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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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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下午六点,我的当事人姚先生及其经纪人,下榻于xx路xx大饭店,以便就近安排次日行程。”秦与略低着头,浏览手持的一叠文件,坐得板正,“监控显示,姚先生一直在1120房间从未出门,但,次日上午十点,汤汤发布微博恶意歪曲事实,称其聚众淫l乱,并配有一张四人的不雅合影。经过鉴定与调查,这张合影——是伪造。”他把伪造两个字咬得很死,足见恨之入骨。
秦与逼视着汤汤,“微博一经发出迅速引发热议,汤女士严重侵害了我当事人的名誉,已经构成诽谤!请法院,依法判决。”
姚祈风偏头看向秦与。这人肩膀宽阔,谈吐间气贯如虹。他知道这次赢定了。
“好。”审判长也刚从他身上收回目光,转而把视线落在另一侧的汤汤身上,“你对犯罪事实和罪名有什么意见吗?”
汤汤本来就害怕,又被秦与吓得不轻,畏畏缩缩地坐着,头也不敢抬。
“我……”她动了动嘴唇才意识到,自己根本没发出声来,只好咬牙放大音量:“我的律师,会、会代表我的全部意见。”
审判长点点头,冲蔺长同递了个眼神,示意他可以说了。
秦与顺着看过去——
只见蔺长同端出一个谦和儒雅的笑容,风度翩翩地理了理西服驳头,轻飘飘地:
“通篇扯谎,依法驳回。”
秦与:……
审判长:…………
姚祈风:……………………
秦与和蔺长同这样的人,都曾在辩论课上学过许多技巧,他们都知道一场辩论中比起你清晰的条理和逻辑,更重要的是让你的观点深入人心,不管用什么手段。于是,他们形成了各自的辩论风格。
如果说,秦与的风格是,靠愈演愈烈的枪炮攻势把理论要点朝人劈头盖脸地砸,裹挟千钧雷霆对你进行审判,那么蔺长同的风格就是,气死你。
你很生气,但是你会记住我接下来说的话。
“汤汤为什么要发这条微博?为了名,还是为了利?她是火了一把,被人追着骂;至于利,我想目前不至于有人找她接广告。”蔺长同笑意不再,“她为什么发,因为她要揭露事实。诽谤,须有虚构行为,而我的当事人,没有。我的意见是,汤汤,无罪。”
他和秦与对视。
秦与一下子想起三年前,这人也是做的无罪辩护,强词夺理,软威胁证人和原告,最终促成调解。当年他就特别想坐在对面和他吵,想不到三年过去,这蔺律师气人功底只增不减。
不过没关系,今天你对面是我,没人怕你。
“蔺律师。”秦与这样叫他。
蔺长同哂笑一声,这是真认出来了。
秦与不苟言笑:“蔺律师,经过司法鉴定,那张不雅合影为假,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你对诽谤之名有异议,那么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们还有长达18个小时的走廊监控,完整记录了姚先生入住至退房。我的当事人整夜都没有出过他的房间,更不要提和什么汤汤见面甚至发生关系!一切证据,都指向这位叫汤汤的女孩恶意造谣。这是我第二遍阐述,我不想再没完没了地和你争下去,作为辩护人如果你再拿不出依据我将怀疑你作为律师的操守,并申请直接进入质证环节。”他身体前倾,逼视蔺长同。
而蔺长同则好整以暇地报以微笑,随后看向姚祈风。
秦法官很聪明,所以他要拿笨蛋开刀。
“姚先生,我想请你回答我三个问题,可以吗?”蔺长同说。
姚祈风看一眼审判长,又看一眼秦与。审判长面色如常,秦与正襟危坐,总之没人拦他。于是,他大着胆子点了点头。
蔺长同很满意。
他问:“第一个问题。你吃了一顿大餐,并给大餐拍了照片。而后你将照片发了朋友圈。我看到你的朋友圈,是否可以得出结论——你吃了一顿大餐?”
姚祈风左思右想没觉得哪里不对,便说:“是。”
蔺长同:“第二个问题。你吃了一顿大餐,没拍照也没发朋友圈,那你的朋友是否就能认为——你没吃一顿大餐?”
“当然不能。”姚祈风说。
蔺长同笑笑:“那么,一张照片是否为假,甚至说一张照片是否存在,能代表背后事情的发生与否吗?”
他问得慢条斯理,只有秦与知道这斯文败类在如何偷换概念。但姚祈风已然答过前两个问题,不假思索地来了句:“不能。”
这就是蔺长同要的答案。
他说:“既然如此,我想,关于那张合影的真假,已经没有意义了吧。”
审判长看向秦与。
秦与会意后当即反驳道:“偷换概念,你不觉得可耻吗?你所谓的有无意义,是建立在性关系已然发生之上!而事实是,我的当事人什么都没有做。在我方观点基础上,这张合影是假,意味着汤汤捏造事实,那么关于照片造假的鉴定,就明晃晃地将汤女士钉上诽谤之名。这能说没有意义吗?这是最有意义也最能断罪的证据!”
蔺长顺水推舟道:“现在看来,你我意见不统一的地方恰恰决定着照片造假的意义有无——你认为实质上性关系没发生,我认为实质上性关系发生了。那么问题就又回到了原点。所以,接下来的声音就暂时略过照片吧。”
“……”
好大一个圈子。
秦与吐出一口浊气,“那不如现在就开始举证?毕竟,只要监控表明我的当事人没有出过房间、也没有任何人进过他的房间,就足以证明他的清白,而照片的造假也自然有其意义。”
面对胡搅蛮缠,最简单的就是事实说话。你拒绝,那就是你心虚。
法庭外,大道另一头的餐厅里,三个年轻人抱着三杯饮料撑倒在座位上。
秦晓飞对面是两位姑娘,陶杏,和她的闺蜜。
闺蜜:“我感觉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
陶杏:“我也是……”
秦晓飞看了眼时间,说:“快了,我哥最喜欢速战速决了。”
……
审判员将面前的纸张哗哗翻过两页,说:“现在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
那是一条微博网页保存记录,可以查看微博原文。
『你们姚,就是在xx大饭店这么嫖的。』
并配有一张照片。
秦与说:“这是第一份证据,也是汤汤诽谤的最直观证据。”
辩方没有疑议,他便呈上第二份证据。
三段监控被整合进同一个视频在大屏幕上同步播放,一段是姚祈风所在的11层走廊,一段是汤汤等三人所在的2层走廊,一段是酒店里唯一的电梯,三段视频都是3月17日晚六点至次日中午十二点。
相较于鲜有人走动的走廊,电梯里明显有更多人进进出出,于是大家的视线也更多地集中在电梯监控上。
视频播放完毕,秦与清了清嗓子,“这是第二组证据,来源于xx区警方合法取得。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大家都可以看见,我的当事人确实没有去过汤女士的房间,汤女士也没有来过姚先生的房间。如果有任何疑问我还可以把视频播放第二遍第三遍。”
尽管做了加速,视频也很长很枯燥。很明显指控属实,谁也不想再看一遍。
审判长看向辩护席:“辩方律师?”
蔺长同:“哦。”
秦与:……
姚祈风:???
年轻的审判员大概也没见过谁在辩护席上说“哦”,这不是相当于变相地赞同对方观点么。他不免提醒一句:“辩方律师,你可以进行质证了。”
蔺长同却问:“姚先生抽不抽烟?”
被点名的姚祈风非常莫名其妙:“现在吗?不了吧。”
秦与:……
你是不是傻。
蔺长同点点头,无所谓道:“第二组证据就这些?”
秦与:“……有关合影ps痕迹的司法鉴定会作为第三组证据呈上。”
“那你呈吧。”蔺长同也不客气。
审判长:“……”
秦与:“……”
一份报告以ppt的形式出现在大屏幕上,对应地印有公章的文书则交到众法官面前核对,确认无误后便落到蔺长同手上。
蔺长同看着照片上框框点点的批注,还有一系列文字解释,好像只随便翻了翻,就问:“这也是xx区警方提供的?”
秦与:“不是,这是法院提供的。你有什么问题?”
“好,我相信法院。”蔺长同说,“我看不懂那些专业术语,但大意我可以理解为,这张照片里只有姚先生是p上去的,对吗?包括他的面容、身体?”
秦与说:“是的。”
“那我该说,这三个姑娘还挺能折腾?”
照片上是乱糟糟的房间和四仰八叉的肉|体,只见蔺长同在屏幕上圈出窗帘底部半遮的白瓷质器具:“如果我不瞎,地上这个,是半个烟灰缸?”
一句话,在场所有人都想起他刚才问姚祈风抽不抽烟,而根据姚祈风傻不愣登的反应来看,他显然是有这个习惯的。
秦与对于他这种恶意引导很不满意,于是也夹枪带棒地说:“是的,你不瞎。可惜这个烟灰缸是酒店配的,每个房间都有,不能说明什么。”
蔺长同挑眉,扶了扶金丝镜框,“据我所知该房间的三名女性都没有抽烟的习惯,但为什么,这个摔的只剩下一半的烟灰缸里,有烟灰呢?”
睁着眼说瞎话。
秦与气笑了:“我不明白你要表达什么。第一,像素这么差,你肉眼怎么看出烟灰缸里有烟灰?就算有,那么第二,你怎么证明当天她们三个没抽烟?习惯是不做数的。”
于是蔺律师露出了一个让秦与很火大的笑,“这就是我要呈上的前两组证据了。”
又是那家餐厅,又是那三个人。
某闺蜜趴在桌上:“我感觉已经过去了两个世纪……”
陶杏也趴在桌上:“是啊……都该吃晚饭了……”
秦晓飞没地方可趴,只好倒在硬沙发上。他看了眼时间,安慰道:“快了……我哥最喜欢速战速决了。”
法庭,蔺长同呈上了他的第一组证据——两位证人。
他们分别是3月18日打扫汤汤房间和姚祈风房间的服务生,一男一女,男的名叫张远,女的名叫李思思。
先进来的是张远。
当着所有人的面,蔺长同率先开口:“张远,今天的审理不公开,xx市警方不会同步得到消息,而闭庭以后也没有人会第一时间带你走。在那之前,该处理的会处理好。现在,我只要听你说实话。”
所有人都愣住了,秦与察觉到什么,扭头看向姚祈风。
证人席上,张远做好决心,点了点头。
蔺律师问:“3月18日,你几点打扫的205房间?”
他说:“十点半,系统上记录她们退房之后我就去了。”
蔺律师又问:“房间里是什么样的?”
他说:“床垫歪歪斜斜的,床板露出了一个角,床单和被子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边,床旗不知道扔哪了,特别不好找。但是垃圾桶里很干净,什么都没有。”
蔺律师:“在哪里发现的烟灰缸?”
张远:“窗帘底下和床头柜底下各一半。”
蔺律师:“酒店为什么没向她们索要赔偿?”
张远:“因为经理说‘知道她们不容易’。”
蔺律师:“你们认识她们?”
张远:“认识。”
蔺律师:“她们经常来这里开房吗?”
张远:“是的。”
无需蔺长同多言,大家自然开始猜测汤汤三人的身份,并有了眉目。
在秦与的沉默里,张远被带下去,上来的是李思思。
蔺长同重复了一遍先前的保证,李思思也同样露出怔愣的神情。
蔺长同问:“3月18日,你几点打扫的1120房间?”
李思思:“早上八点。”
蔺长同:“房间里是什么样的?”
李思思:“因为房间特别干净整齐,所以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原样,就被子动过,我都没怎么收拾。”
蔺长同:“烟灰缸的位置呢?”
李思思:“在床头柜上,就是本来的位置。也没有灰,我就没换新的,也没动。”
蔺长同:“浴室呢?”
李思思:“哦,浴室用过,因为我去的时候没想到地还是湿的,给我滑了个大跟头。”
蔺长同没有再提问,法庭也没有人说话,一时间安静得过分,落针可闻。
他们都在想,蔺长同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想证明什么?证明姚祈风在三名女性那过的夜?可是怎么证明呢?当思路进行不下去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他们想起来一个最初的问题——汤汤为什么要发微博?
审判长缓缓地呼出一口气,道:“控方可以发展质证意见了。”
秦与没出声。
他真的很想往后一靠,朝姚祈风一扬下巴——我不管了,你自己说吧。
但他是专业的律师,作为律师,就算你的委托人真的十恶不赦,你也得尽最大努力替他开脱,保障他作为公民的权利。
于是他窝着火,从一堆傻逼问题里挑了一个此情此景中最不傻逼的。
“你是不是姚祈风的粉丝?”他问。
李思思摇头说:“不是,我不追星。”
秦与:“所以,你不会因为个人情感导致观察的偏差,比如觉得房间格外干净?”
李思思:“不会,而且我那时并不知道是谁住过1120。”
秦与无可奈何地点点头,“行,我问完了。看第二组证据吧。”
第二组证据是三份账单,分别来自于汤汤三人。
其一,没有买烟记录,其二,没有不明支出。可是,她们却同样在3月17日前后收到了一笔六百元的汇款,此前也时有类似汇款。
蔺长同说:“恕我驽钝,也不是警察,不能知道汇款的来源,要真有人洗|钱我可查不出来。但xx警方那么恪尽职守,还帮助姚先生调取监控录像以证清白,为什么却对汤汤等人的卖|淫|女身份一无所知呢?”
他环视法庭,一句比一句出人意料也一句比一句刻薄,“xx区警方为什么要帮一个无亲无故的嫖|客伪造监控录像?或者说,为什么要包藏xx大饭店的涉黄现象?汤汤发布微博揭发和姚祈风的性|交易,又一不贪名二不图利,她所求什么?如果xx大饭店有任何内幕,比如她被谁威胁着卖l淫,她为什么不报警呢?”
蔺长同问:“还是说她报过警,但是,没有用呢?”
每句不知所起的提问间都是千丝万缕的联系。织丝成帛,得以见一匹真相。
“汤汤,”蔺长同直视着身侧的女孩儿,“告诉他们你那个版本的,真实版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