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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过期不候 丕植丕 ...

  •   - 过期不候

      00.

      我觉得我哥有病,我也有病。

      1.

      我和曹丕从出生就认识了——我是说我出生,他出生的时候我还没出生呢。但是我没出生他就认识我了,所以我和他就是娘胎里认识的。

      是的我们是亲兄弟,同母同父的那种。

      在我和他彻底闹翻撕破脸之前,我们也曾有一段亲密无间的时光,你可以说是两小无猜,甚至称得上青梅竹马,谁是青梅谁是竹马不重要,你也别管这个词放在兄弟之间合不合适,总之那时的我哥就是我最好的伙伴,我人生的领路人,我最爱的人。

      现在看,其实他早就不喜欢我了,而且都写在脸上,只有我像个傻逼一样一天天的就往他身边凑,往身边凑还不够,往他脸上凑,往他嘴上凑。

      但话又说回来,我他妈到现在也还是在求着往他身边凑。

      往人身边凑还得求着他,我还是他亲弟,简直岂有此理,世上竟有如此不近人情的人。

      2.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清明节放假三天,我寄宿在曹丕家里,看着他坐在旁边敲着电脑处理业务。

      “毕业后想干什么?”他边打字边问我。

      我吃着曹丕冷脸甩给我的进口点心,随意地翻着茶几上的文件,不小心看到被压在盘子底下的“离婚协议”几个字。

      “读研呗。”我往下看,阿甄的名字端端正正的落款,“读文学不读研,出来还有什么能干的。”

      “你一辈子什么都不干也不会没钱。”曹丕说,走过来啪地一声把离婚协议抽走,“读吧,想读什么读什么。”

      我最讨厌他这样说话。我知道他是发自内心地希望我继续读,不仅仅是因为我想读,更是因为我读了的话,就少干扰他在公司里做事。

      我不想干扰他。但我想烦他。

      我哥是极其聪明的人——说的是曹丕,当然我也不赖。宛城事故之后,父亲将所有的东西都压在了他身上,直到我慢慢长大,父亲开始讲目光转向我。从我九个月大时就开始能口齿清晰地讲一句完整的话时,我哥应该就已经把我当做了他未来的竞争者。

      但是他教我读诗经,从诗经到汉赋,握着我的手腕带我练毛笔字。我自己写的第一句,是他一字一句教我念的。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衿,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曹丕真不来。他嫌我烦。

      于是我抬头,问:“所以嫂子真跟你离婚了?”

      曹丕本来脸色就很臭,这下更臭了:“关你屁事。”

      “不意外。”我说,“你这种人,她能忍你这么多年,快赶上我了。”

      曹丕深吸一口气:“你到底干吗来了?放假就知道待在家里,出去。”

      “关你屁事。”我原句奉还,指了指桌上的那些吃的,“这些我全拿走了啊。”

      “拿上就滚。”

      3.

      我不想干扰他。

      我爱他。

      但我从来不敢让他知道。

      4.

      话虽如此,这十几年来我对着他说“我爱你”的次数也不少了,不是当着父亲的面就是当着母亲的面,为的不仅是我可以说出这句话,还有那点想看曹丕难堪的心思。但是曹丕一直演得很好,对外我们总是兄友弟恭,甚至连阿甄那时也觉得如此。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还在上小学,那时候其实什么都不懂,对婚姻的概念是早起被拉起接亲和吃席,从早吃到晚,嘴没停过。

      也是那一年我第一次喝了酒,从此在酒精依赖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养成喝酒的习惯以后,尽管现在的我——正在写这行字的我,还处在一个前额叶刚刚发育完全的年龄,但我已经觉酒精给我带来了些许负面影响。我已经很难回想起很多事情了。如果要我以一种严谨、正序的形式叙述我从小到大以来发生过让我难忘的事情,我会当即卡壳,然后以最熟练的语气说出小时候曹丕带我一起认字后我吐奶在他身上的事——因为说过太多次,所以每一次的叙述都像排练好似的,甚至还会添加进不同的细节修辞。

      事实上我对此并没有任何印象。只是这件事是从曹丕嘴里说出来的,我不知为何记得非常清楚。

      但我猜这是他爱我的证据。

      所以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我对描述这件事情如此熟练。如果这是一篇作文,我早就已经到了满分范文、会被班主任当堂读给全班人的水准。你在一件事上做了太多次,理所当然便会非常熟练。

      同理曹丕在拒绝我这件事上,也无比熟练。

      只是奇怪的是,自大学以来来我一直坚持不懈地要和曹丕套近乎,不曾失败,但似乎也从来没有真的成功过。

      5.

      我放假回家的消息传播得很快,几天时间马不停蹄地见了很多人。除了曹丕以外,我和家里所有人的关系都很好——当然也不能说和曹丕有多坏,其实只是不再见面和说话了而已。然而落在所有“看着我长大”的人眼里,这都是一种无言的冷落和抛弃。

      “倒也没有那么凄凉,”我说,杨修在一旁拈起一块糕点,“说得我好像快被养死在笼子里的黄雀。”

      “什么死不死的,”杨修白了我一眼,恨铁不成钢,“曹子建,我一把年纪在这陪你闹呢?你说你去读研是什么意思,还想不想继承家业做大做强了啊?”

      我拎过两瓶酒给他倒上,给我自己倒满:“先喝嘛,说不定喝完我就改主意了呢?”

      我当然想,谁不想。

      曹子建没有一点野心那就完全不是我自己。我一直对自己的定位是天才,这是毋庸置疑的,甚至曹丕也不会反驳这一点——我确实是。自从会认字写文以来,身边这样的赞叹就没少过,什么根骨奇佳、天纵奇才、神童,叽里呱啦,实际上没有人真的当回事,曹丕也是神童,冲儿也是神童,我爸小时候也是神童,我们老曹家最不缺的就是神童。我说我是天才只是我发自内心对自己自信。

      但是即便是自恋这种这么小众的赛道,曹丕也能跻身和我并驾齐驱。曾经他高中的时候,就可以用非常精确的文字点评那些名家作品了,并毫不羞耻地将他自己写的东西放进去一道点评。

      所以又回到最开头那句——

      我觉得他有病,我也病得不轻。

      6.

      这个日记本中途被我锁起来了一段时间,现在再拿出来看,酒精浸泡过的记忆像被水泡发的宣纸,墨迹晕染成模糊的团块,写的东西都颠三倒四的,也没写日期,根本搞不清楚到底什么时候我写下了这样一句至少出现一次【曹丕】的神经病文字。

      妈的,刚写完发现上一句又出现了一次。

      哎,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了。

      几年前我对杨修说我在曹丕身边好像快被养死的黄雀,没想到一语成谶。那时候的闹掰以为是这辈子最大的闹掰,没想到还有更大的矛盾——但又好像没有。我已经说不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了,太过千丝万缕,又岂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明白的。

      曹丕对我说,子建,你该去陈郡了。他现在是曹家的掌门人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外人看来这也根本算不上什么撕破脸,他只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不让我待在他身边而已。

      仅此,而已。

      那天窗外的蝉鸣突然变得很响。我数着他笔架上悬垂的狼毫,七支,比上次少了两支。他新养的黄雀用喙敲着砚台的边缘,喙尖染得漆黑。

      7.

      我当然是走了。

      我不想打扰他。

      我爱他。

      8.

      曹丕和阿甄离婚的事情终于有了眉目。他俩因为财务和小叡的关系,很多年了一直分居勉强维持着婚姻,现在终于把这个婚给离了。

      我从陈郡回了一趟洛阳,待在洛阳的第三天,收到了阿甄让小叡给我送来的一箱蜜饯,箱子上还沾着邺城的柳絮。

      我拆开来吃了一颗,甜得发苦,一下就想起来这是十二岁那年曹丕从口袋里摸出来给我吃的同款。那年他成人礼,衬衫领子和袖口上都喷了香水,闻起来很冷。现在想起来,那大概是他最后一次亲手喂我吃东西。他的指甲修剪得过于整齐,像随时准备执起某种锋利的器物。

      我在洛阳一共待了两周时间,病了一周。

      曹丕和我的关系好像缓和了一些。

      “我要走了。”我说,再不走他也要“劝”我回去了。

      曹丕从桌案上抬起头来,沉默了一下。我惊惶地发现他竟然也老了,鬓角有白发,眉眼像是浸润在积雨里,倒影是曾经青郁郁的“曹二公子”。

      他说:“行,我送你吧。”

      我说好。

      走的那天,外面下暴雨,我病还没好完全,他来帮我搬东西,撑着伞站在车前看我进去,伞面青得像要滴出毒。

      他开车,我坐在副驾驶,抬手翻下遮阳板,顺手打开镜子,看见自己萎靡不振的一张脸,眼眶下乌青一片,实在是死人微活。

      我关上镜子,不想再看自己。但是又实在难受,因为从公司到机场的路上我们一路沉默,甚至连诗词飞花令这样从小玩到大的游戏都提不起兴致,我也不是不能玩,只是想看看有没有曹丕主动的时候。没有。我又去开副驾的储物箱,看上去很久没有人清理过的样子,里面掉出来两支口红。

      “这是她的吧?”我问曹丕,说的是阿甄。

      “曹叡的。”他说,语气有一丝轻微的嗤笑,不知道是阴阳我还是太久没和我说话所以无所适从地又加了一句,“你要你拿去吧。”

      我真拿。我不仅拿,我还涂。

      等红灯的功夫,曹丕转过头来,定定地看着我,然后伸手,摸了一把我的头顶。

      9.

      6月29日,晴。

      曹丕死了。

      10.

      他们过了一周才通知我去帮忙整理他的遗物,我不知道曹叡是故意的还是疏漏,把曹丕那辆车子也过到了我名下。我打电话问他核对时,他的语气实在听不出到底是在故作轻松还是挖苦,说:“你拿去吧,小叔,正好睹物思人是不是?”

      我进去副驾驶的储物箱又翻了一阵,里面全是一些纸质的材料或合同证明,还有一些碎掉的纸屑,掉到我身上我想拍掉时,才看到是双面的,背面零零几个字,仔细一看才识别出是《洛神赋》的残句。

      我盯着那些碎掉的句子很久,突然想起曹丕左肩胛骨上也有类似分布的痕迹,是父亲去世一年后秋游打猎,我骑马射出的箭造成的。当时他穿着米白色的衬衣,血印出来,像刚刚黏在袖子上的唇釉。

      他清理伤口的时候,我好像突然就晕血了,也有可能是从马背上摔下来是得了脑震荡,在一旁呕吐。如今我才恍然明白过来,那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有机会杀死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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