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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多难 ...

  •   这世上的事总是很神奇,谁都想不到当年流落街头的“混子”会成为当今朝堂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林知水身为东盛皇朝最年轻的内阁大臣,有一副出类拔萃的好样貌。春水般的眼睛轻盈而柔和,外表总是温柔和煦,风致款款,瞧着斯文到骨子里,其本性着实还是个泼皮混混儿。

      他从街头浪子到平西军马弁再到新科状元,公主驸马,内阁大臣,这一路的经历可以说曲折离奇,异象环生,编写成话本,那也是一波三折,千回百转的好故事。

      当年秦昭去世,西齐再度入侵,先夺灵州,再破虞城,一路狼烟滚滚,直逼京城。虽然有过一次兵临城下的经历,但满朝文武依然被吓得够呛。幸而西齐摄政王发了话,可以议和。众人这才松了口气,议和嘛,也不是第一次了,有现成的经验可用。

      但议和的人选依旧是个大问题,虽然输了阵,但不能输了人,去议和的使者代表皇朝的形象,那必然得不卑不亢,风神潇洒。虽然已经决定了送财物送土地但也得脑筋灵活,口齿伶俐,谈判桌上能折冲樽俎,讨价还价。最重要的是,不能怕死——西齐摄政王是不讲道义没有人伦的疯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众人选来选去,推举了林知水。谁叫他二十出头就高中进士,戴花游街风光无量,一路上都要被姑娘们抛来的鲜花手绢淹没;谁叫他年纪轻轻就深受皇帝信重,连在翰林院清修都不用,直接入了实权官署,还御前行走;谁叫他轻轻松松当了驸马,连去地方熬资历都免了,随随便便就入了阁。

      他太好运,又讨人喜欢,能说会道,简在帝心——这样的人往那里一站就光芒万丈,仿佛生来就是为了衬托别人的平庸。自古英才多磨难,林知水也很有必要来点磨难磨练磨练。

      众位大人各怀心思,说出来的话却全都是理。

      “林大人当年旅居灵州,对风土人情都很熟悉。况且他曾经与西齐摄政王打过交道,彼此有过几面的缘分,总比别的臣工更好谈条件。再者,他是皇上的驸马,身份尊贵,他去可以表现我们皇朝对议和的看重。他美姿容,又娴于辞令……”

      “林大人乃新科进士,博学多才,满腹经纶,与西齐舌战,必然能用才学使对方折服。更兼勇气不凡,轩昂慷慨,有满朝男儿难及之风度,作为议和使者,才不会有损国体。”

      最后连林知水是火命,对面摄政王是金命刚好克制对方这样的理由都拿出来扯淡,归根结底,再也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

      林知水听着众人的“推举”和“抬举”,脸上是常年不变的微笑,神色是丝毫不减的从容。他说“好嘛”。

      声音干脆,举止利落,反而让别人心虚起来。

      他带着团队去了西齐王帐,见到了那传说中残暴不仁,罔顾人伦的摄政王,还与对方来回拉扯三天三夜,最后给议和开出了一个让皇朝极为满意,深感自己“赚了”的好价。

      城池,是不必格外割的,甚至已经沦陷的几座还能拿钱赎买回来,赎买的价钱还不算贵,只不过要搭上一个公主去和亲罢了。和亲本来是件尴尬事,但在本朝也不是第一次了,况且公主长大了,本来就是要嫁人的,也要受封地,赐嫁妆。本朝皇帝又好颜面,封地必然肥沃,嫁妆必然厚重,算来算去,竟是送去和亲更划算。

      要不说林大人有勇有谋有手段呢。

      这任务完成的,漂亮!

      皇朝前一个只身入敌营,三寸舌退百万兵的探花郎后来成了内阁首辅,把持朝政十余年。如今众位老臣在林知水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位铁腕首辅的影子,神态也从以往的不服不忿,变得既敬又畏了。

      可惜,世事难料,原本说好的和亲公主是安佳九公主,结果事到临头又变卦,楚宵亲自点了安和公主----他的妻。

      林知水几次请缨要去西齐看看都被平康帝驳回,一肚子的恶劣脾性都要撕破文雅的皮囊挣脱出来,一副路过的狗都要被踹两脚的倒霉德性。

      没办法,如今他跟楚宵之间,可是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的夺妻之恨。平康帝担心他若掺和进西齐事务,只怕会不惜一切代价跟楚宵开战,到时候真倒霉的,还是他东盛皇帝。

      西齐的臣工又免不得偷看林知水,揣度他年纪轻轻的,怎能事事办的让皇帝满意,同时又有点看热闹的心理,看他这次如何达成目的,让自己从容收场。林知水对这样的打探早已习惯。收紧的下颌线和挺直的腰板,让他显出凛然不凡的气概。

      他这次,非常坚决!

      安佳九公主刚拜见淑妃回来,不幸在大路上遇到他,赶紧招呼人让路,她穿着一身靓丽的橘黄色飞鸟织锦裙,头上戴着嵌八宝缠金凤的珍珠钗,容颜娇美,通体华贵,只是眉宇间的凶戾和愤怨破坏了高贵的气质,让她看上去仿佛炸着翅膀的雀鸟。

      “出门不看黄历,遇见这个煞星。”

      当年东盛和亲,这厮可是想都没想就开口:“安佳九公主无疑是最合适的和亲人选。”

      几位年迈的辅臣面面相觑,再看看一身正气一脸无畏的年轻同僚,试图从他脸上找到些“公报私仇”或“挟恩自持”的痕迹,但最终都失败了。林知水清雅的面容如霞映秋水般澄澈,端庄的仪态像风中翠竹般潇洒,他微微抬头,无所谓的应对众人打探的视线,一派公事公办的模样。

      安佳听到消息,找安和大哭一场。
      她清楚的很,林知水就是记恨她。因为她当初把安和姐姐送到了秦昭将军身边,让她“如愿”嫁给了将军。

      秦昭与安和,那场阴差阳错的,庞大的,闹剧般的婚事,安佳九公主是始作俑者。平康帝原本要给秦昭订的人选是安佳,只因为她不想离开京城,又嫌弃武将地位不高,所以不愿嫁。再加上安和比较“呆”,她顺手就坑了。

      淑妃从宸妃亡故后,就一直养着安和,姐妹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要用点手段,再简单不过。

      至于安和婚后生活的还不错,那得算“意外之喜”。

      而她,没想到林知水这么绝,直接安排她去和亲。

      “你这么多年还耿耿于怀,因为我姐姐始终没忘了将军,她深爱着她的第一任驸马,而你,哪怕孩子都跟她生了,也是个拢不住公主心的“续弦”!”

      她恼羞成怒,林知水的脸色豁然大变。

      “本官说了,九公主与其跟我吵,不如去礼部与堂官吵,也好给自己多吵出些嫁妆。”  林知水状似随意的扶了扶官帽。

      安佳公主气得倒仰,几次跑去找安和,让她跟自己“好姐夫”求求情,当初那场面确实解气。

      可惜,世事难料,东盛自己折腾了一通,楚宵最后硬是点了安和去和亲。

      丝毫不顾人家已为人妻,人母。

      安佳九公主逃过一劫,却再也不复以往的神采飞扬,见到人就先低头,眼下迎面撞见这煞星,心头一阵发虚。

      她端坐了身体,严肃了表情,打起了精神,准备应付林知水接下来的“阴阳怪气”“疯狗乱咬”,结果对方就那么旁若无人的从自己身边走过去了,走过去……

      安佳公主傻了眼。她只见林知水那清雅平静的表皮仿佛被撕破了似的,两只眼睛里蛰伏着两只黑蜘蛛。日暮的霞光映照在他身上,让他俊逸的面容隐隐透出魔魅的光景,赭红的官袍包裹着他修长挺拔的身子,细长的手指雍闲拢在袖中,全身上下都被洇红了,只有面颊还有一点白皙,远远望去是一滩血污上,丢了一条刚擦完凶器的白手绢。

      安佳看着他的背影,只觉刺骨的寒意悄然袭上全身。

      自打四姐被楚宵抢走,这厮就跟要疯了似的,他现在这副鬼样子是要搞什么。

      他该不会做什么大死,他好歹还有个小女儿,那是姐姐留给他的宝贝疙瘩,看在那小姑娘的面上,他也得安安分分的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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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世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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