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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

  •   老妈口中的业内白金PARTY是在余氏企业总裁余彦东府上举行的。他和我爸是生意场上多年的朋友,一见我,便亲昵地“小思”长,“小思”短,我也“余叔叔、余叔叔”叫得比蜜糖还蜜糖。余叔叔前不久离婚了,估摸着这次PARTY是以相亲为目的的。四下环顾,都是些名媛淑女,一个个经过精心修饰已经分不出有什么区别。我的父母分头应酬去也,一个扎入男士堆,一个挤进女人群,大厅里言笑晏晏、气氛融洽。别看我妈在家里跟个大小孩一般,到了这种场合,她可是一点不含糊,举止优雅,气质淡定,总算有些政界女强人的风范。而父亲呢,依旧一副冷酷的扑克脸,一板一眼地与业内人士交谈,偶尔会笑,偶尔会用延伸搜索我妈和我的身影。我拿了杯COCKTAIL,懒懒地坐在一旁,想趁机打个小盹儿。
      但事实证明,穿西装打盹是十分不明智的举动,成功率很低。我只好起身转悠,一不留神,被老爸逮住了。他趁势带着我与这个公司的董事、那个集团的总裁周旋。老爸总是用“反正你迟早要和他们打交道”为理由,逼我乖乖就范。而我也早已习惯了商业场上的客套与寒暄,习惯了在这种场合展露程式化的微笑,习惯了看虚伪的台面功夫和狠辣的商业手腕。老妈称赞我的可塑性强,在不同场合能恰如其分地展示不同的自我——这还不是她言传身教的。
      余叔叔亲切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再等几年,你就要为你父亲分忧解劳了。小思啊,做生意不容易哪,你看你爸,还有余叔叔,劳碌了大半辈子也只换得今天这点日子。”
      “余叔叔,您‘这点日子’可羡煞无数人啊!”我笑道,一副乖乖好宝宝的模样。
      周围的叔叔伯伯婶婶阿姨都笑了,直夸我机灵。只有老爸依旧不动声色,用奇怪的眼光地看了我一眼,弄得我不知所措。他几乎从来没有肯定过我,大多数时候是在责骂和教训我,有人说儿子和父亲在潜意识里是天敌,当然我和父亲的关系还没有差劲到那种地步,而是介于“亲密”与“恶劣”之间,不冷不热,晴间多云,偶有暴雨。
      我讪讪笑着表示谦虚的时候,门外闯进一个扎冲天辫的女孩。她穿着件浅蓝色大衣,一脸傲慢,镇定自若地走进来。所有人的目光不觉集中到她身上,余叔叔也不例外。我认识这个女孩,她是余彦东的独生女儿余莎。她在U大外语系,比我低一届,我们也算是……老相好了。
      “爸爸,今天家里挺热闹。”她说话的时候眉毛略略一扬,语气平得好比一方无风状态下的湖泊。
      余彦东最宝贝他的这个花一样的女儿,见了她,便暂时抛开众人,对着女儿问长问短,极尽关切之情。余彦东夫妇离婚后,余莎被判给了父亲,但她却时常跑去母亲那长住短住,而余彦东成天忙与生意,真正与女儿相处的时间不多,所以才会益发地疼爱她。
      余莎有些冷漠地应答着她父亲的嘘寒问暖,回头间看见了我。她对我打个招呼:“Hi!”很冷的一声,给人冰淇淋样的感觉。
      是个冰山美人。我在心里窃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和美女聊聊天。
      “Lisa,好久不见了,忙什么呢?”我上前笑着问。
      她退后一步,有点局促地笑笑,说:“没什么,你呢?”
      “我?忙着玩游戏、睡觉、参加各种各样的PARTY……”我说的都是实话,大大的实话,可是她却露出不信的表情。我做人忒失败了,说真话的时候没人相信,说假话的时候大家争先恐后地相信。比如,我对凌零说做我女朋友吧,她不相信;再比如说,我对某某女生说,你是最漂亮的,通常她们都相信。
      “你还是那么漂亮!”我说这话的时候,余莎的脸上沁出一点玫瑰色,一点而已,并且转瞬即逝。
      我和她交往过一个月,不长不短,整整一个月。但止于精神恋爱,相互发发短信,打打电话,最多KISS一个。我一度怀疑她也只是和我玩玩而已,于是,有一天我玩腻了,便对她说分手。她也很开心,说了一句:“Well,we’llbebettertomorrow.”真是个开明讲理的女孩,不像那些个为分手哭得死去活来的难缠小女生。为此,我对她的印象一直很好。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所爱的人的头衔,和他车子的副座一样,任何人都不能碰,永远都是空着的。或者是,早就已经被填满。”她突然念念有词,不知道是从什么七七八八的小说里找来的煽情的句子。我也没心情问,她就是这样神神叨叨的一个人,有时候我能从她身上看到点凌零的影子,但是她又比凌零更加虚幻,仿佛活在真空里,与我们这等凡人根本处于不同的世界。
      老妈混在人堆里还不忘朝我投来关切的监视目光。我有意让她失望,拉起余莎往门外走。余莎家的花园大而美观,呈五芒星状。我家的则是一个正而规矩的圆。喷泉在五芒星的中心吐绽,一直不喜欢这种小儿科的气压游戏,但凌零却说那是“地面上的焰火”,咳,神经兮兮的。
      “你喜欢喷泉么?”余莎没有看我,却在同我说话。是的,周围只有我,她只能同我说话。她说话不看对方的眼睛,这点像极了那位傲慢的凌大小姐。
      没等我回答,她自顾自地说:“喷泉,是地面上的焰火。”
      一股冷空气冲我直逼过来,寒意徒增。
      我试图说服自己相信一定有哪位畅销书作家说过同样的话,否则,我的神经不难崩溃。
      “你知道加曼吗?德瑞克·加曼,英国导演,”她微微仰起脸,吁了口气,说,“他的生命里除了电影,还有HIV和一个叫HB的男孩。HB是他的同性情人,陪伴着他度过饱受爱滋病折磨的岁月。有一天,加曼做了一个梦,半夜醒来,把HB叫醒,说他刚才梦见上帝了。HB问:‘上帝对你说话了?’他说:‘是的,上帝和我说话了。’HB问:‘上帝说什么了?’加曼甜蜜地闭上眼睛,说:上帝说他把你给了我……HB,true love.”顿了顿,她忽然把身子转向我,用飘忽得不真实的声音问:“Who’s your true love?”
      True love?心一凛,见鬼,好好的谈这个!我一个铁血男儿怎么和这小姑娘瞎扯起来?
      “I don’t believe there’s true love here.”我一耸肩,裹紧了大衣,笑了,“Lisa,进去吧,外边冷。”
      我转身就往屋里走,身后的女孩却并未挪步。她以独有的比北京冬日还冷的语调说着一句并不冷酷的话:“李思,true love。”
      被口水呛到的我惊慌失措地扭身,迎上了她难得的笑脸。慢着,别忙笑啊!靠,我们早就分手了,哪来什么true love,false love?一点love也没了!
      “重新开始吧?”她走到我身旁,像个孩子般扯扯我的衣袖。这样的温柔可爱凌零是不会有的,从小学到如今,凌零从来没有像我身边其他女孩子那样温柔地待我,所以,我不只一次地想象,如果哪天凌零对我撒娇,我是否会把命豁出去。当然,也只是想想罢了,或许真的等到了那天,我又转而比较宝贝自己的性命。人啊,真妈贱,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我也不只一次地怀疑,是不是因为得不到凌零,才对她耿耿于怀。而至于“true love”之辞,我还是觉得恶心扒拉。恶心归恶心,转念想想,我也该换个女朋友了,和小D在一起也快一个月了,换余莎也不错,虽然她曾经是我的女朋友。“好马不吃回头草”,在我看来,狗屁不通,我又不是马,更无所谓“好马”、“坏马”了。
      “好啊,重新开始。”我习惯性地双手插袋,笑得张扬而舒畅。余莎抱着我,踮起脚尖给了我一个浅浅的吻,有糖的味道。我知道,她喜欢吃“孚特拉”,哄她的不二法门就是买一堆“孚特拉”,还可以搀杂几块DOVE。还不行的话就带她去“哈根达司”,请她吃冰淇淋串烧,她一定会咬着冷冷的冰淇淋,冷冷地笑,然后给我一个冷冷的吻。女孩子都很好哄,可是——可是,我不知道凌零这厮该怎么哄,她好像从来不需要人哄。十足的怪胎一个。
      我拍着余莎的后背,慢慢移开她,笑着牵起她的手,凑到她耳边说:“你希望被他们看见吗?”她竟害羞地甩开我的手,径自往大门方向去了。
      我正在心里琢磨着什么时候和她约会去,手机响了。
      是阿迅。阿迅是谁?他就北京城里一小混混儿。顶着个爆炸头,戴着一串串闪闪发亮的环:耳环、鼻环、唇环、舌环、脐环,乍一看,像个摇滚青年,再一看就是一忒俗忒俗不法小流氓。他叫我今晚去ZERO迪厅high一把。我想,也好,老呆家里也挺烦的。挂了电话,我又开始琢磨,要不叫凌零也去?她挺喜欢ZERO的,上次带她去玩,她还笑着掐我的脖子说什么那里的一个DJ长得像我。去她的,DJ哪能长成我这样!
      最终还是决定不叫她了。因为今晚我决定喝酒,叫她去的话,没准趁我喝高了,把我揍成什么样儿。
      “李思,true love。”
      这话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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