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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与丁老师再次告别,唐纳一蹦一跳地回到了外婆的身边。

      外婆被他重新牵起手,却也不主动问他做了什么,只是确定:“纳纳把事情做完了吗?”
      唐纳心情大好,仰着头笑,“做好啦!”

      “那我们回家吧?”
      “好!”

      今天的唐纳,跟昨天的黏人小哭包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今天的唐纳元气又可爱,随外婆到家后,虽然还是黏着外婆,但不像昨天那样非得人抱着。

      相反,今天的唐纳很主动,想帮外婆做很多事情。

      “婆婆,我可以帮你扫地!”
      “纳纳都还没有扫把高呢!”

      “那婆婆,我可以帮你洗菜!”
      “不用啦,纳纳自己去玩吧!”

      “可是,我不能跟婆婆一起玩吗?”

      小孩抬着脑袋看人的时候,上目线圆圆的,委屈又可怜。
      外婆本来就拿唐纳没办法,被他这么一看,当场投降,“那纳纳在婆婆旁边陪着说说话吧?”

      唐纳又雀跃起来,“好!”

      平楼内的厨房,灯光不算明亮,屋内也没有贴砖刷漆,还保持着原始毛坯房灰突突的水泥色彩。
      墙面钉子上,挂着大蒜、辣椒等晒干的调味食材,巨大的灶台比两个唐纳叠起来还高。

      这里的一切,都和记忆中的场景保持一致。
      就连外婆佝偻着腰坐在风箱后,一边添柴火、一边抽拉把手的形象,都与记忆中的身影重叠。

      搬着小马扎坐在外婆身边的唐纳,看着外婆还算健硕的身姿,内心突然滋味复杂。

      高中期间,他虽然还在镇子里,但学校离家远来往不方便,他就住了宿。
      暑假期间他还会去打零工,攒了不少钱,甚至还帮外婆重新装修过厨房。

      装修后的厨房有明亮的灯,有漂亮的瓷砖,有宽敞的储物柜……
      外婆当时很开心,还和镇子里的街坊邻居炫耀这个厉害的孙孙。

      唐纳确实是个争气的外孙。
      但他为了争气,也确实从高中开始,就错过了许多和外婆相处的时光。

      以至于有一天,他回到外婆身边,外婆认不出他了。
      外婆得了阿尔兹海默症,记不清人和事了。

      每次回老家,唐纳都不厌其烦,一遍遍跟外婆介绍自己是谁。
      相处几天,外婆还能勉强记住他。

      可下次再回来,外婆就又记不起他了。

      被深爱的人遗忘,是一件多么心痛的事?

      这种感受,唐纳知道。
      因为他经历过无数遍。

      此时,眼前的外婆健康又精神,唐纳心底高兴,但又有些后怕。

      “婆婆?”
      “诶……”

      外婆抽拉着风箱,手头忙着,还不忘应和小孩的呼唤。
      可唐纳其实没什么要说的,他只是想叫叫外婆。

      “婆婆……”
      “诶!”

      “婆婆!”
      “诶!”

      “婆婆。”
      “诶!”

      唐纳突然傻笑起来。

      真好,不管他叫多少遍,不管他确定多少遍……
      外婆都会应和他,外婆都还记得他。

      唐纳心想,这一世,他一定要花更多时间陪伴外婆。
      疾病也许是不可控的,但在一起的时光,是可控的。

      待在厨房里久了,白乎乎的小团子也被熏得灰头土脸。
      外婆怕唐纳被烟火气呛到,便借口小红花会被弄脏,哄他去帮自己看小卖铺。

      唐纳不是识不破外婆的小伎俩,但看小卖铺也会帮到外婆,所以他乐意效劳。

      于是,胸前带着光荣的小红花,唐纳屁颠屁颠跑到平楼边的小卖铺里。

      这是外婆经营的小卖铺,卖些玩具、零食和日用品。
      因为位置方便、外婆平日又与人为善,所以周边街坊很乐意来光顾外婆的生意。

      幼时的唐纳,分外以自己家有间小卖铺为豪,以至于上小学时,都还在跟同学们炫耀。
      外婆知道他喜欢这种掌握“大把资源”的豪气,店内商品的摆放,有时还会依照小孩的意愿来。

      所以这不到十平的小卖铺中,大小商品、色彩搭配,唐纳都清楚得很。

      站在烟柜后守着收银台,唐纳搬了个长腿凳,吭哧吭哧爬上去,坐在顶端。

      就像被安在碑顶镇守四方的小神兽一样。
      威风又可爱。

      小镇中的人也不全都是好人。
      偶尔来外婆店里光顾的,就会有坏人。

      比如现在这个染着黄毛叼着烟进来的小混混。

      这人看起来吊儿郎当,初夏时分就开始穿背心短裤跻拉拖鞋。
      明明是进了家只有老幼的小店也不熄烟,混混还恶劣地在门边吐一口痰。

      唐纳对这人印象深刻。
      因为这人道德有大问题。

      外婆年事高视力差,加上不对人存有戒心,从这人手头收到过好几张假-钞。
      因为是事后点钞发现的,没有当场抓现行,而且对方也不是每次来都用假-钞,外婆也拿他没办法。

      此时看见这混混进来,唐纳当即进入戒备状态。
      而混混看到店里只有个字都不识的小破孩,突然也起了兴致。

      唐纳一看这人表情就知道没憋着什么好。
      这人也满不在乎无视小孩的眼神攻击,在店内悠哉地逛着,拿了几听啤酒,放到柜台。

      “小孩,”混混夹下烟,往唐纳脸上喷了口烟,“多少钱,会算吗?”
      唐纳被呛得直咳嗽,白了这人一眼。

      见小孩不服气,混混更恶劣,伸手去挑人家胸前的小红花,“还是好宝宝呢?会算数不?”
      唐纳躲着这人手指,把小红花护在自己手后,往柜面上一瞥,随口报数,“一共46.8元。”

      混混一怔,低头看柜台,拿手指点着数,才注意到自己拿了6听。
      而这小孩瞥一眼,就看清了数量。

      混混又绕回货架,看到价标写着7.8元,自己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也没算明白这数字怎么蹦出来这么快。
      唐纳看这混混智商不够用的样子,好心提醒:“8 x 6 - 0.2 x 6。”

      混混抬眼看过来,表情惊为天人,满脸写着:
      这小孩有点东西哈?

      也许是身为成年人的权威遭到了挑战,混混重新回到柜台前,打量唐纳一眼,脸色有些不爽。
      但他还是掏兜找钱,准备付账。

      混混把一块钱拍在台面上,镇定道:“小孩,打包,找钱。”
      唐纳嫌弃皱眉,盯着那一元纸钞,“你这也不够啊?”

      闻言,混混把那一元钱拿起来,摆在唐纳跟前,指着纸币上的数值,给小孩读:“这是一。”
      他又把手指挪到那个“圆”上,“这是百。”

      好家伙,一元当一百?
      你当我这个小孩真是小孩呢?

      混混把钱重新拍回柜台,不要脸地催促道:“快找钱。”
      唐纳面无表情,眼珠一动,睨混混一眼。

      随后,小孩拿起柜台上比他头还大的电话听筒……
      手指异常熟练地按下号码: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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