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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 1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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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歌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见那团物品始终一动不动,便猜测是个死物,于是放下心来,快步走过去。
然而,她刚走了两步,便感觉到不对劲,有股若隐若现的血腥味,越是往前走,血腥味便越浓。
她从未闻过如此浓的血腥味,仿佛自己正站在一片血海上。
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
此时,她甚至有点不敢再继续往前走,但还是不得不往前走。直至走到近前,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怎么说呢?
挡在路上的,并不是她以为的那种没有生命的物体,而是一个人。
这个人正面朝上,眼睛大大地睁着,脖颈处有一道巨大的伤口,伤口处流出大量的鲜血,染红附近的土。
不仅如此,不远处还有两人,同样是倒在路中间,腹部和心口有个巨大的伤口,流出大量的鲜血。
附近的土地都被染红了。
血腥味便来源于此。
这三人肯定死了。
秦牧歌想着。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用脚轻轻地踢了踢这个人。
当然,为了不弄脏自己的鞋,她特意找了一个没有血的位置。
“喂,你还活着吗?”
果然,这人没有反应。
由于天色有点暗,她看不清这个人的长相,但也不认为是自己认识的人,自然也打算没事找事。
更何况,现在已经比较晚了,她迫不及待想回家,于是便从旁边的坡地上,远远地绕过去,继续赶路。
没想到,刚回到路上,旁边就蹿出来一个红彤彤的人,倒在她面前。
这个场景还是有点吓人。
她条件反射,往后退了一步。没想到,这个人却伸出双手,如闪电一般,一把便抓住了她的脚腕。
她试图抽出自己的脚。
然而,抓住她脚腕的这双手如铁钳一般,纹丝不动。
“喂……”
她正打算说几句话恐吓对方,让此人放手。
没想到,刚开口就被打断了。
“小娘子,”此人突然开口,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看起来很虚弱,声音也特别小,“我遇到了劫匪,受了伤,没办法移动,麻烦你送我去找郎中,我会给你报酬的,麻烦你了。”
“劫匪?”秦牧歌想也没想,便打算反驳。
这条路她走了至少几百遍,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有劫匪。
然而,话还没有出口,脚腕上的那双手突然加重力道。
“是劫匪。”
此人加重语气,再次强调。
秦牧歌转念一想。
以前没有劫匪,不代表以后没有劫匪。再说了,这两年天灾,很多人都活不下去了,有劫匪也很正常。
不过,她环顾四周,有些为难地说,“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去乡上也有很远,你这个伤势,怕是走不到乡上吧?抱歉,我帮不了你。”
秦牧歌现在只想赶紧回家,便绕过此人,继续往前走。
然而,脚刚抬起来,还没有落下来,这人却从身上摸出来一物,费劲地举起来,提高音量,但依旧很小声地说:“这是报酬。”
秦牧歌凑近一看,是一块金子。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金子,但这个时候的金子还是很少见的,不免有一些激动。
她立刻意识到,这不是普通人。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就想到一个人,立刻折返回去。但因为天色太暗,只能俯身,仔细地辨认。
也不知道她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第一个人便确认了她的猜测。
无论是长相,还是那一身华贵的衣裳,以及名贵的饰品,都在说明着这具尸体的身份:县令。
“系统,这是县令吗?”她有些不敢相信,忍不住询问系统。
“是。”
这个答案打破了秦牧歌的幻想。
“这怎么可能?这可是县令,而且,我记得他身边的那几个奴仆,都是身强体壮的,可不简单。”
说着,她想到另外两具尸体,大步跑过去,辨认了一下,正是县令身边那两名体格强健的奴仆。
而求助的这个人,身份也就很明确了,也是县令的奴仆。
“小娘子?”奴仆开口道。
毕竟是救了自己父母的人,秦牧歌对县令有些许好感,于是便返回奴仆身边,伸手打算将人扶起来,可是看到对方一身鲜血,又缩回了手。
“算你运气好,我恰好带了一些伤药。”说着,秦牧歌掏出非常小的一小瓶治外伤的药,给奴仆上药。
这是上次买药时,她留下来,以防万一的,却没想到真用上了。
然而,秦牧歌扫了一眼,没发现奴仆的伤口:“你伤在哪儿呀?”
奴仆艰难地坐起来:“我自己来吧,这个位置不好上药。”
“行吧。”秦牧歌将外伤药交给对方。
“麻烦小娘子转过去。”
秦牧歌转过身去,但还是有些好奇,便在脑海中问系统:“系统,他到底伤在哪儿?”
“他的伤在下腹部。”
“呃。”
过了一会儿、
“好了。”
秦牧歌转过身。
“多谢小娘子。”奴仆的每个字都说得很费劲,说到这里,停顿了许久,才费力地说出下一句,“可否再麻烦小娘子一件事?”
“你说。”秦牧歌道。
“可否麻烦小娘子送我去县城的周宅?”
“元仁笔墨行的那个周氏?”
“对。”
秦牧歌有些惊讶,但仔细一想又很正常,甚至可以说理当如此。
如此一来,很多事就能说通了。
她本来不愿意帮这个忙,毕竟县城实在是太远了。但若是和周家有关系,便没办法置之不理。
毕竟,周氏也关系着她家。
“今天太晚了,要不这样吧,你先去我家休息一晚,”说到这里,秦牧歌觉得不稳妥,想了一下,又建议道,“或者在我家休息几天,等到伤好一些了,我再送你过去?”
“如此,便再好不过,那就麻烦小娘子了。”奴仆道。
然而,如何将人带回家,又是个问题。
秦牧歌自觉没有那么好的体力,能够将人背回去。而且,现在也太晚了,乡市上租马匹的铺子也关门了。
就在她发愁时,奴仆说:“我有马,遇到劫匪时走散了,但应该就在附近,还没有走远,你找找。”
闻言,秦牧歌赶紧去找。
果然,在附近的坡地上,找到了正在啃食豆苗的马儿。
马是本地马,数量还不少,有五匹马,其中一匹马的马背上还驮着很多行李。
秦牧歌顿时眼睛一亮。
要知道,即便是最差劲的马,也是很贵的,最少也要八九千钱。
五匹马,至少也是四万钱。
不过,她根本带不走五匹马,只能心痛地放弃,只带走两匹马,其中一匹还是那匹驮着行李的马。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她牵着马走回去的时候,却发现奴仆已经闭上了眼睛,一动也不动了。
她吓了一跳,立刻放开手里的两匹马,三两步跑过去,轻轻地喊了几声,可对方却依旧没有动静。
死了?
她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立刻伸手去摸奴仆的手腕。
还好,有脉搏。
应该是失血过多,晕过去了。
秦牧歌暂时放下心来,又将两匹马牵过来,费力地叫醒奴仆。
她没有那么的力气,将一个没有意识的男性,弄到马背上。
可即便如此,她也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奴仆弄到马背上。
为了以防在路途中,奴仆再次晕过去,从马背上掉下来,她还找出来一根麻绳,将奴仆结结实实地束缚在马背上。
折腾完,累得她满头大汗。
“你家主子,”秦牧歌看了看路中央的县令尸体,犹豫了一下,“就扔在这里,不管了吗?”
“不用,走吧。”
“那行吧。”
秦牧歌牵着两匹马,速度也没有太大变化,毕竟马儿比她快。
没走几步,奴仆再次晕了过去。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不过,今日有月亮,所以并非伸手不见五指,还是能看见路。
乡里的夜晚,很难看见烛火。但她家是唯一有烛火的房子。
刚走到家门口,苏云君似乎是听见了脚步声,从屋子里走出来,站在堂屋门口,朝着外面张望。
见到她,略显惊讶。
“秦三女,这是何人?”苏云君快步迎了上来,从她手里接过马的缰绳,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她是县令的奴仆,我从西乡回来的时候,在路上看见他,县令遇到了劫匪,只有他活了下来,但是也受了很重的伤势,所以我让他来我家待几天,养养伤。”
“我去找赵二,让他去叫你阿翁回来。”苏云君说着,大步走到隔壁罗七娘家门口,大声道,“罗七。”
话音刚落,罗七娘便从屋里走了出来,站在堂屋门口:“什么事?”
“罗七,麻烦你家赵二走一趟,去叫秦四回来,我走不开。”
“好。”
罗七娘点点头,朝她家门口看了一眼,却没有多问,转身回屋了。
此时,苏云君也走了回来,对秦牧歌说:“我们一起把他弄下来。”
“好,小心肚子的伤。”
将一个没有意识的人弄下来,还要小心对方的伤,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秦牧歌和母亲废了很大的劲,才将这个人弄下来,放在堂屋内。
“你去洗漱吧,这里我来就可以了。”苏云君道。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