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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一章 和徐幼言的 ...

  •   和徐幼言的第二次见面,我想应该还算是成功的,毕竟她没有再次把我拒之门外,并且最后还留了联系方式。

      那天谈话的前半段,我们谈论的更多是方清的小说,只是越往后面,她才渐渐敞开心扉,开始谈到他们相识的过程。整个谈话中,偶尔我会插几句话,附和几声,再问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她在说我在听。前半部分谈话内容主要涉及方清小说的故事主旨,刻画的人物形象特征,还有媒体和读者的评价等等。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一个画家竟然对小说有着这么深刻的理解和领悟,说起它来如数家珍,侃侃而谈,就好像是她自己写的小说一样,她只是在发表自己写作时的感想。下午回去后,我把她的话整理成了几页纸,之后又重新拿起了方清的小说开始阅读。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把徐的感想和我的理解结合起来,越读越有味,越读越能发现新的东西。不管怎么说,徐的话重新加深了我对方清小说的理解,在这部书写作后期,修改文稿的过程中,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徐幼言说方清是一个天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她口中所定义的“天才”和我们老家那边的人所说的“天才”不一样。在我们老家人的观念中,所谓天才,首先应该是学校门门功课都极其优秀的人,其次最好能有诸如过目不忘、超强的记忆力等特异能力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有希望考上名牌大学,才有机会鲤鱼跃龙门,才有实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高人一等的生活。从方清的整个人生,尤其是他事业受挫、婚姻受阻、贫病交加、无儿无女的后半生来看,在我们老家人的实用性眼光里,他实在很难被称为天才,这样的人实在很难和天才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们一定会问这样的问题:天才怎么可能这么愚蠢,放着自己满身的才能不用,不去挣大钱,不去发大财,以便让自己过一个体面甚至奢侈的生活,而甘愿在这种贫困潦倒的穷日子中匆忙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呢?答案就只能是,他不是天才,他没那个才干和能力。

      在我们县城,曾有过这样一个被老家人称作“天才”的孩子。说起来,他也是我初中三年的同班同学,名字叫于建。在我中学时代,这个人算是我们学校当年的风云人物,从初一到高三,全校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这倒不是因为他家里多么有钱,或者爸爸是什么高|官高|官政|要。而是因为,于建自上小学时起,就显示出强烈的学习天赋,当别的小学生还在为一道简单的算术题而头疼不已的时候,于建已经把初中的知识都学习完了。无论什么课目,不管多难解的数学题,不管多冗长的文言文,不管多难以掌握的英语语法结构,只要到他手里,一切都不是问题。上课的时候,他甚至能发现老师讲课中不易察觉的错误之处,有时,连老师都无法理解和解决的难题,他总是能给出正确、合理的解决办法,这时,老师也会叹服于他的聪明,臣服于他的智商。不管文科还是理科,不管化学还是语文,只要碰到考试,只要遇到测验,第二名位置上的人虽然不断变化,可是第一名的位置,雷打不动,永远是他。

      初中时代,每次考试后的奖励大会上,毋庸置疑,他都会站在领奖台上那个最显眼的位置。他那时简直成了我们学校的传奇人物。学校老师乃至校长每年都会屈身拜访于建父母,说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只要好好培养,将来必有大出息”、“从来没见过这么优秀的学生”等等。于建出生在我们县城一个很普通的工人家庭,他是家里的独子,他的父母也没上过什么学,听到学校领导和老师们这样称赞自己的儿子,看到儿子在学校的学业这么优秀,自然是欣喜不已。他们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儿子身上,在物质方面,即使自己不吃不喝,也绝不会表现出对儿子的任何吝啬,基本对他有求必应,要什么给什么。他们觉得自己熬了大半辈子,苦日子总算快熬出了头。

      那年中考,在众人的期待中,于建以超出年级第二名三十分,接近满分的成绩考上了本县最好的高中,也就是县一中。据说那年中考过后,市一中听说XX县有这么一个“天才”,于是专门派人过来,想要把于建挖到自己的学校去学习,县一中方面听说后自是不肯。县一中的校领导们给于建父母做了很多思想工作,最后承诺给于建免三年的学杂费,才最终把他留在了自己的学校学习。

      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所有的人大跌眼镜。及至高中,很多男生的叛逆期已经过去了,但一向学业优秀的于建,叛逆期似乎才刚刚到来——他突然疯狂迷恋上了电脑游戏,已经到了无法自拔的程度了。

      那时候,网络在中国刚刚普及没多久,对很多人来说,网络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偌大的县城里也只有零星的一两家网吧,而且网吧的规模很小,不大的房间内只放了几台看起来笨重的机器。和现在装饰豪华的网吧比起来,那时候的网吧简直算是衣衫褴褛的乞丐了。可就是那样一个地方,就是那样几台笨重的机器,却成了县城孩子们梦寐以求的去处。我们学校(县一中高中部)的大部分孩子,都是从乡下的初中学校选拔\出来的、最优秀的学生,乡下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这些农村孩子连电脑都没见过,更不用说玩电脑游戏了。现在想想,其实这也有好处,因为没见过,因为没接触过,所以才不会受到它的诱惑,才能把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但是对于像我和于建这样自小在县城里长大的孩子,虽然家里也不可能买得起电脑那样的奢侈品,但总归是听说过这个玩意的。当我们知道县城里有网吧这个消息时,一个个都非常兴奋,摩拳擦掌,想要找机会去尝试一番。

      那时候电脑游戏里的角色,不像现在这么多样化和逼真化;游戏情节也非常简单,就是一些冒险闯关的情节。如果把我们那时候的游戏给像我儿子一样的现代年轻人玩的话,可能不到十分钟,他们就会觉得索然无味了。但对当时的我们来说,这些现在看起来极其幼稚的游戏像是具备了某种神奇的魔力一般,就是能吸引我们的眼球,就是能让我们玩一整个通宵都不觉得厌烦。县城里的许多家长还没有对电脑游戏可能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有所戒备,这当然可以理解,许多孩子见都没见过,父母当然更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只是后来,随着电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游戏才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的网|瘾问题。

      大概是高一结束时的那年暑假吧,于建第一次开始接触电脑游戏。之后升入高二,他像是着了魔一样,白天上课经常睡觉,萎靡不振,心不在焉。晚上晚自习结束后,通常不直接回家,而是偷偷跑去网吧,一直玩到很晚才回去,而他父母一直以为他是在学校学习到很晚才回来。他这么白天黑夜颠倒,昼夜不分,熬夜通宵玩游戏,学习当然也就跟着一落千丈。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他已经从班级前五名跌出了前二十名以外了。对于这个结果,学校的老师甚至领导心急如焚,马上采取了各种挽救措施,不仅经常找他谈话,最后甚至叫来了家长。

      可是这似乎没什么用,不管是学校老师苦口婆心地劝导,还是家中父母无可奈何地棍打棒击,都没能最终挽救这个“堕落”下去的“天才”。

      后来听当年同班同学说,于建高考考了两次,才最终考上了一个很普通的本科院校,对我们那届的考生来说,这个结果,不能说特别差,也只能算是马马虎虎了。只是不知道他毕业后的去向,也许回了老家,也许去了别的地方,现在应该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

      很多人看来,这是一个典型的“伤仲永”故事的翻版,这个有着“仲永”一般才智的“天才”少年,最终竟然也落了个和仲永一样的、“泯然众人”的结局,不得不让人唏嘘感叹。至今,我们老家人仍然把于建当做反面教材教育后来的孩子们,说这样一个世间罕见的“天才”,就这样被“电脑游戏”给毁了,如果不是电脑游戏,说不定他现在已经飞黄腾达,不是大款就是高|官了。

      对于老家人的这种态度,我倒是不以为然,因为我了解于建,初中时我们做过很长时间的同桌。我清楚他的性格特点,我知道老家人口中的“天才”,并非他真正有什么过人之处,虽然他的确比别人更聪明,对于很多问题的理解,确实更快、更准确,因而在学业上的表现才会比同龄人更优秀。也许从小就受到了太多来自大人们的称赞和偏爱,很多同学跟他打交道时,时常能感觉到他性格中的那份傲慢,以及眼神中随时流露出的、对于那些不如自己的同学的鄙视。他后来沉迷于电脑游戏,恰恰说明相对于别人,他更抵御不了外在欲望的诱惑。退一步来说,即使他后来真的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学,最终也不一定逃得过“名利”二字。

      可是古往今来能担当得起“天才”二字的人,都是从小就表现出比常人更能控制自己欲望的人,都是成年后几乎不那么在意“名利”的人。他们的日常生活可能陷入过极度贫困的境地,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可能遭受过双重的折磨或迫害,在各种各样常人难以想象的恶劣境况之下,他们仍然坚持不懈,饱含着生命的激|情不断地创作,不停地创新,仍然不愿浪费一点一滴的时间,坚持要去完成他们心中崇高的使命。你能想象《月亮和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抛弃家庭,远赴塔希提岛,在贫困交加、恶疾缠身的境地下死去,就只为了完成自己当画家的梦想吗?你能想象年轻时的尼采抛弃本来唾手可得的大好前程,多年跋涉辗转于欧洲的山巅海滨之际,在都灵抱着那匹被马夫鞭打的马的脖子,神经崩溃,最后在孤独中死去,就只为了思考他的人生哲学吗?

      方清在那篇《论天才的形成》的文章中,首先分析了古往今来受到世人们公认的、天才人物的性格及其作品,比如康德、尼采,比如李白、苏东坡等等。然后做出总结道:我认为一个人能被称为天才,首先是他得活得真实,活得真诚;不弄虚作假,不沽名钓誉,不为迎合世俗而放弃自己本真的一面,这是天才最基本的品质。一想到这点,我就马上知道为什么现代社会难以出天才的原因了,现代社会有几人还在乎“真实”呢?又有几人不那么在乎“名利”呢?

      你认为天才就是那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吗?你错了,这样的人只是暂时手握大权而已,一旦某天他卸下手中的权力,将什么都不是。你认为天才就是那种拥有高超的技艺,能将死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人吗?你只说对了一半,这样的人只是熟练掌握了一项技术或本领而已,一旦某天他失去了这项技术而再也发挥不出他的绝活时,他也什么都不是。

      因为天才,不是一个生来就业已固定成型的东西,不是一个先天的东西,不是一个外在于他自己的东西,而是一个人不断寻找他自己、不断肯定他自己、不断卸下伪装面具的过程。他会把自己看成一个试验品,看成一种冒险,看成一个在未知世界中唱着胜利之歌的歌者。假如一个人竟然靠背叛自己而获得成功,这算什么成功呢?假如一个人轻易就能被欲望俘虏,这算什么天才呢?一想到这,我就知道这世上许多被称为“天才”的人,原来只是一些追名逐利的小人,只是一些甘愿被欲望俘虏的奴隶,真正的天才原来这样稀少,简直世间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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