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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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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tation 【限界】
前言:
其实在《十二夜》完结之前这个就已经有轮廓,但由于很多原因(最主要是懒)一直没有动笔。最近忽然被人提起,我想也还是完整地把它终结比较好(虽然我不是完美主义者)。由于面临着角色不足的问题(而这问题实在严重)……必须考虑到底是写续篇还是姊妹篇,但只是序章的话大概没问题,就想着不管怎样试试看好了。(用这种东西庆祝什么推墙20周年我都很心虚……)
ps:这个不会更得很快,因为我仍以全蚀为主,毕竟这文不是主流,而且最后难免……呃……我是说……猎奇……了。
就是这样啦。
福尔摩斯说过(或者我该说是柯南道尔说的?):排除掉所有不可能,剩下的无论什么都一定是真相。
PSS:《十二夜》是莎士比亚的名作,所以稍微借用了一下标题,除此之外没有深意。
序章
恶魔毫不惹眼,他们就是人类,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与我们同床而眠,共桌而餐。
——W.H. 奥登
时钟准确无误地指向七点整,路德维希·贝什米特睁开了眼睛。
他起身下床,来到盥洗室,对着一尘不染的镜子快速完成梳洗。之后,从衣橱里取出昨晚熨过的衬衣,换好后走到只有黑白两色的厨房,按下煮蛋器的开关,然后开始泡咖啡。
轻啜一口深黑的液体,他取出煮好的鸡蛋,一丝不苟地放上白瓷蛋盅,再用汤匙的背面敲开气室的那一头。
五分钟后他吃完早餐,离开餐室前将用过的咖啡杯放进水池,剥掉的蛋壳丢进垃圾桶。然后他走到中厅,对着穿衣镜系领带。这耗费的时间比想象中稍长,为了找到完美的角度;在那期间,他有心无心地透过镜子瞥了一眼墙上的时钟。
七点二十三分,比平时晚了一分半钟。
他皱了皱眉,拿起衣架上西装披上肩膀,走到正门前摘掉扣链,拧转两次门把手后,才推开房门走出去。
确定停车场没有其他人,他径直走向角落里那辆不起眼的黑色SUV。这可不是他喜欢的车型;但比起宾士,一辆随处可见的家用车绝对不会引起注意,别说是擦肩而过的路人,就连本地资历最老的刑警亲自查看,也未必能说出有意义特征。
拂落前盖上的一片落叶,路德维希将钥匙插进锁孔,十秒钟后才慢慢转动。
坐进驾驶席之后,插入钥匙的同时,他习惯性翻下遮光板。
那后面别着一张半旧的照片;也许是他随身物品中唯一有破损的例外。
大概是曾经放在相框里的关系,边缘有明显的划痕。长久暴露在阳光之下,相纸多少也会有些变色,照片中的少年,发色已是发暗的浅棕。
许久之后,路德维希推高遮光板,然后发动了汽车。
在第一个路口,轿车稳稳停在白线后方五公分的地方。
等待红灯期间,震耳欲聋的噪声不可避免地引起他的注意。一对青年情侣正在旁边的汽车中依偎,甚至没有放下车窗玻璃。
他望着那辆红色的日本轿车;它的前轮明显越过白线。
在意识到自己想做什么之前,他已经按响了鸣笛。
被刺耳的声音打扰兴致的两人,怒气冲冲地抬头,将手臂伸出窗户对这边比中指。
“界限。”
路德维希面无表情地说:
“你们越过了。”
对方显然不知道他在表达什么,用了很长时间都没明白过来,一直到对面的交通灯变色。路德维希娴熟地驶出,转眼将暴雨般的怒骂声甩在身后。
在走进那栋旧公寓三层的办公室之前,路德维希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或者,那不能称之为预感,只是一年来都必须忍耐的、生活中或不可缺的部分。
犹豫了几秒钟,他垫着手帕握住门把,推开那扇聊胜于无的门;房间的主人甚至懒得每次锁住它。
一股隔夜食物的味道扑面而来,他皱了皱眉,但还是沿着狭窄短促的走廊走进去。
横在视界正中的那张办公桌,明显地偏离了规整的位置;看不出本色的桌面上横七竖八地堆着披萨包装盒、叠在一起的杯面碗,以及沾满酱汁的汉堡包装纸。
上个星期明明才收拾干净的。
眉心皱得很紧,路德维希的目光循着清晰的呼吸声转向搁在旁边的沙发。那是旧货市场淘到的,除去深色的仿皮表面很难看出污痕之外,简直没有一处可以称道的地方——而那恰恰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
舒展着手脚躺在上面的青年竟然睡得如此香甜,就连有人闯入都没能发觉;在他看来,这纯乎是造物主至高无上的神迹了。
“琼斯先生。”
他清了清喉咙,避免表现出过于露骨的不快。脑袋埋在毛毯下面的人根本没有回应。
“琼斯先生,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
那么说的同时,他强忍着连人带沙发一起丢出窗户的冲动,拽住毛毯的一角,猛一用力便将死赖着不肯起床的家伙拉到地板上。
又冷又硬的水泥地对酣眠的人来说无异于地狱。
茶色头发的青年从地上一跃而起。
“怎么啦?!”
他胡乱地在茶几上抓着,碰翻了速溶咖啡的纸杯,好不容易才从薯片和爆米花下摸到了眼镜:
“难道是外星人入侵?还是说太阳耀斑大爆发,地球就要灭亡啦?”
路德维希冷冷望着正在尚未回归现实的阿尔弗雷德·F·琼斯——他的恩人以及雇主。看在上帝的份上,若不是这样,他绝不会接近这个一团混乱的家伙半步。
“早安,琼斯先生。你说过今天有工作。”
“差不多就是这样。”逐渐清醒的阿尔弗雷德,根本没意识到模糊不清的说辞是多么令人深恶痛绝,“尊敬的艾莲娜夫人……不对,好像是玛丽斯特,或者爱斯格特,总之就是那么一个女人……也许是女人吧。到车上再跟你说明细节,时间已经耽搁了不少,伙计,我们得抓紧才行。尼采曾经说过的,‘不挣扎于社会求生,我们就得毁灭’。”
耽搁时间的就是你。
路德维希后退了一步;不管怎样,能离这个糟糕透顶的房间远一点,他会感觉舒服些。
“那么,我到下面等您。车停在老地方。”
“诶?又在那么远?”嘴里塞着牙刷的阿尔弗雷德,发出含混的声音。最令路德维希受不了的,就是在这时他还在用湿淋淋的手往头上套T-shirt。“为什么我非得在寒风中走过两条街?不是说过,这个时间就算停在楼下也没关系嘛。”
“那里是禁停区,先生。”
“哦,上帝,那些了不起的先生们才没那么闲。想想看,一年之内纽约要发生多少凶杀和抢劫案,为什么他们不多抽点人力对付穷凶极恶的变态,反而要为难我们这些艰难求生的小市民呢?”
“遵守规则,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对每位公民来说。”
“得了,伙计,使用伪造护照的人才没资格这么说。”阿尔弗雷德喷出口中的水,对着沾满白沫的镜子刮胡子,“甘地说过,‘要如明日将死一般活着’。放过自己,然后及时行乐吧……说起来,你吃早餐了吗?我这里还有培根和花生酱……可能过期了,不过没关系,你不是花生过敏吧?”
“谢谢,我吃过了。”说话时路德维希已经走到门口。“对了,”关门之前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才不情不愿地停住脚步,“如果方便的话,请在这里吃完您的早餐,而不是带上车。”
“那是我的车吧,”阿尔弗雷德不满地嘟囔,“赫尔曼说过,人类最荒谬的傲慢,莫过于……”
他的抱怨瞬间被关在门内。
“快乐的日子总是如此轻易地,离我们远去,剩下的只有苦难……这是谁说的来着?”
“该不会是你的杜撰吧,先生?”
转动方向盘的时候,路德维希察觉到自己使用了适度之上的力道。他早该料到,就算说过无数次,那不拘小节的家伙也绝对会把零食带上汽车——而且是远比过期花生酱更糟的薯片。
“反正就是这样啦,”正在大嚼垃圾食品的青年根本没听,依然在滔滔不绝说个不停,不时喷出令人心烦的残渣,“于是呢,我们的好太太担心丈夫嫌她人老珠黄另寻新欢,于是委托我调查他的交际圈。老实说,伙计,若是我摊上这种女人,也会忍不住出轨的。但钱就是上帝,所以我的立场你完全不必在意,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然后交出一份让那女人慷慨付钱的调查报告吧,记得拍照,最好能看到情妇的脸。”
一直平稳行驶的汽车突然加速,猝不及防的阿尔弗雷德险些撞上前挡玻璃。不等他回过神来,路德维希猛转方向盘,然后一个急刹,汽车拖着尖锐的噪音划过护栏停下来。
惊魂未定的阿尔弗雷德好不容易恢复了呼吸:“……我的薯片……不对!我的汽车!”
“我说过,”紧握着方向盘,路德维希严肃地转过头,“一定要系安全带的吧?”
“就为这个你要划伤我的车?!Shit!知不知道喷漆的费用很贵?!这次的委托金又要打水漂了!”
“反正,调查婚外情的委托金你总有的收吧,先生。”
一想到他这么大惊小怪的原因,并不是座驾受损,而是留下很可能成为标志的痕迹,路德维希就无法产生最低限度的罪恶感,以及同情心。
“……”
拂去落满前襟的残渣,阿尔弗雷德扶正了眼镜。
“这才是让你不满的原因吧,路德维希先生。”他望着节制地表达出轻蔑的合伙人,似笑非笑地直起脊背。
“只要和宝贝哥哥无关,无论什么工作对你来说都是垃圾。”
“那又怎样。”
路德维希语调平板地反问;方向盘皮套在发白的手指下格格作响。
“这也难怪。”阿尔弗雷德耸耸肩,“人之常情嘛……罗丝·肯尼迪说过,‘伤口会被伤疤覆盖,疼痛也会有所减轻,但发生过的一切永不会被遗忘’。”
“我们就快迟到了,琼斯先生。”路德维希礼貌地提醒,尽管目光根本不能称之为友善。
“和哥哥分开之后四年,你一天也无法忘记吧?想念可以淡忘,但仇恨不会。所以你无法原谅整天跟我鬼混、追在一些胖女人后面要钱的自己。真可怜,恐怕你就连做梦都想着哥哥——那个背负着数条人命,然后从人间蒸发的基尔伯特·贝什米特吧?”
说出那个名字的瞬间,阿尔弗雷德德衣领被狠狠揪住,一股蛮狠的力量将他推上了车门。
“既然如此,”路德维希的声音因愤怒而颤抖,“为什么还让我做这些无聊的事?”
“马克·吐温说过的嘛,”阿尔弗雷德笑眯眯地望着他,“‘人类是残忍的生物,乐于见到同类受到折磨’。至于你所说的‘无聊的事’……拜托了,幸福的生活就是靠无聊构建的;当人生不无聊的时候,你就彻底完蛋了,伙计。”
缓慢地,路德维希松开手。
若无其事地拍平衣襟之后,阿尔弗雷德从夹克衣袋中拿出一个皱巴巴的信封,直接丢在他的面前。
这是什么?
路德维希望着手中的东西。那是质地优良的纸张制作的,精美的印刷充满诚意,必定是经过粗暴的对待才会变成如今这副惨样。
浅蓝信封上只写着“路德维希·贝什米特先生收”这几个简单的字节。
“一个月前这个被送到事务所,看起来对方对你的行踪了如指掌。”
路德维希抬起头,惊讶的眼神中饱含愤怒:“……你拖了这么久才给我?”
“万一里面放着炭疽病毒怎么办?”毫不内疚的青年摊开双手,“考虑到我的职业,这种程度的警觉还是有的。而且你死了会给我带来麻烦,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嘛。”
“那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吗?!这里面到底是什么?”
说话的时候,路德维希已经启开信封。
阿尔弗雷德不置可否:
“自己看看吧。”
路德维希狐疑地拿出里面的信纸——同样是赏心悦目的浅蓝色——然后展开来。
“敬爱的路德维希·贝什米特。”一看到最上面的一行铅字,青年的手指就剧烈抖动了一下。这个细节,旁边的阿尔弗雷德自然看在眼中,但他依旧不动声色。
稍微平缓了一下情绪,路德维希继续看下去:
“我将感到万分荣幸,如果阁下接受邀请来参加这场精心准备的游戏的话。虽然不确定您是否对狩猎有兴趣,但很少有人能拒绝一笔数目可观的奖金。当然,我不认为您会为金钱心动,但我很愿意相信,所有参加者都可以在这个游戏中得到想要的东西,包括您。以任何漂亮的言辞解释我的目的都是多余,为表明诚意,特随信附上您会感兴趣的东西。如果愿意前来的话,只要在……的时候赶到……就可以,其余的请一切交给我,保证让您满意。无论如何,愿您安康愉快。”
最下面一行的署名是:狩猎俱乐部。没有时间。
“这是什么……?”
“如你所见啊,一封莫名其妙的邀请函。”
“我是说——!”路德维希用手指戳向信纸上的一行字,“我会感兴趣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阿尔弗雷德好像才刚刚想起这件事一样。
“哦,对了。”他在所有衣袋轮流找了一番,老半天才拿出那个东西,放在路德维希眼前一晃,“就是这个。”
那是一绺银色的纤维。
准确地说,更像是银色的……人类的头发。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一个月后才将信给你的原因了,有很多东西需要调查啊,伙计。比如说……这玩意到底是不是属于基尔伯特·贝什米特的。”
“……为什么那家伙会有哥哥的头发?”
路德维希的脸色几乎变成难看的铁青。
“喂喂,”阿尔弗雷德晃了晃手中的东西,“我可没说就是你哥哥的啊。托那些粗制滥造的电视剧的福,很多人都以为头发可以用于身份鉴定,见鬼,这绝对是误会。毛发,说到底,只是一堆扭曲的角质蛋白,只有末端的毛囊上皮细胞才能用于DNA鉴定。而这些头发是从发尾剪下的,顶多用来检测成份,判断主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结果是什么?”
几乎没等他说完,路德维希就着急地接上去。
阿尔弗雷德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青年,健康状况不怎么理想……只有这么多。年轻的吸毒者——请原谅我的直接——简直不可胜数,但天然银发可就不那么常见了。别这么盯着我看,是不是染发,就算不是专业人士也能一眼看出来吧?”
“哥哥……”
路德维希的喉咙越来越干涩,呼吸也变得不顺畅起来。
“然后呢?”阿尔弗雷德眨了眨眼睛,将那卷银发放进他的手中,“你的答复是什么?”
“我要去。”
用了好一会儿,路德维希的声音终于沉稳下来,执拗的目光却显得格外阴郁:
“无论对方有什么目的,只要有哥哥的线索,我就一定要去。”
“既然如此,这一个月的功夫就没白费呢。”
说着,阿尔弗雷德忽然像变魔术一般掏出另外一个整整齐齐的信封,就和路德维希手中的那个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只有信封上的烫金字:
“阿尔弗雷德·F·琼斯先生收”
“我托人分析了你的邀请函,信封和信纸产自德国,印制和分发是委托当地一家私人公司做的,通过临时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预定明细,然后以现金汇入对方账户的形式结账,所以银行没留下有参考价值的录像。当然,也不用太悲观,无法得知对方的身份和目的……但我还是有办法伪造一个以假乱真的赝品,然后堂堂正正地参加到你们的游戏中去。”
惊讶在路德维希的眼中闪过,但那并不长久;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审视的冷漠。
“你也要一起去吗,琼斯先生?”
“当然。”
美国青年抖抖手中的信封,微微一笑:
“你以为我为什么冒着下辈子吃牢饭的风险,伪造证件帮你逃到美国?虽然你可能不信……其实我对你的哥哥,基尔伯特这个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算说是一见钟情也不为过。诶呀,不要对救命恩人露出这么可怕的表情,路德维希先生。海明威说过的,‘没有什么能比人类更热衷于狩猎’,而我不幸地,恰好是其中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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