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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古惑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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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杰家在安顺那个小城市算是背景深厚,表面上看起来他们做得是光明正大的生意,游戏厅,卡拉OK还包括几个小商铺,但实际上游戏厅里暗设了几台老虎机,卡拉OK厅里还有坐台小姐,用现在的眼光看来这些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在十多年前,这样的手笔就算是很大了,所以遥杰家的房子也算是相当豪华,一栋三层楼的别墅,因为遥杰是独子,他的活动空间占据了三楼整整一层楼,卧房,洗手间,健身房,客厅,当然了,还有一间专门的游戏室,遥杰家本就是做游戏厅发家的,所以在三楼任何一个角落你都能看到各种类型的游戏机。
退学后的于夜每天睡到自然醒,起床后就去遥杰家的游戏厅里玩,那地方对他来说简直就象自己的另一个家,要知道从初一开始,他每天都要在游戏厅泡几个小时。
父母忙着农场的事,于夜一个月都很难见到他们一面,家里经常空荡荡的没有人烟,再加上从小就没有兄弟姐妹的陪伴,遥杰的存在,就好象一个哥哥,让于夜感觉没那么孤单,所以他几乎整天都呆在遥杰家,卧室里那张宽大的床足够两个人睡下还绰绰有余。
有时候于夜也奇怪,对于自己这种自由到无法无天的生活,父母为什么不管不问?很多年后于夜得知当年父母的想法,那是因为父母对他失望到极点,想到他反正已经无药可救了,索性多挣点钱给于夜以后的生活多一些家底。
这样的父母可爱到让人心疼,幸好如今的于夜没有让他们失望。
就这样混混噩噩无聊地过着每一天,有时候真的是无聊到极点,于夜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迷上了养鱼这个爱好,没钱买那些昂贵的养鱼设备,便叫遥杰千方百计替他弄来一些奇奇怪怪的材料,自己在家DIY。
那段日子所有的生活内容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游戏养鱼,直到有一天,遥杰为于夜找到了一样新的生活内容,这个生活内容让十三岁的于夜激动不已。
“小夜,跟哥走!”
“去哪儿?”
“带你去见识一下。”
“见识什么?”
“男人的战争。”遥杰很酷地摆摆头,然后从屋子里提出一个帆布包带着于夜出门来到一辆面包车前。
车上,已经坐了五六个年轻人,看起来都比遥杰大,遥杰顺手将那包东西扔到车上,沉甸甸地咣当一声响,“华哥,我现在可有干劲了。”遥杰咧嘴笑道。
华哥其实就是遥杰家的一个打手,一般情况下外出差事都是他挑头。看着遥杰一脸亢奋的表情,华哥冷冷地扔给他一句话,“要那个东西有叼用,今天是小场子,别等到哪天遇大场,你小子别吓破胆就是!你东西带了没!”
“带了,两根钢管,一根铁棍。”
遥杰的回答让于夜的后脊梁一哆嗦。
“这个是谁?”华哥指了指缩在遥杰身边的于夜。
“这个,我表弟。”遥杰面不改色地回道。
“哦,是你表弟那就一起来吧。”华哥没有怀疑,很爽快的答应。
于夜挤上了车,坐在五大三粗的一群壮汉之中,瘦小的于夜看起来是那么的可怜,紧张拘谨地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眼该往哪里瞧。
一旁的遥杰上车后就忙着给每位大哥上烟,等到他坐定后便注意到于夜的不安,一伸手勾过他的肩,贴在他耳边悄声说道:“有人欠了赌债,老头子要华哥带我去熟悉一下,以后这些业务都要归我管的。”因为勾着于夜的肩,遥杰隐隐感觉到他的身子在微微发抖,“你怕呀,有我在呢。”
“不怕~~”
“不怕你抖啥?”
“兴奋的。”
那个年代的男孩子们多半看过《古惑仔》这部电影,对影片中那些令人热血沸腾的场面多少有些向往,这样的情绪与性格无关,是男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如今可以看到现场版的古惑仔,你叫于夜怎能不兴奋不激动。
只可惜这一次真如华哥所言,是小场面,有人欠了赌坊的钱,华哥带着兄弟们去讨债,当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欠债人一开门看到七八个壮汉堵在门口,当场就吓傻了,还不等华哥他们动手,那人就已跪地求饶。
不费一兵一卒,这事儿就这么解决了。
从那以后,遥杰每次出任务,于夜都会屁颠颠地跟着一起去,兴奋得就好象一只嗑了药的耗子,而他是遥杰的表弟这样的身份也被所有人接受,居然没有人怀疑过。
经过一段时期的业务熟悉,遥杰很快便成为家里的主力军,不管是他的身形还是气势俨然一副太子爷的派头,让赌坊那些刺满纹身的大哥们不得不叹一句后生可畏,可是当他回到于夜面前,这所有令人羡慕的肌肉都变得一文不值,于夜向来是用一种不屑的眼光一边戳着那块硕大的肱二头肌一边寒碜他:“你这个没文化的家伙,就象一个暴发户,唯一不同的是,暴发户有钱,你没钱。”
在这样过剩的雄性荷尔蒙的刺激下,遥杰开始对家里单一的讨债业务失去兴趣,就好象吸毒的人,突然有一天发现眼前这点剂量带不来那种腾云驾雾很爽的感觉了,于是,他开始到处找岔,用一些极其弱智的理由四处打架,似乎只有方式才能消耗那些过剩的精力和体力。
在这段时期,于夜最初对于现场版的古惑仔的兴奋和激动也渐渐被消磨,取而代之的,是每次看到遥杰他们威胁殴打那些欠债人,于夜都会觉得他们很可怜,这样的心态他并没有让遥杰知道,毕竟那时候只有十三岁,很多事都不懂,跟在遥杰身边每天除了打游戏机打台球,就是唱K吃饭,于是当有一天遥杰带他出去打对架的时候,于夜又一次燃起了久违的兴奋。
在遥杰的大脑里,有两句截然不同的中文话所代表的意思是一样的,就是“敢不敢”和“能不能”。例如,你能不能回去,用遥杰的话来说就是你敢不敢回去。似乎在他的潜意识里,能不能做一件事和这件事本身是无关的,只和是否有胆量敢不敢去做有关,在这种奇怪的思维模式下,于夜第一次看他打群架,那场面虽然混乱激烈,却让他哭笑不得。
事件的起因是一次在溜冰场里遥杰被一群刚出道的小混混出言不逊,发生争执后,约好某月某日某处大家出来把这件事摆一摆。
遥杰带着七八个小弟先到了约定地点,等待的时候有一个新来的小弟不认识于夜,打了声招呼,顺手给他递了一根烟,还不等于夜反应,遥杰劈手把那根烟夺下,“你烟多呀,都孝敬给大爷,别把我表弟带坏了。”
在遥杰的逻辑里,读书人是不应该抽烟的,抽烟是没文化的人干的事,跟着遥杰这么久,遥杰甚至可以带于夜去洗桑拿,但是从来不让他抽烟。
“杰哥,他们来了。”有小弟报信。
遥杰回头看了一眼,脱下外套披在于夜身上,“天气冷,披上衣服站得远一点,别让对方看到你。”
在遥杰面前于夜永远是听话乖巧的,躲进拐角的巷子,探出脑袋偷偷向外看。
对方是看不到于夜的,但是于夜却能够看到他们的一举一动,甚至每句话都能听得清楚。
只听见对方的小头头冲着遥杰骂了一句脏话,遥杰指着他的鼻子恶狠狠地质问道:“你狗娘养的能不能再骂一遍!”
于夜在一旁叫苦,敢不敢!敢不敢!不是能不能!猪脑子!
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话硬生生将遥杰的气场从替天行道扭成了拦路抢劫,从风卷残云、横扫千军的豪杰变成了讨价还价、吆喝叫卖的小贩。
对方的脑子也是一根筋长成的,没见过打架前对方用商量的语句问你能不能再骂一遍,那需要推辞?结果可想而知,还不等他说完第二遍,遥杰的钢管就直接招呼到他的猪脑上。
那次对战,很混乱,很火爆,混乱到你根本看不清谁是谁,火爆到所有人都挂了彩,只有一旁观战的于夜是新鲜完好的。
遥杰受伤是经常的,或者说遥杰家所有的男丁挂彩都是家常便饭,而安顺医院就是他家的定点医疗站,一般来讲皮外伤挂外科,但是他们从来都是挂骨科。
骨科的那位陈医生每次见到遥杰都是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遥杰,你真是败家子!又去打架了?!”
“陈医生,”遥杰一脸讨好的笑,“就是有点擦伤。”
“擦伤挂外科,跑到骨科来干什么?你哪根骨头断了?”陈医生一边说着,一边抓起遥杰那只受伤的胳膊使大力又捏又掐。
“疼疼疼,陈医生,疼……”
“知道疼就不要去打架!你老爸那点家产迟早要败在你手上。”陈医生嘴里发着牢骚,却还是麻利地取出双氧水和纱布,消毒包扎,一瞟眼看到一旁安静的于夜,“你多大?”
“十……三”
“在哪儿读书?”
“没读,退学了。”
“不读书你准备干什么?成天跟着这个败家子去打架,就你这小身子板能挨几下?”
“这个,是我表弟。”遥杰插话道。
陈医生回头瞪着遥杰,“这么小就被你带坏,你害人不浅呀!”说着手上故意用力,疼得遥杰呲牙裂嘴。“别沾水,三天后来换药。”
“谢了陈医生。”
“行了,赶紧从我眼前消失,还有你,”一指于夜的鼻子,原本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隐隐叹了一声,惋惜地摇摇头转身走了。
“这个医生好凶哦。”于夜的意思是说,遥杰不苟言笑的表情总是让人觉得凶巴巴的,十足□□打手的模样,跟他的小弟个个都怕他,但是这个陈医生却不怕,想骂就骂。
“他和我们家有关系的。”
“什么关系?”
“他象你这么大的时候是跟着我家老头子混的,后来考上了一中,那是重点中学,再后来他也挺争气的,居然考上了大学,还是学医的,但是没钱读想退学,老头子对他搁下了话,只要他能读,不管读多长时间,钱,不用他担心。”
“他上大学是遥叔资助的?”
“是呀,那家伙也真能读,后来就在安顺医院了,现在升成主任,会读书的人就是有出息。”遥杰试着活动那只受伤的胳膊,脸上不经意流露一丝羡慕崇拜的表情。
在那之后,每逢遥杰打架,于夜必在一旁观战,当然了去医院也是他陪着,陈医生每次见到于夜都会叹气,脸上时常流露出恨铁不成钢,你已经无药可救的表情。
日子就在这种有惊无险、有风无浪的轰轰烈烈中转眼过去快两年,这两年里,他和遥杰吃饭在一起,睡觉在一起,打架在一起,除了洗澡不在一起,几乎是形影不离。
北方的冬天总是特别寒冷,于夜每次在游戏厅打游戏,遥杰都会替他泡上滚烫的热茶让他暖着身子,看他粗壮的外表你完全想像不到,就是这样一个整天和拳头棍棒打交道的大男人,也会小心翼翼、无比耐性的泡着热茶,而且,只为于夜一个人这样做。
冬天的夜晚,两人会睡在一张大床一个大被子里,遥杰总是喜欢抱着他,靠在他在耳边深吸一口气,说道:“小夜的身上有股牛奶的香味。”而后,两人可以相拥一梦到天亮。
和遥杰睡在一起,于夜从来没有自然醒,每天早上都是窝在遥杰怀里被他捏鼻子、掐屁股、挠痒痒以及各种手段叫醒,当然了,有时候于夜先醒,所谓以牙还牙,这一招被于夜运用得格外娴熟。
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六岁,只有象这样干净单纯的年纪,才会有这样干净单纯的全心付出,明明毫无血缘关系,彼此间却能感觉到比血缘更亲密的依赖,在七百多个日夜里,两人毫无保留地享受着这种甜蜜而微妙的幸福感,
可惜,那两年时光在外人眼里,于夜却生活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环境里,在他身边已经发生的或者正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另类非主流的,通俗来说,这个,不是正道,没有哪家父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变成不学无术的市井流氓。于夜就好象沿着悬崖边在行走,向左一步坠入崖底粉身碎骨,向右一步海阔天空是另一番景色,只是于夜自己并没有感觉。
众所周知,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初中到高中这个时期由于升学、人际关系这些压力的增大,处在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心理会发生变化,在很多事情上他们都是似懂非懂,但是偏偏喜欢装成什么都懂,喜欢跟家长和老师唱反调,似乎觉得如果按大人们的方法做了,会很不甘心很委屈,这个,就是叛逆期。
而于夜的情况却正好相反,他没有升学的压力,没有学业的负担,没有那些做不完的卷子考不完的试,没有老师的高压紧逼,更没有爸妈的严厉苛责,他在这个时期过着让所有同龄人羡慕无比的天堂般的日子,也因此让他的性格没有明显的缺陷,没有过激的变化。
但是另一方面,在他的生活中遥杰毫无疑问代替了他父母的位置,扮演着哥哥的角色,成为不可取代的唯一。在那两年时光里,他享受着遥杰对他的无微不至、不求回报的关心照顾甚至是溺爱,身为独子的于夜从来没有从父母身上得到过这么多的呵护,在于夜的心目中,他对遥杰几乎是毫无保留的崇拜和依赖,更关键的一点,在这个时期,于夜的生活圈里印象最深刻的,除了暴力,就是充满阳刚之美的男性——遥杰。
当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心里隐约有一个认知,于夜在十六岁那年觉醒,以及若干年后他所经历的一段段百转千回、缠绵绯侧的同志情,是否源于青春期时性接触的偏离?
遇见遥杰,到底是于夜的幸福,还不幸?
就好象我无法界定遥杰这个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在《花谢无声》这个故事里,遥杰永远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让人为他惋惜、为他感动,为他矛盾的一个人。
如果于夜一成不变地享受着那样自由无聊的生活,我想,我这一辈子是不可能遇见他,更不可能与他成为朋友。
安顺这个小城市在于夜十五岁那年曾经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虽然在于夜眼里那是一场令他终身难忘的惊心动魄的经历,但是在老百姓街头巷尾的八卦口水中,这件事只新鲜了短短三天,而后便被人们渐渐遗忘。
没有人知道,一个少年的命运由此改变。
“人在邂逅某个命运之前,其实已经朝着那个命运迈进了。”——威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