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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是天才沈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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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一直很不快乐,非常非常不快乐。
我觉得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只是因为某些原因被迫在这里生活罢了。
所以,我对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东西都是很不屑的。那些看不惯又无法避免的,许多人,许多烂俗的事。这其中也包括着,二十四岁的沈翊。
我喜欢梵高,他的画作,他的生平都令我深深着迷,他那种不被世人所理解的极致孤独,我能理解。因为我觉得我和他是同一类人。
是的,十八岁的的我,孤傲,清高,自命不凡。
在某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下午,我背着宽大的双肩包,手里抱着一本梵高画集,站在地铁站口等地铁。
当然了,如果现在我能穿越回去,那我一定会揪着自己的领子大骂一顿,告诉自己好好学习,不要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
不过没关系,我才十八岁。
我为自己开脱,我将所有的过错都归于年轻。
“喜欢梵高?”
一个清淡的声音从我耳边传来,我回头,看到一个瘦弱的穿着宽大的灰格衬衫,梳着小辫的青年。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沈翊。
可惜,并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即使他确实很帅。
因为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略显轻浮,双手插兜,眼中带着一种与世无争的随意感。他扬了扬下巴,问我。
我不喜欢他这种搭讪方式。
于是我捏了捏书包带子,敷衍的嗯了一声,进了地铁。
就是这么孤傲。
不过后来,我发现自己是大错特错。
第二次见到沈翊,是我跑到北江市中心街喊外公回家吃饭,而他就站在一群老年人中间,格外的引人注目。
“哎呦,你瞅瞅,这小子画的真不错。”我外公拉着我,对沈翊赞不绝口,“你也看看。”
我就这样一脸茫然的被拉到人群中间,看着画板上的一幅幅素描像,又看了看外公的脸。
像,确实像。
外公一直很喜欢有才华的人,于是里里外外将面前的青年夸了好一通,最后满意的拿走了画,并付给了沈翊五十块钱。
他拉着我离开,我以为此事便已作罢。可走了几步他又突然回头:“我的外孙女也喜欢画画,但她妈妈觉得画画耽误学习,不让她画,要是有时间可以叫她来你这儿学吗?不耽误你挣钱,就让她坐旁边看着就行。”
“外公!”我叫出声,这种境地实在是叫人尴尬。我想外公大概是有社交牛逼症吧,不然怎么能众目睽睽之下突然对陌生人这样要求呢?况且我还在旁边呢!我红着脸,大脑在同一时间飞速旋转,想着用什么理由拒绝,却看到对面的沈翊突然开口:“好啊。不过我想你应该更喜欢油画。有时间我可以教你画向日葵。”
街道上汽车的鸣笛声一声催着一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几乎没有听见他的声音。
“你说什么?”我盯着他的唇,也实在是分辨不出他的话,于是朝他大喊。
“我说——”他提高了些音量,“我可以教你画向日葵!”
鸣笛声突然消失,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因此此刻显得比往常还要寂静。
“向日葵?”我愣了愣问,“为什么?”
“我也喜欢梵高。”他回答。
如果不是后来我知道他是天生的记忆力好。我差点就以为他肯定对我是一见钟情才会将事情记得那么清楚。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和沈翊渐渐熟络起来。他给我讲马拉之死,讲《圣经旧约》中的女英雄;我请他吃美食,从北江城南的麻辣烫到城北的烤地瓜。
有一次,我们坐在青玉色的石阶上吃小笼包,石灯散发的光从头顶洒下来,将我们淹没,我偷偷看了他一眼,他那清秀俊逸的容貌在微光里熠熠生辉,我恍惚着,发现自己这么多年原来也并非清冷厌世。
因为沈翊,我好像开始慢慢的喜欢街边的小吃,喜欢看着匆匆而过的行人发呆,喜欢上许多消磨时间又无趣的东西。
我发现,我曾经不屑的这个世界,原来是那样美好。
“怎么了?”他问,“为什么看着我?”
“没事。”我摇摇头,“你吃饱了吗?不够我再给你买一份,我妈今天给我很多零花钱。”
于是,那个清冷孤傲,一副生人勿近的我完全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和沈翊在北江整整疯玩了一个暑假,度过了我此生难忘的十八岁的盛夏。
但大多数情况下,他还是要挣钱的。
他给别人画像时,我就在一旁安安静静的看着,什么都不说,他拿着笔,专注的盯着画板,不动声色的跟周围的一切隔绝开,他的身影就在我的眼前微微发光,好像是笼罩了一层白色的光晕。
就好像是天使。
在此之前,我承认沈翊是一个很棒的画家,要比那些普通街头卖艺的人更厉害一些,可我没想到……
沈翊问我:“你听说过三岁画老吗?”
实践出真知,我看着我三岁时的画像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我似乎愣了好久好久,才转过头抓着沈翊的袖子说:“沈翊,你是一个天才。”
他却看着我淡淡的笑了笑:“我知道啊。”
救命。
一个天才画家。
我拥有了一个天才画家做朋友!
即使那种天赋是属于沈翊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可我却表现的比任何人都要高兴。
“沈翊,你是一个天才诶!”后来的我问他,“可是你为什么要在街头画画呢?你应该去更厉害的地方发展自己。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
他却摇摇头,低头狠狠咬下一大口手里的煎饼果子,含糊不清的回答:“没劲。那些人太虚伪太名利,我在这儿,挺好。”
就像是传说中的那些伟人一样,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那一刻,我觉得沈翊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人了!
没办法,那时我十八岁,不成熟。
可是二十四岁的沈翊,好像也不怎么成熟呢。
没有生意时,他就会教我画上几笔,他教的很认真,但我感觉自己并不是学画画的料,画的很难看,大概是天生对艺术一窍不通。
这使我很挫败。
“我是不是很没天赋?”
他毫不委婉:“确实。”
可恶的沈翊,他伤害了我脆弱的少女心。
为了报复他,我请他吃冰激凌。
“沈翊,你知道为什么吃冰激凌会头痛吗?”
沈翊看着手里的冰激凌微微一愣,又有些茫然的看着我,摇了摇头。
他这一副纯真无害的表情,我满意极了。俯身过去,一张脸慢慢凑近他,坏笑了笑,然后握住他的手,将他手里的冰激凌一口全都塞进他的嘴里。
看着他扭曲的五官纠结在一起,冰激凌在他嘴里不知道沉淀了多久才慢慢咽下去,我笑得前仰后合。
接下来,他痛苦的弯腰捂住了肚子。
我的笑戛然而止。
“怎、怎么了……”
他不说话,只是闭着眼,紧紧抿着唇。
我慌了神:“沈翊,你…你没事吧,我只是……”
因为一个冰激凌,我害他犯了肠胃炎。
我还不算傻,果断拉着他去了最近的医院。他抱着一堆药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我沉默的跟在他身后,看他一副吊儿郎当满不在乎的样子,好像刚才那个疼的死去活来的人并不是他。
“对不起沈翊,我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
“真的?”他回头看着我。
我坚定的点点头:“真的!”
“那好。”他早有预谋的眼神朝我胸前一瞥,“作为补偿,这个归我了。”
就这样,我失去了我最爱的画册集。
同年,我也失去了沈翊。
那发生在我开学后的一个月内,高三的功课实在是太忙,等我有时间飞奔出来时,只看到了空荡荡的街头,他就那么消失了,一点痕迹不留,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
我曾经单纯的将一个夏天当作了一生,以为他会永远陪着我,总觉得明天还会相见,所以连联系方式也没留。
如今的我,是真的失去他了。
如果我知道那次是我最后一次见他,如果我知道,那么我死都不会把冰激凌塞到他的嘴里。
甚至,这成为了我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情。
他因为一张画导致雷队的死而愧疚了七年。而我,因为十八岁的夏天把一整个冰激凌塞到他的嘴里也愧疚了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