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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恋爱 ...


  •   世人都以为林知水先考上状元,再尚了公主。恰逢秦昭去世,公主新丧,他刚好赶上了。

      其实不然,林知水对安和的爱来自于很久很久,久到安和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以前。

      更准确的说。他们本不该有交集,是他先有的剪不断的妄想。

      林知水初次见到安和公主是在她与秦昭的婚宴上。

      秦昭将军为人大方,不拘小节,因着自己既鲜亲朋,又寡好友,典礼不够排场热闹,干脆让手下一帮将士赴宴吃酒,于是身份卑微无人认识的马弁林知水得以“敬陪末座”。

      席面从中庭一直铺设到门外,红光艳丽,华彩耀眼。

      林知水坐在红光与华彩的末端,遥遥往前看,看到了红光与华彩最浓艳处,香融宝灿,恍若神妃仙子的新娘,那是东盛王朝的公主殿下。

      他听到公主说:“与子同乐”

      分明是说给所有人,他却觉得是说给他自己。

      他身体一阵酥软,仿佛无尽的太阳光芒,绵延万里,绵延到他身上,他就冻土迎春似的慢慢融化了。

      融化了的林知水丧失了吞咽功能,一块上好羊羔肉在嘴里含得没了肉味儿。

      老兵大棒头把盘子里葱爆羊肉的最后一片葱也吃掉,才伸手拍他脑袋:“瞎瞅什么,那是当今圣上的安和四公主,咱们平西将军刚过门的夫人,那也是你能随便瞅的。”

      林知水咕咚一下把羊肉咽下去,发现这肉在口腔泡了太久,跟面疙瘩一样顺滑。

      新人欢天喜地进了洞房,兵士们开始吆五喝六的赌骰子唱歌,林知水独自一人悄悄离开,回到暂时寄宿的板房里。

      或许是太久没吃到的大荤给了他从未有过的能量,他躺在尚算柔软的板床上思维绵渺,满满都是太阳和神女的意像,水波的温柔与火焰的炽热交汇,让他在痛苦与愉悦的交锋中难以自拔。

      夜半时分,众人鼾响,林知水悄然起身,去水房洗自己弄脏的裤子。

      少年浑浑噩噩的冲着冷水,一边冲一边摇头,试图把脑子里那点旖旎幻想留下的残片甩出去,但年少的冲动来得又快又突然,持久不歇。

      成婚三天,安和殿下随秦昭军队北上,林知水走在秦昭的队伍里,跟往常一样,牵着马,沉默寡言又乖巧驯顺。

      他跟着秦昭走南闯北多年,这样的征途走了无数次,但这一次却格外不同,以前都是赶路,但这次,是“迎接公主”。

      他挺直了萧疏的脊背,鼓起了瘦弱的胸膛,在萧瑟秋风中走出了盖世豪侠的气势,因为他的身后有公主的车驾,那翠华摇曳,宝马绣鞍的行舆有着超越林知水想象的分量。

      护从军中兵士早早换上了冬装,厚重的棉衣里往往是今年的棉絮压着前年的棉絮,缝缝补补,混合了污垢甚至血渍,挡风抗寒雨雪浸不透,只是穿上后厚重笨拙的像黑熊,散发的酸腥味儿已经是多年陈酿,于是像沾惹了呕吐物的黑熊。

      林知水没有穿冬装,固执的穿着皂布单衣,在满目狗熊队伍中好似一棵经霜的小树。

      “我长高了。”他这么解释。用少年人的发身掩藏内心小小的卑微和虚荣。

      大约是护送公主任务重大,没有人敢私贪公粮的缘故,半年的大肉小米让他窜高了两寸。这让他有了理由,光明正大的拒绝穿黑熊套装。

      他洗澡的次数变多了,每天都要干干净净,一天一次两天一次的沐浴,对混迹军营的老兵来说是无法理解的“穷讲究”,有钱去买澡豆和皂角,还不如拿来买酒肉。他的格格不入,是属于一个人的不可言说的悸动。

      他安静的牵着马走在人群里,眼神却总是忍不住放安和的马车上落。每日歇脚,安和在宫女搀扶下,走下马车的一刹那,会露出一点娇俏的红色身影,那就是林知水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他的内心呼啦一声,冒出一大团热气,好似幼年过节围着蒸笼打转,只为等着阿娘呼啦揭开锅盖,麦香袅袅中露出几个热气腾腾的大白馒头。

      看得多了,他能发现公主今天的靴子上是凤鸟,明天的裙摆上有银丝云朵,她在天气好的时候,会戴一支硕大的金丝攒珠凤凰大钗,钗子上垂下的珍珠流苏一直垂到唇畔,摇动起来好似满目飞雪,银光细碎。

      唔,公主好像还瘦了一点,她的腰带又收紧了。

      他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一遍遍描摹安和的形象。离京这一路,他走得格外有滋味,难得的空闲也被安和填满。“公主好像胃口不太好,车马劳顿,脾胃失和,应该吃点山楂汤……”

      “呵,用你担心,公主有随行御医”老棒头忽然搭话,林知水悚然一惊,脸皮立即涨红,他竟然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林知水尴尬的浑身都烧起来,一头扎进了雪地,没走几步,脚下一滑,跌进了雪堆,身后顿时响起了没有恶意的哄笑。林知水整个人都不动了,趴在雪窝里,试图让白雪把自己掩埋。

      真是太糟糕了,他想,我在琢磨什么呢。

      某日,林知水如常给马儿添草料时,面前出现一只雪白柔美的手,那手上捧着一套衣服:“换一下吧,公主的心意。”

      这是一套簇新的冬衣,有着细密的针脚和厚实的棉絮,“原本是为宫人准备的,这一套是多出来的,小哥儿若不嫌弃,可以先拿去用。”

      林知水抬起头来,看到安和公主站在大厅前方,脸上带着遥远而模糊的笑。一身大红绣金线的风毛斗篷,玉白的面庞和脖颈,看上去像一截红缎裹了的玉像,有种精雕细刻的美丽。

      他该跪下谢恩,可他忘了,公主很快走远了。

      我觉得公主好像看了我一眼,他说。

      再次惹来一阵哄笑。

      “公主看得是树梢上的麻雀”

      林知水才不听。他看着面前的新衣服好似看到满树新发的绿柳红花,他狐疑不已,心潮涌动,一连三天都在琢磨,公主有没有看我一眼呢。

      公主仁善又大方,一路行来,路边乞丐总会得到施舍。凡是衣服上有补丁的,衣裤不整的,都得到了一套衣服,这是雨露均沾的恩赐。

      但林知水选择性看不见,抓了一把雪抹干净手脸,谨慎的接过新衣,穿在自己身上,于是自己也满身的绿柳红花,在风雪中独开一片玄幻而唯自己可见的烂漫春色。

      他日常穿着公主赏赐给他的衣裳,显出与其他兵士不一样的颜色,哪怕新发的冬衣到手,也没有换上。于是,他跟别人不一样,独树一帜,让自己不至于淹没在人海。

      漫山遍野的皑皑白雪里,突兀露出的黑岩石总是很招眼,那是被文人歌颂的,称为“嶙峋”的姿态。

      然而公主的目光,公主的心思都不会为他停留。她是那般高高在上,眼里也只有同样高高在上的秦昭。于是,他白“嶙峋”了。

      闲暇时候,他拿了树枝在地上画字。他没有读过太多的书,这些简单的底子是阿娘亲自为他打好的。当年阿娘教他在沙地上写字时,指望他做个读书懂理的明白人,然而他如今在雪地里犯糊涂。原本是要默写一篇简单的文章静静心,写着写着,晶莹的雪花上,一堆字全都是“安和”。

      公主总是深居简出难得一见,但偶尔外出时,他便能看到身披观音兜手提花草宫灯的美人,身后跟着三五婢女,好似一个夜游的神仙。

      那是何等鲜活的画面,那样高贵美丽的一个人,脚下一动便踩出一朵莲,耳坠子一晃,是天上落下的一对星,衣袂飘拂,是云朵在风里飘摇,环佩叮当是冰泉在山间流淌。

      林知水心跳加速,目不转睛,他隔着遥远的街道看她,像莘莘学子在看一首来自古籍的诗,像灵巧画匠在捕捉天然荟萃的颜色。

      安和当然不会走向他,她只是一步一步走向将军居住的阁楼。然而信徒拜神像,不管哪个角度,都觉得神在看着自己。无论公主的裙摆怎么飘,林知水都觉得芬芳盈盈,在飘向自己。

      晚上离奇而旖旎的梦再次侵袭了她,那梦中有一个朦胧而真实的神女意象,于是冰河哗啦一声笑,迎来春的脉动。

      他坐在床头认命的叹息:我恋爱了。

      爱如死亡,真得来临时,强势,彻底,无法招架,无力拒绝。尚且年少的林知水得出一个饱经沧桑式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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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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