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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瞿飞鸾 21世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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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易侦语气,似乎官方信息和对手信息同时出现并不常见,可能是比赛日期靠近,各方面都活跃起来。
几人对先看哪条消息没有意见,于是易侦便顺着排序点开第一个。
易侦眯了下眼:“居然那么多条回复。”
乌探看了眼信息栏的红点:“很多么?”
易侦点头:“是其他的三倍之多。”
页面最上方是一个待播放的视频,视频下方有一行加粗的大字。
乌探视线一凝。
“21世纪的福尔摩斯。”
邱谋蓦地道:“我好像看到过这个称号。”
邱谋在围棋方面颇有研究,涉猎范围与推理完全不沾边,他怎么会知道?
他锁眉苦思,倏地用扇柄敲击手心,恍然大悟:“想起来了,热搜上出现过这个称号。”
乌探不解:“热搜?”
邱谋道:“‘警界新星,破案鬼才’,你们还记得两年前轰动一时的弑母案吗?”
两年前的弑母案。
在某偏远县城,一个常年遭受母亲殴打的儿子,在某晚趁母亲熟睡后潜入卧房,将其勒毙,后抛尸于河岸。
这起案件轰动程度不亚于某某地区发生十度地震,当时各方媒体都在关注此事,甚至一度往海外方向传,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此案件上。
弑母案不是没有发生过,杀死血亲有违人道,但母亲教育方式的差错也是此次杀人事件的诱因,死者并非全然无辜,需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这个事件。
然而,若单纯只是个弑母案,还不至于引起此等轰动。
触犯人道的凶手古往今来比比皆是,猎奇手法层出不穷,虽说这些案件也引起过注意,但都未此次强烈,这主要归因于这个案件之后的发展。
当地警察局接到凶手儿子的自首,说他杀害了自己母亲,然后抛尸河岸。
当警方将信将疑地跑到现场,正打捞尸体,意外发生。
邱谋的述说极有条理,悬疑感极强。
他看着几人认真的神情,缓缓道:“案发时在冬天,尸体还未浮起,警方没搜寻多久便打捞出母亲的尸体。”
尸体打捞出,所有人都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
杀害母亲的凶手本人则腿一软跪下,连声道“不是我,这个不是我做的”。
邱谋道:“尸体的小腿不翼而飞。”
乌探似是没料到,讶异地扬起眉。
“尸体小腿在骨节处被切断,警方后又打捞三天三夜,依旧没有捞上尸体腿部,之后又在附近土壤搜寻,也未发现掩盖痕迹。”
理所当然的,有人开始怀疑儿子说谎。
但是,疑点随之显现。
徐乐儿也在思考:“儿子勒死母亲,没必要多此一举砍下腿,更没必要把它藏起来,如果儿子别有目的,那更不会去自首。”
原本简单的案子因一双失踪的腿变得扑朔迷离,砍下尸体腿的人是谁?ta的目的又是什么?
虽说这个案件并非不可能犯罪,但犯案人动机成谜,让警方长时间陷入困顿之中。
易侦道:“真像推理小说中的情节。”
乌探道:“推理小说里的分尸诡计的确不少,尸体丢失的位置依凶手的目的而定,多半是为了隐藏尸体身份或制造不在场证明,所以分尸的部位向来是头和手,小腿失踪倒是闻所未闻。”
要识别尸体的身份,首要看脸,其次看指纹,虽说足纹也能判别一个人的身份,但国内外并无脚趾纹库,所以要隐藏尸体身份还是以砍头和手为多。
尸体的腿不翼而飞,实情究竟为何,警方的人吵得面红耳赤也得不出个所以然。
就在这时,警方接到民众报案。
听过前因后果后,所有办案人员精神一振。
“打捞尸体后的第三天,某位旅行者报警声称,在丛林中发现两只人的小腿骨。”
案件有了新进展,办案人情绪高涨,搜查现场生物检测一气呵成,效率极高地获得最终结果。
“很奇怪。”邱谋道,“经骨骼DNA测序结果,这两只小腿骨并不属于死者。”
母亲尸体丢失了双腿,而现在出现了双腿,但二者除了所处位置相同外,并无多余联系。
这对小腿骨属于另一具尸体。
“儿子否认杀害过第二人,警方得出三个猜想。”
第一,除儿子外,存在另一凶手杀害某人,第三人收集了这两具尸体的腿。
第二,另一凶手便是收集腿骨的人。
第三,两件案子无丝毫联系。
“然而,无论如何思考,案情都进入了死胡同。”邱谋说得头头是道,想来他当初也对这起案件极为关注。
“虽说能通过腿骨获取DNA,但在DNA库里找寻腿骨主人无非大海捞针,这腿骨还不如不发现的好,它只给警方增加了工作量。”
乌探不自觉地捏住耳垂,垂眸思索。
案件前后,先出现了失去小腿的尸体,凶手本人却毫不知情,三天后,又在某荒野发现另一具尸体的小腿,而那具尸体的其余部分不知所踪。
他没有身处这起案件,邱谋也不可能记得那么多细节,单从目前的线索,得不出任何结论。
然而,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空前绝后,其难破解程度毋容置疑,难怪成为轰动一时的案件。
他问:“后来怎么样了?”
邱谋看向大屏幕:“后来,21世纪的福尔摩斯出现了。”
就像所有推理小说那样,当案情复杂到极点,当警察束手无策,当所有人关注这件案件的时候。
侦探登场了。
“这位中国的福尔摩斯名叫瞿飞鸾,是一名高二学生。”
听闻“高二学生”这个字眼时,几人不免着惊。
徐乐儿讶异道:“他在破案时还没有成年?”
“没错。”邱谋也有点不敢置信,“其实编外人员破获案件一般不会爆出来——因为会为警方丢脸,但瞿飞鸾之所以能上热搜,一来是他父亲警察的身份,二来是……他说他的大学志愿是警校,从某种角度看,他算是未来警察吧。”
易侦道:“两年前高二,如果他顺利毕业的话,现在应该和我们一样,都是大一学生。”
乌探按捺住自己对瞿飞鸾强烈的好奇心,问道:“他如何破这个案件?”
“具体细节很少人知道。”邱谋遗憾地耸了耸肩,“我们这种普通民众更不可能清楚,不过关于瞿飞鸾,据报道说,他破这个案子只花了一天。”
乌探死死盯住邱谋竖起的一根指头,轻声道:“一天里甚至还包含了搜查时间和查证时间。”
易侦道:“这位高中生破案堪称神速啊。”
在儿子半夜勒死母亲的时候,同一地区的另一地点,也发生了一起命案。
在某栋单元楼里,住有一户贫苦家庭。
家庭里只有一对夫妻,还没来得及有孩子,妻子就出了车祸,造成急性脑损伤,瘫在床上成了眼不能眨手不能动的植物人。
丈夫在菜市场卖猪肉,妻子到别人家做保姆,本来两人就生活拮据,这下瘫了一个,不仅断了条收入途径,甚至还开了条吃钱的路。
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各式各样的费用堆叠如山,压得丈夫喘不过气。
他们并非郎才女貌的配偶,也并非有多深重的感情。
这对夫妻在相亲市场相遇,彼此间早没有挑选的余地,只想搭伙过日子,他们就像处理商品,打个对折选择对方,又草草捆绑在一起,不温不火,与其说夫妻,不如说是同屋檐下生活的男女。
而现在,其中一人成为了另一人的经济负担。
女方在世上无牵无挂,家人去世,没有朋友,与世界的交集只有“丈夫”和雇主,而后者又长期不在家,恐怕妻子凭空消失,也无人在意。
没有人会关注卖猪肉的和保姆的夫妻生活。
毕竟邻里也是同他们一样搭伙过日子的人。
他们的生活没有观众,这就意味着,他完全不需要演戏,不需要扮演一个忠诚爱妻的丈夫,他只是一个想过活的普通男人。
结婚、夫妻、家庭都只是走个形式,现在同他演戏的演员下场了,他有必要拼死拼活地去做什么吗?
不值当。
治疗妻子对他来说,不值当。
他想起菜市场卖肉时用的绞肉机。
那是他除房子外最昂贵的财产,对一个小小的市井市民来说,他的世界只有菜市场和家,没有什么比绞肉机更神奇的东西。
只要把冻肉放进绞肉机,它便能变成肉沫。
而他的铺子里,出现肉沫再也稀奇不过了。
施行计划那天,他很紧张。
他早早将妻子从医院接出,在家里服侍几天,然后推着轮椅,装作平常那样带妻子出门。
他们家住的不高,但老式的单元楼里楼道只有一个,而从房间出来到楼道则需穿过长长的走廊,他一边祈祷不要遇到邻居,一边快速通过。
可惜事与愿违。
有邻居目击了他推着妻子出门。
他很顺利地糊弄过去,但他吃不准那个邻居会不会多想,他感觉邻居进门时看他的眼神不对劲。
人就是这样,做了坏事后,看什么都觉得可疑,哪怕憨厚老实的邻居,此刻在他眼里也面目可憎起来。
就算被人看见,他也不想打破原计划,也许下一次,他就没有勇气推着妻子出门了。
踟蹰间,他已抵达菜市场。
夜晚菜市场无人,周围商铺也早早歇了业,哪怕绞肉机突然响起,也不会有人听见。
他很紧张,也很激动,他能隐隐感受到,自己正站在人生的转折点。
和妻子结婚使他走入人生的岔口,那条岔口通往悬崖,而现在他就站在悬崖边,准备往回走。
他要将他的人生掰回正轨。
他对妻子没有恨意,所以他把她放到地上时很小心。
妻子温顺地躺到地上。
他将轮椅和盖在妻子腿部的毛毯移至另一侧,取过砧板——这块板厚实笨重,表面已有无数划痕,但都浅浅布在板上,没有很深的印迹。
这是块很结实的砧板。
砧板被放置在妻子膝盖下,妻子枯瘦的腿便抬起一个角度,她没有穿鞋,脚趾间存了污垢,指甲缝也泛着黑。
他磨着刀。
他的绞肉机不大,成一个向上开口的四方箱状,冻肉从上方放入,肉沫从下面的出口挤出,接在放置的碗里。
没法一次性塞进一个人,这一点很麻烦,他得先切开妻子,再把她一点点放进去。
骨头必须要抽出来,绞肉机只能绞肉,不能搅碎骨头,会导致机器故障,人骨只好之后找地方埋起来。
刀已经很锋利了,到这个程度,可以很轻松的切开猪肉,但他不确定能不能切人。
他用刀抵着妻子的腿部,比着位置。
他没多少文化,更不懂医学,但他之前带母亲去看过病。
他花了很多钱给母亲拍了个片,那个片子黑白状,很神奇,可以看到人体里的骨头。
膝盖位置有处韧带,就在上下两根骨头的中间,而这中间位置只有肌肉,是最好切的。
他摸着妻子的膝盖,手指在膝盖凸起的下方位置一点,将刀对准那个地方。
他把妻子的小腿切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