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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1章 ...

  •   时间回到1984,那一年发生的故事。
      大多数都是听家族里的叔叔伯伯们讲起的。我是个比较爱听故事,甚至有些八卦的女生。所以对什么都好奇。
      当然他们讲的故事都是每个人讲的都不是很全。比如有些刻骨铭心的记忆,母亲一年总有那么的几次,搂着我哭的伤心要死。抱怨着自己命苦、倒霉的时候,提到一个熟悉的人名。那个人就是我要讲述的堂哥的母亲。
      好吧,还是谈谈1984,堂哥出生那一年的故事吧。
      我的堂哥叫萧雨刚。出生三个月零三天。我的堂叔,也就是雨刚哥哥的爸爸,一个高大、帅气、勤快、朴实的农村帅小伙。拼死拼活不顾大爷大奶的反对,娶了城里的下乡知青(换现在的话就是凤凰男或者是白富美的故事)。两人爱的你死我活,全然不顾双方家长的强烈反对。最后,一个剃了头要当一辈子的和尚,另外一个非君不嫁,打死都不回城,以生命威胁的可怜弱女子。大爷大奶一直相信门当户对的说法。再怎么强烈反对,碰到这么执拗的一对,最后还是妥协了。
      那时候大爷在供销社里上班,大奶奶继承了祖传的蒙古大夫的一波。给着四乡八邻的相邻们看着疑难杂症。日子在村里面过的也是村人中算是提前奔小康了。堂叔是个地道的庄稼汉子,即使村人怎么也不相信有着城里户口的白富美韩梅。可是爱情就是这么回事,他们真的相爱了。而且在村里,在那个电视还不普及的乡镇里,他们的爱情就像现在的娱乐头条。无所是事的相邻们当起了吃瓜子群众,开始讲着比琼瑶阿姨还动人的爱情故事。
      1984年,他们的爱情成熟了,堂哥呱呱落地。为了给新的三口之家生活提高一个层楼。堂叔筹了三千多块钱。到很远的南方都市买一辆三轮卡车。准备回来焊接个架子,然后罩上油布。便能带上十来个客人往返县城。
      那时候 ,乡下到城里这段路是泥泞的。即使骑自行车都有些颠簸。路的两边是一排一排的土塚,两边又栽满了一颗颗杨树。高高的,即使白天也是仿佛黄昏。胆小的人,进城的人总希望赶在日落前回家。而车能买的起的,方圆十里地,凑上十台,很难得。甚至只开始一二三,就结束了。
      那个年代 ,供销社上班也就二百左右一月的工资,可是开一天车,据说可以一天挣个几十块钱。只可惜,命运捉弄人,堂叔急着赶车,也没顾及到夏日雷暴雨的天气的恶劣。连夜摸黑回家,最后撞在了一棵大树上。弄得个尸首分离。现场不忍阐述。除了一个字,惨。再无人敢述。
      堂哥的百日,是白色的,没有欢声笑语。堂婶后来把堂哥萧玉刚的名字改成了萧雨刚。希望雨刚哥永远记住,他有个爱他的爸爸。也希望堂哥永远记住父亲。那个时候,上户口没现在这么复杂,都是生产队长直接上门记录姓名出生日期,然后登记上户口本。连户口本上的字也是黑色水笔写的。
      堂哥命苦,记忆中从不曾有过父亲的点点回忆记录。堂叔短短的二十二载人生,连张照片都没有存过。堂婶失去了堂叔。整个人神思恍惚。工作上屡屡犯错。后来干脆辞职。拖着个旧自行车,在无边无际的各个村庄里穿梭。卖些孩子们头饰、手工玩具、泡泡糖、泡泡什么的。有些鸡毛换糖的味道。
      堂哥二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出现了,那个时候,我的父亲正好是志愿军回家探亲。父亲看到堂婶,竟然又了种想照顾一生的念头。堂婶,南方人,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人又长得肤白貌美。说话和我们这些没文化、没见过世面的野丫头是不一样的,不管是生气还是发怒,讲话总是轻轻柔柔的。
      可惜的是,父亲的短短念头呗精明的奶奶发现了。奶奶出身在大地主家庭,因为成份不好,才嫁给了我的那个在军队后勤工作的爷爷。奶奶是受过教育的。我的爷爷是个莽夫。奶奶的一言一语对爷爷,甚至对他的两个孩子都是有威慑力的。
      奶奶不知凭什么方法,断了父亲与堂婶见面的机会,她不肯能让自己已经当兵十年兵龄的儿子去娶一个寡妇。而且还是家族里的,甚至身后还拖着个拖油瓶。
      很快,我的妈妈出现了,那时候妈妈初中毕业后,一直漫无目标在村里四处游荡。因为外公外婆的疼爱,妈妈除了被要求做一日三餐。剩下的时间就是到处串门,要不骑自行车逛县城。不知道那时候的她是不是少女情深,还是情窦初开,一见穿了军装的父亲,竟一个人先掉入了爱情的泥淖。就这么飞蛾扑火,也顾不上父亲大他十岁的年龄,在父亲即将回军营的剩下几天时间,匆忙嫁给了父亲,那个时候,我想就是后拉人们说的闪婚吧。
      也许是,做了媳妇吧,妈妈后来很努力的学做女工。到县城的书摊上去租一些文学性的书籍,努力的充实着自己,让自己看起来有些修养。甚至连讲话也开始学堂婶的调子。那个时候的她,就只想告诉全世界,她比寡妇更有优势、更有实力。
      堂婶的心似乎变的有些失心,她讨厌我奶奶看她的眼神。那眼神怎么来说,对她是一种讽刺。渐渐的周围本来同情堂婶年纪轻轻就死了丈夫的目光,变成了她想染指家族兄弟不守本份的女人的一种鄙视。
      堂婶最终还是被她父母接走了,在堂婶神智不是很清晰的时候。当年,他们想方设法阻扰女儿留在这穷乡僻壤了。甚至发着和女儿从此再不相认的毒誓。恍然一切,短短三年时光。女儿失去了往日的靓丽,满脸的苍桑。
      堂哥没有人要了,堂姑的亲姑姑要收养,可是收养的前提,姑父要求堂哥必须改姓才能进门。堂哥姑父一家人都都在县城机关单位里上班 。生活条件好,这最好不过了。他们只有一个女儿,如果超生的话,是要丢掉职务的。当然,领养个儿子,就没么复杂了。
      堂哥的伯伯和叔叔们都同意。那个年代,谁家没油几个孩子。生活上够拮据了,谁还愿意往家里带张嘴呢。
      那个时候,大奶奶站出来了,那年的她刚好七十岁。大爷在堂叔死后三个月的某一天,入过车祸现场,莫名的从嘴里喷了一脸盆多的血 。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在被送往县院抢救的路上,走了。
      大奶奶搬到堂哥家,和堂婶一起照顾堂哥。如今堂婶走了。如果她神智正常的话,她不会抛弃自己儿子。何时见他,谁也不敢说出具体原因。
      大奶奶一个人继续收养堂哥,祖孙二人相依为命。因为堂哥姑姑的苛刻理由,大奶奶和堂哥的姑姑以后相处的关系一直不好。大奶奶临终去世,依旧还是对她有些许意见的。
      大奶奶就靠着祖传的蒙古包大夫手艺,养了几只鸡鸭,种着屋前屋后的两亩旱地,养活着祖孙俩。为了孙子,不得不收下病人家属给的五毛、一元不等的感谢费。
      大奶奶看完病人,结束工作的时候,总会说那么一句话:人活着,一定要给自己找个活着的理由啊。
      现在的我想,那就是活着的信念吧。有了信念,才有执着活下去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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