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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我叫俞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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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臻坐在琴房的候考室里,周遭是密密匝匝斜铺开来的音符。
其他参加钢琴艺考的学生都在拿着热水袋搓来搓去,好让手指保持灵活度。但那动作像在人的肌肤上准备吃食的苍蝇。他们的一张张乐谱都已经被翻烂,上面用不同颜色的笔标记了会弹错的音符和要注意的强弱控制,焦虑从不断被撕咬的指尖上的老茧中漫出,把所有的人都裹在一个小小的候考室里。
秦臻什么也没带,甚至还在用一只耳机漫不经心地听着坂本龙一的《Merry Christmas Mr.Lawrence》。
教授作的曲子和俞霁的曲风很像,都有一种叫人欲罢不能的脆弱感。他想。
拉赫玛尼诺夫《g小调前奏曲》,肖邦《黑键练习曲》,舒伯特《即兴曲》,巴赫平均律《c小调前奏曲与赋格》,李斯特《匈牙利狂想曲》《钟》……都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乐曲。
突然琴房里传来一个细微的,几乎不能被听出来的错音,秦臻笑着摇了摇头。但是周围的人却没有什么反应。明明是那么突兀又不可容忍的错音。那个人把A5弹成了C6。
他心想这个人估计是考不上理想的院校了。
秦臻在听音方面有着极高的标准,像是那些一遍又一遍洗手的可怜患者一样,他几乎无法容忍不和谐音符的出现。所以他极度地怨恨爵士音乐,那些不和谐的和弦以及琶音的碰撞真的能让他发狂。就像一些人在《Fly me to the moon》中诠释出了浪漫和美好,他却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快把我感到声音无法通过空气介质传播的月球吧。祈祷完可能还要虔诚地画一个十字。
但可惜,他不是教徒,也无法通过自我救赎得到自由。
秦臻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会去羡慕自己的绝对音感的能力。
绝对音感,又称perfect pitch,有人叫它绝对音准、绝对音高,是指一种能够在没有参照音的情况下,仍能够辨认出给出由乐器或周围环境发出的任何音调的能力。这是极少数人才能具有的才能。
他们视这种能力为极大的天赋,每每知道自己是因为这个原因发狂得头脑爆炸就更无法理解。对于乐音来说,秦臻确实能够分辨出一首歌的好坏。像肖邦的《幻想即兴曲》,他每每弹奏之时都能想起那个手指能够像脱缰的野马自由地在琴键上驰骋的少年。但生活中并没有那么多乐音。
秦臻会不自觉地分辨这些声音,甚至能精确到每赫兹。比方说上一次林也在教室里偷偷用手机发消息的时候,手机收到消息就震动了,秦臻在寂静的教室里脱口而出,“160赫兹”,导致好兄弟林也被他爸打了个底朝天。
处处都是牢笼,处处都是噪声。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俞霁怎么还没来。
*
云城的雨季很多,每次下雨的时候,秦臻都会嘲笑俞霁,是不是因为你,云城才天天都跟梅雨季节一样倒下瓢泼大雨,乌云整天跟厚重的毛毯一样把每个人都挤压地喘不过气来。
这时候俞霁一定会白一个眼,“不下雨怎么叫云城?而且我名字里的霁是雨过天晴的意思,你最好是感激我吧,不然这破地方早就被淹了也说不定。”
“15号,可以进来了,16号准备。”一个清亮的女声从开了一点的门缝隙中传出来。
秦臻看了看自己胸前的号码,16号。
旁边的位子是17号,空空荡荡。
秦臻觉得自己的心也空了。他人生中很少这么慌乱过。
但这次不一样,秦臻开始蹙眉,额头上的汗珠不争气地往下滑。
他没来,他没来。
秦臻不知道要不要再进去考试了,如果他没有到来,一切都没有意义。他的头上像是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双手更是战栗到无法静止。
他想到一个很土的办法,扔东西。如果正面朝上,他就头也不回地回去。秦臻的家业给了他退路,他永远有退路。他的母亲会抱抱他说,好儿子,你终于愿意接受你父亲的事业,他的父亲会紧蹙眉头却内心欣喜地拍拍他的肩膀,像是压下了所有的重任。传统家庭从来就古板而模式化。
秦臻只能在口袋里摸到一朵山茶花瓣。独特的,十一月才会开放的花。喜温暖,湿润,怕高温烈日。和俞霁好像,他想。
人的感官很神奇,能够把不同的感觉用大脑皮层联系起来,既而能够在听觉里产生厌恶,在嗅觉里产生欢喜。
抛起来吧,越高越好。
风把花瓣轻盈地托住,窗外是潮湿的空气,花瓣却像没有被这凝滞的气溶胶般的空气挟持住一般,自顾自地在空中打旋。
阖手。
我的俞霁,你会不会也到来。
秦臻好像听到一阵声响,这声音又好像不见了。他的双手紧闭,手中是温热的山茶花瓣。
“16号,可以来做准备了。”
费尔南多·佩索阿说,拥有花朵的人,不需要神祇。
因为我已经有我的神祇了,秦臻想。
*
云城又下雨了。
安南从被窝里挣脱出来,按下闹钟。又该去琴房了。
她从三岁时就去学琴,虽然练琴很苦 但她很庆幸的是自己不是孤单的。
她做了两个三明治,把其中一个装进袋子里。也只有准备以后艺考的人会在周六爬起来去练琴吧,她叹了一口气,恨不得云城的雨直接把琴房淹没。
她和俞霁从三岁时就跟着云城里教得最好的泠泠老师学习钢琴,一直到现在。安南还记得自己在中考的时候,也不算超常发挥吧,只是稳定发挥,考上了云城一中,也是这个小县城最好的中学。而俞霁却因为生了一场重感冒,又因为逞强,怕吃感冒药会睡觉,便硬着头皮去考试,结果只考上了云城第二的第八中学。
他和她就像是生活的两面,安南的家庭幸福美满,而俞霁却只能和单亲母亲一起;安南很少在考试中失利过,俞霁虽然七岁就具备了钢琴十级的能力,却永远因为考运不好而和很多机会失之交臂;安南像性格温和的小白兔,随遇而安,而俞霁就像嘴硬头铁的刺猬,喜欢钻牛角尖。
“我们今天先练音阶吧。”
“OK,A大调开始。”
俞霁享用完安南的三明治后,擦了擦手,便一股脑坐在琴凳上,头也不抬地说。
云城的练琴房很少。虽然两人家里也有钢琴,但总不及两个人互相监督效率来得快。虽然现在才是高一,但是为了准备之后的艺考,两人一直互相打气,监督彼此在课余时间也去练琴。
其实俞霁有自己的小心思。
“你怎么又错音了?这个琶音很简单的呀。再来一次吧。”安南担忧地说。
“不允许我调皮一下吗?”俞霁嘴硬道。他的演奏受情绪影响太大了。
其实他根本不敢看安南。
每一次都会脸红心跳。
他还记得自己离安南最近的时候,是那一次在初中,他的位置在安南旁边,他还记得那天云城跟今天一样,下着绵密的细雨,他一瞥眼睛就能看见安南座位上淌出的红色。即将下课,他不能让安然站起来,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不免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他把纸巾偷偷压在手下,放到安南腿边,脸却红得不行。安南稍稍有些惊讶,却很快平复下来,“谢谢你。”她坦荡而落落大方。
俞霁第一次感受到女孩的脆弱和坚毅。也是那天,他看到穿着中长裙的安南的白皙的小腿肚,和椅子上开出的花儿映衬着,血腥却又美好。
*
“这个和弦音也太多了,我得变成八爪鱼才按得下去吧,你可以吗俞齐?”
因为小时候不会叫俞霁的名字,第一次在老师面前把俞霁叫成俞齐,倒也延续至今。
是李斯特的《钟》,安南脸上露出苦恼的表情。
“我怎么会不行?我看看,哪一个和弦?”
俞霁把头凑过来,平稳的气息均匀地吐在安南的耳边。安南听到气息和外面的雨声混成一团,膨胀开的水汽凝结仿佛凝结成水流。俞霁把手轻轻抚在她的手上。
“像这样。”
坚定有力的和弦。俞霁觉得自己手里就像握住了一个无比柔软的易碎玻璃。女孩子的温度和热气传到他的耳根。
俞霁觉得房间里的湿度像是达到了极点,水流和热意一起从窗外涌了进来。
*
冬天下雨最叫人烦躁。
秦臻从秩序井然又叫人窒息的家中逃出来。由于高一的时候由于父母去意大利做生意,掌控欲极强的父亲非要带自己一起去,而又因为自己水土不服吃东西上吐下泻,才勉强得以求得父母放自己回国生活,休学一年的自己只能感激云城只有云城八中肯让自己继续回来读高一。
因为自己一米八的大高个,皮肤虽然黝黑但因为继承了父亲的浓眉大眼,在学校里自然而然成了大帅哥后备役,有一些女孩子说他长得特别像狗,还有一双小狗眼睛,他想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由于噪声在脑子里越发强烈,他不得不去咨询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告诉他可以多听一些乐音来缓解这种不适感。
世界上根本没多少乐音,那不如自己去创造。
秦臻很喜欢坂本龙一,他喜欢教授在音乐上那股劲儿,那种跑到冰川上把拾音器放在冰水里录制声音的劲头,叫秦臻很打动。
家里钱多得用不完,那就先买一架钢琴开始自己弹。秦臻没有去找老师,一是因为父母觉得弹琴只是玩乐,班门弄斧的话没必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在这上,反正只是为了治疗,又何必太认真,二是因为秦臻觉得自己天赋异禀。
上一个被公认有绝对音感的人不就是贝多芬吗,他行我也行。
秦臻最喜欢的歌是《Merry Christmas Mr.Lawrence》。不只因为好听,还因为它来自教授的一部电影,《战场上的快乐圣诞》。秦臻从来觉得自己是个肤浅的人,因为他喜欢这部电影只是因为他和里面教授饰演的角色一样。
就连父母都不知道,他喜欢男孩子。
他是完美男孩,是完美学生,完美儿子,完美的家业继承人,完美的女孩们的理想伴侣。
甚至上天都为了他的完美在他身上又多加了一层buff,完美的绝对音感。
世界处处是牢笼,处处是噪声。
“我叫俞霁,是你的钢琴教师。”
那时候的秦臻还不知道,这会是他这十八年来听到的第一句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