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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锋相对——近代篇 ...

  •   话说,在遥远的古代,茫茫寰宇之中,只有两个空间。就是光之神族居住的第一度宇宙空间,以及暗之魔族居住的第二度宇宙空间。亿万年来,这两个种族相安无事,不相往来,彼此的居住地之间,横亘着一条模糊的灰色地带,这是双方都极少涉足的地方。

      然后,某年某月某日,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大约是神和魔的某根神经受了刺激,竟然将连接两个空间的灰色地带合力劈开……接踵而来的,便是天崩地裂般的能量释放,灰色空间内爆炸再爆炸,物质在释放热量的过程中,不断地膨胀扩张……也不知经历了多少个万年后,终究归于平静,除了微小的光子和神秘的独来独往的中微子,一切都相对凝固了下来,这,就是我们的第三度宇宙空间的起源。

      (请各位天文学爱好者不要对上文进行学术性批判。)

      随后不久,神和魔便各自塑造了大量的精灵,并把他们放到了这片新生的空间中。

      当时,在神之使者天使的教科书里,是这样解释光神创造精灵的目的的:“……为了使这块新生之地充满了勃勃生气。”而相比之下,《恶灵通读本》里的讲解则要实在的多:“很显然,我们的主人创造精灵,就是要在这个新生的空间,和那些虚伪的光之神族抢夺地盘……”

      无论动机如何,精灵总归是被生产制造出来了。神和魔不约而同地赋予他们的创造物极大的力量,有些精灵的法力,甚至能和神魔使者相抗衡。但是,由于神魔对于新生空间的各种环境条件了解得不够透彻,再加上精灵本身并不具有永生的能力(精灵的寿命最多也就是八千年),致使很多精灵族群难以适应生存的环境。结果,大量的精灵死亡,甚至族群绝种,最后只有不到一百目的精灵存活下来,并且数量稀少。

      千万年或更久之后,人类被创造出来了。此项生物的特点是,没有神力,寿命极短,但繁殖力特强!急剧猛增的人类后代,迅速占据了大片的土地,终于成为第三度宇宙空间的第一种族。相反,失去了神魔的好感而日益衰败的精灵族,则不得不选择隐居的生活,将这个新世界的控制权拱手他人。

      吸血精灵族(简称血族),就是这批幸存者中的一员。

      关于他们诞生,目前有两种版本。版本A,即普通流程制造;版本B十分有趣,认为最初的吸血精灵,是某只千面吸髓魔兽(没准儿是丹尼斯的哪位亲戚)和下界的蕊蚊精灵私通产生的新物种。总之,毋庸置疑地,他们是来自暗魔一方的,攻击性强,本领恐怖——他们喜食人类或其他弱小精灵的鲜血。

      血族畏光,某些种类的血族仅仅因为照到正午十二点的阳光就会毙命,所以,他们偏爱在夜间活动。一个血族成员的标准特征是:一、漆黑的发;二、漆黑的眼,不过,在他们动用全身的神力时,双眼会变成可怕的血红色;三、苍白得过分、毫无血色的脸——常常让人怀疑,他们吸了那么多的血,到底都吸收到哪里去了;四、比人类低的体温;五、瘦的身材;六、喜穿长长的黑衣;七、牙齿森森雪白,在吸食人血时,会自动变长变利,然后插进血管里去——这一点,已经被许多血族的历史学者引入自己的学术报告,成为起源学说版本B的有力论证之一……

      由此看来,蓝彬,显然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吸血精灵。

      他的眼睛是灰色的,脸色白,但仍有着人类的血色,他不讨厌阳光,身体瘦弱是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阿弥陀佛!要是他真的“营养良好”……让我们为那些食品来源祈祷吧),而且,直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独具慧眼的牙膏生产商或广告商,来邀请他做产品代言人(请大家忽略那个时代广告这门艺术尚未盛行的局限。毕竟,在作者眼中,所有的广告商都是一群无所不能、见缝插针的蟑螂级人物。别说穿越时空这等小事,相信我,只要可以,他们敢于冒着被丢进炼狱的危险,在恶灵王朱利斯的骷髅城堡的墙壁上挂上伟哥和保险套的广告牌)。

      那个莫名其妙冒出来,说了几句莫名其妙的话,又莫名其妙离去的恶魔说的没错。

      他是一个半吸血精灵,是血族男子和人类女子所生的孩子。而他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血族,摆在面前有两条路:第一条,是接受初拥仪式,就像所有想变成血族的人类一样。(所谓的初拥仪式,即指,某种吸血精灵和人类交换血液的仪式。)但是,这个做法有一个可怕的缺陷,那就是,接受了“初拥”而成为血族的人,必须永远沦为施礼者的奴仆和附属体,而且一旦施礼者死亡,他自己也就随之死亡了。

      另外一个办法,则是通过自身修炼,最终成为血族成员。这条路是只有拥有血族血统的半精灵才可以走的。

      蓝彬是倔强而充满野心的,不甘愿受制于人,他自然选择第二条路。

      一页页翻开了《吸血精灵速成手册》(很遗憾,那本很渗人恐怖的‘血书’,竟会有一个如此“耸”的名字),蓝彬黑色的瞳仁,慢慢收缩,红通通的目光,专注在一行行用血水为墨、凝成的字迹上,每一条指示,都牢牢记在心窝。此时,男孩的脸上,是一种饿了N天的野兽,面对着即将到手的猎物一般的渴求之色。

      “我要成为一个吸血精灵,我要成为一个最强大的吸血精灵……”

      在晚春那温暖静谧的深夜里,你可曾听到一个男孩儿的呢喃,诡谲地回荡在耳边?

      如果听到了,那么赶紧跑吧!否则,你将和无知的普利斯克特伯爵一家一样,陷入可怕的悲剧漩涡之中。

      @@@“今天天气真不错,你们谁要陪我去骑马?”那是一道爽朗动听的女声。

      明媚的春光下,一个比春光更加明媚的女孩。她梳着简单的马尾辫,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晒得微黑的脸蛋充满了青春的气息。一双充满野性美的黑色大眼睛,灵动有神,在阳光下奕奕生辉;宽厚红润的嘴唇,凝聚着生命的热力。她身上,穿着简式的裙装,既没有安装任何裙撑,更没有束腰,本来是接近于男生的中性打扮,然而,由于她苗条健美的天然体态,反而更加突现了她的美丽。

      站在马厩外呼喊了一声的美丽姑娘,很快就看到四五张熟悉的年轻男人的脸殷勤的迎上来。

      几个身着华贵的年轻男士,仅仅花了十五到二十秒钟,就众星捧月般的把姑娘围在当中。

      “伯爵小姐要骑马?请问我有没有这份荣幸……”某个年轻人尚未说完,就已经被另一个颇为壮硕的家伙打断。

      “和你骑马,谁不知道你的技术烂到了家!上次秋围打兔子,被野兔子吓得掉下了马的那个不就是你吗?海伦小姐,您别跟这个家伙去,还是我,”拍拍自己肌肉健壮的胸膛,“我的马术可是一流的。”

      “海伦小姐才不会和一头四肢发达的笨牛一起呢!”某个带着金边眼镜,留着时下新潮的两撇小翘胡的青年不屑地说。

      “对,”另一个文士打扮的附和说,同时对伯爵千金漾起了自以为斯文儒雅的笑容,“伯爵小姐,跟鲁莽蠢汉一起骑马多没有情调啊。还是我陪着您,咱们一边骑马,一边欣赏风景,一边讨论当代文学,怎么样?”

      壮硕小子听他们贬踩自己,气得青筋直冒,过来揪住青年文士衣襟,口气极冲:“喂!你说谁是鲁莽蠢汉?”

      文士猛然被揪住了,稍微有点儿惊慌。但立刻想到要在佳人面前维持谦谦君子的良好形象,所以故作镇定地说:“别激动!我又没说那个蠢汉就是你!阁下这么说,岂非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不打自招吗?”

      “什么银子三百两的,别跟我在这里拽文!”不识字的壮汉烦躁地说,“要卖弄,到你的美女沙龙骗那些蠢女人去!海伦小姐才不吃你那一套呢!”

      所谓的美女沙龙,指的是某些由上流社会的阔太太们举办的文学艺术沙龙。她们为某些搞艺术的年轻人提供展示自己的作品的场所,或者是针对某种时尚的文学,邀请各地的文学家评论家前来讨论。这本是一件雅事,然而,在K国,却全然变了味儿。那些阔太太们举办艺术沙龙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艺术交流,她们不懂艺术、不爱艺术,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所以,到时候,沙龙大厅里最引人注目的绝对不会是什么艺术或者文学作品,而是一群群珠光宝气、打扮得妖艳绝伦甚至“标新立异”的贵妇人。

      此时,那个青年文士一听壮牛这样贬损自己所推崇的沙龙的女主人,脸也不由气白了。想要反驳,但是,看看面前明晃晃的老拳,掂量了一下自己孱弱的身躯,那是绝对连一拳也经不起的,他当即决定拖别人下水,以便抽身。于是,伸手一指那个眼镜青年:“刚才不是他也说什么四肢发达的笨牛了么,你怎么独独对我发难?”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喂喂,米歇埃尔,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那个金边眼镜忍不住叫道,想要陷害我吗?不过,他来不及抱怨文士了。因为这时,受了提醒的莽汉已经转向了他,暴力的眼神他冷不丁打了个寒战。

      面对这一大群原本只是为了想陪她骑马,结果却演变成行将大打出手的年轻人,伯爵千金本人虽然惊讶,但似乎无意终止这场闹剧。

      尽管她的本意是想让所有人一起去骑马,不过,看看几个衣冠楚楚的贵族青年为此争吵打架,好像也蛮有趣的。

      显然的,这个十七岁的小姐唯恐天下不乱的个性发作了。她悠闲地找了个篱笆一靠,一边晒太阳,一边等待这些人争出个结果,或者,打出个结果来。

      过了一小会儿……

      唉呀,怎么这些人拖拖拉拉的,还没打起来?需不需要她上去推波助澜一番?海伦开始考虑这个可能性。

      “那边似乎很吵的样子。”距离马厩不远处,绿绿的树荫下,手持画笔的少年突然停止了作画的动作,举头向着东北边看过去。

      “那些人,他们在吵什么呢?”他问着坐在一旁躺椅上假寐、脸色微微有些苍白却十分俊美的少年。后者的身上,穿着浅黑色的衣裳,和眼下明快的春天很不相称。

      躺椅上的少年闻言,懒洋洋地掀开了眼皮,向伯爵千金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目光很快就收了回来,没什么兴趣地说:“还不是你那个喜欢招蜂引蝶的姐姐,又让一群笨蛋为她争风吃醋!”这种戏码两年以来不断地上演,他早已经看腻了。

      “蓝彬哥哥,你别这么说姐姐嘛。”十五岁的少年不太认真地埋怨他,“也不是姐姐故意招惹他们,明明是他们非要来纠缠姐姐的。”海伦小姐贵为伯爵千金,家私丰厚,人又长得富有健康之美,这样的女孩注定会被一大队的追求者所包围。

      “对,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顾及自己的形象,不好亲自动手开打,所以只能以欣赏小丑掐架聊以自慰罢了。”蓝彬冷冷地嘲讽地说。尽管已经相处了近六个年头,但是他对于海伦娜·普利斯克特的恶感,并未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失。那些所谓的追求者还真是近视,竟然把玻璃看成了水晶。

      “蓝彬哥哥!”少年查理皱了皱眉头,不过没有再说什么。因为,蓝彬虽然说的刻薄,却也是实话,海伦确实是个拥有很多属于男孩子爱好的少女,比如骑马,比如剑术,比如下棋,比如……打架。当然,这最后一条,在她满十五岁生日的当天,已经被父亲严令禁止了。尽管女儿美其命曰“文斗”。

      事实上,有着较重洁癖的海伦“从事”的确实是文斗,因为她每回打完架回来,全身衣裳总是光鲜亮丽如新(请参考007和于贝尔的种种事迹);然而,她的对手从事的却绝对是武斗,每一个跟她干过架的男孩儿,回到家的时候无一不鼻青脸肿,脏得像个刚从施工工地里爬出来的破布娃娃。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算伯爵大人再宽容,也不能允许自己有一个以“打遍天下无敌手”闻名的女儿。别的不说,万一女儿被传成泼妇,以后谁还敢来娶她?唉!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哪!

      就在为了姐姐的个性唏嘘的时候,一只春天的蝶儿忽然飞到了查理的视线中,暂时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也许是艺术家喜爱美丽事物的天性使然,他黑色的眸子,情不自禁地追随着那个翩翩起舞的小东西。看着它一上一下,摇摇晃晃地飞着,少年的秀气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纯真甜美的笑靥。

      然而,由于他太专注于那只可爱的小蝴蝶,以至于一时间竟然没有发现,身旁,一双黑灰色眼珠,也正以着同样的专注地看着他。那是……一种混和着困惑与近乎痴迷的目光,静静地落在了清秀的面庞上。

      “呀!”清秀的少年唇微张,发出小小的一声惊呼。原来,那只笨拙的蝴蝶儿,居然在登陆一朵野花的时候,从花瓣上滑了一下,险些掉下来,幸好它不算宽大的翅膀,及时扑楞楞地扇动了几下,从新飞了起来。

      “呼,好可爱的笨家伙,不是吗?”查理抬起头,微笑着对他父亲的养子说。

      殊不知,就是这一个抬头的动作,一个淡淡的微笑,竟然让蓝彬顿时震慑住,心跳没来由的一阵加快。

      “呃,是挺笨的。”他偏过头,用手抚住胸口莫名激动不稳的呼吸,感觉脸上忽然有种奇怪的热。那种热,他从前并非从未经历过,甚至,相当相当的熟悉,那是…… 真是奇怪了!他怎么能产生那样的念头:刚才,他竟然想狠狠地吸一口查理的鲜血!

      该死,该死,真该死!

      浑然不知他的蓝彬哥哥心里转动的心思,查理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叫:“咦?蓝彬哥哥,你的脸突然变得好红!”怨不得他感到惊讶,实在是蓝彬一向的面色都极其苍白,像这样暄红的颜色,好像以前从未光临他的脸上呢!

      “你发烧了?”查理关心地问。平常人的红光,在蓝彬身上,八成就是病症的表现了。

      “你做什么?我没事!”拉住了欲探向他额头的手,蓝彬的口气有点儿不寻常的粗重。握在掌心的手儿,比平常人的凉爽一些,正是半吸血精灵喜爱的温度,那柔软舒服的触感,让他一时间竟然舍不得放下。

      深深地呼吸了一下,心跳慢慢恢复了常速。他放开了查理,笑说:“别担心,我健康得很。”

      “哦,是吗?那就好。”看看被放开的手,不知道怎么回事,查理的心中突然升起了某种莫名的失落。

      正在这时,忽然,一个跳脱的女声在两个男孩的耳边响起:“嗨!你们两个,躲在这么阴暗的角落里,干什么呢?”

      他们抬头一看,已经有第三个人进入到绿荫之中,正是伯爵小姐海伦。她仿佛带着一缕阳光而来,让蓝彬不适地眨眨眼。

      “自然是休息和创作。”蓝彬冷淡地对海伦说。面对这个女孩,不知为什么,他就是端不出好脸色。“你又过来做什么呢?”

      “来找你一起去骑马呀,蓝彬!”海伦爽利地说。和弟弟不一样,她从来就不管蓝彬叫哥哥,而只是叫名字。或许是她嘴硬,不愿意吃亏做小;又或许,是她潜意识中,仍然无法把蓝彬当作她真正的家里人。

      “骑马?”蓝彬一挑眉,“不是已经有很多人等着陪你了么?”

      闻言,海伦“咯咯”娇笑了几声:“他们呀,全都放弃了这项殊荣喽!”

      “怎么会?”蓝彬和查理同时一愣,望向不远方几个垂头丧气的家伙。他们放弃了?刚刚不是还为了谁做海伦的护花使者险些打得头破血流吗?

      “呵呵,我一跟他们说我想和他们赛马,他们就全都不吭声了。”海伦神采飞扬的笑。

      原来如此!蓝彬两人点点头,明白了。

      在整个奥莱加尔,谁不知道普利斯克特伯爵千金是赛马的第一流好手?从四年前开始,在镇上的年度赛马比赛中,她就以唯一参赛女选手的身份,在与众多男牛仔的竞争中获得了好名次。去年秋季,她更是一举夺魁,彻底把男性尊严踩在脚下!这样的巾帼英雄,哪个普通的男人敢轻易和她赛马?尤其是这些追求者,他们最怕在心上人面前出丑丢脸。如果输得太惨,肯定会从此被美人瞧不起,到那时,要想获得美人芳心就更加难上加难了。这个道理,即使连粗心肠的壮汉都知道。所以,他们只有心不干情不愿地放弃这个难得的与伯爵小姐单独相处的机会了。

      “你故意刁难他们。”蓝彬明了地指出。

      “错!”海伦轻轻摇摇手指,那摇头的样子,即使是看她不顺眼的蓝彬,也不得不承认,确实是非常的可爱,“我本来不想刁难他们,谁让他们耗尽了我的耐性!而且,连这样一点小小挑战都没有勇气接受的人,我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伯爵千金的话很明显,那几个人已经从她的选婿名单里除名了。

      可怜的家伙们,一定没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谨慎,反而失去了伯爵小姐的好感吧!

      “可是,我也不想去骑马。”蓝彬靠回躺椅里,好整以暇地等着看伯爵小姐失望或是生气的表情。

      “你不去?”海伦的嗓音拔高了三个全音,果然有几分激动。谁让蓝彬是附近现有的,唯一可以和她一较高下的骑手。

      “对,我比较喜欢呆在这里,打个盹儿,顺便看看查理的画。”

      他分明是故意推唐。

      既然请将不行,那就激将!正如同蓝彬对海伦本性的了解,她对他的个性也很清楚呢——这也许就是所谓青梅竹马的最大弊病。

      她转了转眼珠,故意做出领悟了什么似的表情,大声叫道:“嘿!蓝彬,你不和我赛马,莫不是怕了我吗?也对也对,连着四年都输给了我,咱们确实不用再比了嘛,省得你又丢人——反正你肯定不是我的对手!算啦,我还是自己一个人去吧!”

      夸张地叹了口气,“唉,第一名的人生,果然都是很寂寞的哩!”说着,“悲歌”着“高处不胜寒”的海伦做势离开。

      “慢着!谁怕你了!我和你比!”就不信永远赢不了她!

      到底还是十七岁的小小少年,受不得激,蓝彬腾地站起来,瘦高的身材,让比他矮了一个头的海伦忽然觉得一阵压迫感。

      想想真是嫉妒!当年他可是比弟弟的个子还矮小呢,可也不知几时起,这个家伙就开始像杰克的豆茎一样,猛窜猛长,好像一天之内就能长高好几个厘米似的。相比之下,她就进展缓慢,没多久就被他超过了。

      “那,查理,你等着姐姐我再次凯旋的消息吧!”不再去想恼人的身高问题,海伦拉着蓝彬向树阴外走去。

      蓝彬回头冲查理点点头,那副样子仿佛在说,看着吧,这回我一定好好料理她!

      查理不禁扑哧一笑,这两个人还真有趣。

      然而,当两个人的身影并肩消失在阳光中,他心里头却突然涌上了一种奇怪的感觉,酸酸的,涩涩的,很慌乱,很惆怅,似乎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正要被人抢走了一样。情不自禁地,他压住了自己的胸口。

      艳阳下,伯爵小姐踩蹬翻身上马,姿势潇洒无比。登时,获得了一大片追求者的喝彩。在大家妒忌的眼光注视下,蓝彬也慢腾腾地上了马。

      “终点还是小径尽头的那棵大柳树?”伯爵小姐偏头询问意见。

      “没问题!”

      在壮实小伙子一声口令下,两匹俊马如同闪电一般疾驰而去,蹄后,留下了滚滚烟尘。

      ……………………

      “呵呵!”

      “你又赢了。”

      未几,大柳树下,传来了某人懊恼的声音。想他堂堂的未来吸血精灵,在马术上居然屡屡败在一个小丫头手下,蓝彬的白牙咬得痒痒的,再度有了长长的欲望。

      “喂,蓝彬,等等,你先别走!”海伦及时拦住调转马头的人,她的脸孔,因为适才的策马狂奔而染上了一层玫瑰色的红霞,眸子亦如同星光般闪亮。但她此时的表情,却显得反常的严肃。

      “你先别走,我有话问你。咱们下来说话。”并非单单赛马,其实伯爵小姐是有意把他引到这里,好方便两个人单独谈话。

      “嗯?”蓝彬虽然不解,但仍然顺从她的意思于是。两个人都下了马,来到那棵大柳树的底下。青青的柳枝垂下来,怀着无限的倾慕之心,轻轻地碰触伯爵小姐娇嫩的脸蛋,但在下一刻,已经被她纤秀却绝不娇弱无力的手无情地扒拉到一边。

      你有什么话要问?蓝彬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身边的女孩轻轻地说:“蓝彬,你倒说说,我的使女到底为了什么突然要离开府邸?”

      似乎是一个莫名其妙的话题,但是穿着黑衣服的少年却在听到这句问话之后,刷地变了脸色。一抹警觉的红光,快速划过深灰色的眼曈。

      “怎么突然跟我说这个?”他漫不经心似的说。

      “娜塔莉,就是我现在的贴身女仆。最近她一直心神恍惚,很忧郁,今天居然跟我辞工了。”留心地盯着他的眼睛,海伦似乎是想从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

      “哦,是吗?”依然是无动于衷的态度,但是如果你仔细地观察,你可能会发现,藏在浅黑衣服下的身子,有着与平日不同的僵硬感。

      “蓝彬,你还在装傻!”海伦忍不住了,大声说,“告诉你,我看到了,你和娜塔莉的事情,我全部都看到了!”

      @@@是谁说,晚春的风都是温暖宜人的?海伦娜·普雷斯克特小姐此时很想把此人找出来爆揍一顿。(唔,看来要想从根本上除去女儿的暴力倾向,伯爵先生还有一段相当漫长的路要走。)

      至少,当一缕春风吹过的时候,伯爵千金的皮肤上反而激起了一连串的鸡皮疙瘩。猛然逼近放大的脸孔,阴沉的面色,散发着某种她所不熟悉的森冷和阴鸷。

      “你……”惊悚的感觉霎时涌变全身,黑眼睛里充满了惊恐和疑惑。这个人,他是她认识并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六个年头的蓝彬吗?他怎么竟然有这么恐怖的表情?

      “你都看到了什么了?”轻轻淡淡的话,飘出了薄凉的唇齿,蓝彬在笑,但是他灰色的眼睛里,却有着足以使海伦血液逆流的冷酷邪气。缓慢地,他向她逼近,直到,她甚至能感受到他浅浅呼吸的气息直直地扑到她的面颊上。那是……冰冷的恍若不带丝毫人气的冷。

      “你,别靠我靠的这么近。”伸出手臂,试图组织他的靠近,然而却徒劳无功。海伦情不禁地退后了几步,后背已经抵靠在大柳树的树干上。

      “海伦,告诉我,你,究竟看见什么了?”灰色的眸光仅仅锁住脸色苍白的少女,越来越深邃,越来越专注,也越来越危险。

      她看见什么了?莫非,她已经发现了他的“秘密”?蓝彬的心头一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算她是伯爵的女儿和查理的姐姐,他也绝对不能放过她!思及此处,他忽然感到舌尖泛起了一阵嗜血的兴奋之感。

      “我,”海伦舔舔干燥的唇,忽然想起来。咦?我怕他干什么呀?不应该是我来找他对质的吗?怎么我自己反而成了被审的犯人?

      想到这里,海伦不觉挺起了腰板,迅速用勇气武装了自己。漆黑的大眼睛刹那间恢复了神采,狠狠地瞪回去:“怎么,你自己做过的事,还不敢承认么?”

      眼见她已经不再害怕,并且快速恢复了往常咄咄逼人的态度,蓝彬提起来的心,反而微微地放下了。她还能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说明至少她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否则,她怕不早就吓瘫了,哪儿还能这么生龙活虎的?

      这么一想,蓝彬的精神放松了一些。目光依然冷,却不再令人悚怖,而是平添了一抹慵懒和逗弄。

      “亲爱的海伦,你这么说我就太不公平了。我做过那么多的事,我怎么知道你指的是哪一件呢?”

      “哪一件?还能是哪一件!”伯爵小姐一把扯下了再度垂爱她面颊的可怜柳枝,彻底杜绝它的“性骚扰”,“前天午后,在府邸后头,那片荒僻柳林子里的小木屋里……”她说不下去了,回想起那令人心跳过速的一幕,刚刚吓白的脸重新浮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潮,“你别告诉我那里面的人不是你和娜塔莉!”

      原来她看见的是这个!这一下,蓝彬的心完全安定下来了。海伦并没有察觉他是半血族的秘密,而只是看到了他和娜塔莉厮混的情景。

      “好吧,我不否认那是我。不过,我只是和她玩玩儿而已。你就是为了这么点小事来找我兴师问罪?”他冷淡地说,觉得她不免小题大作了。

      “小事!”伯爵小姐瞠大了眼睛,“你管这叫小事!你那样随意玩弄人家,又抛弃人家——这可事关一个姑娘家的清白啊!你知不知道娜塔莉为了你有多痛苦!”

      “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下女罢了。”蓝彬不在乎地撇撇嘴。而且,那个女人很快也就不用为了她失掉的清白而苦恼了。因为,死人是不会有任何烦恼的。

      “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下女罢了?你居然这么说!”伯爵小姐重复着他的话,如火般的怒气蒸腾了她的眼,让她有几分复仇女神的神采。显然,她没有料到蓝彬会是这样的态度。

      “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下女罢了!”她大声再重复一遍,恶狠狠地说,“蓝彬,容我提醒你,在六年前,你是个什么东西?一个流浪街头的乞丐和小偷!如果不是我父亲发好心收养你,你能有现在这样的地位和生活?你恐怕比下女还有更低贱千百倍!

      “不!就是现在,你也同样低贱!”人的高下,不在于他是什么社会地位,也不在于他的才学财富,而是在于他的品格。这个时候,伯爵小姐对她父亲的养子,已经彻底失望了。

      “你说什么!”蓝彬危险地眯起眼睛,怒火在胸中燃烧。心高气傲的他,最讨厌别人轻贱他,然而,却从来也不知反省自己对于别人的态度。

      “我说你很下贱!”海伦嫌恶地看着他,那眼神与相识的第一天如出一辙,仿佛他是来自垃圾堆的臭虫和蟑螂。

      她扔掉了手中的柳枝,拍拍手,冷冷地续道:“蓝彬,我警告你,以后,你最好把你的私生活弄的检点一点,要乱来就到花街妓馆去,不许给我搞到家里来!

      如果哪一天,因为你的事败坏了我们家和我爸爸的声名,你看我会不会饶了你!”

      撂下这番威胁的言语,也不等蓝彬有任何的回复,伯爵小姐的马靴已经重重地踩过了地上万念俱灰的柳条,彻底结束了它短暂而无望的爱情与人生,牵过了自己的马。

      须臾,就在蓝彬此生最厌恶的灿烂阳光中,他此生最厌恶的女人快马加鞭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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