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10)番外二:第一朵花 ...
-
(10)番外二:第一朵花
大学的时候,我只去过他们学校一次,叶文廷倒是来我们学校玩过几次。那次,我去他们学校,天气很好,提前打个电话给叶文廷,他跑到火车站来接我,然后带我去他们学校。
他的学校,那可是个无比神奇的地方,常年盛开着朵朵桃花,满园春色。去了那里让人兴奋不已,几乎都要尖叫连连了,放眼望去,女生云集,男生稀少,简直就是个男生的伊甸园,超级乐园,各色后宫佳丽,任选!谁让男生少哪,母系社会里,虽然女人说的算,可男人物以稀为贵,也真的很金贵啊。
即便是个雄恐龙,在那里也能开心找到自己称心如意的蜘蛛精为伴,更何况是要个子有个子,要样儿有样儿的叶文廷。他专长善于制造魂药,另外,还不经意的加了一点又坏又滑的致命药水在里面,这样机灵的他,恐怕身陷女儿国里如鱼得水了,还能捎带着一举夺下怡红院的头牌。
叶文廷在他们学校里人缘极好,他还是爱开玩笑,整日嘻嘻哈哈,笑料不断,绝对能和女生打成一片。有的女生也不把他当个男生看,可能当他是姐妹吧,哈哈,我估计他早习惯了。我看见女生随手拍着他的背,搭搭他肩膀,用书砸砸他手,用笔敲敲他头,很是随意,让他帮这个忙,帮那个忙。
他冲我无奈的笑笑,小声的说:“男生少的学校就是这样,倒霉和出大力的活,男生都得负责给干了,一揽子工程,谁叫你是个男的?没理可讲,这是个有着性别歧视的学校。”
我就笑,“我要是能整天躺在花丛里,他娘的,就是累死我也甘心乐意了!”
他撇撇嘴,大笑起来:“操!敢躺在花丛里,还不让马蜂蛰烂你的小弟?叫你称霸装爷臭得瑟!”
“嗨,没给自个儿挑个五七六个的?”相信谁,也不相信他会是个贞洁烈男,肯定少不了给自己留着占便宜的机会。
“挑什么挑!都自个儿主动请缨送上门了,我就闭上眼坐享其成。”牛人一个。
我高声怪叫,四下环顾,“妈的,这是个什么世界啊?桃花源记,啊?可算被我千山万水的历经千险找到了!小的斗胆问一句,皇上!今儿轮哪个娘娘伺候您就寝啊?”
“呵呵,今晚,全都把大红灯笼给我点上,一块儿收拾了!嘿嘿,羡慕去吧,馋死你!给你憋出个重度内伤。”
在他们学校参观完,就去食堂吃饭,然后陪叶文廷去上大课,我坐在叶文廷旁边,等老师进来,课就开始了,那教授讲的实在是枯燥,尤其还是个阳光温暖的午后,整个教室放眼望去,已被教授撂倒一大片,集体兴致勃勃的跟周公下棋猜拳去了,但教授视而不见,仍旧情绪饱满的慷慨激昂,自我陶醉,这真是个不一般的人,佩服啊,佩服。
我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突然听见了几声开心的笑,在静静的午后教室里,显得很突兀,那笑声一点也不知道收敛,非常放肆,呵呵的,好像很好笑,忍不住又笑起来,让人听后也不住的想笑。
我扭过头看见叶文廷眼睛瞅着书倍儿有精神,嘴角噙着笑,他还出声的笑个不停,我捅捅他,“你小点声儿,上课哪。”
他一下扣上了书,趴到桌上,把嘴捂在胳膊上,双肩抖动的笑了好一会,教授并没有说他,还在讲着课,我伸手把那扣在桌上的书拿起来,书皮是医学专业的书,可里面却是金庸的《鹿鼎记》,他笑够了,又从我手里拿过去书,接着看。
我说他,“你挂着羊头卖狗肉,不怕那个戴眼镜的教授发现?”
“他才不管,我没睡觉打呼噜,就够给面子了。”
“靠,你们真够猖狂的。”
“这教授早习惯给睡觉的人念摇篮曲,他可不在乎这个。”
等大课中途休息,叶文廷去上厕所了,我坐在那里,随手翻看他的笔记和书,却发现笔记里,居然有几幅铅笔画,一看上面的写着《鹿鼎记》某某章,原来是叶文廷给小说画的插图,那画,画的细腻而笔触流畅,叶文廷的绘画水平居然还不低,笔锋成熟,以前怎么从来也没发现啊?
那人物栩栩如生,一律是古代的美女样子,还都宽衣解带,玉体横陈,袒胸露背,风姿卓越,画的很细很柔和,非常有质感,首饰上的雕刻和衣服的褶皱都看得清楚。浑圆丰满的淑胸,在纸上呼之欲出,超有视觉冲击力,那绝对可以称为魅惑艳照,看一眼就能喷鼻血的那种,相当诱人犯罪。
我翻看了全部的素描,他足足画了八张,各张美女的模样都不同,姿势各异,风情万种,我研究般的细看,突然发现这不同的各色美女却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她们的眼睛一模一样,如出一辙,眼部画的尤为细致传神,我几乎都能看出瞳眼里的倒影,好像是个小人儿。
我正全神贯注的看着,突然听见有人说:“还没看够?别把眼珠子掉下来。”
我一抬头,看见是叶文廷,他伸手把本子拿走,并合上,坐了下来,我说:“都是你画的?”
“嗯。”
打了他头一下,“小子!你还真有点不可思议的天分,小看了你,这画的够诱人的啊!”
他轻轻的笑笑,“画着玩儿。”
“是嘛,画着玩?居然画的那么好,那么细,你要是认起真来,那还了得?还不成了横空出世的现代著名画家了?我看你马上退学去美术学院插班得了,可别在这瞎耽误工夫,浪费了你的艺术细胞和天才般的灵感,当画家比当医生可挣钱多了,卖一张随笔画,就能坐着吃好几年哩!巨富!”
“当画家?没想过,我倒是想当个画里的模特。”意淫泛滥。
他翻开书,听见教授说开始上课,他没有再看小说,而是打开了正经书看,我已没了睡意,我就问他,“那画的眼睛都一样啊?”
他突然歪头看了我一眼,却没有回答,我说:“那眼睛我看着怎么好像在哪见过,挺眼熟的。”
他像没听见一样,还在看书,我歪头看看这个认真啃书的人,真的心无旁骛了吗?我恶作剧的说:“好像方奇就长着那么双眼睛,别说你画的还挺像的,我一眼就给认出来了。”
他侧着头看了我一眼,我挑衅的挑挑眉,他又低头看书,嘴上说:“像吗?”
“像,太像了。”
“我看不像,再怎么画也画不出她的神,都太呆板,她是明眸善睐,根本画不出来。”
“还惦记她哪?”
他微微的摇头,“她早毕业了。”
“你也没去主动找找她?”
“找她干嘛?是去找骂,还是去找心里不平衡?”
我说,“唉,想找也不容易了,都在外面漂着,早不知跑哪混了。”
“她才不会混的差,那种人,谁能比得上?”
走在校园里,我对他们学的东西好奇不已,让他给我讲讲好玩的事,他给我讲了他第一次去手术台观摩手术的经历,他说那次他头回有了害怕的感觉。
“快讲讲”
“那是个小手术,我们班的几个女同学跟我一块去的,中途学校里有点别的事,他们就先走了,为了能交上报告,就让我呆在那替大家看着,回去告诉他们情况好写报告,于是就剩下我一个人了,那个做手术的,是个四十岁左右的老大夫,他一边做手术一边神采飞扬的侃侃而谈,吹的跟什么似的,一会儿,给打了全身麻药的病人开刀,剌开了一个小口子,却没有找到阑尾,找了半天没找到,就又把口子剌大了一些,还是找不到,一会儿,他有点沉不住气了,也不继续吹吹呼呼了,去了外面给别的大夫打电话求救,他临走前说:‘你先看着,我一会儿回来’我点点头,当时手术室就剩我一个人了,我左等右等不见那老大夫回来,有点着急,当时手术台边上还堆着病人身体里被掏出来的一大串肠子,可这大夫迟迟不见影。手术室里换过气一点也不暖和,我感觉挺阴森的,忽然就害怕那人死了,我不停的去试他的鼻息,担心他会坚持不住,死在这个小手术上。后来终于大夫回来了,找到了阑尾,咔嚓给剌下来,又给病人缝上口子,当时,我觉得我比那大夫还紧张,幸好他就着病人的热乎劲儿总算是把手术完成了,没有了性命之忧,我赶紧的离开。后来,我就琢磨这老大夫吧,岁数是挺大的,但技术可不一定好,千万别被他们给忽悠了。”
我哈哈笑:“也有你害怕的时候?不容易啊。”
“那是人命,我这脑袋都被教授反过来掉过去给洗了好几百遍了,现在就只会想办法怎么让人留口气,不想着砍人打架的事了。”
“你总算从良了。”
“唉!”他把书卷起来,握在手里面,非常地道的模仿着古人的儒雅飘逸气质,诗兴大发的抑扬顿挫,“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应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我一拍大腿,点着头非常笃信的说:“诗人!”
“可不,古代诗人都是混青楼的,那苏小小曾被多少个诗人捧着?”
等我毕业了,叶文廷这个擅于制造意外的人依旧没有让大家失望,这次他居然去考了研究生,而且还不费力气的给考上了,于是他继续在学校里混了。
再见面已是几年之后,他变了样子。我去他们医院找他,看见他穿着深绿色的手术服,带着手术室的帽子和口罩,只露着眼睛,一个护士正给他系身后的带子,有条不紊的忙碌着,突然,我就对他肃然起敬了。
如今这些年,他早已把自己变成了个掌管人生死的判官,那是个质的飞跃,不是人人都办得到。看见家属殷切地对他恳求的说话,我觉得那个昔日打架斗殴的人已不复存在了,现在眼前这个彬彬有礼的人是个能治病救命的白衣天使,是能拯救人脱离苦海的神仙,他被无数人尊崇着,仰仗着,担负着活下去的希望,他确实不简单了,不再平凡了。
见面后,叶文廷第一次请我吃饭的地方,有点特别。那是个烧烤店,装潢简单,但挺大的,坐落在街角的拐弯处。
我们坐下来,一会儿就见叶文廷的父亲走过来,旁边还跟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那时客人还不多,没有到饭口的时间,我们可以慢慢的吃。
他父亲冲我点点头,“是文廷的同学吧?以前好像见过你。”
“啊,对,叶叔好多年没见您了,身体挺好吧?”
“挺好,反正要是有毛病,我就让文廷给看两眼,不去医院,我就相信他,不信别的大夫。”一脸的自豪样子。
我看看叶文廷,说:“还是你这职业好,省钱,还专业治病,到老不愁了。”
他爸爸大笑起来,“今天,你俩随便吃,不要钱。”
我有点好奇,问叶文廷,“你爸是这儿管事的?”
“这是他的店,他是老板。”
看看叶叔身边的老女人问叶文廷,“那是老板娘?”
“嗯,我后妈。”
“嗬!一家子全齐了啊”
“嘿嘿,她都跟我爸十多年了,我爸有什么理由不给她个名分?”
“你爸还挺有魅力的。”
“是老板娘比较傻,跟我爸这样的粗人有什么好哪?可她就跟了。”
“你爸怎么想着开这么个烧烤店啊?”
“我上大学了,后来也挣点钱,就不怎么用我爸供我念书了,他说以后不能再瞎混了,我成了医生,他就不能给我丢脸,怕别人瞧不起我,笑话我,于是改邪归正的做生意了,这个店叫大拐烧烤店,在周围算是远近闻名,营业面积也大,生意也火,但它用了地头蛇老大的名号,一是为了不被人家欺负,二是也偶尔招待那些昔日的哥们儿,都白吃白喝的,不过我爸倒是想的开,说有老大照应着生意没人敢惹,就是让他们吃点也没什么,总的算来,还是挣得比亏的多,挺好!”
“你爸有意思,老头估计不是为了挣钱,你挣得多了,他也不愁没钱花,我看他就是不想闲着。”
“嗯,差不多,我平时休息没什么事,他们店里要是忙,我就来义务服务,在这我只干一个活儿。”
“什么?”
“切肉。”
“这你倒是比他们都熟练,这些年你没干别的,净练这个了。”
“我切的肉,厚薄均匀,非常整齐,卖相好,也比较薄,容易熟,我爸说我切的肉每次早早被卖掉。”
“那他们肯定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估计知道了,就都不敢吃了”笑起来。
“呵呵,我一般在后厨里切,他们看不见,我切得特快,我还把手术刀改进了一下,那切着肉就更顺手了。”
“哈哈,今天你没去后厨吧?”
“还没,晚上去。”
我和叶文廷有很多的共同爱好,比如喜欢摩托车,喜欢那风驰电掣,享受独行在风中的惬意,陶醉着城市猎人的唯我独尊。当他看见我的拉风摩托车,颇感兴趣的拍拍它,一脸的玩味,前前后后的看了个仔细,问我好多问题,最后他一下跨上去,露出酷酷的笑容来,启动了车,对我说:“哥们儿,上来,我带你跑一圈去。”
我伸手打开车子的音响,摇滚歌曲低沉而有节奏的轰鸣声顿时隔绝了这个世界上的嘈杂,我嬉笑着把墨镜扣到他脸上,那天他正穿着件黑色皮夹克,效果一下就出来了,这人天生就该去混□□啊,又邪又酷!还带着不三不四的派头,嗯,像个十足的坏蛋,简直坏透了,酷毙了!
我一步跳上后座,和他紧紧的靠在一起,我嘶叫着:“go,go!”绝尘而去。
我们俩一路音乐大开的嚣张着驰骋,狂风一般的出了市区,跑上偏僻的路,几乎没有行人,马达加速疾行,在吹的人脸生疼的风里,听见了叶文廷忘乎所以的嚎叫声,我跟着他喊,一声高过一声,纵情畅快着,仿佛多年的压抑和不快都在那一刻跟着嘶吼而释放掉了。我仰脸看向空中,其它景物不见,满眼是湛蓝的天,满脸是明媚的阳光,我们像个迅猛的豹子奔跑在无边的草丛里,一路叫嚣着去了山巅之顶,同一轮冷月一起,成了夜里黑暗中经典的剪影。
后来,叶文廷也买了一辆摩托车,比我那辆还正点,车体很长,造型粗犷豪迈,他天天骑着摩托车在车流中穿行,他是他们医院里唯一一个骑大个儿超酷摩托车上班的医生。
再后来,听他说:“我们医院的院长,看见我的摩托车在塞车的时候,灵巧的超过了他的车很不爽,后来遇见我,院长对我说:‘小叶啊,怎么不买个轿车开开?摩托车多不安全,再说,骑摩托车也不符合你身份啊,你看哪个医院的医生整天骑着个趴腰撅屁股的摩托车?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就是不在乎形象,病人家属会信任戴个墨镜穿着皮夹克,酷的像个霹雳侠似的,骑着拉风摩托车横冲直撞的医生吗?一点也不稳重!他们能放心把病人交给你吗?你说他们能不能?叶文廷啊,你是个医生,但不是个兽医,你不能把自己当成是野兽派代表。’”
我笑着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看他是嫉妒你,他不敢骑也不想让你骑,即便是塞车的时候,你也不能超过他的车,你错就错在刺激到他高贵的自尊心!你们院长真够虚荣的。”
“嗯,我当时就说:‘院长,我才来医院没几年,就买个车,别人还不说闲话?我这不是低调做人嘛,再一个,我也确实没那么多钱买轿车啊。’,你猜他说什么?‘哦,这样啊,那以后都叫护士们骑小绵羊吧,这才够低调,对了,上个月,不是给你们科发了奖金?我记得你的仅次于刘主任,可不少,攒一段时间,你准买的了轿车。’”
我竖起大拇指,“你们院长可以,说话够狠够刁!”
叶文廷认同的点头:“那老头儿,最会拐着弯儿的骂人。”
叶文廷很爱惜他那辆摩托,我看见他在周末休息时洗车,就像给个人洗澡,一丝不苟的面面俱到,擦的锃亮,放进车棚里,等着上班时骑。
但,很不幸的是叶文廷再次遇见方奇后没几天,那辆他一心喜爱的摩托就被他卖掉了,说是方奇不喜欢坐后面,嫌冷还嫌不安全,最后他买了个轿车,还都是方奇开,他只负责坐车,看见他心甘情愿跟着方奇的样子,小家碧玉般服服帖帖,我忍不住的有些气馁,这结了婚的男人啊,全成了老婆的奴隶,还失去了自我,也淡忘了自己的喜好,整天就会跟老婆腻在一起,看了就让人来气。我们那帮同学里就属叶文廷最怕老婆,当年最不学无术最能打的人啊,万万没想到。
还记得第一次陪叶文廷去方奇家以前住的地方,想找方奇谈谈,结果人家几年前就搬走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那日,暮色刚刚降临,那些曲折的街道和小巷顿时更显得幽深。我们走在黄昏的街头,那个住着他的爱人的地方显得无比神秘,我对它不禁好奇的期盼起来,怎么还没到?
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路时,叶文廷说:“以前她总在这儿等我。”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一座很普通的临街小楼,看上去老旧简单,剥落的墙角,不够整齐的台阶,这里恐怕有二十多年了吧,早已年久失修。楼道口挂着一盏方形灯,灯不亮,闪烁着昏黄的光芒,给人的感觉就仿佛在风中飘摇的一盏油灯,忽明忽暗,给这个楼里披上了一层陈旧气息。
走上楼,敲门,耐心等开门的人来,想象那会是个惊喜的偶然相遇,可是,门却没有开,邻居探头出来,叶文廷问方奇是不是住在这里?那人告诉他,她家几年前就搬走了,至于搬去哪里,他也不知道。
叶文廷听后有点情绪低落,垂着头走出那小楼,站在楼下叹气,我只能安慰的拍拍他。
再后来,叶文廷给我打电话说要请我参加婚礼,吃婚宴,但要带红包去,不带就不让去,我故意逗他,“你跟哪一个结婚啊?”
“方奇啊,还能跟谁?”理所当然的。
我就哈哈的笑,还能跟谁!十年前就是她,现在还是她,还能是谁?没有了,就是她!一直是她!从一开始,到以后,他这辈子恐怕只想跟着她了,还能自动自觉的从一而终。还曾记得他笑他后母傻,他又何尝变得比人家聪明了?他不是也一样的傻?还过犹不及,十年如一日的傻。
生活,有时是个很神经的问题,我们不断地与岁月、与光阴纠缠,总是有太多的烦扰、痛苦与忧愁,那么,就必须要找一个出口,一个私密的出口,被方奇唤作小叶子的人找到了,也会一直走下去,带着野性的骄傲与卑微…
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到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所以,没有爱的缠绵,那将是一种玷污。
叶文廷和方奇的婚礼很有意思,那天,让叶文廷穿一套白色西装配新娘的白婚纱,他说就是打死他也不穿白西服,非要穿深蓝色的西服,原来是他嫌白西服像医院里的大褂,穿上它就仿佛不是去参加婚礼,而是去上手术台做手术,他嫌太晦气,坚决的不穿,打死也不穿。
穿着深色西服,精神抖擞着面带微笑的叶文廷,潇洒英俊,颀高身材,有种玉树临风的感觉。那一天,他比什么时候都意气风发,欢乐开怀,他一直笑着紧紧拉上新娘的手,婚礼进行曲响起,在众人瞩目中,两人缓缓走上台来。
那天的方奇,漂亮的不像话,一如璀璨的新星冉冉升起,缓缓的坠落凡间,洒下一片绚烂的缤纷,美丽异常,这就是叶文廷盼来的新娘,专属于他一个人的新娘,我看见叶文廷专注的目光,闪着灼灼的光彩,眼睛再也舍不得一刻的离开她。
我心想这女人化了妆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全都成了杂志上的封面女郎,性感尤物,令人垂涎不已,怪不得叶文廷看着方奇就笑个不停,因为他不光离这个尤物最近,而且还能随时随地的摸到和亲到她,呵呵,着实令人艳羡无比。
那天,叶文廷高兴的不行,更嘻嘻哈哈了,嘴也合不上,他是全场最最得意的一个,终是捧得梦中情人而归,这个梦不知他做了多少年。
亲吻新娘时,大家起哄吹口哨,他笑着低头吻上那个人,双眼注视着方奇,仿若此刻只有他们俩,忘记了所有人的存在。
他对着话筒用男中音款款深情的说道:“谢谢方奇,谢谢你,我终于把你娶到手,我太高兴了!现在,就是我活了快三十年来最高兴的时刻。它是我多年来一直都在做的同一个梦,你是梦里唯一的主角,也是唯一的高 chao,现在终是美梦成真!”他的高兴劲儿就好像要当众疯狂的大笑起来一样,喜形于色。
“…我曾无比渴望着靠近你,想亲口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我爱你!真的爱你!永远都爱你!世上许多事纷乱的我看不清,也不曾懂得,可我却能看得清你,一直都懂你,一直都想着你,那点点滴滴的过往我从不曾片刻的忘记。你是我的所有,我的命,你是我这辈子的奇迹!就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全场响起了长久的热烈掌声。
在那煽情无比的表白中,新娘感动的泪水涟涟,叶文廷拿来面巾纸给她拭泪,方奇握住他的手,紧紧拥抱住他,他安慰的拍拍她后背,冲大家露出宠爱温暖的笑容来。
一会儿听见主持人开玩笑,“你们俩抱会儿得了,待会儿回洞房再抱个够吧,现在抓紧时间进行下一步…”他们俩不好意思的放开彼此的怀抱,继续被大家作弄着。
轮到叶文廷父亲上台发言,他父亲挺激动的,说了不少祝福的话,最后也说起方奇,他说:“要是十年前,我就知道方奇最后成了我的儿媳妇,成了一家子人,我说什么也不会阻止文廷去找她,说来说去,可能还是我把他们分开了这么多年,这个时间真不算短,但到底还是不能妨碍他们在一起,所以在这里,我要跟他们俩说声对不起,你们要原谅我。”
方奇很理解的点点头,叶文廷上前拍拍爸爸的肩,让他别说了,爸爸回望那两个人,“我这辈子,没有做过什么事,混混沌沌的度过了大半生,浪迹天涯,好像什么都可以半途而废,但我却做了一件完整的事情,就是把叶文廷养大,他是我最满意、最完整的一个作品,唯一的一件,现在就在这儿。”他指指叶文廷,满脸的称心如意。
继续说道:“他是个医生,我的儿子是个外科大夫,他工作努力,也很能干,是医院里最年轻的主刀大夫,我家的街坊邻居每个人都认识他,也认识我。他的学历是医学硕士,有灵活的头脑,丰富的知识。现在,如果要我为这个作品评分,我觉得他可以得80分,绰绰有余,我的儿子是最棒的!他是我的骄傲,给我带来做父亲的荣耀,他是我所见过的最懂事的孩子!”
大家鼓起掌来,爸爸手有点抖,声音有点颤,“谢谢大家,今天是他们的婚礼,我很激动,真的很激动!感谢所有来参加婚礼的各位,感谢大家的祝福。对于我这个儿子,我有愧疚,我没有给他个完整的家,没有给他该有的温暖,我知道其实他一直渴望着家庭的温暖,如今他拥有了自己的家庭,我相信他会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工作。那多少年前的小孩子,他们都长大了,他们在不能开花结果的季节里相遇,然后又分开,再在秋天果实成熟的时候重逢,我要祝福他们,百年好合,一生幸福!”爸爸抿抿嘴冲着叶文廷和方奇竖起大拇指,对大家鞠了个躬就下台去了。
叶文廷抿唇,眼圈发红,情绪有些激动,看看方奇,她给了他一个安心的微笑,听见她说:“不许哭。”叶文廷偏过脸去,点点头。
叶文廷拉着方奇来敬酒,方奇换上了一身红红的刺绣旗袍,苗条细高,款款生姿,凸凹有致,玲珑身材,像个从画里走来的俊美仙女,那天全场人的眼睛都直直瞅着方奇,看了个过瘾,因为除了那天可以这么肆无忌惮流氓的看她,其余时间,若是被叶文廷见到恐怕都会挥拳打人,让你永远再也睁不开眼睛,他就那么的小气。
婚礼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只是高兴过头的叶文廷把婚礼收尾工作收的不够理想,原因主要是他心情太high,来者不拒,对自己的酒量过于自信。他还没敬酒走到最后一桌,已经露出醉态,笑的更欢了,喝的更畅快了,就是说话有点大舌头,再一个比较过的地方就是,总拉着新娘不放,看见眼前神仙眷侣一样的老婆,有点管不住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就上前热情洋溢的亲新娘,还缠着不放,嘴里直嘟囔,方奇发现他有点不正常,担心他恐怕是醉了,就忙推开他,结果他看着她就急了,上前和她闹起来,大家都起哄看好戏似的看他俩。
方奇满脸通红,就怕叶文廷当众做出什么不雅行为来,她越是躲着他,他越追着不放,她都快急的大叫了,别人上来扶他,他一把推开别人,大叫起来,红着眼睛对着方奇吼:“你凭什么不要我?你敢不要我!我就非让你要!”
大家哈哈笑起来,方奇咬着嘴唇,使劲的扭他耳朵,低声的教训他:“你少给我丢人,给我清醒点儿!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现在有多少人看着咱俩?”
他还是不清醒,更甚的是竟伸手要解方奇旗袍领口的扣子,她一把挥下他手,他还上来解,方奇窘的都快钻地缝里去了,捂住衣领不让他解,大家笑的更欢了。
“奇奇,以后别穿这么多扣子的衣服,太难脱了!”在叶文廷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里,这对夫妻,小跑的光荣离开了,婚礼在大家哄堂大笑里落下了帷幕。
大家笑个不停,在那笑声里,方奇垂着头,羞愧难当的快步拖走叶文廷,我想让方奇如此丢脸的叶文廷,那晚肯定难逃厄运,不可能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因为之后我们提起那事,叶文廷都一副后悔要死的样子,我好奇的问他,“回去,方奇把你怎么了?”
“差点把我给阉了,洗澡不让用热水,只给凉水,我说不洗了,她还不让,我洗了个战斗澡,打了几个喷嚏,当晚就感冒了,最后,还被送到窗户边吹冷风强迫清醒,我估计没有哪个新郎在洞房之夜比我更美丽冻人,鼻涕都给冻出来了。”
“哈,方奇够狠的!”
“我干什么了?我记得我什么也没干啊,她就是闹个没完,说我让她无地自容的没面子。”
“是挺没面子的,你差点把她当众扒光,然后霸王硬上弓。”
“不可能。”
“不信,你去问问别人。”他从怀疑,到想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再到似乎肯定了答案,最后只剩下垂头,叹气。
从此,叶文廷就再也不敢提那婚礼的后半段了,再后来,叶文廷有了孩子,长着方奇一样的眼睛,有着叶文廷一样偏白的皮肤,上蹿下跳爱玩闹的样子也和叶文廷如出一辙,它是个重新组合匹配的新新人类。
遗传,是个多么神奇的东西,它能融合两个人的特点,重新再造,血脉相连,心意相通,斩不断的情丝,百转千折的将你紧紧围绕,于漫漫岁月里,诉说着那海枯石烂般无尽的缘分。
“生命中有许许多多的痛,都是为尘世里初相见的华美而痛着。尘世里的第一朵花儿,吞咽着无尽的寂寞煎熬,在某个黎明冲破生命的外套,开得绚丽美好,在世人第一缕欣喜的目光中,在老屋里的木桌上,在依旧落满浮沉的花瓶里,在透着清凉的荷塘,跃然成画。尘世里的第一次闪光,是被无数泪水洗涤后,在深夜里,穿透了夜的诡秘。所有的人都应相信,奇迹只会发生在用疼痛交换梦想的过程中。”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被命运作弄却鬼迷心窍的人,好像这辈子什么也不在乎了,只愿意随她到天涯海角,挽手说着梦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任意去漂流,游荡…
《等待》
等待
爬过篱笆
躲进石阶
蔓延成一片潮湿的青苔
那一池娇羞的夏莲
酣睡于季节的枕边
落尘的琴弦
暗哑
等待
避开嘈杂
蜷在墙角
织成疏离的网
盘结着一段时间的纹路
那一场轻轻的冬雪
掩埋了岁月的尘埃
绵长的铁轨
默然
少年的短笛
悠扬
阳光温暖
轻叩四月的窗
旅人的马蹄
哒哒
黄沙漫漫
淹没一程又一程
长长的
等待…
(节选自谢晓雪的《等待》)
歌曲:陌城
徐誉滕
关了门,闭上眼,放下了一身负担
结束了这一场不得不匆忙的辗转
是否你也和我一样
回到了熟悉的孤单
然而记忆还在那间
因你而美丽的小店
温暖阳光透过了窗
像那天下午般晴朗
只是少了那条小巷
飘着的你的发香
突然间开始想念
那一座陌生的城
人群中你谈笑风生
是我最惦记的风景
我想我会常想念
那一座有你的城
从此以后我的天空
多了你的云淡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