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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清河 ...

  •   不过三年,王贵的小儿子王长生也出生了,全家人疼的像个宝贝,抱在怀里爱不释手。只有林月摸了摸小雨的头,轻轻把她揽进了怀里。
      再长大些,小雨能听懂大人的话,就时常听到奶奶骂她,“吃的比猪多,一天到晚懒的要死,真是浪费粮食。”
      “早知道就该把你摔死,赔钱货。”
      ……
      言语上的辱骂还是轻的,一旦有什么事情惹了何梅不开心,她抄起手边的各种武器就往小雨身上招呼,从扫把,衣架,板凳…都是些不会轻易打坏的东西。
      有时候抄起一个碗想砸,又觉得心疼,便换了其它不容易砸烂的物件。
      刚刚才学会说话的小雨,只会蜷缩在角落里,嘴里重复着“疼……”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一条条的红色疤痕让人触目惊心。
      林月白天要出去帮忙干农活,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看到小雨身上有伤,眼泪便大颗大颗的往下掉,又不敢发出声音怕吵醒自家汉子,只能吐了口水在手心,轻轻的给小雨抹了抹,心疼的把自家孩子抱的紧紧的。
      最开始林月还会和王贵说,王贵粗声粗气的道“又打不死,哪有那么娇气。女人家就是爱哭。”
      次数多了,林月也没再提,只得给小雨穿厚些,这样挨打也没那么疼了。都是她的女儿命苦。
      ……
      最后一次,是小雨六岁那年,被她奶奶何梅一把打进了河里。起因,不过是挑水的时候水泼了,何梅扬起手一巴掌抽了过去,打第二次的时候小雨下意识的躲开,何梅嘴里骂着“小杂种做错事了还敢躲…”啪啪啪又是几耳光,打得小雨眼冒金星。
      何梅最后一下打得太重,小雨小小的身子一个趔趄,就掉进了冰冷的河里。她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就这么痛苦又潦草的结束了。

      回忆完小雨的一生,白蕊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她来到的是小雨四岁的时候,距离小雨死亡还有两年。
      一两岁的小雨是不会说话的,痛了饿了就只会哭。那段时间犹如噩梦一般,小雨被何梅掐的青紫,外人看不出来,只以为这个小孩很爱哭。
      白蕊摸了摸手臂上长长的伤痕,眼眶都湿润了。她现在才是个四岁的小娃娃啊,在这个家里毫无战斗力,别说反抗了,连不被打都做不到。
      如今最好的方法,就是说服小雨的亲妈林月把她和她的弟弟带走,离这里远远的。
      问题是,小雨没钱,林月也没有。
      就算她现在有很多赚钱的方法,可看看她才四岁的身体。白蕊默默叹了一口气。她做不了什么重活,也没有什么体力,如今之际,只有让林月代替她去赚钱。
      嗯,用什么方法才能够以最快的方法赚到钱呢?单纯靠体力或者劳动来换钱是很慢的,白蕊躺到了床上,闭上眼睛开始细细思考起来。
      大林村离漯河镇很远,王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大林村,村子位于清源山山脚,全村大约300人,靠着从山顶流下来的一条漯河为生,日常用水,灌溉农田。村里没有老师,只有几家男娃会被送去漯河镇上读书,放寒暑假的时候才会回家。平时想要去镇上来回需要两天,镇上还住着村里的熟人。
      白蕊若是想带着她的妈妈一起去到镇上,可能很快就会被认出来。但如果要去比漯河镇更远的地方,靠走路是不可能的。
      一时之间白蕊陷入了困境,她现在年纪大一些倒还好,可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力气和体力都比不上成年人。继续在这里生存下去,既浪费了时间又要忍受何梅的毒打,这点子力气和身高也不可能去和何梅对打,体力上的差距太大了。
      照理说这个何梅也是女人,怎么会对自己的亲孙女这么刻薄恶毒呢。
      天空慢慢泛起了一丝鱼肚白,正在苦思冥想间,白蕊伸出手挡住了一丝光线,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腕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颗痣。这颗痣是原主小雨身上所没有的,她当时握住小雨手时,只记得小雨的手指又黑又瘦,却没有印象这里还有一颗痣。
      心神转念之间,白蕊只觉得心念一动,整个人便如同灵魂抽离一般,眨眼间回到了她先前躺着的那张美人榻上,风吹柳中岁月静好,袅袅熏香让人心旷神怡。
      竟然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可以从那个偏僻落后的小村庄回到舒适安逸,风景优美的风吹柳。
      身量和体型也从那样一个小娃娃变成了体态轻盈的成年女子,望了一眼还躺在床上安静入眠的小雨,白蕊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万事开头难,穷人就只能靠体力赚钱,又累又苦赚的又少,在大林村,四岁的小雨连体力这一点优势都没有,林月有力气,却受气习惯了,满脑子的贤良恭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对了,白蕊突然灵光一现,她想起每年春天的三月份,王贵都会带上林月一起去镇上买种子和小鸡仔,满心期待的等待着第二年的丰收和过年的几只鸡蛋。趁那个时候只要王贵不注意,林月就可以带着她跑到镇上躲起来。先在镇上悄悄地生存一段时间,攒够本钱,然后再找机会离开镇子,去到更大的世界。
      离开这个愚昧落后的小山村,等待她们的只会是幸福和希望。而且越是富裕发达的地方,钱就越好赚。
      有了钱,林月才能生活无忧,白蕊才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完成小雨的心愿。
      想通之后白蕊便在心里默默谋划。现在才刚刚入春,还有十天就是他们去买种子的日子。
      她要在这十天之中,尽量搜罗一些好东西。顺便说服林月带她和弟弟走。
      想让一个母亲狠心离开自己的丈夫,除非…
      白蕊默默翻了个白眼。
      除非她会被打死,被打到奄奄一息…
      春天的天气犹如喜欢变脸的婴儿,王家的大人都去田里干活了,初春的时候最是忙碌。
      家里只剩下了白蕊和弟弟王长生,四岁的白蕊中午不仅要自己做饭找吃的,还要给小弟弟喂米汤,米饭很稀,里面剁了细细的青菜还飘着零星的几点油。
      稀饭是何梅临走之前做好的,只有一小碗,白蕊只需要把他加热就可以了。
      白蕊突然咯噔一下,王小雨临死之时,最渴望喝的,竟然是弟弟每天的日常,一碗青菜白粥。
      一边热王长生的稀饭,白蕊漫不经心的往柴火堆里丢了几个小土豆,等到稀饭热好了,火堆里的土豆也熟了。
      王长生粉嫩嫩的小脸,白白胖胖的,和王小雨的面黄肌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团子一边吃着粥,一边咧着嘴对白蕊笑,眉眼弯弯的。白蕊心里对小雨的怜惜又多了一分,小雨虽然心底羡慕这个弟弟,却很爱这个小团子。
      “小雨!”
      白蕊往门外一看,竟是一个干净朴素的小男孩。
      “大河哥。”
      小男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端着一个白瓷碗就进了屋,伸手戳了戳襁褓中小团子的脸。
      大河哥,全名叫做林清河,但庄稼人觉得清河这个名字文邹邹的,就顺口叫他大河。
      林清河看了一眼白蕊手里的烧土豆,皱了皱眉,伸手把它抢了过来。
      “你怎么又吃这个啊,烧土豆炒土豆土豆汤…你都快变成个土豆了。”
      说完,就把手里的碗往桌子上一放。
      碗里装着的是饺子。
      不仅有白面,还有蔬菜和肉。简直比王家过年吃的都好。
      诱人的香味让人垂涎。
      “这是猪肉白菜饺子,我还放了醋。”
      以往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好吃的,林清河都会给小雨端一碗。
      说完,林清河漫不经心的拿起白蕊烧的土豆,擦了擦,咬了一口。
      土豆软糯丝滑,香甜可口,沙绵的口感中带着一丝咸香,又麻又香,好吃的他舌头都要香掉了。
      “………”白蕊看着眼前瞪着大眼睛的林清河,笑眯眯的递给他一杯水。
      土豆虽好吃,可是噎人啊。
      她嫌无味的土豆不好吃,就在烧土豆的时候上下铺了一层椒盐。
      椒盐是她从风吹柳里带出来的。
      大林村太过偏僻,盐和油都是很珍贵的东西。
      这次简单的下厨,倒让她发现了一件好事。
      成为了风吹柳门主之后,就算没有解锁高阶的菜谱,她做出的其它食物也会更美味一些。
      只是不能达到菜谱上绝世佳肴的水平。
      换言之,她现在只要做菜谱上的青菜白粥,就可以达到登峰造极,让人一吃难忘的程度。属于绝世。
      但是做其他的菜,只能达到普通人觉得好吃的水平。属于美味。人间的厨师刻苦学习个十年半载,也可以达到这个程度。
      “谢谢大河哥。”说完,白蕊也夹起了一个饺子。
      千里送食物,恐怕也是怕她一个小丫头饿肚子吧。
      这份好意和善良…
      白蕊悄悄的打量起林清河,他比小雨大两岁,小男孩五官周正,性格善良温和,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甜甜的酒窝。
      若她能在大林村好好的生活,这个男孩子倒是很合她的心意,小雨一生短暂凄苦,这个小男孩是她拥有的快乐回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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