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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酥山 ...

  •   忽闻喜讯,孟桑眉眼弯弯:“赶巧,今日为了七娘备下一道新菜式。”

      “好你个滑头,拿着我给的银钱,如今却想借此糊弄过去谢礼,”宋七娘拢了拢身上纱衣,信步走到食案边坐下,柳叶眉高高扬起,“倘若不好吃,我可是不认的。”

      仆人将菜品一一放在桌上后,便识趣地叉手行礼,安静退下。

      “必不会让七娘失望,”孟桑将凉皮换到宋七娘跟前,又为彼此各倒了两杯乌梅饮子,“七娘请用。”

      炒时蔬是往常用惯了的,宋七娘看都不看一眼,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未曾见过的凉皮上面。

      底部的面皮白里透亮,被淡色的料酒包裹着,最上头放了胡瓜丝、面筋、豆芽等,旁边还搁着一碟辣椒油。

      无须孟桑开口,宋七娘毫不犹豫地捏起小碟,往装着凉皮的宽碗里一浇,再熟练拌匀。

      碗中吃食逐渐被辣椒油染上一层红,面皮油光滑亮,白芝麻点缀其间,再以胡瓜丝、豆芽相衬,光是看着便叫人食指大动。

      宋七娘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送入口中。面皮蒸的火候极好,带着微微嚼劲,又不缺柔软光滑。同时,面皮的麦香、红油的浓郁辣香和一丝酸味在口中融为一体。

      一般而言,辣椒油在天热时吃着有些腻,但胡瓜丝与豆芽的清爽却恰到好处地消减这一点,两者相得益彰,入口只觉得爽快开胃。

      宋七娘双眼一亮,又吃了两三筷,这才将筷子伸向散落其间的面筋。

      黄色的面筋在搅拌均匀后,早已吸饱了汤汁,咬上一口,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汤汁便从拥挤的小孔中,争先恐后蹦出来。

      口感劲道,汤汁诱人,直让宋七娘不停在盘中搜罗面筋粒,或是单独吃,或是与面皮一起,各有各的滋味。

      待凉皮配着两道时蔬,好生解了一番馋意,又饮了一大口乌梅饮子,宋七娘这才意犹未尽地收手。

      “可起了名?”

      孟桑点头:“唤作凉皮。”

      宋七娘蹙眉:“口感微凉,面皮作底,‘凉皮’二字倒也适合,可总有些直白……”

      对此,孟桑哑口无言,十分无奈。

      本朝兴诗文,但凡是识字的人都能吟上一首打油诗,于很多物件吃食上喜欢用些文雅名字。像是番茄炒蛋,明明在后世是无比寻常的家常菜,这里竟然还给了个“红日浮金”的雅名。

      虽然孟桑穿来后是从小娃儿长大,也被阿娘教导识字学文,但骨子里就缺了几分才气,懒得再起什么别名。

      见宋七娘还在思索什么名字好,孟桑摸摸鼻子,赶紧提起小壶,给七娘的碗里满上乌梅饮子,试图转移对方注意力。

      “多用些饮子,特意在井水里头冰过,喝来解腻。”

      宋七娘哪里看不出孟桑的小心思,左右这一回用着着实畅快,便没有揪着这滑头不放。她意味不明地哼笑一声,唤仆人进来收了食盒。

      待起了小炉煮茶,再端上两盏茶汤,两人才挪至窗边小榻,转而说起国子监食堂的事来。

      宋七娘饮上一口茶汤,缓道:“你也晓得,长安城里酒楼食肆虽多,但都不雇厨娘,多是找牙子买些婢子回去打下手。”

      “而国子监是朝廷所设,里头的庖厨或杂役皆是雇来的人。年初,国子监曾张贴告示,寻一名精于新式菜的庖厨,”宋七娘端起茶汤,抿了一口,眼波潋滟,“恰好我有一位恩客任太学博士,前日便送了帖子,寻他相助。”

      孟桑倒也晓得国子监招人的事,疑惑道:“可据我所知,这告示三月就已撤下,应是早就寻到合适人选了。”

      “的确寻到了,说是个久浸庖厨的女郎,但做出来的吃食并不如人意。前段时日,那女郎抵不住国子监生的鄙弃,自行辞去。”

      宋七娘眉眼带笑:“这不就空出个地儿,恰好被你撞上!”

      闻言,孟桑露出迟疑之色,语气里带上几分犹豫:“此事怕是难成。”

      原先招进去一位厨娘,本就是开了先例,却并没有技惊四座、打破偏见,反倒是引出诸多不满。如今如孟桑这般的女郎想再进国子监食堂掌勺,必然困难重重。

      “世上自然没有一帆风顺的事,不过嘛……”宋七娘抬起下巴,隔空点了点她那半空的茶盏。

      这哪里还会看不懂!

      孟桑当即手脚麻利地取来茶盏,从炉上小锅中舀了一勺茶汤补上,热情体贴地奉到宋七娘跟前。

      宋七娘舒坦了,抿上一口,继续道:“放心,我那恩客到底有几分门路,在国子监内是说得上话的。他昨日便与掌国子监食堂的大师傅通过气,三日后会安排一场考校。以你的手艺,又何愁得不了他们青睐?”

      得了这番话,孟桑的心终于安下大半。

      今日一时嘴快,答应了朱氏五日内搬出。如若此事能成,就能顺顺利利地搬出来。既得了差事,也不必让姜老头他们夹在中间难做。

      忽而,她听见宋七娘满是惋惜的声音。

      “若你真进了国子监,我还能寻谁来做这些新奇吃食?”

      美人半倚窗边,明艳动人的眉目间尽是遗憾,直看得人心颤,即便是孟桑一个女子也不例外。

      孟桑失笑,哼道:“我本想来馆内为七娘做吃食,奈何七娘不收留,如今方知悔之晚矣?”

      宋七娘当即敛了神色,一双美目瞪过来:“平康坊不是什么好地方。隔三差五送些吃食也就罢了,要真的长长久久呆在这儿,即便怕是一个寻常的扫洒婢子,在世人眼中也是不干净的。”

      “你一个身家清白的女郎,何苦趟这浑水?”

      晓得宋七娘是真心待自己,才会如此设身处地地着想。

      孟桑默然,下一瞬嘴角耷下,故意装出一副悲悲戚戚的模样,长吁短叹起来。

      “好容易在长安寻得七娘这么一位投契又舌头灵的食客,还是个亮堂的活招牌。今后做了新菜,却请不来七娘,那可太亏了!”

      宋七娘被逗乐,笑骂道:“好个小桑儿,净打我这都知名头的主意!”

      两人对饮闲谈,窗外是逐渐热闹起来的长安城。

      两碗茶汤下肚,额外用了一碟果子,孟桑暗自估摸了时辰,起身向宋七娘辞别。

      临别前,宋七娘笑着放开孟桑的手:“你放心,入国子监公厨的事我记着呢,定给你办得妥妥帖帖。”

      孟桑叉手行礼:“多谢七娘,下回我自掏腰包,做旁的新奇吃食请七娘品鉴。”

      宋七娘笑着应了一声好,又唤来仆人,让他提着食盒送孟桑回去。

      -

      顶着日头回到宣阳坊姜记食肆,孟桑告别送她回来的小仆,双手拎着食盒进了店里。

      店中尚有几位食客,零零散散分做在食案后。其中有一二熟客,许是已经记住孟桑的相貌,见到她还热情问了好。

      孟桑一一回礼,又与坐在柜子后头的姜素打了个招呼,径直回了后厨。

      后厨内还是她离开时的分工,姜老头在灶台上忙碌,而姜大郎在后头掌控火候。

      食盒中的碗盘已被宋七娘的仆人洗净,孟桑再用清水冲过一遍,随后轻车熟路地将之分门别类摆放好,去给姜老头打下手。

      “要备些什么?”

      姜老头答:“半盘鱼脍。”

      没过多久,姜素掀开门帘进来,约还能听见朱氏的催促声,大意是让姜素别傻愣着,莫让外人学去姜家手艺。

      哪怕朱氏压低了声音,但身处后厨的几人依旧能隐约听清,一时无言。

      作为朱氏口中的“外人”,孟桑仿佛跟没听见似的,继续片着手中鱼肉,姜大郎一言不发,而姜素面上带着尴尬,几番踌躇后走近,紧紧抿着唇。

      姜老头一手掌着大勺,有条不紊地做了一道客人点的小炒,出锅装盘。他端着盘子转身,望见了手足无措的孙女,叹了口气,先去大堂给客人送菜。

      回来后,姜老头从怀里掏出钱袋,递给孟桑,淡道:“店里素油不多了,桑娘你去买些回来,素素也一同去。”

      说完,许是觉得自己方才的语气太硬,老人赶忙又补了一句:“天热,店里不忙,贵客也得申末才至,你们两个女娃娃自去吃些酥山,不必急着回来。”

      闻言,孟桑将那片好的鱼肉递过去,又接过钱袋,扯着姜素从后院小门出了食肆。

      虽然酥山这道冰品称不上金贵,但因铺子须得有自家冰窖,故而卖酥山的铺子也并非随处可见。除了皇城边上的几个坊,便只有东市、西市才有得卖。

      姜老头此举,是有意让孟桑与姜素独处,把话说开,省得生出龃龉。

      宣阳坊与东市相邻,走过去不远。

      两人行至东市,寻了一家卖酥山的铺子坐下,招来茶博士点了两碟酥山。一直等冰品送来,姜素都是一言不发的模样,似是不晓得说什么,又好似有千般言语存于心间,不知从何说起。

      孟桑看得出她的犹豫不决,便也没主动说什么,享用起眼前的冰品。

      酥山此物,实则是古代的冰淇淋。

      以碎冰为底,堆成山峦模样,再滴上一层白色酥油,配以花草鲜果作饰,即做出了一道状似青山的冰品。

      舀上一勺送入口中,带着乳香味的细冰顷刻间融化,滑腻的甜浆顺着咽喉而下,将凉意径直送入胃部,带来一缕缕持续不断的清爽之感,驱散夏日里剪不断的热意。

      孟桑小口吃着,心中颇为遗憾。

      她们今日买的是最便宜的一种,只铺了三四勺碎冰,除了酥油之外,顶部只是意思意思地搁了一小块桃肉。听说达官显贵家里吃的酥山,得是用各色鲜果装饰出一座活灵活现的小山,深红色的樱桃、黄澄澄的油桃……色香味俱全,堆成满满一大碟。

      啧,那得多爽快!

      孟桑在心中摇头叹气,也不知自己何时才能实现夏日的“酥山自由”?可悲可叹啊!

      就在此时,方才一直一声不吭的姜素,似是积攒够了勇气,终于支支吾吾开了口。

      姜素羞赧道:“桑娘,我阿娘总是疑心你偷学了阿翁的手艺,还给了你许多难堪。我晓得的,你与阿翁只是切磋厨艺,甚至有些时候是桑娘你在教阿翁,并非阿娘想得那般。”

      她叉手,“此事是阿娘错了,我代她说声抱歉。”

      孟桑放下小勺,按住姜素行礼的双手:“无妨,我不在意这些。”

      “这些时日看你越发沉默,总是一副心事沉沉的模样,很是让人担心。想来不只是我,连姜家阿翁也看得出来,所以才特意让我们出来吃酥山,好把话说开呀。”

      孟桑弯了弯眉眼:“如今话已说开,日后你心中也不必再挂念此事,只安心等着嫁与刘家二郎便是。”

      许是提到刘二郎,姜素面上飘了一层薄红,带上女儿家的娇羞:“提他作甚!”

      原先有些尴尬与凝重的气氛顿消,两人打闹好一会才停下,手挽着手去逛东市,恢复了原先闺中密友无话不说的模样。

      日头偏移,孟桑买了一壶素油,心中还惦记着今日包场的贵客,便与姜素商量好早些回去。

      待回到宣阳坊,走到离姜记食肆不远的一条街道时,孟桑一眼便瞧见,食肆门前有三位身着绯衣官袍的郎君翻身下马。他们将缰绳交于随身侍从,欲往食肆大门走去。

      正是今日的几位贵客。

      孟桑倏地蹙眉,看天色是未末申初,客人提前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1]对于筷子的称呼,应该是明代及以后才出现,之前都称呼为“箸”,比如木箸、玉箸……这篇反正都是标的架空了,就直接用筷子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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