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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企鹅人第二次笑了出来:“你说你想杀了小丑?”

      “是。”

      “你就这么自信我会帮你?我们都是坏人,肯定是一伙儿的,他不祸害我,我也不恨他,杀了他对我也没什么好处。”

      “别打马虎眼,科波特先生。小丑是个彻头彻尾的恐·怖·分·子,蝙蝠侠有自己的原则,不肯杀他就算了,你们这些不择手段的家伙也任由他骑在头上,足够证明你有很多把柄在他手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你绝对想让他永远闭嘴。”

      企鹅人完全不掩藏自己的冷笑:“我为什么要相信你能做到?你知道培养一个能安插进阿卡姆的线人需要多少钱吗?”

      他很难不轻蔑,虽然在民众口中阿卡姆疯人院都跟纸糊的一样,动不动就让关押的犯人越狱,但每个知情的人都知道,阿卡姆实际上是哥谭市——或者说整个美国守卫最严密的地方。

      阿卡姆疯人院坐落在远离哥谭市的阿卡姆岛上,只通过一架可升起的桥与市中心相连。岛上和桥上都布满了岗哨,守卫二十四小时值班巡逻。唯一能登陆的碎石海湾礁石遍布,险恶异常,不断变化的洋流能把人拍碎在石头上。这样可怖的暗礁与时刻变换的汹涌海流,最好的潜水员来了都会做噩梦。

      就算侥幸穿越了外围岗哨,成功解开密码-虹膜-指纹-身份磁卡四重嵌套的气密闸门,从疯人院外围走到关押小丑的里区,起码要越过三套相互独立的门禁系统。小丑被关押在阿卡姆疯人院最深处,享受独立单间待遇,开门需要事先向市长递交申请。他的牢门有半吨重,能抗住大口径的步枪子弹,光凭普通人类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抬起来。

      防卫如此严密,堪称针插不进,水泼不入,真正做到了“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至于小丑为什么能三番两次跑出来——小丑是小丑,你是你。他能做到就代表你能做到?

      席格十指交叉:“再贵也绝对比你远超博伦海湾的运货量便宜。”

      “你威胁我也没有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你以为阿卡姆是什么地方?我要是有在蝙蝠侠眼皮底下送个大活人进去的能力,为什么不直接冲进白宫逼总统把美国以每英亩两美分*的价格卖给我?”

      “我不需要你用非法手段,我只需要你为我准备一些东西。”席格一边说,一边递出一张清单,“这些都需要,伪造合法的身份证明,收买记者、狱卒,贿赂精神科医生,让他们尽快为我做精神鉴定,整个司法流程越快越好。”

      企鹅人接过纸质清单,扫了一眼上面的化学品,一下就明白了席格想做什么。他沉沉地看了席格一眼,似笑非笑:“你想合法进入阿卡姆疯人院疗养?”

      “没错。”

      “你只能进入阿卡姆外围,那里离中心治疗区太远了。”

      “那不是你要操心的事,先生。你只负责把这个东西偷运给我。”席格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小的玻璃圆柱,圆柱内盛放着毒绿色的黏稠液体,像含有放射性的核废料一样,散发着明显的荧光。

      保镖从他手里接过玻璃柱,确认没有动手脚后递给企鹅人。企鹅人他打开圆柱的密封口,小心翼翼地嗅了嗅,半晌才道:“这玩意你从哪儿弄来的?”

      这东西他当然认识,贝恩的毒液,一种出自美国生化实验室的类固醇药品。

      这玩意在哥谭市除了贝恩之外几乎没有人会使用。它的功用和负面效果是公开的秘密,它能够大幅度提高实验者的身体强度,但也会严重毒害实验者的大脑。

      “你能接受它?”企鹅人面色沉凝。

      “可以,但契合度不可能跟贝恩一样高。”席格说,“大量注射后我能够持续活动45分钟。足够了。”

      “花费这么多只为了搞一次自·杀·式·袭·击?听上去不像是划算的买卖,你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这是我的私事。”

      企鹅人沉思片刻,他走到桌边,手伸进抽屉里,摸出一根雪茄,他将雪茄叼在嘴里,点燃了,才郑重地说:“让我看看你的脸,我不信任连面孔都没见过的人。”

      席格陷入了两人对话以来最长的沉默,最后他还是开口了:“我的脸跟我要干的事可没什么关联。”

      “小子,你可能是个魔术师,但你以为变个魔术就能唬住我?哥谭每个人手里都有绝活,再不济也能掏出个博士学位,像你这样的家伙我可见多了。”企鹅人吐了个烟圈。

      哥谭市被称为美国的犯罪之城,说得好像到处都是疯子、奇葩和杀人狂,听信外界的风言风语前来闯荡哥谭的新人每年都有,而且数量不少。

      他们每一个都天赋异禀惊才艳艳,认为蝙蝠侠是个养寇自重贪慕名利的义警,而那些恶名昭彰的疯子是只会躲在保护伞和他的披风底下撒泼打滚的混蛋。

      一批又一批的年轻人们怀揣着野心或理想踏入哥谭,然后消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深街暗巷中,连尸骨都没有留下几具完整的。常年活跃在城市上空的义警仍是熟面孔,罪犯也永远是那同一批人来来回回。

      企鹅人早就明白,他可以蔑视任何人,包括蝙蝠侠,但这座城市是绝对不能小看的。早在蝙蝠侠降临之前,哥谭就已经葬送了数不清的梦想和光荣。

      他见多了自命不凡的蠢货,早就对他们失去了好奇心,但今天不同,他面前这个人不同。席格给了他一种微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十分熟悉,而正是因为熟悉才糟糕。

      他想起了那个绿头发疯子。

      席格轻轻说:“我不喜欢我的脸。”

      企鹅人毫不动摇:“如果你一定要保持神秘,那么另请高明吧。”

      席格顿了片刻,环顾四周那些荷枪实弹的保镖:“让他们都出去。”

      保镖们看向企鹅人,后者对他们做了个手势,他们便点了点头,默契地排成一列,先后离开,房间里只剩下企鹅人和席格两人。

      席格手捞到脑后,解下面具的皮带和卡扣,将鸦嘴面具摘下来。

      刹那间企鹅人错以为那面具下是另外一张面具,席格的皮肤已经不能用白皙来形容了,而是一种云石雕像般的光洁和苍白。加上那一身黑色,色彩对比越发强烈,袒露在外的皮肤像散发着微微的荧光,只在脸颊、鼻梁和眼眶下面点缀着一点点稀薄得可怜的血色。

      比他的肤色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脸,那张脸上有三道长得吓人的伤疤,两道伤疤从左到右,交叉着贯穿了眉骨和鼻梁,一路延伸到嘴角。另一道较短,切开左侧上下唇。

      给他缝合的医生手段相当粗陋,疤痕上赫然能看出分开又愈合的皮瓣,以及过分粗大歪斜的缝合线的痕迹,让他的五官轮廓如同一面破碎的镜子。

      像是上帝给予这位不幸者的最后恩赐,虽然容貌已经毁了,但那双眼睛却完整地留了下来,纯粹到几乎透明的天蓝色,藏在长长的、浓密的睫毛后面,如同两颗海蓝宝石。干净澄明,光彩夺目。

      企鹅人后退了一步。

      怀疑被刺杀时他镇定自若,被席格点破他的把戏时他毫不张皇,他是哥谭□□势力的领头羊,杀过的人和手上流过的钞票一样多,但是此时此刻,面对那张脸,仅仅是那张脸,他就后退了。

      企鹅人用手指他,笃定地说:“我是不是见过你?”

      “没有。我以前住在别的城市,前不久才来哥谭。我们从没见过面。”席格说,“你觉得熟悉,可能见过我母亲。”

      “你母亲是谁?”

      “不知道,没见过。”席格淡淡道,“我父亲说她是个极有名气的娼·妇,每天跟好几个不同的人上·床,也许你见过她在街上站着拉客。”

      “你的脸,这么多伤疤,是怎么回事?”

      “发生了一些事故,毁容了。至于肤色,我跟小丑有点微不足道的亲缘关系。”

      “亲缘关系?”

      席格只肯给一个模糊的回答:“我们来自同一个家族,你可以这么理解。”

      小丑的真实身份是个谜。

      没人知道他的起源,他过去是谁,和他真正的名字,化学废液烧毁了他的指纹,也破坏了他的DNA,唯一能确定的个人信息只有性别。他的过去彻底笼罩在一片迷雾中,甚至有人传言他是在原住民的诅咒中诞生的恶灵。

      虽然不清楚小丑到底多少岁了,但企鹅人想想小丑那副年轻样,那顶多也就三十出头,实在不像年过四十,能有个二十多的儿子的样子。而且席格跟小丑长得不怎么像,看来所谓的“亲缘关系”也没有近到哪里去。

  • 作者有话要说:  *1867年3月30日,美国以720万美元的价格从沙俄手中买下了近170万平方公里的阿拉斯加州,平均每英亩土块仅两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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