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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三个鬼故事 ...

  •   这个书生姓武,叫武文庸,生于一个小富之家,自幼由家里特意请来的老师教导,到了二十二岁上,中了秀才,同年又要去州府考举人。
      去州府的路不算近,步行要五天四夜。武文庸家里能给他匀出来一头小毛驴,但是陪同他去赶考的书童就要全靠腿脚跟着走了。
      主仆二人提前了十天从家里出来,打算到州府先休整一番,见见亲友,再辛辛苦苦地考个三天。
      这五天四夜的路,要过一座小山,这座山不大,但是必须早上天刚亮就上山,黄昏时分下山,晚上宿在山里非常危险。山里有长虫不说,据说还有女鬼出没,几乎年年都有不信邪的人晚上进了山,最后能有具完整的尸骨下山都是好的。要是想绕过这座山头,那就要多走一日一夜的路程。
      书生不太信这个传闻,还跟害怕的书童讲:“鬼怎么可能吃人?鬼没有实在的形体,都是怕人的阳气的,靠近人都会觉得灼痛,那些人必定是被什么动物给害了。”
      书童腹诽:您也没见过女鬼啊,您老也不是鬼,怎么就知道鬼靠近人会觉得灼痛呢?
      不信归不信,书生还是前一晚在山下住了一晚,清早起来爬山。没有其他原因,就是村子里所有人都说,那山里没有茶馆,没有歇脚的脚店,当然也没有住宿的地方,一天下不了山,就只能露宿。
      书生哪里受过露宿的苦,说不得早点起床,早点过了这座山头算了。
      天刚蒙蒙亮,书生就骑着他的小毛驴出发了,进了山才发现,这路都是人年复一年走出来的,根本没人修整,坑坑洼洼的,驴也骑不了,只能牵着走。
      书童本来背着两个人的行李,走得气喘吁吁,见书生也不骑驴了,就问:“少爷,能不能让驴来担行李?”
      书生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书童可高兴了,自己跑到前面去探路,有树枝子伸到路上的,他顺手就给折了,有野果子的,他顺手就给摘了。
      走在这条山路上,虽然不闻人声,但是百鸟争鸣,不知何处溪水潺潺,走在林荫里,烈日又晒不到身上,真是清爽至极。
      书生摇头晃脑地走着,诗兴大发,硬是从行李中翻出来笔墨,赋诗一首,等纸晾干了再收到怀中的香囊中。
      “那诗鬼据传说好随身带着纸笔,一有灵感就记录纸上,放进诗囊之中,我今日也学上一学。”
      “少爷才高八斗又勤学善思,这回一定能高中。”书童机灵地吹捧。
      “你这鬼头,又从哪儿学的吹捧的话。”书生听着高兴,就是觉得这话应该是老师经常说的。
      “小的是在外面常听别人这么夸少爷。”书童眼珠子咕噜噜地转,他从小就伺候这位少爷,少爷一个眼神,他就知道是什么意思,刚才那绝对是觉得他用的词不合适了。唉,真难为他这个只识字不好读书的下人了。
      “下次再有人这么说,你可得谦虚谦虚,不然别人要以为我们多傲气了。”
      “得令!”
      两人走到中午,刚好路过一块大石头,上面平平整整,一看就是有人刻意收拾过的,旁边还有两个石墩子,可以当板凳用。
      “这里倒好,过来休息一下吧。”书生把毛驴栓在了旁边的树上,让它随意地吃点地上的青草,自己从行李里翻出了早上在店里买的大饼和干肉,还有两样小咸菜。
      书生把一块肉和一些小菜夹在饼里递给了书童,自己慢悠悠地吃着。书童三口两口吃完了饼,拿起水囊,打算去找那条只闻其声未见其面的小溪接点水。走了这一上午,主仆两人就把带的水都喝光了。
      书生在原地等着,先是挥毫泼墨又写了两首诗,自己欣赏着,觉得写得相当不错。只是他吃饱之后又晒着太阳,很快就打起了呵欠,心想,趴在这块石头上睡一会儿应该没问题吧?
      刚迷迷糊糊的,就听到有“嗒嗒”的马蹄声。书生连忙坐起身,手摸向行李上的短剑,心如擂鼓。在这种地方要是遇到匪徒,就算加上书童也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三五息之后,对面树丛中走出了一位带着帷帽,穿着胡服的女子,身后还跟着两名装扮类似的女子。书生家是做丝绸生意的,一看就知道前面这一位的服饰要昂贵许多,怕是哪家小姐带着婢女出门。
      看到书生,三名女子也是一惊,两名婢女紧紧地站在了小姐身后。书生连忙站起来:“莫怕,我只是个过路人,在此歇个脚。”
      三名女子肉眼可见的放松了一些,站在后面的一位上前浅施了一礼:“公子请自便,我们也只是路过,这里原是我们家老爷在此设的一个落脚之处,不管谁来都使得。”
      书生听她这么一说,赶紧让开位置,小姐模样的那位坐了下来,轻声说:“公子请坐,公子是在此等人?”
      书生不料这位小姐如此机智,一眼就看出来他在等人,心生佩服:“我在等我家书童,他去找水了,想是过一阵就回来了。”
      小姐又说:“这可是公子做的诗?”
      书生有点不好意思,赶紧遮掩一下:“拙作不堪入目,不堪入目。”
      小姐伸出葱白的手指,拈起手边的一张纸:“公子有青云之志,可是要去赶考?”
      书生对小姐顿生知己之感,从一首歪诗就能看出他有青云之志,如此佳人,竟然被他遇到了。
      可惜不知佳人婚嫁与否,又不好意思问,书生纠结的,快要把手里的纸张给揉烂了。
      小姐坐在这里闲聊,陪同的婢女也没闲着,一个去拴马,怕马和驴离得近了要吵架。一个去了一会儿,端上来一个托盘,里面一个茶壶两个茶杯。
      “小姐,用茶。”婢女将托盘放在石头上就低头站在了小姐身后。
      “公子不嫌弃的话,尝尝我们家自己炒的茶。”小姐说着,掀起了帷帽。
      书生忙侧过脸,显得自己非常正人君子——稍稍斜了下眼,见小姐梳着少女的发型,皮肤莹白,吹弹得破,端端正正的鸭蛋面,水汪汪的杏仁目,红润润的樱桃小口。捏着茶盏的手指,竟不知道是茶盏更光润洁白,还是这手指更娇嫩白皙了。
      书生赶忙谢过小姐,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茶的味道清香扑鼻,闻一闻就消除了半身的疲劳。
      “好茶!”书生满口称赞。
      小姐的眼睛弯了一弯:“这是我家小霞清明一早亲自去采的带露新茶,又亲手炒制的,连州府的大人们都没有这等口福呢。”
      书生连忙道谢,今日得尝这一杯茶,三生有幸。
      小姐一脸的天真无邪,与书生闲聊读书的事,书生得知原来这小姐姓胡,家住山对面的村里。聊着聊着,书生渐渐忘了书童迟迟不归的事,直到太阳逐渐西斜,他才拍着大腿说:“坏了,我这书童去找水找了这半日还没回来,该不会是遇到了猛兽,伤了性命。小姐你快点下山,我去找找我这书童。”
      小姐想了一下,问道:“你家书童往哪个方向去了?”
      书生指了书童离开的方向。
      小姐睁大眼睛:“可是我们从那边过来,并没有遇到你的书童,怕不是走错了路,迷路在这山里了。公子对这山里不熟,可别也迷了路,不如等下了山,多找些人来寻他。”
      书生心里害怕不敢让这小姐知道,自己给自己壮胆:“我这书童从小就跟着我,我对待他如同弟弟一般,若这一晚在山上出了事……无论如何我得去找到他。”
      “公子高义。”小姐面露赞叹之色:“不如让我这两个婢女先去寻找一番,方才公子说书童去找水了,刚好她们对这里熟悉,知道哪里有水源。后面不远处有我家所建一个落脚处,今日时间晚了,不如公子和我到那边休整一番,用些餐食。”
      书生连声道谢,又告知婢女,书童名唤知书,长相身材形容了一番,才牵着驴和小姐一同走了。
      走了不远,书生就见路分了两条,小姐熟门熟路地带着他走了左边一条,边走边说:“常人下山走右边那条,但是天晚了,黑灯瞎火的走山路不安全,我家常走这条山路,有时耽搁了没个住处,就修了三两间草房,公子莫嫌简陋就是。”
      书生连声说“不敢不敢”。
      走了半炷香的时间,就见在林间,有一座宅院,院墙稍微破落一些,里面露出来的树木倒是郁郁葱葱,不见丝毫衰败之象。
      小姐走上前去叩门,不一会儿,一个弯腰驼背的老妇人过来拉开了大门,点头哈腰地问好。
      书生跟着小姐走进门,把小毛驴交给了老妇人,只见这所宅院修得厢房耳室一应俱全,庭院虽然不够宽广,但是收拾得干干净净,连枯叶都看不见,根本就不像一座偶尔落脚的宅院。
      “公子你先去休息,容奴家去换身衣裳。”小姐微微施礼又飘然离去。
      书生慢悠悠地走着,度着方位进了客室。
      书生寻了个窗下的椅子坐了下来,天色渐渐昏暗,他虽然心忧,但是本性随遇而安,想着自己不过一介穷书生,就算遇到了山大王也不用怕,更何况遇到的都是弱质芊芊的女子,就是这姑娘,聪明剔透,行事和常人不同,身份恐怕不一般。想到这里,书生满腔的绮思倒消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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