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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周野 我喜欢春天 ...

  •   一阵白光后,书又自动翻回到原来那一刻,空白的纸上无数文字再次涌现。

      厉临渊泄愤般,镰刀重重的划过九方殿的地面,过往不可改,只能作为历史的旁观者,他们回到三百年前什么也做不了,但被他们用这种方法逃脱,他还是一脸郁色。

      书中,旋转的时空隧道里,叶云舟牵着白霜的手,疑惑的问,“你不是不知道地狱之花怎么样的吗?”

      白霜看着被画影包围的空间,理直气壮的说,“是不知道地狱之花长什么样啊,但我确定绝对不是彼岸花那样。”

      第一次向两位鬼差打听到彼岸花时,她就已经确定,彼岸花不是她要找的地狱之花。

      原书中根本没有出现这东西,都是她为了解叶云舟身上奇毒而编造出来的。既然是她创造的东西,肯定符合她的审美观,稀有,独特,像将计就计拿她设局的冰原之灵,天真中带着狡诈,才是她喜欢和欣赏的样子。

      为了一个男人,放弃功德,放弃轮回,甘愿永生永世开在冥界,只是为了让她爱的人一进冥界就能看到她,想起她,天真中带着愚蠢,肯定不是她写出来的东西。

      后面继续打听它的消息也只是迷惑冥王,以防万一,白霜时刻记得这是厉临渊的地盘,他是凤轻鸣那边的人,虽然他们没见过面,也没深仇大恨,但是天然对立,凤轻鸣的友人就等于是她的敌人。

      走在枉死之路时,她就怀疑了,赵姑娘说过那句后,就顺利的不可思议,要知道这可是威名赫赫的枉死路。

      鬼门关她更是刻意见不去,赵姑娘化为黑雾卷起她是先周将军半步进去的,她才是能顺利进入鬼门关的关键。

      去往冥王殿,她也形色轻松的走在他们前面,说明是她一直在给他们开路。

      这样就更好办了,反正她真正的目的也不是去冥王殿偷什么彼岸花,她感兴趣的是那本详细记录人间所有事情的书,她有预感这个才是找到地狱之花的契机。

      在她三天坚持不懈的各种故事摧残下,再加上一些术法,赵姑娘很快听按她心理暗示的那样,顺从的打开了隔壁九方殿的殿门。

      如此荒谬的言论,让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少年将军忍不住出声,“你都不知道真正的地狱之花什么样,怎么绝对确定彼岸花不是的?”

      白霜给了个鄙视的眼神,傲娇的抬起精致的下巴,说,“女人那神秘的第六感,你又没有。”

      白色光芒的时空隧道,无数文字闪现,无数人影闪现,白霜三人穿越其中,渺小的如同尘埃,稍不注意就会卷入岁月的长河中。

      三百年时光匆匆而过,刹那芳华尽释然,他们落到实地,一条狭窄偏僻,坑坑洼洼的小巷中。

      白霜好奇的看着周围,墙院中伸出的一枝带着露水的杏花轻易的穿过她的手掌,她觉得自己此时比在冥界更像魂体,“这就是人间三百年前的盛月王朝?”

      少年已经踩着断裂的青石板,带头走向光线更明亮的巷口,目光怀念的说,“嗯,这是两国交界处的一个边陲小镇,东丹 。”

      早春的清晨,还带着寒气,路上还没有行人,少年在前面熟练的避开地上的水坑,沿着七拐八弯的巷子,穿过小镇,来到四处开着杏花的荒郊。

      是真的荒郊,除了一座座长着满枯黄的杂草的坟茔,和一片开着花的野杏树,就什么也没有了。

      许久未有人祭拜的坟墓前空无一物,祭拜过了些时日的坟墓前放着冷硬发霉的食物,刚刚有后人来祭拜过的坟墓前则放着新鲜的吃食。

      坟茔的最深处,几个坟包中间,卷缩着一个瘦骨嶙峋,头发比枯草还要杂乱的小乞丐。

      少年的寒风里的声音带着自嘲和浓浓的厌恶感,“这是我,无父无母,无家无国,以死人祭祀品为生,卑劣无耻的小贼。”

      小乞丐偶尔会去城中乞讨,但城里每个地方都有几个乞丐团结在一起,不允许外来者到那里乞讨,但他凭野兽般不要命的狠劲,总是能争夺到一些食物,然后带着被群殴的伤痛,孤身一人在深夜里回到荒郊坟茔里。

      他饥三顿,饱一顿,也这样把一条贱命苟延残喘的活到了十四岁。

      那一年,两国交战,小镇一直维持到平静被打破,家中成年男子皆被拉入战场,剩下的老弱妇孺闭门不出。

      活人都自顾不暇,哪管的了死去已久的先人,这一片的坟墓已多日无人祭拜。

      少年穿着单薄破旧的衣服,蜷缩着身体慢慢向城内走去,渴望能在被翻过多遍的垃圾中再找出半点的残羹冷炙。

      但是今日缩在墙角下,缩在巷口的,看到他就凶狠异常的乞丐们全都不见了,而他刚从一片倒塌的墙垣中钻出时,就被穿着破损盔甲的小兵架着,押走了。

      虽然这个十四岁的少年看起来,瘦弱无比,才八九岁左右,但现在城中已无成年男丁,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是个拿的动刀,能上战场的男的就行。

      乞丐本就命贱,反正都会饿死或冻死在小镇的角落里,不如死在前方的战场里,好歹也算是保家卫国,死得其所。

      一群刚套上不知从哪里扒下来,还带着暗红色血迹的破旧棉衣的新人里,站在角落里的一个少年穿着同样的衣服,却独独灼灼其华,站在简陋帐篷的角落里,耀眼的会发光,他一时看的发愣。

      白霜知道,这是怦然心动,是惊为天人,是一见倾心,就和她在原书中第一次看见叶云舟这个人物一样。

      原来周将军的执念就是他,是他,而不是她。

      只有一位百户对着他们说了些战场上的经验,没有时间训练和演习,吃了一顿陈米混着沙子的饱饭后,他们这些新兵就和老兵混在一起,上了战场。

      连盔甲都没有,仅凭血肉身躯,拿着一把刀刃都卷起的破刀,面对面和敌人,性命相搏。

      这一次他们险胜,活着回来的人不足十分之三,但好在他们都从死人身上扒下了破烂的盔甲,也把手中的刀换成好点的了,虽然还是有缺口,但至少刀刃不卷了。

      他恰巧在少年边上,看着他在别人手脚发抖时,利落的杀死一个又一个敌人,无意中为他分担了不少压力,所以他也幸运的活了下来。

      夜晚,少年睡在帐篷最外侧的风口处,所有人的默契的不靠近他,中间空出一人的空隙,他犹豫半天还是轻身躺在空隙处,不小心挨在一起的地方传来温热的体温。

      下半夜,他慌乱许久的心跟着隔壁的呼吸声一起平静下来,他想,原来两个人睡在一起比一个人要暖和很多。

      同吃同睡,再一同上战场,相互帮对方挡过刀,有了过命的交情以后,两个差不多大小的少年人很快成为形影不离的挚友。

      周将军私以为,那也算同床共枕,虽然无床也无枕,一个帐篷里还十几人,那那两年是他离他最近的时候,也是他最快乐的时候。

      两军休战的时候,一棵老杏树下,少年折下枝桠,在沙地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周靖”。

      “阿野,你的名字是两个字?”

      他无端生出自卑,涨红了脸说,“我不识字,也不知我姓什么,阿野是因为我无父无母是个住在野外的野孩子,所以他们才这么叫我。”

      少年爽朗一笑,说,“那你跟我姓周吧,野是狂野的野,甚好,甚好”,说完,他就一笔一画在沙地上写下了这两个字。

      隔了三百年的岁月,再看这画面,周野却觉得恍如昨日,少年嘴角上扬的弧度,包括落在他肩头的那一片杏花的样子,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眼前这个瘦弱的周野是因为终于有了姓氏而快乐,三百年后的他却有了一种,以我之姓,冠你之名的快乐。

      看见身边这个已是鬼魂的他和前面这个单纯的他,如出一辙的嘴角同时漏出微笑,眼睛里也露出喜悦,叶云舟太熟悉了,他每次看见白霜时就会不由自主的觉得喜悦,想要微笑。

      原来感情是相通的,叶云舟后知后觉的察觉到了周野的感情,对周靖除了兄弟之情外,更生出了男女之情。

      少年教周野识文断字,教他兵法谋略,周野则教他战斗技巧,他仿佛天生就知如何用最小的代价将敌人击倒,两人相互学习进步迅速,很快脱颖而出同时升为了百户。

      一年以后,他们都十五岁了,军功之下,吃饱以后殿周野像是把前几年欠缺的营养补齐了,他的身高迅速拔高超过周靖,身姿也不再单薄,肩膀变的宽阔,已经是一个极为出众的少年了。

      一场春雨以后,有一日周野突然发现周靖不知何时,如含苞枝头的杏花,突然绽放,展现出无边春色,他的身高长高了,身姿却还是和之前一样纤细,五官在悄悄长开比从前更为艳丽。

      周野身边无长辈教导,他行事全凭一股莽撞的直觉,所以他的爱是热烈而直白的。

      他知道看中的东西,就要拼了命的去争夺,只要打不死,他就不会松开手中夺得的东西。

      就在这场春雨还未停下时,周野就折下开的最好的一枝杏花,对周靖说,“我喜欢春天,我喜欢杏花,我喜欢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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