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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似是故人来 软软的挺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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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初可走进公寓楼,一时间只觉得天眩地转,大厅的灯晃了又晃,想想看她还是放弃百米外的电梯。扶着墙往偏厅走,顺着沙发就半躺了下来。她只能说今天的酒后劲太大。自从进了杂志社以来,她就没有闲下来过。不说在城里县里到处跑来跑去没个停,就是饭局也没个了。更何况她只是个小小的实习职员。别人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只有做个小跟班的权利。
邢子君?真的很久了。四年前见过吧。
薛初可把自己陷在大大的红色绒布沙发里,更显得小巧白皙了。她把头高高的扬起,光溜溜的额头散下一些碎发。后脑勺结结实实的靠在沙发宽厚的后背上。酒精在她的体内慢慢散发,配上她整个人清新可人的样子,倒是让人觉得她周身都散发着一股醇而不腻的香味。现在的薛初可只觉得整个人又累又难过。碰见故人本应是件高兴的事情。但是她怎么想也不觉得邢子君是个故人。怎么也就是几面之缘罢了。想着想着忽然一阵心酸涌来,贝靳言,我怎么又想起你了呢?薛初可觉得脑袋越来越来沉,过往星星点点的画面不自觉的都冒了出来。她想着应该给贝靳言的脑袋上都打满一个个的马赛克,忽地瞟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门口,干脆闭着眼睛假寐起来。
肤如凝脂,面如白玉。邢子君一进门看到就看这样的薛初可。在大红色的沙发和金灿灿的水晶吊灯的映衬下,薛初可显得更加苍白了。看着她皱着眉头又晃晃脑袋,整个人生动起来,倒是给这幅画面增了几分生趣。
“把这药吃了,等下我送你上去。”邢子君也不看薛初可,把药递给她,径直走到她身边的沙发坐下。
“谢谢,刑总,今天真是麻烦你了。”说完正襟危坐,虽然薛初可觉得现在的情况说不出的怪异。但也不敢造次,乖乖接过水。余光瞟瞟邢子君。只见他拿着根烟在手上把玩,倒是不点燃。
话说起来,邢子君和当年一样,清秀隽永。走到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只是一股慑人的气魄让人不太敢接近。她觉得当年邢子君是学生时,就有一股清冷之色,现在工作几年之后,这种气质更是显现出来。想到这她又不禁暗暗得意,自己做记者这行是天分,看人的感觉出奇的准。只是奇怪,不知道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和薛绍铭这样的人交情这么好。唉,薛初可只能暗自叹气,可怜起自己那表哥来,虽说他薛大少也有副好皮囊,可惜一开口便嬉皮笑脸的样子就让她翻白眼,更让许多美女望而却步。想必他的大学学生时代在眼前这位的光环下一定暗淡无光了。
“怎么,小可,几年不见,不认识了,连句哥哥也不叫了。”邢子君手上一滞,嘴角勾起,眉头微皱,倒不像是真的生气。
“呵呵,邢大哥,刚才不是跟着大家喊着呗。一时口快,改不过来。”初可表面趋炎附势,心理暗骂,这邢子君如今是活动的赞助商,是大客户,她可不敢造次,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姑且不记,想着那杂志社里的八卦众嘴也不得不让她对这句“邢大哥”在众人面前重新咽回肚子里去。
“恩,你哥哥和我说你也在这,让我顺道代他来看看你。”啪!银色的打火机身在黄色灯光下显得倒是不再清冷。橘红色的火苗噌噌的往上冒着,一股温暖沁心。
“我哥也真是,都没和我说,早知道我该尽地主之谊,请你到处看看的。你看,这两天忙的假也请不到的。”薛初可撩了撩掉在脸庞的细丝。
“没关系,我会在这边公司多呆几天。有时间我打电话给你。”一股子青烟在空中缓缓飘散了,隐匿在空气之中。好似从未存在过,好一个专制霸道的人!
“呵呵,好的啊,没问题。”邢子君啊邢子君,你到底有没有听懂我说的话,关键是我没有时间啊!
“好点没,不早了,我送你上去吧。”邢子君说着站起身来。
“没关系没关系,我可以自己上去的。”薛初可坐在那里看着邢子君站起身来,直摇头晃脑。双手举在胸前不住的摇摆。
“走吧。”邢子君直接忽略她那小兔子一样的动作,帮她拿起身边的一大堆文件袋。往前走了两步停下来等她。
唉,薛绍铭,你怎么就惹上这么一个人!
春风杂志在沥城算是比较有名的,在其他几个大城市也有分社。艳阳高照,直挺挺的写字楼热的有点发烧,古朴的南方老楼此时少了些许典雅之色,楼顶却散发一股怨念之气。
“小可,你昨天没事吧?”徐琪穿着一身紫色底暗红金丝勾芡的短旗袍,婀娜的靠在在对面的办公桌上。
已经是第四个人来和她问候了。薛初可打从入社以来就秉承低调做人,踏实干活的原则。本想老老实实干活,认认真真做事,只等再过几个月就可以转正了。没想到昨天被邢子君一闹腾,薛初可这个名字如今在杂志社是着实火了一把。
“呵呵,没事没事。回去倒头就睡了。”微微一笑,转头看着电脑。
“呦,看不出来邢总面上挺冷的,人倒是挺热心的嘛。”徐琪是江浙那边的人,说话嗲声音柔,总是挠的人心痒痒,今天这话在她口中倒是变了一味。
薛初可没有在意,继续干活。拿起手机,未读信息:任盈盈
“快快从实招来,中午食堂见。”
唉,薛初可发现这两天做的最多的就是叹气了。看来中午又要再废一般口舌了。邢子君,你真出现的不是时候。
不管学校还是公司,不可否认,食堂都是一个踵接肩摩的地方。再一次验证“人是铁饭是钢”的道理。初可刚刚坐下抬头便看见任盈盈的飒爽英姿,倒也是衬了她的名字。据说任大小姐的爸妈是因金庸之作而结识相知,为了纪念这至死不渝的爱情,任盈盈便成了这个纪念品。想必这又是另一番动人故事了。
“啪”餐盘应声而落,“听说你昨天有一番艳遇啊。”任盈盈在多年来家庭熏陶下,已然形成了一派侠女的作风。即使穿着一身收身花色连衣裙,气势却不甘落后。
“你不知道,上次我们部的陈佳去赞助商那边无意看见了那个邢子君,说是才貌双全,逸群之才,回来以后邢子君就成了整个广告部女性的偶像。据说他还没结婚。那些大龄女青年们全都跟白眼狼似的。我呆在那里都觉得人心惶惶。昨天你的事情一出,她们嘴上不说,心理是都是后悔昨天没跟着去啊。”
薛初可哽了哽便道:“没什么,我哥同学罢了。”
昨天晚上,她本不用跟着去,可刘姨说对方的老总少年有,在房产建筑界小有成就,早就想做个专访,今天是难得的机会,顺道让她长长见识,便跟着广告组部的人一道去了。可到了饭店才知道这点小事人家老总怎么会亲自来。只是个部长和副总来应付。薛初可本来想早点走人,不料那个副总居然也是沥城大学的,两人倒是攀起亲来,一时间她就成了酒桌上高调起来,大家瞧着她机灵可爱的水灵样,倒是都敬起酒来。她自是没喝过这么多,自己也就没了个头。觉得不舒服,便起身去洗手间,哪知道她果真是醉了,居然连男女厕所都分不清。
秦皇是沥城最高档的酒店,洗手间也金碧辉煌,和大厅的亮堂比起来,有过之而不及。薛初可只觉得眼花缭乱,那金色的灯光闪的眼睛睁不开,仿佛整个世界都要倒了过来,活生生另一番景象。走到一边的门口便撞上一个身躯,只闻得一股淡淡的香草味道,清新入鼻,抬头就看见这人的脑袋不停地在晃悠,想说,你撞了人还摇什么摇,仔细盯着他的脸看,竟觉得眉目间有些熟悉,忽的反应过来,“你,你,色狼啊!你怎么进女厕所。”
“薛初可?”恩,声音厚沉,撩人的音调升起,添了丝道不明的意味,脚边有只小猫在挠她的痒痒,只让人觉得性感,心痒难耐。
“恩”她自若答道,又觉得哪里不对。一时昏昏沉沉的。说不吃个所以然来。干脆厕所也不去了,定了定站稳,硬是摆脱对方微托着她的双手,直直的往回走去包厢。
刚打开门,还不待找到自己的座位,就看见里面的副总们都站起身来,对着她道,“刑总”,不对啊,喊我作甚?于是回头,便又撞上一个胸膛。软软的挺舒服,香草味道袭面迎来,满满的将自己包围,像是抱了一只大大的香薰玩偶,薛初可只觉得好累,后来便没有知觉了。醒来时自己已经在邢子君的车里了。
她不知道的是,之后自己跟只无尾熊似的赖在邢子君身上,怎么扒也扒不开,最后邢子君只能辞了隔壁的饭局,送她回去。不然今天她也不会这么坦然了。
任盈盈夹起一块五花肉送进嘴里,“我听说那邢子君可是相貌堂堂,气质俱佳,事业有成,你哥怎么就这么掖着藏着不早点介绍给你呢。”
“薛绍铭听了非得气死,你就这么把他说成一拉皮条的。”薛初可端起碗,喝了口汤道。
任盈盈一向心明眼亮,看着薛初可的样子便知道没戏,便泱泱的自顾自吃起饭来。沉了沉声,说道:“你是不是还在想着贝靳言。”
一颗石子滴溜溜地滚进湖里,惊起一片波澜。
小可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一根看不见的线捆着,自己越挣扎,绳子越紧,勒得心口疼的厉害。活生生的变的血肉模糊。
贝靳言,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名字时,识字不多,口齿又不请,大声的喊着:“你叫贝勒爷?”贝靳言倒是没生气,只是摇摇头,走到她身边,指着中间的字说。这个读“进”。然后抓着她的手把“靳”写了一遍。撇那,横,竖,完成最后一笔,她抬起头看着贝靳言,白色衬衫虽没有随风飘飘,但就是觉得他像仙人化作的偏偏公子一般,贝靳言一笑,她晃眼了,明艳照人。
那年她八岁,贝勒爷十岁。后来才知道,那一刻起,她便已陷入红尘,万劫不复。
只是如今,薛初可的“贝勒爷”,你在哪里?
“小可。我听盛择说,上个礼拜他在沥城的机场看见了贝靳言”任盈盈顿了一顿,“好像和一个女的一起回的国。”
天空撕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星点雨水掉下,不知是谁在为谁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