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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沙华 ...

  •   “我的夫君叫沙华。”
      没有姓氏,大概喜欢什么就用什么做名字吧。她的夫君和我一样,是个妙人。
      这是一个冗长的故事。要知道,一个心思玲珑的人活了十几年的时候,她会努力地记住每一刻的事情。她会记住她觉得重要的人,甚至这个人说过的每一句话。
      她说,她是白山朱姓大族家的小女儿。
      白山,得名于这群山万壑之间的一种植物,每年花季漫长,从春分开到秋分,花色洁白,形如菊,又如兰爪。
      乡里人将这种花唤作“彼”。
      在她十岁的时候,她的父亲说,蔡国要与秦国打仗。
      父兄挂帅,一去不回。
      蔡国公深感朱族同袍同泽的情谊,封朱家的小女儿为公主。
      她十二岁,蔡国公又战败,国力不济,与秦国和谈,并要将公主许给秦国公和亲。
      十二岁的小姑娘,反抗不得命运,一个人跑到白山里大哭,在比她个头还高的花海里迷了路。
      “你哭什么?”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问她。
      她被吓得说不出话来,想着那些魑魅的传说,哭得噎住,打了个嗝儿。
      一只手轻柔地拍了拍她的背。
      她回头,看呆了。
      那是一个女子,有一头秋霜似的白发,和比白发更白,几乎透着玉泽的皮肤。她叼了一朵“彼”花,舒展的狭长的花瓣影影绰绰地遮了她小半张脸。
      她的眉毛,眼瞳,都是一种很浅很迷惑人心的银灰色。
      只有朱唇一点,绮丽颜色,皓齿内丹。
      “你是仙女姐姐吗?”小姑娘问道。
      “我?我是——沙华。”
      沙华一瞬间似乎很迷惑,也许沙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最后,她想了一下,说了一个词,“沙华”。
      沙华蹲下来,犹豫地伸出手,在小姑娘的鼻尖碰了一下:“小公主,为什么哭?”
      沙华好像很久没有说过话,她说话有些生疏似的,一字一顿。声音也沙哑,带着一丝钟鸣的器音。
      小姑娘觉得沙华的手是水做的,自己的鼻尖被轻轻地碰了一下,好像是被清晨的露珠吻了一下一样,凉凉的,湿湿润润的。
      “因为,因为我——我就要离开了。”
      沙华的眸色一瞬间好像变深了。小姑娘定睛去看,又觉得好像是错觉。
      沙华的灰色眼瞳如同一片天幕,深得不见底,里面有星光流转,岁月更迭。又如同明澈的水面,琉璃一般清澈透亮。
      “为什么,离开?”沙华问她。
      “蔡国公要将我嫁往秦国。”她重复今天早上从族学听到的消息。
      “秦国,是哪里?什么是嫁?”沙华又问。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小姑娘像模像样地回答,“嫁,适人也,秦国是吞没了我父兄的地方,我是不会去的。”
      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嫁,她听了无数的诗句和歌谣,都说是欣然而往,“嫁”给心上人。
      可是秦国只有她父兄的亡魂,没有她的心上人。她没有见过秦国公,可是秦国公夺走了她的父亲和长兄。
      秦国公不可能是我的心上人,她想。
      “秦,是个野兽吗?”沙华重复了吞没这个词,歪了歪脑袋,“也会吞没小公主吗?”
      “秦不是野兽。我可以嫁过去,杀了秦国的国君。”小姑娘听到野兽的这个说法,突然得到一个启发。于是她发狠,要杀了秦国的国君,只是带着鼻音,没有多少威慑力。
      沙华明白了,秦是个国家。
      小姑娘想到了解决的办法,不哭了。
      沙华于是将她送回去:“你闭上眼睛,我给你变个戏法。”
      小姑娘的眼里映着漫山遍野的彼花,和一个三千白发的沙华。
      她听话的闭上眼睛,再睁开,眼前是一个山坳,朱家的老宅和祠堂就在不远的地方。
      “回去吧,小公主。”她感觉自己被人推了一把,两边的彼花夹着一条直通往宅子的小路。
      她回头,沙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事情很快商定了,秦国的信使递来了俪皮为礼,约两年为期,朱氏嫁女。
      那一日正是秋分,本该是素服进白山拜祭之日。
      那一队秦国人来了,她换了华裾,敷了白粉,眉黛青颦,朱唇轻点,跟随母亲接待。
      秦国人轻慢,看不起她,也看不起她的母亲。
      等送走了这一队人,已经是次日的日暮时分。这群外乡人,骑马骈驾,消失在白山已经开落的花海尽处。
      小姑娘不想回家,她想去看她的父兄。夜幕降临之前,她跌跌撞撞地往后山的冢地跑去。
      她的华裾太笨重了,沾了泥土,沾了蝉鸣和虫吟。小姑娘走得沉重又笨拙。
      天一黑,她彻底辨不清楚方向,又急又气,但是她没有哭。
      她突然想到了她上一回迷路的时候,突然出现的漂亮仙女。
      她说她叫沙华。
      “沙华?沙华——”
      她试探着轻轻喊了一声,又喊了一声。
      “我的小公主,为什么唤我?”
      那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来。没有上次那么沙哑,更听出那种金石碰撞的铮然叮铃的质感。
      她立在花丛之前,仍然是白衣白发,但打着一柄红豆灯。
      小姑娘眼尖地认出来,这柄红豆,是她家巡夜的老人惯常打的那种款式。
      但沙华手上的这支,更破旧,光却更明亮一些。那红色的漆已经剥落得厉害,上面的碗口已经能看见器具本身的铜色。明烛也不是脂膏的火光,反而一丝也不晃动,是一种明亮的淡白色。
      小姑娘觉得神仙姐姐把月亮捉住了,持在了手上的豆灯里烧。
      “就是想到你,所以试试看!”小姑娘回答,瞅着沙华手上的豆灯。
      沙华没听过多少人说话,她向来是理解句子相当谨慎。她觉得,她的小公主说“到你”,就是看她的意思,那想看她,就是想她了。
      所以沙华听了,很高兴。
      沙华将手放在自己心口的位置。凡人这里生了一颗跳动的心脏,她的心口什么也没有。
      但她好像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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