晃悠悠,一步一顿跟在警车傍边儿。
车行的很慢。
慢到随随便便一辆儿童自行车都可以反超。
车玻璃降了下来。
最终我还是上车了。
他说这样会影响他的其他工作。
我自觉是一个不愿意麻烦别人的人,可这样浪费他人的时间也叫我很是……
不奈。
车里很暖和,我始终没开口讲过话。
问什么都没反应。
大概像个脏兮兮蔫儿唧唧的被丢弃的物什。
8
警局里很干净,我有点不敢进。
怎么描述呢,就像我心目中的伊甸园。
有个挺白挺高的警察引着我往里面走,还给我拿了件能凑合保暖的衣服。
这警察就是他。
就是我开头已经说过并多次强调过的,此文要纪念他的那个他。
他当时还很干净。
人也很好,他提出送我回家。
我觉得天已经亮了,我能看清路了,可以自己走了。
可对他那关心的眼神,我始终开不了口拒绝。
于是他就见到了我仿佛四处漏风,雨下的稍微大一点都会散架的小破屋。
他就那么看着我,我分明的听见他说了句话。
他说,“起码是家”。
我很赞同的狠点着头。
起码不会像昨天晚上那样冻得像狗。
9
本以为他见到这样就该走了,谁知我转身,他却拦住了那扇吱呀作响的门。
“怎?不请我进去坐坐?来者是客。”
我慌得手一抖,差些把指头夹了。
于是他进了我家的门。
屋里只有一把椅子,他和我都站着。
我很窘迫让他坐,他却从外衣兜里拿出来一张卡纸。
蓝色的。
有笔吗?他说。
于是我拿出一支笔芯。
他不计较的在纸上写写画画。
折起来,塞进我手心。
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他说。
我觉得他很好了。
这之后我和他发生过很多事情。
特意走漆黑的小路,拐进不知名的小巷子,然后借助很多好人的善心,叫他来带我回去。一次两次是这样,等到后面几次,我的计量和小心思就被他看破了。
在他来接我之后,他总会是很无奈的样子,然后笑着弹我一个脑蹦子,给我讲他每天很忙。
然后我们一起回家。
有时他会请我一杯奶茶。
但是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给了我张白色的卡纸,我接过来低头一看。
与先前号码根本不同样。
于是他就说,他要转走了,去挺远的地方捉坏人。
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走错过路,再也没有深夜给警局打电话的习惯或是毛病了。
10
许是这件事叫我透支了厄运,接下来的冬天都是相安无事的。
或许换一种说法,遇见某一类对于你来说很特别的人之后,就连最差劲的生活都会变得好起来。
在这事儿过后的第二年的春尾巴,我写的那些东西总算有些人看了。
其那些读者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马甲叫做“手疼”的。
他的昵称很有意思,我觉得对于我来说很贴切。
那时候我的昵称还是一串乱码,见到这么有趣的马甲,不免也手痒,想要取一个文绉绉的笔名。
脑子里却一直蹦跶着那张蓝色的卡纸和那又高又白的警官。
思来想去,还是叫了一个“温知周”。
11
因为我常是用捡废品换钱,然后饥一顿饱一顿的去网咖码字发文。
为了节省不必要的支出,我常常是用很快的速度打完。
但是极速的话,不免有很多错词别字。
所以就有很多语句不通和言不达意的地方。那些看文的读者吧,也大多都是来挑错处的。
好笑一笑,嘲讽我极差的文笔。
12
总之我这样断断续续写了大概一年多,觉得文章有些太无病呻吟了。
于是便毫无预料的断了。
断了之后吧……
也没有很想再继续下去了。
就是说有些可惜。
13
没有写文之后,日子就过得很没什么盼头。
于是同是一个深秋,浑浑噩噩的,我又一次在晚间出走。
是想遇上两年前那个近年唯一对我好和我有过交集的男警察。
可东拐右走的,也没有再不记得地方,并没有达到我的想要的心意。
只好顺着大路继续往前。
身旁呼啸而过的警车闪着蓝红的灯,刺耳的警笛叫我心一紧。
后面跟着一辆白车。
也闪着灯。
14
我在前方发现了一处人群。
刚刚过去的警车和救护车,都在旁边停靠着。
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一直很不安。也没有往前再走,于是就立在那里。
像之前蜷在墙根一样。
我就站在那儿,看着他们把牺牲的缉.毒.警放上担架。
那警察脸上起遮盖作用的白布被风掀起了一角,那是一张熟悉的脸。
黑了,瘦了。
不过相对常人而言,还是有些惨败。
骤然间,我反应过来,知道我不可能再遇到那个民警了。
于是顺着大路往回走。
15
走啊走,走啊走……
走回家。
或许一回去,梦醒了呢?
秋风是凉的。
夜晚是暗的。
路灯把我的影子当做玩具,长长短短的拉扯着。
16
这就是我对他的所有印象。
虽然真的不太熟识。
但我觉得,我该写这么一篇短的文章。
像我和他的故事,也像时间的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