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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平城坐落于北平的西南,始建于明末,本为驻兵捍卫帝京之用,清代后才逐渐转为民用。城内不过百十户人家,前年,由大户出资,在城头边儿靠着卢沟桥盖了一所小学,学校不大,统共五六十个学生,小自七八岁,大到十七八岁都有。我自离开张府,便在这里落脚。
临走之时,张言也曾执意挽留,我知他有关切之意,但却没有留下的理由。在这里每日教教孩子们语文算术,带着他们跑步练操,日子过得既充实又简单。寂寞无人的时候也常想:若是如此过了这一辈子,却也不错。张言口中的教育救国、实业救国,是一份宏大的蓝图,我在这里做这个半吊子的教书先生,也算是尽自己的一点微末之力吧。
就这样,转眼间民国十七年的夏天过去了。
故都的秋,来得清,也来得静。
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这天,我早早把孩子们放回了家,同校的另两个□□也赶回北平的家过节去了。于是,平日里总洋溢着欢声笑语的学校才到中午就只剩下我一个。
闲来无事,索性把教室里外都打扫了个干净,然后躺在空落落的操场上,尽情享受午后的阳光。也许是累了,意识越来越模糊,时间仿佛又回到三年前的那个午后,那个人悄无声息的来到面前,依旧是一双锃亮的长统马靴,一身黄呢军装,俊眉朗目,气度不凡。
“你怎么来了?”我有些慌张,待要起身,他的面庞渐渐靠拢了过来。熟悉的气息喷在脸上,我大喊一声:“陈辞修!”
他愣了一愣,我趁势就要跑,却被人拖住手腕,更有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小林!”
眼前辞修的面孔逐渐模糊,然后映入眼帘的竟是衷寒那张带着酒窝的笑脸。再看四周,已是夜凉若水。
还没来得及反应,衷寒已一拳捶在我的肩膀上:“终于醒了?!睡觉也不找个好地方,你的肺受过大病,若是再染了风寒,可还要不要命了?”
原来,刚才我是睡着了。
原来,我又梦见他了。
我暗骂自己丢脸,可与衷寒久别重逢的喜悦立刻就涌了上来,我作势揉揉肩膀,嘻嘻笑了,道:“你怎么有空来这儿的?怎么你没带兵来?”
“过来看老朋友还带什么兵?”衷寒虎着脸,说道,“还说呢?你突然离开上海,我四处找你也找不到,幸好听人说起第六军里有个人长得很象你,总算才让我找到了这儿。”说完,他又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摸出两瓶酒来,“没什么说的,今儿过节,咱们兄弟又多日不见,可得一醉方休。”
我接了酒在手,也乐了:二十年陈的女儿红。衷寒最是嗜酒,我在他团里当排长那会儿,旁的没学会,就是酒量大有长进。于是调侃道:“今儿是团圆节,你怎么不和我嫂子去团圆团圆,倒找到我这儿来!”
衷寒的脸色约略一变,随即哈哈一笑,两道酒窝也更深了:“孤家寡人一个,有什么好团圆的!”
酒过三巡,衷寒的话也多了起来。我们在操场上席地而坐,头顶一轮明月,天南地北,闲话当年。
白色的月光流淌在他的脸上,他一扬脖,灌了口酒,我看见他的额前竟然多了两道浅浅的皱纹。算来,衷寒也将至而立之年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肩章上的金梅花标志闪闪发光,我笑道:“如今你事业有成,有些事情总该解决了。可别让做兄弟的等太久啊。”
他也笑了笑,却道:“匈奴未灭,何以为家?你且莫说我,你自己又当如何?”
我低了头,道:“我……我年纪还轻,暂不考虑。”
“瞎说,就你这年纪,在我们老家,连孩子都可以组成一个班了。”
我笑着刚想反驳:“哪有这么夸张”,却见衷寒也低了头,道:“我刚才听见你叫他的名字了,他现在就在北平城里。”
空气顿时凝重起来。
“衷寒,你……”我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他抬起头,突然大声道:“就你和陈辞修的那些事儿,怎么瞒得了我?”然后,他竟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说起来,上海那件事,也不好全怨他。蒋校长的为人,你也不是不知道。小林,你若是还喜欢他,就跟着我去找他,不然,大家就一了百了。男子汉大丈夫,当断则断,我就是看不惯你这消沉的模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衷寒今天来的真正目的。
我知道你一片苦心,处处为我着想,可是……
我和辞修之间,正因为是最深刻的爱恋,所以才容不下丝毫的背叛。如果,无辜者不是在我眼前喋血,如果,逝去的人能够复生,那么,我也许可以选择原谅。
可是,这世界上本就没有如果,所以……
我抬起头,望着衷寒的眼睛,缓缓道:“他有他的选择,我也有我的坚持。”
听了我的话,衷寒点了点头,眼神转向前方,仿佛若有所思:“我明白了。”然后,他举起酒,猛灌了一口,说道:“知道他的近况吗?” 说完,也不等我回答,就继续道:“他就快结婚了,对方是第二军军长谭延恺的千金。谭小姐在上海入了共产党,蒋校长看在谭军长的面子上把人放了,谭军长气了个半死,中风瘫痪,眼见着快不行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弥留之际,还想给女儿找个好归宿,央着蒋校长给做媒。蒋夫人与谭小姐曾经是闺中好友,蒋校长架不住两边的人情,索性好人做到底,收了谭瑞做干女儿。蒋夫人又给谭小姐做媒,挑中了国民革命军炮兵总指挥陈辞修,婚期就订在今年年底。呵呵,他娶了谭瑞,便是蒋校长的乘龙快婿,今后的前途未可限量。”
衷寒的话语平静,我也听得安静,一阵秋风乍起,影随风动,叶落无声。
“有烟吗?”我抬起手。
衷寒自上衣口袋摸出一包哈德门,递了过来:“你的肺不好,少抽点。”
哈德门的烟丝,味道是很好闻的,不太冲,沾在衣袖和手指上,有股淡淡的香味,可入了喉却是满满的苦涩。烟火燃了又熄,熄灭了又再燃起,终于,衷寒暴怒起来,劈手夺下我手中的烟,喊道:“小林,走,跟我找他去!你能够阻止他,即使得罪了蒋夫人,也有我担着。”
“不!”我蓦的站了起来,拦住他的去路,道,“衷寒,我不会再见他。在上海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把话讲清楚了。我与他之间,早就两不相干。”
“两不相干?”衷寒诧异地看着我,“为什么?难道你不是爱他的吗?”
我咬了咬牙,平静却果断的回答:“爱。但是,两不相干。”
是的,两不相干。即使想他一生,即使现在我会心痛,即便将来我会后悔。
和谭瑞的见面是谭小姐提出来的,衷寒给我们安排,就在宛平城外的卢沟桥。
我喜欢这座石拱桥,它安安静静的横跨在永定河上,据说已有将近800年了。来北京之前,我就常听人说,卢沟晓月的景致,贵在远山、近水、晓月、美桥,相映成趣、浑然一体。中秋那晚,也曾和衷寒来此赏景,虽说那天到最后我们都醉得人事不知,但也只觉得这著名的燕京八景之一不过尔尔,月圆人离,何来意趣?
清晨的卢沟桥上,行人并不多。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一辆停在桥头的黑色汽车,看到它,我知道谭小姐已经到了,于是加快了脚步,终于在流动的晨雾里又看到了那个清丽的身影。
在见到她的那一瞬间我有些失神:她站在卢沟桥边,藕合色的长裙随风摇曳,依旧高贵美丽,可是,周身的奢华掩不去眼底的疲倦,鲜艳的红唇也遮不住苍白的面容,不过一年的时间,她已失尽昔日的文采风流。那一刻的她,竟令我想到一个词:槁木死灰。
说起来彼此之间已并不陌生,见我来了,她似乎略略迟疑了一下,然后道:“林弟……辉生跟我说过,你就跟他的亲弟弟一样,所以,我也可以叫你一声‘林弟’吗?”
我点了点头,已经很久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辉生了,我甚至怀疑:原来世人要将一个人忘却,竟是如此的容易。我感谢她还记得辉生,我们可以共同分享关于他的回忆。
“辉生是我的丈夫。在广州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这样认定了的。”谭瑞大方的开口,然后又尴尬的笑了笑,“说来好笑,他曾经是我的未婚夫,可那时我选择了逃婚。可见,爱情这两个字,的确是很奇妙的东西。他在黄埔的那一年,我隔三差五的给他写信,可是他都婉拒了。他在给我的回信里说: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将来是一定要和她在一起的。”
我的心猛得一紧,连忙问道:“他可曾告诉过你,那个人是谁?”
“没有。” 谭瑞摇了摇头,道,“我也不在乎她是谁,我谭瑞是什么人,什么样的对手我都不在乎。”说到这儿,她的眼中似乎又有了些昔日的神采。
我暗暗松了口气:以谭小姐的骄傲,是怎么也猜不到她的对手竟是个男人吧。
“不过,话说回来,开始的时候,我是有些沮丧。他把话说得很绝,没有丝毫的余地。后来,我就去了上海。其实,我并不是共产主义的信徒,那个理想社会离我们的现实太遥远,可是,我还是瞒着父亲加入了共产党。因为他是共产党员,我希望能和我的爱人有共同的理想和追求。终于,我的机会来了,他也到了上海,为了掩人耳目,组织上安排我们假扮成一对夫妻。这次,我们的任务非常艰巨,当然也十分危险,要组织工人在敌人的老巢发动武装起义。在这之前,共产党已经有两次失败的经历,第三次,只许成功。那段时期,他的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而我,除了配合他的工作之外,更将他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不由感叹:谭瑞是大家千金出身,娇生惯养长大,哪里会照顾人?她能这么做,定是爱惨了辉生,而辉生,也正是这样才被她感动的吧?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没错,但听她继续道:“就在起义发动前的那晚,他终于答应我,只要起义胜利,我们就正式结婚。这时我才知道他那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已经另有所爱。我很诧异,可他却告诉我,其实他从没跟那个女孩子表白过。我看得出来他还没忘记那个女孩子,于是大骂他是笨蛋,可是,你知道他是怎么回答我的吗?”谭小姐顿了一顿,一双眼睛突然明亮起来,“他说:我们搞革命的,居无定所,生命亦无保证,若爱上了谁也必然陷其于不幸之中,让自己所爱之人一生不幸,是最大的罪过。所以,他早就拿定主意:在革命胜利之前,决不考虑儿女私情。”
听到这里,我的眼角已热了起来:辉生爱我,可他却从未对我表白。他凡事敢做敢当,却惟独于爱情裹足不前,原来只是因为不能“让自己所爱之人一生不幸”。我终于忍不住,喃喃道:“他……实在太傻了。”
扪心自问,我与辉生在一起,远比和辞修要早,他对我的感情如春风化雨,若他早些开口,我未必不会答应。我这一生,亏欠辉生的,委实太多。
“不,他一点都不傻。”谭瑞摇摇头,斩钉截铁道,“侠骨柔情,这才是我爱上的张辉生。我对他说:你心中的那个女孩子,她根本配不起你,只有我谭瑞,才能和你并驾齐驱,成为你革命的伴侣!”
我几乎可以想象当初谭瑞在说这句话时的神采飞扬。是的,我有什么能配得上辉生的?我突然间感到悲哀:眼前的这个女子,她明明值得任何男人去爱,可是,她却为什么得不到爱情?
“可惜,我还是错了。”说到这里,她似乎再也支持不住,把面庞埋进双手之中,哽咽着,“我以为,我可以做他一生的伴侣;我以为,我可以和他并驾齐驱;我以为凭我谭家小姐的身份,至少可以保住他的性命。其实,我什么都做不了。到最后,我甚至连见他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
谭瑞的这种痛,我感同身受。那种亲人的生命在一分一秒的流逝,而自己却完全无能为力的绝望。直到那时,我才明白,在历史的长河中,个人的力量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从怀中掏出一方丝帕,递给谭瑞。雪白的丝帕上沾染着片片鲜红,宛若朵朵桃花。她接了过来,用带着惊愕的眼神看着我。
我静静的说道:“这是辉生留给他爱妻的遗物。” 原来,时间可以沉淀悲伤,曾经我对辉生的离去痛不欲生,而现在,我已经能够安慰别人。“好好活下去,这是辉生对我们所有人的希望。”
她怔怔地望着那块丝帕半晌,突然将半个身子探出桥栏,我不由一声轻呼:“谭小姐——”
可是她却在我吃惊的目光中轻轻将那方丝帕抛入永定河中。丝帕随着流水向下游漂去,很快就不见了。然后,她转过身来,指着自己的心口,凄然一笑:“世间万物皆不可靠,我能相信的只有我的心。这一世,他只永远活在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