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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虽是南方城市,天瑞的冬天,同叙江差不多,温度就在5度左右徘徊,既暖和不起来,又降不到零度以下去干脆下场大雪。
      从小就希望冬天能下雪,只除了她六岁那年,难得的雨雪天气终于降临叙江。当然不比北方皑皑的大雪,就那么细细小小的雪絮儿,从空中飘飘扬扬地坠落地面,然后化去,无从积起。
      可是,山上,树上,草丛间,楼房顶上,还是积起了那么薄薄的一层。满天满地地看过去,还是笼罩在了白雪的怀抱里。
      她那时依稀是换牙的年龄,凑巧两颗门牙正缺着,一说话就漏风,别提多可笑了。那个下午,老师早早地放了他们回家,就知道孩子们忙着玩雪,哪有心思学习。
      然后她奔回家,居民楼下,爸爸刚回来,拉起她的小手往厂里的俱乐部广场去。那里很是热闹,就像过节似的,熟悉的阿姨叔叔们,带着自家的小孩儿,排队照相。那个时候,能照张相还是很难得的事情。难得的雪景让大家都忍不住想拍照留念,于是大排长龙,等着厂里那台公用的相机留影。
      她可真高兴,拉着爸爸的手欢呼雀跃,然后看见妈妈拿着一包东西赶了来。妈妈年轻时候还是很漂亮的,白皙的皮肤,红润的嘴唇,又大又亮好似杏仁儿一样的圆眼,留着一头当时风行的俏丽卷发。妈妈含嗔带笑地抱怨爸爸,说是难得照个相,怎么也不给女儿换身漂亮衣裳。然后取出包裹,细心地为她换上件红色的袄子,是她最喜欢的新衣,妈妈说:“我们的小延慈最漂亮!”
      然后,白雪皑皑的背景下,他们一家三口把最纯粹的甜蜜留在了那一帧照片里。
      T大的林荫道,道旁种得是常绿乔木,香樟。这百年名校的树木都有些年龄了,长得高高直直,树围刚好一人合抱。北风阵阵,香樟树叶儿就发出簌簌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喁喁私语,她就忍不住侧耳倾听。
      元凯常常笑她,怎么有这么个偷听人讲话的习惯。她嗔怪,直说他不解风情,大煞风景。
      元凯,那个总是活跃在学校绿茵场的大男生,她居然还记得和他说过的话,只是,面貌终究是模糊了的,不再愿意记起。
      下午的课结束后,延慈突发兴致,出了教学楼便绕到这处僻静的林荫道,闲庭信步。捧着一叠书,抱在胸前,还挺暖和的,边踱着步,边凝神想着课上教授新提的问题。
      她是好学生,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因为成绩总是优异,所以颇得老师和长辈的喜欢,爸爸也一直以她为骄傲,总是同小女儿谈起自己未尽的大学梦想,希望有朝一日能由她实现,那么他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她胸口一阵剜心的痛,忙又聚精会神起来想教授的问题。
      等到注意时,天色已经暗下来。延慈取道操场边的近路,赶回宿舍区吃晚饭,晚上还有自习,不能耽搁。然后,就听足球场里有人起哄,带头大声叫道:“徐延慈!”接着就是男孩子们的轰然大笑。
      延慈回头,依稀认出是学院同年级的男生,不过都叫不上名字。她微微一笑,继续步行向前。
      青春期的活力男孩,似乎都热衷于做一些懵懂无谓的事,不过还是给这年轻岁月带来了不少欢乐印记,就算过程中稍有不快,待它朝忆起,应该还是甜蜜的。
      没走几步,身后有人追了上来,是个高高壮壮的男孩儿。大冬天的,只见他一身短衫球衣,淌满了汗水,留着板寸,娃娃脸上有一双特别亮的眼睛,一开口就是纯正的北地普通话:“徐延慈,你好,那什么,我叫楚天罡,今天这么巧,碰见你在这儿,幸会啊!”
      男孩儿的话,一下就逗乐了延慈,她回应道:“楚天罡,幸会。”
      大约是没料到徐延慈有这样的反应,楚天罡陷入尴尬,不自在地搔搔后脑勺,说不出半句话。
      “楚天罡!你还是爷们儿不!”球场上的男孩子们又起哄,笑声不绝于耳,随着风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喜欢你,徐延慈!”然后就听楚天罡鼓足了劲儿,大声表白。
      这下倒让延慈怔住了,北方男孩儿的性格还真是直率,哪像当年的元凯,总是很老练地同她玩小暧昧。半晌她才找着自己的舌头:“谢谢。”
      “什么?”楚天罡没听明白。
      “我说,谢谢你喜欢我。”
      “呵呵,那什么,不用谢,应该的,应该的。”楚天罡又搔脑袋。
      这事儿,后来常被楚天罡提起,他说怎么都觉得他们俩第一次讲话的气氛很奇怪,就连台词都很奇怪。
      他们最后没有成为情侣,倒是成了一对要好的朋友。用楚天罡的话说,他曾经可是掏心掏肺地赤诚以待,是她不要的,左顾而言他的,就被她捣鼓成了死党。
      她笑:“能遇见我这么个知心红粉,还是要运气。”
      “得,我算服了你了!就我这样的青年才俊,相貌端正,前途无量,现在不把握,以后可别抱着我哭就是了!”
      楚天罡一贯痞痞的调调,不过,他说的对,他的确是个好对象,同寝的室友常常夸奖他。
      她是故意的,没有和楚天罡发展出情侣的关系。现在的她,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个福分。
      曾经贪恋爱情能终究带来幸福,多少慰藉人心,可是终归是年少无知,吃足了苦头,也认清了现实。她的肩上很沉,沉到她根本无暇他顾,遑论根本就是奢侈品的爱情。
      一进T大校门,她就递交了勤工俭学诉求,以及助学贷款申请。大一过半,却没有任何消息,她不能不着急,听说前阵子就有学姐,因为无法按时交纳学费,而不得不主动休学。她好不容易进到这个有名的高等学府,她不能随随便便就被抛下。
      有家教,她就去做家教,有推销活动,她就去做临时推销。课要上,成绩还一点不落下。她很忙碌。别人的大学生活轻松异常,她却拼尽了全力。她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所以就要充实地度过大学的每一天,她只是唯有如此,才会觉得轻松。
      楚天罡说,没见过她这么卖力过日子的人,而且乐在其中,不能自拔,不由竖起大拇指极赞她:“真乃女版拼命三郎是也!”
      她不做辩驳,其实,不是她想这么累,她只是不得已,她只是在寻求解脱。
      人各有命,命由天定。像她们宿舍,作为同龄人,命运是完全不同的,比如那个关晓月,人称电机系系花,洋娃娃一样的脸蛋,洋娃娃一样的个性,看事很单纯,总是甜甜美美地笑着,阳光便笼罩她全身,引得周围的人都沉醉在那腻人的甜蜜里。
      关晓月的家世很好,听说她爸爸是某市的银行行长,生活富足,自然是不解世情艰苦的。不过,小公主大约是很好奇延慈的生活方式,当初初进校园,延慈又热情地帮过诸事不会的关晓旭许多忙,所以很是亲近她。有好吃的,总不忘分一份给延慈;有好事,也总不忘告诉延慈,然后一起分享;有什么心事,也总不忘吐露给延慈,希望她替她拿主意。
      真是个单纯的富家千金,却也正是她幸福之处,究竟是引人憎恶的。
      所以,某一天,总是被众星拱月着的关晓月,告诉延慈,她暗恋一个人时,延慈也不打算多问。关晓月颇为不满密友的不为所动,拉着埋首书籍的延慈,甜甜蜜蜜地诉说起少女春心
      她说,那人就活像童话里的白马王子,高高帅帅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学业精良,见识广博,家世优厚。她说最喜欢他轻启唇角,若有似无的微笑,闪烁着星光的眼眸,整个人看上去深情又温柔。
      延慈不由得笑倒,还真是满脑子的琼瑶式浪漫!
      关晓月说没见过像她那么不解风情的女生,噘着嘴巴,一脸娇羞的懊恼,作势要打她。延慈微地一闪神,记起过去一些零星的片段,她也总是这么娇嗔着对元凯说:你真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
      然后没躲开关晓月的粉拳,正面一冲撞,痛得延慈猛地一下,眼泪都流了出来。
      “你怎么不躲开?”关晓月被延慈的表情吓住,“发什么呆?真是呆头延慈!痛不痛啊?我看看!”
      延慈利落地抹抹眼泪,哭笑不得:“真没想到,你一娇娇弱弱的小女生,力气居然这么大,我都快内伤了。”
      拗不过关晓月,延慈被抓去一起参加个周五读书会,终于见到了关晓月说的那个人,盛云开。
      第一次到读书会的活动室,因为延慈家教之故,赶过去的时候,活动已经开始,她们悄悄地进去,就见角落里坐着一个白衣男子,白衣胜雪的,好不脱尘出俗,听到些异动,他抬起头来,露出了面庞,真真是朗眉星目,俊雅非凡。
      那种感觉很奇怪,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生,延慈只觉得第一感并非是“英俊”这些俗言俗语,就是忽然眼前一亮,然后四周黯淡下去,只有他闪闪亮亮地占满了她整个视线,存在感十足。
      然后他仿若轻启唇角,若有似无地笑,像是看着她们,又像是将目光放在了更远的地方,一簇星光闪烁眼底,整个人温柔又多情,就像阳光,暖暖的环绕了她全身。
      他就是盛云开,T大校园风云人物榜首。
      延慈很早就听同学们八卦过,对这个名字一直耳熟能详,今日得见真容,方知传闻所言非虚,真是个出色的男子,这么让人移不开视线。
      更重要的是,他有很多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事迹,虽然并没有在学生会挂名,却是个年纪轻轻,便展露领导才华的、令校方头疼万分的狠角色。
      听说,从前校方有一苛刻规定,学生们一直敢怒不敢言,直到盛云开进校,居然让他巧施妙计给废除了,甚至惊动了天瑞的地方媒体,从此稳坐T大校风人物榜首。偏偏本人又是有着这么一副好皮相,真是得尽上天厚爱。
      也难怪左看右看,总是瞧不上谁的电机系小公主关晓月,会这么春心荡漾地恋上盛云开。
      读书会有专门的交流时间,只见他不甚寥寥地捧着书,自顾自地看着,偶尔同一旁的男生闲聊几句。周围不少女生,似乎想上前攀谈,却又不太敢。关晓月也是这样,饶是系花,面对心仪的男子,还是相当矜持的。可是又着急,直拽延慈的手,让延慈帮她想办法接近盛云开。
      这读书会,活动室并不很大,不过男女比例却相当惊人,根本就是红粉天下,怕都是慕着盛云开的名来的。左顾右盼之间,就见一头的方桌上,搁着墨盘,压着宣纸,延慈没有多想,就走了过去,提起笔来,又凝神思考,半天没有下笔。
      半晌,她终于在宣纸上落下第一笔,完全无意识地写起来。实在是小时候太常练了,完全是提笔就来,柳公权的《玄秘塔碑》。
      很久没有握笔了,此番心神动荡,忆起幼时的暑假,邻里的孩子在外尽情玩耍,自己却被爸爸限制家中,头上顶着热汗,一笔一划的照着帖子练习书法。那时年幼,懵懂无知,嘟着嘴巴,心里不停默念:最讨厌爸爸,爸爸是世界上最讨厌的爸爸。
      爸爸却总是抚着她的小脑袋,慈爱地说:“爸爸喜欢赵孟頫的字,遒劲有力,饱满深厚,不过,女孩儿还是习柳公权的帖子好,看似秀气,实则骨力遒劲,结构严谨。爸爸希望延慈也是这样秀美却又坚强的女孩儿。”
      言犹在耳,言犹在耳。
      “习柳公权的帖子,倒是少见你这样字体风格的,一个女孩儿家的字,居然有颜真卿的傲人风骨。”好听的男性嗓音,纯正的北地普通话,夹着京片子的味道,洪亮又清澈。
      延慈抬眼,对上说话人的眼,那温润清澈的眼神。她是真没想到会引起盛云开的注意,见他对她笑着,她漠然以对,并未多说。
      “是啊,延慈的字写得可好了,钢笔字也很好看的。”关晓月趁机说话,娇娇柔柔的嗓音成功引起盛云开的注意。
      见两人终于谈起话来,俊男美女的,好不登对。延慈默默垂下头去,对着刚刚写到一半的字发呆,一闭眼,就见宣纸上一滴水珠,晕开一点墨痕,然后她赶忙揭起宣纸,走到无人注意的地方,揉成一团,扔进垃圾箱。
      关晓月成功地和盛云开建立了朋友关系。这几日,小公主眉飞色舞的,沉浸在甜蜜幻想中,完全当周围人透明。系里,乃至学校里,开始有传言,说T大一帅终于死会,拜倒在电机系系花的石榴裙下。
      居然有人专门找延慈求证,她仔细想了想,回答:“应该吧,上次他们还一起在图书馆约会来着。”不想无心之谈惹得痴心人玻璃心碎成一片又一片。
      楚天罡则持完全不同观点,他说:“我就不会选关晓月那样的女生当女朋友,真娶进门,那还不得当活菩萨供奉?我娶媳妇儿是享福来着,可不找罪受。”
      “行了,别在那里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延慈笑,“哎,回你座位上去,别打扰我看书。”
      “我说,延慈,你歇歇行不?你就不怕年纪轻轻,来个过劳死?”楚天罡不肯。
      “过劳死也是我的事,你记得到时送花圈就行!”延慈答。
      “呸呸呸!童言无忌,大吉大利!”楚天罡不住说,“徐延慈,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女人,简直太可怕了!”
      她不多说,赶走捣乱的楚天罡,坐下身,抓紧时间看书,明天有实验报告要交,晚上还要做家教,她的时间太少,她不能停。也许这么下去,真的会过劳死,可是,那又能怎么样?那又能阻止她什么?那又能改变什么?
      什么都不能,什么都是惘然,什么都已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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