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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梦呓第四章 ...

  •   清晨,暖暖的阳光照进室内,我伸了个懒腰,慢慢站到地上。刷牙,洗脸,继而站在窗前梳头…
      我回头凝视还在熟睡中的普里恩斯,阳光静静洒在他的脸上,极好看的冷俊面庞,浅棕色头发,微微有些卷,暇长的眼睛紧紧闭着,在眼窝处形成一道深深的痕,覆盖其上的细长睫毛浓密卷曲,高傲的鼻子,以及,有着清晰轮廓的嘴巴。

      这个时候,阳光,仿佛只是他的陪衬而已,仿佛真的如他所说,他,是一位王子!
      我笑了笑,自己几时开始变得这么不切实际了,斯巴达,那是个多么遥远的神话?
      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在街头广场的小池边,我正望着满天的晚霞发呆。
      满脸伤痕的普里恩斯穿过人群来到我的面前,郑重说道:“爱妃,我终于打破祭司的重重诅咒,寻得了你!”我以为遇到了神经病,但当我对上那双如太阳一般坚毅的金色眸子,一切仿佛静止,他的语气那么认真,令人不得不信!
      于是,在周围朋友质疑的眼神,以及责难中,我将普里恩斯带回了住处。
      当我打开小小公寓的门,一股冰冷入骨的凉意袭来,我终于意识到,这个屋子,原是须要多一个人来温暖的。我找来创可贴,碘酒,认真替普里恩斯清理着身上的每一处伤口,他竟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也不说痛,只是拿那双带着些霸道的金色眸子,寸步不离地跟着我,仿佛一眨眼,我就会一溜烟跑了似的。
      “饿吗?”我看着他,轻轻问道。
      他没有说话,但是我却听到了他肚子的咕咕叫声。
      我忍住了笑意,转身去了厨房,烧得一道鱼香肉丝,端了上来。
      鱼香肉丝是我最喜欢吃的菜,也是唯一会烧的菜,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普里恩斯诧异地看着桌上整齐摆放的筷子,眼神无辜而清澈。
      就这样,普里恩斯住进了我的家里,一切仿佛是从前那样,唯独,每天会多了几分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例如,某天,当我下班回家的时候,看到一楼的老大爷正在跟普里恩斯争吵,而普里恩斯的手中,却拿着一把我通常做饭时用的菜刀!而且,还抓着老大爷的衣领,扬言要决斗!
      例如,某天,普里恩斯到我上班的蛋糕店中,一举将我辛辛苦苦刚为客人烤好的面包吃掉。
      例如,自从有了普里恩斯,我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下班时会被街头的小流氓威胁抢劫,而他,早就将他们收拾一通,捆在地下室里,直到我第二天上班推自行车时,听到了地下室里的咯咯颤抖。
      “普里恩斯!”我像发疯了似的跑回家里,将还正在熟睡的他从梦中揪起来,“你如果再这样闹下去,我就会把你扔在大街上,再也不管你了!!”我又开始继续着自己已经说过了很多遍的威胁,依旧在朦胧中的普里恩斯,只是抓抓头发,眸中充满着不解。
      天哪,我竟然忘记了,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斯巴达的王子,那,应该是什么时代的人呢??
      那天我没有选择原谅他,而是气鼓鼓地去了我上班的蛋糕店。
      那天的生意并不好,因此老板心情也不好,所以就莫名其妙地加班到了半夜。当我慵懒地从地下室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时,我发现,这确实是巨倒霉的一天,因为我的自行车,两只脚蹬不知道哪里去了。
      好吧,那就坐公交车吧!
      可是这半夜,哪里来的公交车呢,看看路上,就连出租车的影子也是没有的。
      我只好步行,夜已经深了,在加上上了一天班,疲惫向我涌来,我感到周身的睡意,两只脚也变得机械般地一前一后挪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眼睛感到了一阵强烈的光芒,一辆车朝我的方向飞奔,而睡意朦胧的我,根本连往旁边躲得意识也没有。
      就当那辆车已经出现在离我不足一米的地方,我才意识到,我应当是该彻彻底底地歇菜了,因为,这个时候躲已经来不及了。
      “爱妃!”普里恩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面前,抓着我的手,将我狠狠拽向另一个方向。
      意识到我有幸躲过此劫的时候,我同时听见自己大声喊着:“你,疯,了!”
      你疯了,似乎是我对他说过的最多的话吧。
      那天我没有事情,而普里恩斯,却从上到下像一个血人。
      “去医院……”我拉着他的手,这是在最后眼泪不知不觉掉下来的时候,唯一能想到的救赎了。
      普里恩斯挣扎着从地上站地来:“回家,我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鱼香肉丝。”
      我惊异地跟在他的身后,脚步移动得十分缓慢,仿佛受伤的人不是他,而是我。
      无疑,我又是一夜未眠,像刚刚带他回家的那一晚上,为他清理了以晚上的伤口。
      最后,当我看着他脊背上那个足有二十公分长的伤口,在我的努力下终于停止了淌血的时候,紧紧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但也充满着不可思议。
      “你不疼吗?”我感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
      普里恩斯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胸前,对我说:“看到这些伤痕了吗?”
      我转过去,在他的胸口,有着深深的,细小的痕迹,无数的痕迹,对然很细小,但是,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这一定很疼,而且不是人干的……
      “这是每个斯巴达勇士的光荣!”他慢慢说着,我竖耳倾听,这真的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原来,在每个斯巴达的勇士从学校毕业的时候,都是要过这一关的,他们的老师会让他们抓一只白色的猫,闷在胸口处,而与学生进行着很长时间的闲谈,时间久了,那猫便会觉得闷,继而便会到处挠,而学生必须做到面不改色。
      好残酷的毕业典礼!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普里恩斯的表情会那么少,甚至很少笑,仿佛他一直都是很认真的。
      “为什么会这样……”我不由自主地问了一句。
      “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普里恩斯说这句话的时候,只是轻轻地看了我一眼。
      也许是吧,如果没有他,我早就死了……
      没过几天,普里恩斯便不见了,他说,祭司跟他说过,只要他打破那重重的诅咒,他便可以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见到他想要见到的人,即,他那早逝的爱妃。但是,这一个星期,我却作为了最直接的受益人,享受了他最无偿的保护。
      普里恩斯最后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留下,我依旧像从前那样,这一切,却如做了一个梦一般,只是,他的音容笑貌,仿佛印在我的脑海一般,只是,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喜欢吃鱼香肉丝了。
      因为,我感到,我就像那只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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