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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伯爵的养子——近代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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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历史进程对比:第三的宇宙空间的纪元法,设定为普通纪元,每一百年一元(和现实生活中一样)。
我们的线索人物RJ(珍妮特·瑞恩)小姐生于普元十世纪的973年。其时,基本相当于现实中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与中期之间。
第一卷的事件发生在995年,RJ二十二岁的时候。设定的社会发展进程相当于是九十年代中期,大约是1995年左右。
而第二卷的近代篇所发生的事件则向前追溯了大约一百五十年,即普元第九世纪的中后期。
正文:那是一个深深的春夜。一弯半残的月,静静地挂在天边,如洗的月华,洒落一地。沁凉的夜风,轻悄灵巧地缠绕着垂下的柳叶枝条,逗弄起微弱的沙沙声。栖息在大柳树上的鸟儿,在它们的巢中,安详地睡着了,正如同大多数世间的人们一样。
在天地间某一个偏僻的角落,有一间小小的破败的木屋。屋顶是残破的,门窗是残破的,连墙壁也是残破的——一间脆弱的建筑,如果是在夏日的暴风雨中,它很容易就会倒塌。不过,在现在气候温和的春季里,尚没有这样的危险。
破旧的木屋里面,没有灯光,一片暗淡。所幸,无私的月亮在天上帮忙。
借着微弱的月光,我们可以看到,暗晦室内的正中央,摆着一张宽大的长长的破木桌。釉过的漆早已脱落干净,皴起的木材扎扎楞楞,有着数不清的虫子的蛀洞。桌角是缺失的,原先的六条桌腿儿,现在只剩下了三条半,摇摇晃晃颤颤巍巍地站在那里。根据它的规格和造型,可以设想,它很有可能曾经在某个大富之家的客厅中占有一席之地,享受主人炫耀和客人赞叹的骄傲。然而,等到旧了,过时了,它便被主人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成为大街上无主的破烂儿大家庭中的一分子,听天由命。在很多情况下,会被有心追逐时髦但又没钱追求时髦的平民家庭捡回去以兹利用。然后,当它变得更加破旧,连平民的家庭也已经嫌弃的时候,它的命运,就是再度被丢回到大街上,等待更穷的人们来捡拾……如此,就像一条食物链,从高等阶级到次高级,从次高级到中级,从中级到低级,再到更低的低级……我想,这张桌子一定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人生阅历,看遍了世间百态,也体会了什么叫世态炎凉,因为,它现在显然已经到达了链条的最终等级。
就在这张即将作古的桌子上,如今,正静静地躺着一本薄薄的书册。它的封皮,是一种说不清的深黑的颜色,在月光下,泛着某种神秘诡谲的红光,让看到它的人莫名的感到一阵心悸。封皮上,没有任何字迹。当狡猾而无孔不入的夜风,透过残破的门窗,到达房间的中心点时,它调皮地掀起了这书册的封面,然后,第一页就这样呈现在我们面前。惨白的纸张,红得触目的龙飞凤舞的字体。
当你靠得更近些,想看清楚那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内容的时候,扑面而来就是一股奇怪的难闻的腥骚之气,那是……血的腥气!一滴一滴鲜红鲜红的液体,凝结成的噬人的恐怖,仿佛一只致命的魔手,慢慢地,不可抗拒地握上你的脖子,收紧,再收紧——连夜风也吓得顿住了,失去了它的从容,呼呼地逃出这个破败的地方,呕吐。
这个时候,不知从哪里飘来的浮云,悄悄掠过天际,月光顷刻间暗了一暗。当它重新光临这个恐怖的地方,却惊异地发现,桌子上变得空空荡荡,血水凝成的书册,已经不翼而飞。
※????????※????????※????????※????????※普元(即普通纪元)842年,春夏之交。
那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就在四年之前,K国和她军事和贸易上的竞争对手A国刚刚签订了和平条约,这,标志着K国与A国长达五百年的对抗关系的终结。自此,直到普元十一世纪的现代,这两个国家之间未曾再发生战争,反而因为相近的地理人文环境和互补的经济状况,而形成了某种竞争合作的伙伴关系——当然,这些后续发展,当时的人们,甚至是那些远见卓识的政客们,都还不曾预料到。
我们并不想讨论K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更不想研究世界军事、政治和经济格局的变化。因为,普通的王国百姓们,并不关心政治,他们只要能够吃饱饭,能够养家活口就好了。只要不真正打起仗来,那么,所有政治上的花招和外交上的种种得失利弊,那只是当权者和王家需要伤脑筋的问题;对于平民们而言,它们就仿佛是王后礼服上钻石胸针的款式一样,陌生而遥不可及。
居住王国西部偏僻的赛特郡的居民,就是这样一群对政治漠不关心,甚至毫无概念的人。他们在属于自己的地方,过着平凡而宁静的日常生活。
赛特郡,多山林,也有十分辽阔富饶的牧草地,是K国畜牧业的集中之地。赛特郡南部的某个荒僻的角落,有一座名叫奥莱加尔的小城,我们的故事,就从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奥莱加尔开始了。
※????????※????????※????????※????????※春天的黄昏,桔红桔红的夕阳,宛如刚出炉的巨大的匹萨饼,发出柔和的光芒。路上的行人都行色匆匆,想是都急着赶在日落前回到家,或是至少是到达今夜预定的栖身之所。
与这些赶路的人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么一号反常的人物。他,身穿深灰色的袍子,拥有绝俗的美貌,雪白银亮的长发,以一种绝对不符合时尚的发型,随性地垂至腰间。慢悠悠、大刺刺地走在便道上,美丽得近乎魅惑的细长凤眼,左看看,右瞧瞧,神情透着的是一种漫不经心的好奇,而举手投足之间,更是给人一种说不出气派和诡异之感。
这个人,与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就好像是在清淡的水墨山水之中,平空添了一笔重重的红色油彩一样。
这么特别的男子,按理说应该会吸引所有人惊异的目光,然而,奇怪的是,来来往往的行人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对这个银发男子投以任何关注的一眼。他们就这么与他擦肩而过,仿佛那个古怪的不合时宜的男子,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事实上,在人们眼中,这个银发男子的确是不存在的。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凡人,而是一个隐了身的恶灵。
“唉,好无聊呀!”恶灵丹尼斯情不自禁地打着呵欠,两手倒背交叉在脑后,慵懒的目光,慢慢扫过街上的所有人、事,提不起一丁点儿的精神。
“没想到,事隔一千三百年,这个人间居然变得无此无趣!”恶灵痛苦地抱着他的脑袋抱怨说。
实在太令人失望了!想他可是反反复复地求了五百多年呀,才从那个只会压榨手下人剩余价值的恶灵王那里求来十五年的假期。原本盼着看到人间一片兵荒马乱,血流成河,奸佞横行,好人绝种的“大好”景象,结果呢——“既没有战争,也没有瘟疫,贫民区的人不闹事抗议,就连罪犯犯罪都毫无创意……那些凡人终日‘无所事事’的究竟在干嘛?”他忍不住大声质问。(对于这种问题,作者无言以对。)
难道是因为这个小镇太小了,镇上的人都比较愚昧单纯,所以才会过得这么安定无聊?丹尼斯越想越觉得自己找错了地方。
“啊啊!这样偏僻的小地方能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罪恶呢?也许我应该到那些鱼龙混杂的大城市去逛逛,那里才是藏污纳垢之所在呀!”
一阵发泄之后,终于决定了日后“人间十五年游”的路线。这只灵兽叹息着,刚要从奥莱加尔的地盘上撤退,他的目光,突然间被前方的一个不同寻常的背影所捕获了。
“咦?没搞错吧?瞧瞧我看到了什么!”抹抹眼睛,丹尼斯吃惊地自语,没想到临走之前,居然给他撞到了这么一件有趣的“东西”!
也许,这个镇子不想他想象的那样无聊呢?摸摸鼻子,丹尼斯露出了满意的笑,感到自己down到最低点的兴致慢慢被挑起来了。
灵兽的视线所及之处,是一个身材极度瘦小干瘪的男孩。他小小的身子,缩在一棵有年纪的大柳树的树干后面,正鬼鬼祟祟探出头去,好像在监视跟踪什么人似的。
他在看什么?丹尼斯不怀好意地“飘”到了男孩的身侧,顺着他那双别有所图的灰色眼眸,向着斜前方一家大宅的铁制院门望过去。只见在大宅的门口,停着一辆很宽阔的大马车。青青色的蓬顶,没有过多华丽的装饰,但是,大方考究的帏帘,和车子正中央那具有象征意义的银白色的飞鸟图徽,却泄露了马车主人身家不凡的事实。
※????????※????????※????????※????????※在奥莱加尔,恐怕没有人没听说过普雷斯克特庄园这个响当当的名字。
普雷斯克特庄园,坐落在奥莱加尔郊外一个遍布着老林的山谷里。沿着那条蜿蜒曲折的林荫道漫步走去,两旁都是郁郁葱葱的牧草地,成群的牛羊悠闲地吃着草,时不时地抬头望望走来的人们。虽然这不是一条通关大路,但是往来的人并不稀少,而其中,就有将近半数的人是与普雷斯克特庄园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不是庄园主人和他的亲友,就是庄园下人和他们的亲友。
普雷斯克特庄园的现任主人,是一位名叫爱德华·普雷斯克特的世袭伯爵,也是附近一代有名气的大人物——大抵在所有的小地方,人们对于有着贵族血统和爵士封号的人物,总有一种莫名的盲目的尊崇与敬仰,尽管那个人本身可能并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品行。然而在奥莱加尔,人们对于普雷斯克特伯爵的推崇却绝非那种毫无道理的贵族崇拜。
“伯爵先生是个大好人。”
你随便向奥莱加尔的任何一个超过五岁且拥有正常智商的人打听这位伯爵,得到的答案都会是这同一个:善良、慷慨、热情、富有同情心、常常接济穷人的大善人。
当然,说这话的人不仅仅是他的亲朋好友,附近的邻居,还包括了他家里上下所有的用人,以及许多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穷人。
我们的普雷斯克特伯爵是一个四十岁光景的鳏夫,微微有些肥胖,但还不至于臃肿。现在,这位伯爵先生正从奥莱加尔城某幢住宅的铁门中走出来,身后,跟着他那长着怪异的金黄色山羊胡的忠诚男仆,以及两个年纪轻轻的小厮。
伯爵先生刚刚探望了一个患了流行性感冒的朋友。
此病患,在五个城里最好的医生坚决保证其很快就会恢复健康的情况下,仍然坚信自己马上就要翘辫子了——尽管他的症状实际上只是头疼加咳嗽而已。
他的亲朋好友们用尽了所有的温言软语和爱心耐心,都不能说服他打消那个荒谬的想法。终于,无可奈何之下,大家向这头顽固的驴子“认输”了。他们找来医生给不受教的病人打了一针镇定剂,虽然,实际上,某些病人家属更倾向于用拳头直接帮助他“睡过去”。就这样,病人终于可以安心地睡下了,同时也挽救了大家可怜的耳朵和口干舌燥的喉咙。
“鲁道夫,”伯爵看了看天边的夕阳,低声对他的马车夫吩咐说,“天色已经不早了,你的速度得快一点,我还答应过海伦要和他们一起用晚餐呢!”海伦,是伯爵可爱的女儿。
正当男仆准备拉开车门服侍主人上车的时候,突然,也不知从哪里,猛然冲出一个小小的“火车头”。
“怦”的一声巨响,毫无防备的伯爵大人被“火车头”撞得后退了几步,顺便压倒了一旁无辜的仆人。
但是,相比之下,那个“火车头”才真是遭受了重创。
只见那个冒失地撞上了伯爵先生的物体,迅速地以一条接近于抛物线的完美弧线,碰撞,腾空,“飞翔”,落地。那一系列的动作是如此连贯,充满了某种物理上的美感,顺便再一次证实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与万有引力的存在。
“阿尔方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眼冒金星的伯爵先生大声问。
我相信,如果不是因为正被某个颇具吨位的身躯牢牢压在底下的话,忠实的仆人是很愿意回答他主人的问话的。可是现在,对于那个可怜人来说,赶紧张大嘴巴,把空气吸进被压扁的胸腔以确保自己不会窒息而死,才是最紧要的事。
得不到回答的伯爵先生,撑起自己肥胖的身子站起来,快步走到了那堆倒地之后,就再也没有动静的物体之前。然后,赫然发现,那竟然是一个年幼的男孩。
男孩儿的衣衫肮脏破旧,一个个明显的洞眼儿上甚至没有补丁。身子细瘦得如同没长好的垂柳枝条,脸蛋儿又瘦又小,显得营养不良,而且被层层的尘土与黑泥附着着,让人根本看不清他真实的肤色和样貌。他的双眼紧紧地闭着,好像已经晕过去了。
一个普通的小叫花子。很显然,是属于那些在大街上讨生活的穷孩子们中的一个。他可能是个孤儿,或者是赤贫家庭的小孩。这是伯爵先生在第一秒钟就得到的结论。然后,某个大善人的慈悲心立刻如早晨的海潮一般泛滥了。
“天哪!我的伯爵先生!您这是在干什么?”好容易才从地上挣扎站起,刚刚还在赞叹空气这一神奇美妙的自然物质的阿尔方索,倏然瞪大了他的蓝色小眼,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那荒唐的景象:他那高贵、端庄、体面的主人,居然,居然怀里抱起了一个肮脏细瘦的小黑猴?
“阿尔方索,这个孩子刚被我撞晕过去了。好在瑞恩大夫还没走,咱们让他来给这个孩子看看!”主人这么对他说。
被主人撞晕?应该是主人和他被那个小东西撞倒了才是真的!仆人翻翻白眼。看来,他家主人过剩的同情心又开始发作了。
“先生,您先放下这只……呃,这个小孩儿吧,您瞧,他把您的衣裳都弄脏了!”阿尔方索立刻让手下呆滞的小厮上去,接过了躺在伯爵先生怀里的小男孩。
于是,这一行人转过身,又向着铁院门里的宅子走去。
大柳树后的阴影中,将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的银发恶灵,好奇万分地摸摸下巴,也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
“他是因为营养不良才会晕倒的。”瑞恩大夫在为小男孩做过检查后,这么说。(这位好大夫,生着坚定而黑亮的眼睛,拥有健康而正直的性情。而在若干年以后,他将会有一个名叫RJ的倒霉子孙。)
“先生,这个小家伙,他是个贼!”阿尔方索摇晃着刚刚从男孩儿身上掉出来的罪证——属于伯爵先生的金制怀表。
他就知道,大街上的那群小混混里没有一个好货色!
而伯爵先生仅是淡淡地扫了怀表一眼,并未在意:“阿尔方索,别对一个贫穷的小孩子太苛刻了,他只是在想办法活下去罢了。”
这个时候,众人耳畔传来了几声几不可察的呻吟。大家闻声调转视线,不意外地发现,那个肮脏瘦弱的小东西,已经睁开了他浅灰色的大眼睛,正以惊惧而倔强的目光瞪着房内的所有人。
※????????※????????※????????※????????※普雷斯克特伯爵夫人五年前就因病去世了。她为丈夫留下了一儿一女:比较大的女儿,名字叫海伦娜,今年十一岁;而小儿子爱德华(与他父亲同名)则是九岁,通常人们叫他作查理。
这对小姐弟虽然五官上还算相像,但是熟知他们的人就知道他们的个性真是天差地别。伯爵小姐是一个热情的稍稍任性的小妞,活泼快乐,她喜欢骑马,永远都那样生气勃勃的;但小查理则过分文静,甚至可以说是害羞怯懦的,他只喜欢把自己关在宽阔宁静的绘图室里,进行某种被后来人们称为前印象主义画派风格的创作(天知道!)。所以,在几乎所有人,包括伯爵大人自己的眼中,这两个孩子都颇有生错了性别之嫌。
“爸爸也真是的,明明答应过人家一早回来的,可现在都快八点钟了,还不见他的人影!”伯爵小姐托着腮坐在餐厅靠窗的椅子上,望着深邃的夜空,不耐烦地抱怨着。
她的弟弟查理在一旁静静地用着晚餐。作为一个九岁的男孩子,他的动作实在是过于优雅秀气了些,就连他的食量也微小得不可思议。一只桔子,一片牛小排就结束了。(想想还真是好养啊?“我说查理呀,你就不能多吃一点儿吗?”海伦叫住她显然已经用餐完毕的弟弟,皱着眉头看着他,“你吃得还不如我多呢?活像只小鸟,不,就是鸟也比你吃得多,你这哪里像个男孩子啊?来,把这个吃了才准走!”说着,她把主餐盘子里烤得香香红红的羊腿整个儿撕下来,放在弟弟的盘子里。
“姐姐……”对着面前小山一样的羊腿,男孩儿的小脸迅速垮了下来,如果真的把这么可怕的一堆东西全吃掉,估计不到明天,他就会因为胃穿孔而和这个美丽的世界永别了。他哀求地向女孩子求饶说:“我、我实在是吃不下了。”
“吃不下也得吃!”姐姐专断地说,口气像是高高在上不容反驳的女首相,“查理,听着,如果你现在不吃东西,以后你就长不高,长不高,就没力气,没力气打架就打不过别的男孩子,打不过别的男孩子你这辈子就别想娶老婆了!”
呃……男孩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姐姐。怎么回事?话题是怎么从那只直冒肥油的羊腿,变到他娶老婆上头的?再说,娶不娶得到妻子,和打架打不打得过别人,有必然联系吗?她思维的跳跃性也太大了吧!
两姐弟正说着,突然听见窗外头一阵马车的喧闹声。
“爸爸回来了!不知道他给我带回什么礼物?”海伦立刻兴奋地从椅子上跳下来,向客厅的方向奔去,完全没有一点儿所谓淑女该有的风范。
“小姐,海伦小姐!你别跑啊!”一旁的贴身女仆见状匆忙追了上去。
“爸爸,你怎么这么晚……哎?”本来马上就要扑进伯爵先生怀中的女孩硬生生地顿住脚步,瞪大了那双漆黑美丽的杏眼。
“爸,这、这只小脏猴子,该不会是您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吧?”女孩脱口而出,“他身上的臭味恶心死了!”
缩在伯爵先生身边,原本耷拉着脑袋的人儿,闻言抬起了头,冷冷地注视着前方美丽苗条的女孩。只见后者正掏出一块漂亮的丝绸手绢儿,捂在鼻上,然后后退了几步,嫌恶地说:“看什么看,小叫化子!”
这男孩一向最恨别人羞辱他,眼光诡异地闪了闪,冒出某种可怖的红光——可惜伯爵小姐并没有注意,因为她的父亲已经在批评她了。
“海伦,说话不要这么没礼貌。”尽管是批评的口吻,但对于这个酷似亡妻的女儿,伯爵压根儿就严厉不起来,反而是一种慈父对待被宠坏了的小公主一般的无可奈何。
这时候,伯爵的儿子查理也走过来了。他听见父亲说:“好了,海伦,查理,你们都到齐了。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他,叫做蓝彬,是爸爸今天收养的孩子。从今以后,他就会跟我们大家住在一起,成为我们家听众的一员。希望你们能够把他当作亲哥哥一样看待……”
“哥、哥哥?”伯爵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女儿惊讶的抽泣声打断了,不为父亲突然收养了一个小孩这样不寻常的事,反而是为了——“爸爸,你有没有搞错,这么瘦弱的小脏东西,恐怕比查理还小呢,你居然让我们管他叫哥哥?”
“海伦,蓝彬和你同年,也是十一岁,而且正好比你大一天,自然是哥哥。”伯爵笑着解释说。但他初初得知这个男孩的年纪时,也同样是吃了一惊呢。
这个小东西有十一岁了?
海伦姐弟的眼睛双双瞪如铜铃。不会吧?这个横看,竖看,歪着看,倒过来看,都像是不满八岁的家伙,居然十一了?!
真是……难以令人相信的惨痛事实啊!如果不是深知老爸是个连慌都不会撒的老实头,他们还真当他这是开玩笑呢。
“可是,就算是如此,看他瘦成这样,八成出生的时候就是早产。所以,他的真实年龄,不一定比我大呢!”海伦小姐狡辩道,说白了,她就是不想管这个又脏又臭的小瘦猴叫兄长,那多丢面子啊。
但是查理就认命得多了。在父亲眼神的示意下,他来到被成为“蓝彬”的男孩子跟前,有点儿害羞但又友好地说:“你好,蓝彬哥哥,我、我是查理。”这样主动的对一个初次见面的人示好,对于天性羞怯的查理来说,还真是生平头一遭。不过,他想,蓝彬哥哥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心里一定比他更加无措,所以,由他先示好,怎么都是应该的。
属于小艺术家的洁白的手,慢慢递到了男孩子的面前,伯爵少爷清雅稚嫩的嗓音,听起来就好像清泉一般的柔和清越。蓝彬心头莫名一动,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清澈如水的瞳眸。
“你……”凝视着那双单纯而诚挚的,如同小鹿般的羞怯眸光,仿佛始终了某种神秘的魔咒,不知怎么的,一向心如铁石般的蓝彬,竟然有刹那的失神。
“我是查理。”查理小声地重复一遍,他发现,以一个未来艺术家的眼光来看,尽管这个小哥哥(看起来实在不像)身上很脏,脸上也是风尘仆仆,但是,他却有一双非常迷人的带着冷酷魅力的灰色眼眸。
“我叫蓝彬。”下意识地握住了那只柔软的手,冰凉的触感不同于他父亲的温暖,但却更加令人舒服。直到这个时候,蓝彬才把眼前这个男孩子的面容看个清楚。
伯爵少爷的长相是清秀的,肌肤白皙,五官和谐而优美。但是,平心而论,并不特别出众。在他那光彩照人、如春天的山桃花般娇艳明媚的姐姐的对比下,他细瘦的身躯,平凡的容貌,确实是不显眼的。
不过,对于蓝彬来说,这个男孩子带给他的感觉,却绝对比那个骄傲的姐姐要好得太多。他甚至不屑再多看美丽的海伦一眼,就任那最初形成的厌恶的形象,从此根深蒂固地存在于脑海之中。
※????????※????????※????????※????????※蓝彬静静地泡在浴盆之中,蒸腾的水气在空气中弥漫,温暖而不至于有低气压的压抑之感。这大概和他体性偏好温凉有关,即使洗澡水也只是维持在一个比常人低的水温。
回想起今天的经历,还真是有几分不可思议。原本是想打劫那个富得出格儿的伯爵的,怎知竟然会身体不支地晕倒,然后,竟然因祸得福。那个同情心过剩的老头(虽然我们的伯爵先生甚至还未到四十周岁的生日,但是在这个十岁出头的小男孩眼中,早已经很不公平地把他归档到老头那一款了),竟然一听说他是沿街乞讨的孤儿,就冲动地决定收他为养子。真是从天而降的好运道啊!不是吗?不过,如果知道要收养的人的真实底细,恐怕那个老天真会当场晕倒给他看吧!想到那个景象,蓝彬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疏离冷漠和嘲讽,未达眼底。
浸在水中的肌肤,已经慢慢地恢复了原本洁白的本色。为怕他走夜路受风染病,那个瑞恩大夫当时禁止他洗澡,所以,在伯爵千金和伯爵少爷看到他的时候,他仍然是那副肮脏污浊、臭气醺天的样子。想到伯爵千金毫不掩藏的嫌恶眼神,和那摆明了瞧不起人的傲慢态度,浅灰色的眸子不由得眯起,象征着愤怒和怀恨的诡谲红光,在深黑色的瞳仁里流转。
终于洗净了一身的污垢,蓝彬低头,审视着自己的身体。真的是太瘦小干瘪了吗?
他知道那是事实,对于一个从小就老也吃不饱,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孤儿来说,你能指望他有什么样健康的体魄呢?——尽管,他如此瘦弱的原因,并不真正在于此。他甚至比不上那个娇小文弱的伯爵少爷!这个想法让他倏然变得极不舒服。不知怎的,他竟无法忍受,被那个男孩当作一个更弱小的存在。不,我要变强!要让他知道,我是完全可以保护他的人!
空气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发生变化了。
“哗啦”水声一响,男孩猛然间从浴盆里站起。晕黄的烛光,在洁白的躯体上,交织出某种暧昧的色光,晶莹的水珠,由发梢,至身体的每一寸光滑的肌肤,一颗颗滚落……(喂喂……停!你!你!你!还有你,甭看别人,说的就是你!犯花痴啊!不是?不是你流什么口水呀!连个干瘪小猴的豆腐都好意思吃,我看你们真是没救了!)
“是谁?谁在哪里?”身子瞬间绷得死紧,男孩的喉头中,发出近似于小字组哆的低音。
(注:小字一组,即中央C和弦。而上文的小字组,则是正好比它低八度的和弦。另,此小字组的哆,是作者能够发出还算勉强可以听的最低音,所以对之印象深刻。)
“不错嘛!这么快就发现我了。小东西,你的警觉性还可以哦。”柔和,却偏偏带着油腔滑调的男中音,适时响起。
与此同时,男孩紧张警惕的灰色眼睛突然瞠大,漆黑的瞳仁中,倒映出以浅绿色的窗帘为背景、渐渐浮现的男子,柔长的银发,即使无风亦似飘逸。在半透明的蒸气掩映中,暂时看不清来者的容貌,但是他周身散发出来的逼人的气息,却已经攫住了男孩的呼吸。
正常人看到如此诡异出现的人,可能会吓得晕倒吧,或者歇斯底里地大声尖叫。但是,这样的表现没有在这个曾经在街上讨生活的孩子身上发生。惊慌失措仅仅是最初的片刻,随后,超越了年龄的理智和镇静回到了他的身上。
“你是什么人?或者,是什么东西?”毕竟,普通人是绝对不可能以这样“奇特”的方式出场的。换言之,这个家伙,九成不是人类。男孩看着拨开水蒸气,渐渐明显的人,发现,那竟然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呵,你不认识我吗?小家伙?”丹尼斯轻轻缕缕自己银白的美发,居然还不忘向对面的男孩送去串串电波。
可惜的是,蓝彬一非少女,二非花痴,对于他刻意展现的“风情”,根本无动于衷。只是冷着嗓子:“你到底是谁?”
“呦!还真是不认得我呢!呜呜,人家才不过离开人间一千多年而已,你们这些无情无义的小辈居然就不记得我了!”丹尼斯闻言,露出无限失落的表情,仿佛别人认不得他,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一样,伤害了他“幼小”、“脆弱”的心灵。(拜托,我的魔兽大人!居然幻想全世界都认识你,你还真当自己是克林顿啦?)“呜呜,人家好可怜呀!真难道就是所谓的‘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蓝彬对于他的“自怜自伤”毫无反应,仅仅是抿着薄唇,冷冷地看着他。
大约三分钟之后……可恶!这个小东西对他的卖力演出居然一点儿都不捧场!
踢到块冰铁板的魔兽丹尼斯悻悻地结束了自己夸张的“独角戏”。
“虽然你不认得我,不过,我可很知道你是谁呦!”颓废的神色一扫,一抹坏笑已经漾上了脸,某恶灵的脸色转得可是比风车还快,果然不负“千面吸髓魔兽”的盛名。只见他启唇轻吐:“你,我亲爱的小可怜儿,半吸血精灵蓝彬先生!”
※????????※????????※????????※????????※风儿,轻轻地吹。山庄的夜,很静,好像所有人都睡下了。
然而,就在二楼的某一个房间,却仍然隐隐地透射出朦朦胧胧的光亮。昏黄的烛光和浅绿色的窗纱,不知为何,竟然交织出一种古怪的令人不快的视觉观感。
男孩子略微颤抖的手,从已经换下的褴褛旧衣的隐秘的内层中,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一本单薄的小册子,那是连为他做检查的瑞恩先生都未曾发现的东西。
血色的封皮,触目惊心。然而,男孩子毫不犹豫地翻开了它,第一页上,写着鲜红血色的大字:“血,吾之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