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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爱与时尚(乔鲁诺) ...

  •   夏日气息最盛的那一日我年满十六岁,脑子空洞而庸俗,视网膜上勉强滚动过两篇王尔德的短诗,奉“虚荣是年轻人的可佩戴之花”为圭臬。艰难考入的市重点高中,又给我一个接触更高层的光怪陆离的世界的机会。学校实行全寄宿制,四人寝里的女生们,晚上也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其他三个人一边整理鞋柜一边谈笑:某某班的某某,初三就买了第一双GUCCI,现在晒到高二了,大半个学校的人都知道她干爹每周给她多少零花,唉,昨天还在哭她丢了伯爵的手链,看她也不是真伤心,反正都是白捡来的。我斜卧在上铺看她们,一时间有些恍惚,我似乎是微笑着的上帝,又似乎是捧在床笫之间的卷毛小狗。凌晨零点二十三分,我在卫生间不敢开灯,借着还要用触屏笔滑动的智能机寻找冲水按钮——以及那双鞋子,七千元,鞋头看上去蠢头蠢脑。我用那片恍惚的灯光照在我的脚上。脚趾头在九块九的拖鞋里蠕动了一下。

      然后它们带我来到乔鲁诺?乔巴拿的面前。他高一,我高三了。“精美”一词尚不足以形容他的相貌,最稀奇的还在后头呢。他有一头齐腰的金发,为了不妨碍自己,最重要的是不妨碍老师的眼,那头金色长发被他自己扎成了麻花辫,垂在脑袋后头。和他熟悉的同学,有时候玩笑似的抓一下,像小猫伸爪子似的拍一下。乔鲁诺回头微微一笑,大家嘻嘻哈哈地并排走在一起。我清晰地认识到乔鲁诺是世界上稀有的好物,难以复刻,仅此一件。我在学校还能待一年。这一年的时光里,我屡屡路过摆放着他的橱窗,他对每一个过路人微笑,谁能拥他入怀,便拥有全世界。

      我比他大两岁,不过是比他早生两年的蠢物。最开始,我总往高一教学楼下跑,一找见他的金发就盯着他看,盯得坦坦荡荡,肆无忌惮。乔鲁诺泰然自若,视若无物。三周后,所有人都知道有个精神病学姐,痴女一样跟着乔鲁诺,有人甚至报告给了老师,那几天是我进办公室最频繁的日子。从办公室出来,乔鲁诺倚在门口,冲我轻轻一笑,似乎我也只是跟他开了个拉辫子的小玩笑,连皮筋都没动一动地方。“你好呀。”

      我舌头打结了。乔鲁诺站过来。他比我高半个头。我们并排走向学校正门,那儿有个喷泉,喷泉里养着几尾不亲人的金鱼。估计它们平时不缺吃的,我用面包喂过它们两次,全都爱搭不理。乔鲁诺只消探一探头:“它们活不长了。”看到我震撼的表情,乔鲁诺又笑了,与其他的笑容都不同,带着点狡黠,带着点得意:“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那个笑容是特地给我做的。我深信不疑。那是赠予我的世上唯一的珍品。我从喜欢变成爱恋,不可思议地坠入了爱河。尽管乔鲁诺从未牵过我的手,我一厢情愿地骗自己是被爱的。周末,本地学生可以回家,我和他一起,跟着那些回家的孩子们溜出学校,吃了一个很大的开心果巧克力冰淇淋,他执意请我,“绅士不会让女孩子花钱。”我被爱了!我一定是被爱了!没有什么比他的爱更珍贵,没有什么比这支冰淇淋更甜美。室友也笑我脸上有了恋爱的光彩。

      我决心与他接吻。

      圣诞节的晚上我们不下课,在路灯的照射下,雪花像远离灯火的飞蛾。乔鲁诺的美丽看上去与夏天无疑。我则因为这片昏暗,给自己平添了几分自欺欺人的勇气。我总认为我在冬天会显得可爱些,即便没有芬迪的外套、香奈儿的靴子,与众人站在一起都是毛绒绒团子。我喉咙干涩,张开嘴的时候有北风吹上我的舌头:“乔鲁诺……”

      “对不起,学姐。”乔鲁诺轻轻扶住我的肩膀,“我有喜欢的人了。”

      他不知道我一眼便能看出,那人是买过我负担不起的鞋子、又能给乔鲁诺买他负担不起的鞋子的人。爱最终败给时尚。我哭了一场,高考考得还算过得去,从此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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