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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   宋言死后的十八年,已经很少有人提起这个名字。

      世界发展迅速,高考模式改革了两次,时尚热点变了又变,当初她最喜欢的奶茶口味都成了历史。
      所有人都在随着时间往前,而留在旧时光里的,终成为尘埃,成为齑粉。

      那些曾以为如山崩海啸般的生死离别,放在历史长河里看,不,放在以八十岁为期限的生命里,都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老陈和老宋搬了新家,如今房价疯涨,他们卖掉原来的老房子买了一户两室一厅,彻底没了宋言的房间。
      主卧留给小女儿,她正在冲刺中考,需要最优渥的环境,她聪明也勤奋,还能静下心,比宋言让人省心不少。

      曲思月老公生意不错,她当了全职太太,每天跟另外一群太太逛街购物旅游,日子很热闹。

      许敬宇在宋言死后的第十三年离开公司自己创业,业务方向仍旧是人工智能,抓住了两个时代风口,如今身价倍涨。
      也是同一年,他的妻子生下一个女儿。

      外人都道许总夫妻举案齐眉,还是个女儿奴。

      确实,许敬宇几乎不和妻子吵架,妻子生气他就做小伏低地道歉;鲜少应酬,一下班就回家陪老婆孩子;偶尔出差,也会按时向家里报备。

      许敬宇的女儿叫崔静渊,小名满满。
      满满随母姓,也不会像言情小说里那样,用女儿的名字缅怀过世的前女友,满满长得像她妈妈,性格也安静乖巧,跟宋言也完全不一样。

      生活里唯一跟宋言有关的,就是逢年过节回老家,他会顺道探望宋言的爸爸妈妈。
      他们在一起也很少聊宋言。
      毕竟都是二十来年前的往事了,聊无可聊。

      满满幼儿园比赛里拿了一等奖,按照承诺要给她买一只小狗做奖励。
      周末他们一起去宠物店,无数可爱的小生命在朝他们摇尾巴的时候,妻子看上了一只小博美。

      那只博美性子很温顺,长得也漂亮,很适合当伴侣犬。
      但是有小孩儿的家庭养狗,对狗不好。

      满满跟小博美玩得乐不思蜀,半夜还不睡觉。
      许敬宇不想妻子生气,只好自己去哄满满睡觉,等她睡着后,成功从她手里将小博美拯救出来。

      他把满满抱回卧室,掖好被子,再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那只小博美一直在他脚边转圈圈,毛茸茸的尾巴可劲儿地摇。

      那一瞬间,许敬宇好像记起一点什么。
      是二十年前,或许是这个时间,那会儿他还年轻,跟初恋在图书馆学习,初恋不喜欢学数学,靠着他的肩头撒娇,说了小狗不用写作业下辈子变成小狗朝他摇尾巴的话。

      ——似乎是这样。
      过去太久了,他不知道事实如此还是记忆出现偏差。

      那时还年轻,总是爱做梦,说些有的没的天马行空的想象。

      许敬宇缓缓蹲下来,摸了摸小博美的脑袋,有一瞬间,眼眶湿润。
      他轻声开口,询问道:“宋言,是你吗?”

      【全文完】

  •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感谢阅读。
    免费文请给个五分好评,如果有营养液就更好啦~感恩,鞠躬,撒花。
    以下是一点碎碎念。
    写到一半的时候我也犹豫过,到底怎么结局,按照世界观来讲[鬼是靠尘世间的思念存在的,尘世间的人思念更久鬼能存在的更久,如果尘世间最后一个思念鬼的人去世了,就他那个人也变成鬼了,那这两个鬼就不会见到],于是我想,不如写男主在十年后殉情,这样的感情更深刻,更为大众喜欢,也更容易宣传传播,从商业写作的角度讲,价值更大。
    但我犹豫了很久,还是选择现在的结局,虽然看着更残忍,但更符合我要表达的观点。“人真正的死亡是被遗忘”,而作为活着的人,需要自我救赎,寻求解脱。
    因此,最后老宋老陈办到了,曲思月办到了,许敬宇办到了。
    这个故事是我自己对生死观的回答,还有很多话想说,但已经太晚了,有机会再说吧,祝阅读本书的所有朋友,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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