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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轩辕重华 ...


  •   ……
      重华
      ……

      相传,上古贤帝,生而重瞳,故曰重华。

      后来,重华便成了帝王的美称,指的是帝王功德相继,累世升平。

      他生来右目重瞳,人们都是这是帝王之相。母皇大喜之下,为他起名为重华。

      也有人偷偷说他身为男子,有如此相貌实在不祥,但当时并没有太多人在意,而且是他是皇夫所出,又是母皇长子,身为皇子,身份高贵,自然不会将相貌随便流传出去。这种说法渐渐也就消失了。

      又过了几年,母皇连添了四个皇女,更加认为他是有福之人。加上他天资聪慧,无论什么都学得很快,性子也不骄纵,颇得母皇父后的喜欢。

      甚至有段时间,父后会对着他叹息。叹息他为何不是女子。

      他乐呵呵地笑着,挑选着新的绣样,并不觉得做男子有什么不好。

      十三岁那年生日,皇子轩辕重华被封为帝卿,封号为安平。

      那一年,他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烹饪和刺绣,也开始对绘画和下棋产生了兴趣。

      那一年,他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婚事。

      那一年,他在上书房第一次见到文平洲。

      也是那一年,母皇遇刺驾崩,庙号世宗。

      安平帝卿,这个封号据说是文平洲帮忙拟订的,但那也是母皇给他最后的礼物。

      ……
      摄政
      ……

      都是些陈年旧事了。轩辕重华合上奏折——还有两个月他就三十岁了,偶尔会想起从前的事情。

      随着皇帝一天天长大,看着他的眼神也越来越冷漠。这个他最小的妹妹,不知不觉也有十七岁了。

      外界让皇帝亲政的呼声越来越高,自己竟然和当年的文平洲一样的处境,甚至在盘算着同样的事情。

      与他类似的,翻开史书,到处都是,只要退一步,便就万劫不复。

      他发现自己的本性,并不比文平洲好。至少文平洲杀的,不是他自己的妹妹。

      他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至少早就已经不是。走到现在这个局面,他从没有怨恨过谁,他喜欢权力,尤其喜欢掌握权力的感觉。

      但有时候也会想到如果当初没有文平洲这回事,他恐怕早已嫁人,现在也许仅仅在考虑儿女的婚事。

      ……
      思齐
      ……

      重华小时候对游园会极其向往,因为很多才女佳人的故事都是在这里开始的。

      但这一次,他之所以参加,完全都是出于政治考虑。丁尚书好歹和自己也算一党,这次游园会表面上是向适龄小姐们介绍她倾国倾城的小儿子丁梓钧,其实让自己在会上露面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望着亭亭玉立的丁梓钧,之前也见过他两次,当时没什么太深的印象,只觉得是个美人胚子,如今果然出落得楚楚动人。

      倒是他那个长他三岁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哥哥,至今重华还记得。像是叫做思齐,见贤思齐焉,倒是个好记的名字。

      明明是同样的尖下巴,差不多的细长眉眼,放在不同的脸上就显得天差地别。丁思齐长得也就是普通,只不过天天跟在他貌若天仙的弟弟身边便显得难看了。

      大兴朝的贵族男子读书习字是很平常的事情,常常几个公子结个诗社吟诵些风花雪月什么的。丁思齐有才华却名声不显,行事夸张却不让人讨厌。倒是个顶聪明的人。

      重华飞快地扫了一眼,却没有看见半个看起来可能是丁思齐的身影。

      ……
      东晨
      ……

      或者是游园会办得有点过于热闹了,或者是重华已经不适应这样的气氛。只喝了几杯酒,他便借口头晕说要一个人四处逛逛。

      听着嘈杂的欢笑声渐渐离得远了,重华还真觉得有点难受,便迷迷糊糊地歪在老松树下的青石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重华听到一阵萧声,低沉而悠远,反而衬得夜色更加宁静。

      举目望去,不远处的凉亭中坐着一个身穿淡青袍子的年轻女子。从这个角度重华只能看到她的侧面,那个女子则根本看不到重华。

      虽然只有侧面,但那如谪仙一般的身姿仍然能让重华心生赞叹,他能够笃定对方绝对是个少见的美女。(注:两个世界审美观不同。)

      好像自己年轻时候也幻想过这样一个女子。重华好笑地发现自己居然也有这么一点少年情怀。

      不多久,女子放下手上的萧,一个比常人高挑一些的男子一颠一颠地小跑着过来。

      “很奇怪,不管身处何地,周围有多少人,我总能一眼找到你。”重华听见女子这样说。

      “只是因为我走路的方式和别人不同而已。”男子回答。

      女子似乎不知该往下说什么,讪讪地唤了一声:“思齐!”

      原来他是丁思齐,重华想。

      丁思齐掏出一张纸塞给女子:“给你的,东晨!下次别谁求你什么都答应,这种无病呻吟的诗词你不擅长不说,写久了还会影响你的才气!”

      “东晨……”重华低声念了一遍,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东晨点点头,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都听你的。这次多谢了。”

      丁思齐则伸出手,搓了搓手指:“不用你谢,润笔费!”

      她似乎没有想到丁思齐会这样说,小声咕哝着:“我的什么东西还不都是你的……”

      “你要这么说的话,赶紧的把荷包交出来!让本公子看看你有多少油水!”丁思齐说着,抄手将东晨的荷包夺了过来。

      东晨急了,就要去抢:“以后多少钱都给你,这钱我明天还要去买新砚台的!”

      重华摇头,真是个老实人,居然看不出丁思齐是故意逗她玩的。

      丁思齐一个转身,躲了过去,一边还在端详着荷包:“料子还不错!喂!东晨!这个‘息’字是什么意思?”

      “是‘思’字!”东晨咬着牙回答。

      “‘思’?”丁思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该不会是你自己绣的吧?”

      东晨没有回答,似乎是默认了。

      重华也忍不住想笑,一个大女人,居然绣这个!她若是真喜欢,他就给她绣上一堆荷包……他这是想到哪去了?

      丁思齐把里面的银子倒出来,交给东晨:“钱还给你!荷包归我了!……赶明儿给你绣个一摸一样的,让你看看这个‘思’字到底长什么样!”

      东晨只把银子揣进袖子里,温和地笑着,没再说话。两个人相互依偎着坐在一起。

      重华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也一直望着他们两个。

      “东晨!”丁思齐懒懒地唤着,同样的称呼,由他唤出来,却感觉分外亲昵。

      “嗯?”

      “我累了!”

      东晨点点头,靠着凉亭的柱子坐在地上,将他抱在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脱下外衣盖在他身上。

      这么晚了,丁思齐身为大家公子,居然还敢逗留在外面?对了,今晚是游园会,按照风俗,那帮人说不定会闹到明天早上。重华有些不悦,却说不出不悦在哪里。

      ……
      莫曦
      ……

      重华手上拿着厚厚一沓纸,上面记载这某个人的生平。原来那个被称作东晨的女子竟然是莫曦啊!重华从前还在丁家见过她,总是藏在丁思齐身后的一个脏兮兮还会甩鼻涕的小丫头,居然也到了取字的年龄。

      刹那间重华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

      从他的文章上来看,莫曦这个人有些才华,不过只适合纸上空谈,不是治国之才。不过纸上对他的人品评价倒是挺不错。明明母亲是个贪官,却拜清流文士为师。性格宽厚,温文有礼,不善言辞且没什么心计。

      莫家和丁家的交情一向不错,虽然莫曦只是庶出的三女,不过对方是眼看二十岁还没有嫁出去的丁思齐,倒也算是一桩好姻缘。

      重华这样对自己说,心里却愈发不是滋味。

      难道自己过得不好,就也见不得别人好了?他这样自嘲。怎么自己竟然还奢望像个平常男子一样生活,从亲手杀了文平洲开始,这些年,自己杀伐决断,铲除异己,他究竟陷害过多少人,手上究竟沾过多少人的血,其中又有多少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老人孩子。

      他以后还会陷害多少人,杀多少人,甚至……包括自己的亲妹妹吗……

      重华揉着眉间的穴位,突然觉得特别疲累。最初,他明明只是想保护弟弟和妹妹,为什么等自己会过神,就已经到了这份田地。

      他看了看窗外,觉得不管自己是胜是负,前方都注定是一片黑暗。

      将那沓纸丢到案上,他一定是着了魔,才会在这样紧张的时刻还派人去调查那个无关紧要的人。

      重华想着,接过小厮递上的热毛巾,将它放在脸上敷了一会儿。便打发了他们离开。

      一下子静得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刚刚入秋不久,离被子里放暖炉的时候还远得很。重华却突然觉得这床铺冷得让人受不了。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那天晚上莫曦将外衣脱下来轻轻盖着丁思齐身上的情景。

      他想要个女人,哪怕只是做个能喘气的摆设也好。不管她心里想的到底是谁。

      ……
      抢亲
      ……

      派一队御林军,大街上就把莫曦抢了回来。将这些年莫家做的事情一一列在纸上送过去,果然后者便没了声响。

      十六年前便建好了的安平帝卿府一直空到现在,重华就这样在宫里住了三十年。闲置了这么久的宅子,光是整理就花了半个多月。

      按习俗,结婚之前是不能见面的,重华整日忙于国事也没心情操持这些。只听说莫曦到了新宅子之后将自己关起来,不出屋,不说话,也不吃东西。谁劝什么也没用,也没给过下人好脸色,半个月内,竟将人得罪光了。

      “不吃就灌,留口气拜堂就行。”正为南方水患忙得焦头烂额的重华知道后,冷冷地说。

      与她相反,丁思齐仍然吃得好睡的香,深居简出和平素并无二致。

      婚礼前夕,莫家只象征性地送了些聘礼,连带一个叫月儿的,看着便不怎么伶俐的小厮。

      ……
      婚礼
      ……
      可能是因为年纪已经大了,以帝卿的标准来说安平帝卿的婚礼办得不是十分隆重。

      尽管这样,仍然十分风光。重华也不会委屈了自己,该置办的一样不缺,坐着花轿出了皇宫一路抬到帝卿府,赶在吉时顺利拜了堂,算是一切顺利,除了宴席间,新娘子并没有到场。

      “小姐,这样行吗?要是安平帝卿怪罪下来……”房间内,月儿担心地问。

      “怕什么,不是已经拜过堂了?”莫曦说。月儿带来的包裹里无端多出一方手帕,雪白的帕子上绣着“珍重”二字。

      问过月儿,他根本没察觉,若不是对思齐的字太过熟悉,她也不会注意到。

      不知道思齐是用什么办法将它夹在里面的。

      “珍重呵……”莫曦接过帕子。

      莫曦想起很久之前说过的话。

      ‘思齐,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的话,我情愿去死。’

      ‘傻瓜,我可是很怕死的,要是你死了,我可是会好好活着,然后找个比你强的人嫁了。’

      ‘……思齐!’

      ‘不甘心对不对?不甘心就好好活着,那就别想这些有没有的。你不是说长大之后要带着我到处走走,看山看水看海看草原吗?我还没看过草原大海,你不能死。’

      说这话的时候,思齐拖着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拉着自己在山林里拼命地跑着。

      答应带着他看山看水看草原,却在十四岁两人第一次单独出门的时候遇上了山贼。两个人都受了伤,关键时刻,还是思齐救了她。

      本以为长大之后,一直是她在护着他,一直是她在包容他,爱着他的任性,爱他的坏脾气。但是颓然地发现到头来根本就是他在保护着自己。他的任性,他的坏脾气只是为了守护她的尊严,让她在被他维护着的时候还在觉得自己是付出得更多的那一个。

      望着这方手帕,干干净净,没有诉说思念,没有表白爱意,只有“珍重”两个字,必然是不想让她担心,思齐,直到现在,你还在护着我吗?

      “月儿,你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丁公子?”莫曦问。

      “丁公子?看见了啊!可是瘦了些,那么美好的一个人……”月儿想了想,说。

      嗯!莫曦点点头,很满意月儿和自己想的一样。思齐本来就是最好的。她这些年那么努力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更完美一点,好能配得上他。

      思齐,以后再也没有人让你扯头发揪耳朵,不知道你会不会不习惯,你本来就是个任性的,都不会好好照顾自己。

      思齐……思齐……思齐思齐思齐……

      莫曦闭上眼睛,心中一次次地唤着。

      只是她终究要辜负思齐的苦心了。轩辕重华这个人祸乱朝政,只手遮天,更是狼子野心,觊觎神器。她莫曦宁可去死也不愿意和这样一个人共处一室。

      外面的喧闹声渐渐消失了,莫曦照着铜镜整理衣冠。她不是擅于言辞的人,但也想在临死之前见到轩辕重华骂个痛快。

      只是思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第七章 轩辕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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