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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秋实不见了。

      第一个发现的人是裴秀。若是往常他肯定会叫嚷出来,指派觅秀山庄的人去找了,但是今天不一样。

      今天是沈赞和秋实的定亲宴,沈家亲朋都会来。

      沈家二老都是避世不出的老怪物,人近中年才得了沈赞一个宝贝疙瘩。等沈赞继承了山庄便早早地退下,游山玩水了。

      此番回来就是为了见一见未来的儿媳妇,二老的行踪不定,若是错过了这次机会,下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更何况,沈赞这种人,也许会一时被美色所迷,却不会耽于沉溺。事到临头换人也是有可能的,他不能冒这个险。

      裴秀坐在秋实房中抓耳挠腮。秋实是自己走了还是被人绑走了?前者应该没这个胆子,后者他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

      恰在此时,伴随着轻轻的敲门声,管家的声音响起,“裴姑娘,老庄主和老夫人已经到了,可要丫鬟梳洗一番?”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裴秀没办法,自己给自己支了个昏招。

      “进来吧。”

      丫鬟们捧着华美服饰鱼贯而入,一进门便瞧见端坐在妆台前只着中衣的裴秀。裴秀偏头道,“过来梳妆吧。”

      裴秀擅易容,给别人描眉弄脂信手拈来,给自己就是鬼画符,要不然也不至于天天捂着面巾。

      领头的丫鬟瞧见裴秀转过来的脸,奉承话还来不及多想便已经从嘴里说出,“姑娘今天真美。”

      裴秀懒懒地问了句:“我昨天不美吗?”

      丫鬟是个知事识趣的,当下道,“姑娘日日都很美,只是今天格外光彩照人。”

      小丫头嘴甜得紧,裴秀笑了两声就乖乖地坐在凳子上任由她们摆弄。

      “你们怎么不上妆?”丫鬟们只顾着盘发髻选珠钗,却不动他的脸。倒不是裴秀多想在脸上抹脂粉,只是今日这身份,若是不上妆,难免失礼于人。

      丫鬟解释道,“姑娘先前都不让我们动您的脸的。”

      裴秀反应过来,描补道,“今日不一样,理应隆重些,上妆吧。”

      丫鬟们立刻应了。

      等裴秀收拾好,由丫鬟们簇拥着推开房门的时候,就看见沈赞立在屋前的空地上,身姿欣长,有如芝兰玉树,庭室生辉。

      裴秀却无心欣赏男色,瞬间警惕起来:沈赞的病好了?

      听到动静,沈赞转过头,眼里不可避免地流露出惊艳,“裴裴,你真好看。”

      裴裴?沈赞私底下都是这么称呼秋实的?太肉麻了吧。

      裴秀羞涩一笑,犹豫着问他,“你的腿?”

      沈赞垂下眼,“你知道,我父母难得回来,我不想让他们担心,便着人下了剂猛药,面上无碍,只是日后能陪伴裴裴的时间愈发少了。”

      裴秀心里乐开了花,巴不得沈赞早死早超生,面上却做出一番哀戚的姿态,“庄主受苦了。”

      沈赞径直走近,握住裴秀有些寒凉的手,“裴裴之前都是叫我的字的,难不成还在生气我昨天没有带你去看灯河吗?好了。”

      沈赞把裴秀的手拉上来亲了亲,眼眸中是遮掩不住的情意,想要把裴秀整个人都淹没一般,“今晚带你去。”

      裴秀感觉手背处被亲的那一块都是麻的,忍住想拿回来擦擦的冲动,笑着张口:“……”他哪知道沈赞的字是什么?

      沈赞牵着他往前走,“裴裴,叫我子成。”

      裴秀:“子成。”山中习武十数年,不问世事,也没有加冠等世俗礼节。裴秀自己只有名,没有字,裴庆亦是如此。

      两个人从后厢房的垂花门出去。裴秀本以为沈赞要带他去正厅,宾客和沈家二老应该都在那里。

      沈赞却带着他走过雕花长廊,进了演武场。

      占地极大的演武场上有一个不过四五岁的稚童在练习轻功。只见演武场中央有一根用数块大石堆叠起来的“石柱”,约三米长,有因为大石的棱角未磨平,整根石柱都是摇摇晃晃的,看着便让人捏一把汗。

      石柱的顶端放着一截未点燃的蜡烛,稚童的手里攥着火折子。他轻轻跃起,脚尖点在大石的边缘上,整个人如猴子般灵活地往上蹿,在将将够到蜡烛的时候身体不稳落了下来。

      裴秀心头一紧,以为他定是要倒栽葱了,这么小的年纪就要练三米高“点天灯”未免勉强,却没想到稚童在空中一个后空翻,双脚平稳落地。

      裴秀心头一阵叫好,如此天赋异禀,假以时日,定是飞檐走壁打家劫舍的一把好手。

      演武场靠假山的一侧摆着两架武器,紧挨着武器架坐着两个人,懒散地靠在太师椅上,穿着十分简朴的灰蓝色袍子,头发都是一半束着一半披散下来,洒脱不羁,仙风道骨。

      沈赞牵着裴秀走到太师椅上坐着的两人跟前,介绍道,“父亲,母亲,这是裴裴。”

      裴秀正疑惑着沈赞为什么不说名字,反而用这种爱称,就见沈母眼睛一亮,立刻坐直拉住他的手,笑道,“你就是裴裴?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沈赞总同我说起你。”

      原来沈赞在双亲面前提过么?

      从赏花宴到现在才过了多少时日?沈赞真的能总提到秋实吗?

      裴秀觉得自己这几天忧虑的次数着实有点多,事有无常,难道此事中有什么变数么?

      相较于沈母的热情,沈父只是掀开眼皮看了裴秀一眼,然后便若无其事地训斥正在练习“点天灯”的稚童,“说了多少次,下盘要稳,急急忙忙往上跑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沈母却没好气地瞪沈父一眼,冲着两人笑道,“心急虽吃不了热豆腐,总好过没有豆腐吃。”

      裴秀听得云里雾里,沈父话题一转,问沈赞,“日子定下来没有?”

      “本月十五是黄道吉日。”

      沈父皱眉:“这么急?”

      沈赞捏了捏裴秀的手,“裴裴也是同意的。”

      裴秀跟着应:“是,十五是个好日子。”就他而言,真是恨不得明天就尘埃落定,叫他卷了钱财回山里才好。

      沈父诧异地看着裴秀,心道怪哉!历来只有猪拱白菜的,没见过白菜主动往猪窝里蹦的。莫非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沈父前脚把山庄交出去,后脚沈赞就给山庄改了名,活生生要撇清跟他老子的关系似的,再没管过沈赞,娶什么样的媳妇过什么样的日子全看沈赞自己的选择,人老了少操心。

      凭沈父纵横江湖多年的眼力来看,这个“儿媳妇”可不是省油的灯,沈赞自己受着吧。

      沈母拉着裴秀说话的工夫,沈赞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了一方鼓凳,按着裴秀的肩坐下。裴秀想到沈赞的病,下意识要站起来:“你……”

      “坐吧裴裴。”沈母笑道,“他一个大男人站一会不妨事。”

      裴秀只好坐下,听沈母问他“平日里有什么喜好?”

      裴秀不知道怎么说,秋实不会武功,说些女儿家的东西,沈母若聊起来岂不是一问三不知?

      沈母却温声道,“不拘别的,如实说就行了。”

      裴秀想了一下:“没什么喜欢做的。要是下雨,喜欢缩在床榻上看话本。要是晴天,就出去买新的话本。”

      沈母抚掌大笑,“裴裴啊裴裴,你这日子倒也木讷得有趣。”

      这时,满头大汗的稚童蹬蹬蹬地跑过来,先看了看裴秀,再去看沈赞,最后扑到沈母怀里,转过头用一只眼睛看裴秀,看模样很是好奇。

      沈父斥他,“练好了没有就休息?”

      稚童生了一张包子脸,现下这只包子皱皱的,还能看到里面的红馅。他瘪瘪嘴道,“义父,我腿酸。”

      沈父哼哼两声,不再说话。

      沈母指着裴秀叮嘱他,“这是你长嫂。”又冲裴秀道,“他是我义子,沈厌,小名幸幸,你叫他幸幸就好。”

      裴秀低声唤了一声“幸幸。”幸幸的脸色却不好,转头又把脸埋进了沈母的怀中,用沈母的袖子擦汗,沈母奈何他不得,只能由他去了。

      裴秀不知为何看向沈赞,沈赞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沈赞便一把把他拉起来,“父亲母亲,人也见过了,儿子先带裴裴走了。”

      沈父没反应,沈母摆摆手,“去吧,去吧。”

      两人走在路上,沈赞紧紧攥着他的手,两人的掌心贴在一起,捂得发热,出了汗,十分黏腻。

      裴秀试探道:“你常同父母说起过我么?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你有心了。”

      沈赞没回答,转而冲他一笑,这笑容里藏着火一般的绵绵情思,炽烈悠长,似乎要灼烧所有路过来观看它的人,可它只允许一个人停留,走近。

      沈赞搂住裴秀,在他耳边道,“我们看灯河吧。”

      裴秀:“现在是大白天,哪有灯河可看?”

      沈赞闷闷地笑,裴秀能感觉到沈赞的胸腔都在鼓动,“我就想与裴裴待在一块。”他顿了顿,可惜地喟叹,“前厅还有些恼人的苍蝇要应付。”

      名流大派,到了沈赞嘴里竟然成了恼人的苍蝇?罢了罢了,谁叫人家有钱有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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