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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   我在书房里找到蒋宏坤,他靠在椅子里在看报纸,面前的烟灰缸里已满是烟蒂,诺大的书房烟雾缭绕,像是要着起来。我走到他身边,轻声说,总是惹你不高兴。他把报纸放下,把烟熄灭,淡淡说了声“算了,我也不该说那样的话”。抬头看我,脸上挂满疲惫之色。我惊觉他鬓角原来已经有了白发。
      “我本来打算等我离婚的事情办妥了,和你出去旅游一阵子,然后计划一下我们的以后,”他站起来,帮我把胸前的一缕头发挽到耳后,“你也二十八岁了,女人一过三十,再漂亮也变得很难。像你说的,我不能让你这样跟我一辈子。本来我也没打算马上又结婚,我是真的对婚姻厌倦了,但是你等了太久,我于心不忍。可是看你刚才的反应,我不知道你究竟怎么想的?”
      他很少有这样温柔的时候,我有些恍惚。这个男人在资本市场上所向披靡,牛鬼蛇神如来佛祖皆不是他的对手,但在情字上,却不懂得一点心机手段。他不会花言巧语,不会温柔哄骗,最多的时候便是冷着一张脸微微皱着眉,我知道,他其实觉得亏欠。
      也怪不得他。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脸色看,更别说要让他去花心思讨好。家里往上三代都是正统权贵,父母在1949年举家从上海迁往香港,后移民英国,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上面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老来得子,父母都没有了年轻时候的厉害脾气,哥哥姐姐也宠着,他样样顺心,事事得意。从出生就是全家的重心,然后理所当然地入读贵族男校,以七个A的成绩被剑桥圣三一学院录取。毕业后独自去了美国,在华尔街如鱼得水,没有几年就成立了基金公司。二十五岁与门当户对的赵家三小姐结婚,二十七岁便生了千金,三十岁开始接手家族业务。这样的人生本该是一出完满的正剧,成为世人羡慕赞叹的楷模,却没想到半路杀出我这个程咬金。
      “你离婚的事情太突然,我来不及反应。平日里那些抱怨也不见得是真的,去相亲也就是玩玩的,找点乐子,也能多认识点朋友。我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这是实话。
      “如果你是顾虑别人的眼光,没有必要。”
      “我做你的情妇都无所谓,更何况跟你结婚?”我微笑看着他,其实做情妇比当主妇简单得多。
      情妇只需曲意承欢,仰恩衔露,把自己打扮利索了等着打赏就够了。至于脸面,活在这世上的总顾着脸面的人往往活得最辛苦最委屈;而主妇要做的事情大部分就是为了脸面。嫁了人的女人往往成为某某夫人太太妈妈,连自己的本身姓名都能日渐忘却,到哪一日恩断义绝,照样卷铺盖走人。
      “有时候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大概是老了,”他捏捏眉心,“我刚好还有几封邮件要看,你再去休息一会儿吧。”
      话进行不下去,这是下逐客令了,我转身走出书房,帮他把门关上。
      我回到卧室,心中郁郁,一定要找人诉说。给苏晓洛打电话。半响没有人接,估计她还在睡梦里,又给陆海知打电话。
      “喂?”慵懒的声音。
      “海知,还在睡觉?”不知道这帮人玩到几点才散伙。
      “嗯——”浓重的鼻音,“几点了?”
      我看表,“五点二十。”
      “那么早,不是说八点才吃饭?”
      “你们今晚又约了啊?”连休三天,夜夜笙歌,等到上班全要倒时差,时差刚倒好又到周末。
      “你不来啊?”
      “洛洛没跟你说?蒋宏坤回来了。”我点了支烟。
      “啊?他回来了?”那边顿时清醒了,这就是海知和洛洛的不同处。
      “海知,我烦。”我话一出口,眼泪就掉下来了,一口烟没有及时吐出去,呛在肺里,开始凶猛地咳嗽起来。人不能轻易抱怨,一抱怨就脆弱,一脆弱就乱了章法。
      那边悠悠一声叹息,“我知道。”
      其实她不一定知道,但我等的就是这样一句“我知道”,心里顿时畅快许多。
      “你在哪里?蒋宏坤家?”
      “是,他的海边豪宅里,我现在是金丝雀。”
      “哈,你这只金丝雀要是不想被关,就是钻石打的全密封笼子也关不住你。”
      “他离婚了,要娶我。”
      陆海知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想?”
      “不想。”
      “也好,否则你嫁了我们怎么办?”
      我笑,“我回到市里再给你们电话。”
      放下电话后我打开电视。我很少看电视,如今的电视节目要不就是领导开会,全国形势一片大好,要不就是惺惺作态的红男绿女,荒腔走板地唱着人间百态。怎么看都是假。生活往往比连续剧传奇,要演好这台戏不容易。

      不知过了多久蒋宏坤来找我,说该吃饭了,我才发现窗外的天色已经黑透,而我看完了新闻联播和气象预报。他站在走廊的灯光下,穿一件黑色暗格纹路blazer,配一条深灰色法兰绒裤子,英式风格十足。我到衣橱里挑了一件黑色小礼裙,补了妆,将头发挽起,踏着高跟鞋随他出门,尽职作一支花瓶。
      走进Le Rouge, 发现衣香鬓影,小小一间餐厅满满都是人。我这才想起来今天是12月31号,只知道是放假连休三天,却忘记了放的是什么假,日子过得如流水,转眼又是一年。
      一顿晚餐就这样平静地过去,法国老板见到许久没来的蒋宏坤,免不了要问长问短,然后惯例对我恭维赞美几句。我们两人谁也没有再提之前的事,沾染了人们的快乐心情,沉浸在美食美酒中。
      回到别墅后走形式似地一番激情澎湃巫山云雨,也许是一年多不见,也许是下午扫了他的兴,当夜他极其粗暴且需索无度,最后我在疼痛和颤栗中昏睡过去,陷入黑暗前,瞥见窗外远处海面上的烟花开得正灿烂夺目。

      第二日一早我就要求他送我回市区,他什么也没问就答应了。
      车到荣华北路,开始拥堵,我说我就在这里下车吧。
      “为什么?去逛街我送你进商场车库。”
      “不,我去看我妈。”
      他沉默了一会,“不用我送你去?”
      “不用,新年第一天去疯人院,平添丧气干什么。”
      他皱了皱眉,将车靠边停,“给我打电话。”
      我嗯了一声,下车走入人流。我先到超市去买了些点心水果,又到花店去挑了一束香水百合。大片饱满的白色花瓣,在阳光下清丽夺目。据说香水百合六片花瓣的其中三瓣是由花萼长成的,呵,百合之王也懂得假装。
      许久没有来了,兜兜转转,差点迷路,附近挖地修路又全换了样子。诺大的院子被笼罩在周围高楼的阴影下,阳光不大透得进来,阴冷阴冷的。
      我在门卫处登记,上一次来访时间竟然是半年前,门卫老头看了我一眼,被我冷冷瞪了回去。院子里的梅花开得正好,一株株冰枝嫩绿,疏影清雅,可惜种在这样的地方没人会欣赏它的傲骨。我走到母亲住的那栋楼下,抬头看她房间的窗户,这家私人精神病院没有监狱式的铁栏杆而用防弹玻璃,病人可以无阻碍地“享受”窗外的风景。
      护士带我走进房间的时候,母亲正坐在床上织着一条围巾。我幼时她经常织些款式别致时髦的毛衣,最拿手的是钩花,幼儿园的小朋友总是羡慕我的各式毛衣和围巾。后来就再也没见过她织毛线了。自从她住进这里以后,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织毛线,大到毛衣披肩,小到围巾手套,而且每个款式都是男女各一件。房间的衣柜早已放不下了,护士问我要不要带回家一些,我让她送给其他病友,若有喜欢的样式自己留着也行。再这么下去,快可以开个服装店了。
      “妈,我来看你了。”
      她抬头看我,目光混浊,露出麻木的神情。她一张曾经美艳动人的脸已经松垮了,原本的瓜子脸成了国字脸,脸色蜡黄,眼皮因为药物作用微微浮肿着。一头傲人乌黑长发被剪成了平头,一根根头发如针般竖立着,像是在抗争什么。
      我叹了口气,先把果篮和花放在柜子上,然后坐到她身边去。她看看我,目光在我身后的香水百合上停留了一下,又低头继续织围巾。围巾是大红色的。
      “这是给谁织的?好漂亮。”我摸摸她的头发,很扎手。
      她不回答我。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她就不再说话了,或许是以前话说得太多,终于累了。我静静地看她织围巾,重复着绕线,挑针,绕线,挑针的动作,迅速又精准。我没有遗传到她的手巧,从小不会做家务,一洗碗就打碎东西,也不会针线活,更别说织东西了。她骂我手笨,父亲总会笑着摸摸我的头说,没关系,手笨的人脑子聪明,读书好。她会继续骂,你就宠着吧,女孩子这样手笨,以后嫁不出去。
      那样的日子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我也曾经以为,我会那样过一辈子:读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我也曾经以为,他们会这样过一辈子,吵吵闹闹,相持到老。
      “妈,”我将她忙碌的手握住,她有些烦躁地想挣脱,“蒋宏坤要让我嫁给他呢。”
      她从喉咙里发出急促的呜呜声要抽出手来,我放开她的手,她又继续织起来。
      “好,我不嫁,不会嫁的。”我抚摸她的背,轻声说。
      我又看了她一会儿,这样也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是不知道她的世界是否也还有爱恨怨怼。我把百合花插进玻璃瓶里,装满水,又给她剥了个桔子。她不吃,我只好把桔子一片片剥开放在纸碟中。桔子的香气弥漫开来,这样熟悉的香味总是飘荡在冬天的家中,让我又一阵恍惚。
      “妈,我走了,过段时间再来看你。”时间已接近中午,我起身,弯下腰轻轻搂了她的肩膀一下。她身上的味道并没有改变过,而我已经忘记自己一定要搂着她才能入睡的日子。
      出门的时候我给照顾她的私人护理塞了一个沉甸甸的红包,“记得给她买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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