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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我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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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许昱并没有把方彦“做饭更多地是出于个人爱好”这句话放在心上。
因为哨兵的强化方向之一是感知,通俗来说就是一个更灵敏、频带更宽、动态范围更大的信号接收器。
研究表明,哨兵接收到的信号数量是未觉醒普通人类的五倍。
而且哨兵等级越高,能够接收到的信号越多,现今的理论极值是一百二十倍。
高感知能够帮助哨兵更快地认识世界,规避风险,但问题在于哨兵的大脑并没有与感知同步强化。
导致大脑工作量急剧增加,精神消耗速度是常人的数倍,冗余信息堆积成山。
如果没有向导帮助梳理,迟早会感官崩溃,走向自我毁灭。
可与向导1.73%的觉醒率相比,哨兵18.15%的觉醒率实在是太高了。且只有在向导等级大于等于被疏导哨兵等级时,才能对哨兵进行深度疏导。
而向导与哨兵的等级分布均是金字塔形,越往上人数越少。导致越是高等级,向导与哨兵的数量差距就越悬殊。
高等级哨兵感知最强,精神图景中积攒的冗余信息与废料也是最多,但偏偏能够予以他们帮助的向导资源最少。
有道是外取不得,即向内求,为了活得久一点,似方彦这样的高等级哨兵都会有一个能够使自己静下心,收束精神的爱好,例如音乐、书画、陶艺,种花等等。
烹饪也在其中,只是比较冷门。
而且哨兵的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训练上,在兴趣爱好上的水平普遍不高,基本是聊以自娱的状态。
即便方彦在学厨上有天分,真整出了些名堂,也还有句话叫做不要用你的爱好去挑战别人的专业,足可见爱好与专业之间的巨大差距。
许昱估摸方彦的喜欢做饭多半是能吃的家常菜水平,顶天了在某些特定菜式上能赶上二级厨师。
万万没想到方彦是真的喜欢做饭,很快勾走了她的注意力。
这哚哚哚的声音是在剁馅吧,听起来还怪有节奏感的。
这咵嚓咵嚓的声音是在搅打肉馅吧,手工肉丸子的口感那叫一个弹牙。
还有这清脆硬实的梆梆声,肯定是在剁排骨了!
要命,怎么听起来就觉得好吃,谁把小溪搬她嘴里了?通感是这个通法吗!似乎看到过类似的记载啊。嗯,暂时没有产生不适,可以继续观察。
许昱脑子里在思索严肃的学术问题,肚子却应和似地叫出了声。
身体给她传递了一个清晰无误的信号:饿了。
然后厨房的声音也停了。
许昱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起来,方彦听到了!啊啊啊啊,方彦一定听到了!否则不会突然静默!
此时的许昱很想做一只把头埋进沙里的鸵鸟,但实际情况是她连抓起抱枕,把脸埋在里面的行动力都没有。
方彦可是五级哨兵,以她的感知能力,只要有心,完全可以通过各种声音拼凑出她的一举一动。
等等,她现在的心跳是不是很快?
彻底完蛋了!
在实验室待得太久,已经忘记与哨兵近距离接触时需要采取一些手段保护隐私了。
但要是她现在开启精神屏障阻隔许昱的感知,或是采用心理暗示令自己的心跳速度恢复正常,难免有些掩耳盗铃的意味。
然而转念一想,人生在世不过吃喝拉撒睡五字,她今天还没吃晚饭,肚子饿了是人之常情。
不仅无需感到难为情,她还得去看看方彦准备做什么好吃的!
小王说得好,见面分一半。小张也说得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她都和方彦成室友了,理论上她还有厨房一半的使用权,方彦不会那么小气,让她听得见吃不着吧。
仅用时三秒钟,许昱就从从忐忑不安变为理直气壮。将手中期刊放好,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向厨房。
她倒要看看,方彦弄出这么大动静到底准备做什么好吃的。
事实证明,许昱想多了。方彦从来没打算吃独食,甚至可以说这顿饭是专门做给她的,主打一个释放善意,结份善缘。
毕竟许昱可是五级向导。虽然是研究型的,但向导等级摆在这,精神力和朋友圈肯定没的说,指不定哪天就有事要求到许昱头上。
因此在捕捉到那咕噜一声轻响后,方彦的干劲再度飙升。既然许昱爱吃,那拉交情的难度就大大降低了。
然而不等方彦使出浑身解数,她就听到了脚步声。
从客厅走向厨房,从小心翼翼到阔步向前。
不知为何,方彦忽然联想到了唱着小曲,志得意满的汤姆猫。
但据她所知,这位许家大小姐的精神体是雪鸮来着。
所以,走地鸡?
方彦被自己的突兀冒出来的念头逗笑了。
轻轻摇头将这个想法晃出去,然后把剁好的排骨放入装满凉水的锅中,丢入姜片葱段,开中小火去除血水。
同时用另外一个灶眼做蛋饺。
方彦把左边灶眼的火焰调到仅剩一丛蓝焰的最小火状态,然后将不锈钢勺放置在上进行加热。
紧接着用筷子夹起一块肥猪肉在勺里转了两圈,肥肉受高温炙烤发出细微的滋滋声,动物油脂的随之香气弥散开来。
继而倒入早已调好的蛋液,略略盖住勺底便逆时针转动手腕。蛋液听话地铺开,顺着勺壁漫成一张圆润的薄饼,边缘微微翘起,中心却还泛着湿润的光泽。
正是七分凝三分软的好时候。
方彦迅速用筷子挑了一团七肥三瘦,加了剁碎的马蹄与香菇,已经搅打上劲的肉馅放进去,然后挑起一侧的蛋皮合上另一侧,让未干的蛋液充当粘合剂,很快勺中就出现了一只圆滚滚的“小元宝”。
最后把“小元宝”翻个身,让两面都被烙上浅褐色的焦斑,放置一旁的白瓷盘中备用。
看完全过程的许昱: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了下来。
浓郁的香气都在其次,关键是方彦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在做饭,还有条不紊,对眼睛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享受。
看着方彦的动作,她感觉时间都变慢了。
不过这懒羊羊的围裙是怎么回事?太破坏气氛,而且看起来质量也不大好,像是不知道从哪获得的赠品。
许昱决定找时间给方彦挑个好看的。
至于现在嘛,现在的她要大饱眼福!
得益于哨兵极强的身体素质,方彦的动作极快。给排骨去血水的那口锅还未沸,白瓷盘里就垒起了一座高高的蛋饺山。
此时厨房中已经满是食物的香气。
许昱觉得自己更饿了。如果不是之前给自己下了一个保持优雅,不能露出馋相的心理暗示,她现在肯定已经在疯狂咽口水了。
许昱的动作自然逃不过方彦的眼睛,但她还不清楚许昱的脾气,所以只当没看见,继续自己的动作。
蛋饺上锅蒸,顺手洗了个小青菜。等到青菜洗好时,排骨那锅水也正好到了将沸未沸的状态,方彦拿起抄网把血沫打出。
如果说之前的蛋饺只是荤香扑鼻,那么在方彦将排骨那口锅的锅盖掀开后,许昱感觉自己瞬间就被肉香浸透了。
她看着站在锅灶前,把每一个步骤时间都卡得刚刚好的方彦,只觉见到了一位运筹帷幄的指挥官。
对了,方彦的精神体就是长白虎,百兽之王,非常合理。
而且方彦这么熟练的样子,做出来的菜肯定会很好吃吧……
她还记得方彦说做饭是她的爱好来着。
许昱鬼使神差般走到正在往外捞排骨的方彦跟前,鼓足勇气问道:“方中队,你准备怎么做这个排骨啊?”
方彦忍住笑,一本正经答道:“红烧。”
这是最稳妥,最不会出错的味道。
许昱抿了抿嘴,试探着问道:“能不能做成糖醋排骨啊。我,我只要一小份,两三块,啊不,四五块就行。”
方彦看着面前小脸微红,十分不好意思的许昱,笑意忍不住从眼睛中跑了出来。
确认了,这位许大小姐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
须知做饭最讨厌两件事,一件是做大锅饭,准备工作多,耗气力,难度还高。更讨厌的事是做额外做一份小份菜,麻烦程度加倍。
但为了把鱼诱来,打窝力度必须要大。
方彦当即大气地表示:“四五块哪里够吃,全做成糖醋排骨好了。”
“可是……”许昱试图拒绝方彦的提议,她与方彦不过初相识,点菜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再让方彦迁就她的口味,这得多厚脸皮啊。
方彦却不允许她拒绝,直接取出冰糖开始配料。
既然是糖醋排骨,糖肯定是第一位的,而且许昱又主动提出要吃糖醋排骨,口味多半嗜甜。于是方彦在通行的冰糖用量上又多加了三成。
没想到衣袖却被许昱扯动。
“是冰糖放得太多了吗?”
许昱摇头,双手比划出一个小圆:“不是太多,是太少了。再来这么多糖差不多。”
方彦闻言有些吃惊。不是,放这么多糖?当饭吃呢!问过血糖的意见了吗?
许昱不好意思地笑,小声解释:“我姥姥是锡城人。”
打小养出来的口味,所以长大了吃什么都觉得差点意思。
方彦恍然大悟,锡城人啊,那没事了,果断往配料碗里再加了一大份冰糖。
等着一切都准备就绪便对许昱说道:“等会炒起菜来油烟很大,你先去客厅坐着休息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