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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纺轼(下) 扫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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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布童工瞎了之后,只有一条出路就是,被布坊老板卖到妓院去。
付梓很漂亮。
她还没瞎时,一想到这些都会吓得哭出来,哭的时候要是被老板看到,就被鞭打。
而现在她眼睛瞎了。
我想安慰她。
那时,自己倒没有很害怕。我是男孩子,又听说,在妓院,客人只是喜欢织布工的手指灵巧,动作轻柔。
反正在布坊也是干活和被打骂,别的地方也无非就是这样了吧。
可是这些话说出来付梓就会不难过吗?八岁的我还是不知该怎样安慰她。
后来,我和付梓从妓院逃出来,加入盲刺客,被训练成感觉能替代视觉的杀手。
盲刺客里所有杀手都是从妓院逃出来的的织布工。
对的。我们的优势在于手指灵巧,动作轻柔的悄无声息。
我们在黑夜里杀人。因为黑夜里他们看不见,我们却能准确感觉。
他们总是对自己的死亡毫无感觉。训练我和付梓的老师说,这是对别人最大的仁慈。
我们在这个城市是最显赫的死神。
后来,我和付梓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我们一起织过的那匹布。拥有那布做的衣裳的人,并不好看。
他死之前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衣柜里早遗忘的布料被人刺杀。
付梓那天冷静的微笑着说了她完成任务后总会说的话:“GOOD JOB。”
我们把布带回来。它依然细腻柔软的像当年我们七八岁时的手指。然而我们只能抚摸着它,幻想它是否还是如同烈焰的鲜红色。
我和付梓回来后才知道那一次任务中很多人中了埋伏,甚至很多高层死伤。为了保全组织,度过脆弱时期,盲刺客不得不和城里另一个杀手组织合作,原来盲刺客的各小组重组。付梓升为组长。
史是别的杀手组织分来的新成员。
那是,遇见史的前三天。
那天史拆了线。我们一起喝茶。然后。
他彻底消失。
他的手法果然专业。别说东西,连气味都没留下。
这确实是我设想的结局。
我笑笑,开始收拾房间。
把史喜欢的蓝白窗帘拆下来,我喜欢阳光直接照进窗户。拖地,洗刷。没错,史比我更有洁癖,可他打扫的技术实在不好。把面条丢掉。吃了很久的面条(他只会煮这个),我看了面条都反胃。想了想把年糕泡在水里。今晚就吃鸡肉炒年糕吧。
拔了的电话线装回去,再把电板插回手机。不出所料,十分钟内,就接到付梓烟急火燎的电话:“唷,度完蜜月了?”压抑的平静中火星四射。
“蜜月?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喂?最近怎么都没打电话找我?没有工作好清闲啊……”
“十分钟内出现在我面前否则你就去死吧。”
呵呵就知道付梓不是一般的宠我。
她把新的目标的资料砸在我面前的桌上,一边优雅微笑着:“这一个月的工作你这一周做不完就自己切腹。”
三个月后。
“什什么?两个?”看着资料,我极度无奈了,“靠,为什么只有‘两个耳朵’作为线索?这让我怎么查啊!”
“容礼,”付梓说,“你最近出差出的真勤快。“
“哦,反正组里也没有像史那样的美少年给我观赏了。”
“我倒是听说史最近在城北接手……”
我打断她:“谢谢,不想听。”随手在资料袋里抽了张照片,慢慢打量,“当刺客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在各种场合欣赏到各种帅哥。”我笑着把手上的照片亮给付梓看,“不比史好看么?”
“可是你不是喜欢他吗?”
“我喜欢什么样的不重要,”我把资料敲敲整齐丢进资料袋,“漂亮不漂亮又不是我说了算。”
既然只是喜欢漂亮的人。
我没有什么特别。只不过是茫茫一个城市中的茫茫一个组织中最普通不过的一员。
帮助过也好,依赖过也好,一时兴起罢了。
谁何尝不是客套和礼貌。
谁又来管你什么感受呢。
所以,你可以走得那么坚决,是吧。
我曾对付梓说过,史不重朋友啊。
付梓说,只是你和他关系没好到互称朋友的地步。他很在意朋友。
那是,我还没有带史逃走的某一天。
凌晨。
刚亮不久的天空一片寒意。
“天哪,居然已经天亮了。怎么会耽误这么久?”金毛寻回犬阿普抱怨个没完。
“哈哈我以为查理是埋在城西的墓地嘛,谁知道那个有钱人居然被埋到城东的乱坟岗。亏我找了一晚上。”我站在公墓的路口有些踟蹰,“那,现在去问管理员吗?”
把白色的百合摆好。祷告。画十字。
“好啦,我们走吧。”脸刚才严肃的有些发酸。我听见阿普也松了口气。
“隆,走了一晚上,我们不要去吃点什么吗?”
“亲爱的,你知道我们留在这个城市的话,随时可能被盲刺客的人刺杀吗?”我大步流星,“肚子饿了就快点和我一起离这个城市,越远越好。”
我突然停下。
刚刚只是很不经意的扫过,全身却都僵硬了一下。简陋的墓碑。新鲜的坟墓。
我很想对自己说怎么可能这么巧。他也算是个聪明的人,盲刺客当年暴乱之前他不就高瞻远瞩明哲保身的退到城北去了吗。再说都十年过去了怎么也是个高层了,不会被埋在这种地方。那家伙生命力不是很强吗,当年他说了叛逆的话,付梓要杀他时,他不是也像蟑螂一样活过来了吗?
只听见自己心跳如雷。
我害怕。
可是。是的。
在眼泪模糊嗅觉之前,在耳鸣轰轰响起来盖住一切声音之前,在手指颤抖无法辨认墓碑之前,我弄清楚了。
是的,是史。名字和气味,是他。
从公墓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了。
阿普在我身后停下:“隆?出城的路,不在这边。”
我回头,淡淡笑着邀请它:“我记得有家店草莓蛋糕不错。我们去吧。”
十年前的市中心一副衰败的模样,陈旧,灰尘,安静,把过去的繁华包裹的严严实实。四层的商业中心还站在那儿。楼顶茶室,夕照昏黯。装修还有卫生大不如从前,生意很萧条。然而过去了这么多年,它毕竟撑下来了。
金毛寻回犬阿普的坐在对面听我讲完那个故事。
“多俗套啊。从故事情节到你以前的名字,容礼……”他嘲笑我,“隆,现在后悔了吗?”
我笑着说:“是啊,早知道会后悔我就牵他的手或者亲一口了。”
“这就是你现在看到美少年美中年美青年,都直接用扑的原因吗?”
“嗯哼。”
“这里的蛋糕味道不怎样嘛。”
“毕竟过去十年啦。”
我咬着吸管,把脸转向楼下熟悉的、和当年比清冷了不少的街道。风把叶子卷着飞起来。偶尔有低头匆匆走过的行人。夕阳中一切都慢了一拍。
“只可惜当时,光用看的。”
阿普看向我的眼睛,他没说什么。
几缕刀光划破了茶室里的宁静。
我跳起来,抱着阿普躲过攻击,撞破窗户跳下楼时,碎玻璃哗啦哗啦的喧闹,可我还是听见:“你倒是有胆量回来,容礼。”是付梓的声音。
“我听说有个朋友死了,回来看看。”仰头还是蛮危险的。细细碎碎的玻璃屑在风里动作慢一拍的落下来。
“史真是好大面子。”她充满笑意的微微偏了偏脑袋,步子优雅的走到窗前,一把一把地拔出墙上刚刚被我躲过去的五片细薄刀片,那是盲刺客专用的武器。我曾经也有过一套。“叛徒,你倒是躲过了我们的眼线。就不怕……”她嘴角还露出笑意,下一个词缺杀机毕露,她纵身跳下四层的商楼,向我飞奔而来:“回来这里会被弟兄们的亡魂吃掉?!”
我只来得及把阿普推开。
那是,我曾经带史逃走后十年后的某一天。
值得吗?
谁说过的……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爱本身就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