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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的时候,我最要好的朋友薛茹找到了她所谓梦中的男人。甩了学机械的初恋男友,她投入了一个画画的、玩乐队的男孩儿的怀抱。在地下通道里,他弹着吉他为她唱情歌,在学校画展上,他把他画的她放在展厅最显眼的位置。他完成了她多少年来关于男友的最初梦想与最初定义。
雷珉的乐队,刚开始只是小打小闹,后来成为一家小酒吧的驻唱。拿着演出完便能用酒喝尽的薪水,几个男孩儿认真专注地演出。他们有一种狂热,而这种狂热,我在于安洋的眼中,从未看见。
据说于安洋已经在这家名为the sink的酒吧唱了快五年。与他同时进来驻唱的歌手,不是被发掘走出专辑然后大红大紫,就是唱不下去另谋生路从此销声匿迹。最后便只剩下一个他。没多少人捧他的场,却也没多少人说他唱得不好,再加上他是酒吧老板的朋友,久而久之就成了这酒吧驻唱歌手中的老一辈、常青树。
说这话时,秦昇的语气中多少带着些不屑一顾。以他的观念来看,玩乐队搞驻唱是年轻人的东西,成名要趁早,像于安洋这样混了五年都没混出名堂的,早就可以卷起铺盖走人了。一条路走不通,却还往下走,就是浪费生命。
秦昇在2008年末加入雷珉的乐队。那会儿他们已经驻唱了三个多月。秦昇自己原来有个乐队,但发展得不好,所以在雷珉向他发出邀请后,便立刻解散了三人帮,屁颠屁颠地背着贝斯来了。如果雷珉不是秦昇高中时代最好的哥们儿,秦昇不会心甘情愿地去弹贝斯。自负如他,吉他多风光啊,小姑娘们都喜欢。秦昇很有才华,吉他贝斯样样精通,但雷珉的乐队独独只缺一个优秀的贝斯。
那会儿我和薛茹升上大四,没什么课了,更加清闲。她没日没夜地泡在the sink,或者排练室,一手包办雷珉所作歌曲的所有歌词,彻底成为乐队一份子。我还是一如既往,在他们演出的时候捧个场,逢上周四周五也露个脸,谁也不知道我是为了看于安洋。
于安洋有一张干净安静的脸,轮廓柔和,微笑的时候眯起眼睛,露出眼角的笑纹,显得十分温柔而平易近人。他会唱一些欧美的经典老歌,轻快地民谣,也有自己写的歌,声音清澈温暖,却永远少了些吸引人的高亢,或是感染人的沙哑。
他不是个适合表演的人。他只适合静静地坐在那里,低低的吟唱,直至别人忘了他的存在,然而他的音乐却早已在不知不觉之间,融入周围的一切。很少有人认真地观看他的表演,很少有人专注地聆听他的歌唱,但如果他的歌声不复存在,所有人也许都会怅然若失。
The sink需要于安洋。但我不知道除了我和酒吧的老板之外,还能有几个人能够洞悉他音乐的价值。我想于安洋也是安于在the sink驻唱的人,他只是将这作为娱乐消遣,远非事业与梦想。他和雷珉不同。
雷珉执著于让尽可能多的人听到自己的音乐、享受自己的音乐、认同自己的音乐。音乐和绘画是他愿意为之付出一生的东西。秦昇却只将音乐视为成功的几种可能性之一,若此路不通,他可另辟蹊径。鼓手小夏和吉他陈子,或多或少受了雷珉狂热理念的影响,但秦昇,不知是后来者身份的缘故,还是性格本就如此,始终不为雷珉所动。
好在秦昇无论排练还是演出的表现,都让雷珉挑不出半点瑕疵。因而理念的差异便构不成无法调和的矛盾。秦昇也是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便会全力付出的人,这同样表现在他与我的关系上。
和秦昇认识,是我和李睿恩分手不久后。李睿恩是个好人,我们在一起三年,最后却无法修得正果,我至今想起,仍觉遗憾,并且莫名其妙。
暑假将末,李睿恩英雄救美,将一个低年级的小姑娘拯救于车轮下。他受伤入院,我忙于杂志社的实习,一星期探望不过两次,然而人家小姑娘心存感激,天天探望,感激迅速升级为爱慕。李睿恩差点招架不住,相比于可恶冷淡的我,小姑娘多么温柔多么体贴。只是他人品太好,牢牢死守,直到我瞧出端倪,不忍将两个相爱的人拆散,主动退出。
末了,还微笑地说了一句,祝你们幸福。
失去所爱的人,那到底有多痛。好在我没有犯自己之前嗤笑别人无数次的错误,失去李睿恩,并没有让我觉得爱他到底有多么多么深。分开是对的,我不后悔。薛茹呢,一个劲儿地骂李睿恩薄情寡义,说早就瞧我俩不合适,又一个劲儿地要给我介绍新男人。
她迫切地希望我成为和她一样的、乐队成员的女人,于是在秦昇出现之后,便努力地将我们撮作堆儿。秦昇多好,外表英俊,才华横溢,除了抽烟酗酒,走起路来显得有些形销骨立,便再找不出其他缺点。他又被保送上金融系的研,你们以后的生活也有保证。
我对这些话向来一耳朵进一耳朵出。当我坐在吧台旁边,远远地看向舞台中央的于安洋时,秦昇拿着两杯酒走近我。他说,你是知桦吧,我是秦昇。我回头看见薛茹猛地转过身,和雷珉假装讨论某首歌的背影,接过他递过来的酒,没有喝。
然而和秦昇聊天,却出乎意料地十分投机。他似乎总是处在一种微醺的状态,慵懒而放松,并用这种气场感染着别人。他虽是自负,却也习惯于拿自己开涮,幽默大度,性格上甚至再找不出什么缺点。
只是我需要的是一个可以一眼便望到底的男人。像曾经的李睿恩,一个可以坦诚彼此哪怕最细微的快乐或烦躁、痛苦的男人。秦昇不是。他内心深处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但因为情商很高、处事圆滑,便和大家都处的不错,谁都拿他当朋友。
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虽不能说自己拥有百分之百准确的看人的神通,但很多时候我依赖于它。也许我多少与秦昇有些相似,但起码还允许个别人进入内心。
秦昇怎样想的我不知道,但他的行为,却渐渐表现出准男友的样子。他们演出的时候,我偶尔去看,演出结束薛茹和雷珉卿卿我我的时候,他会把我带到吧台边,一起喝点东西。我从来不喝含酒精的东西,他也从不劝我,倒是自己一杯一杯的,仿佛演绎着传说中的千杯不醉。末了,又很绅士地送我回家。
这样过了半年,谁也没有近一步,谁也没有退一步。秦昇沉稳的势在必得中流露出些许焦急,于是托薛茹敲锣边儿。我说,一个人的日子很好,我还没享受够。薛茹说你与秦昇在一起,生活和以前不会有什么区别。
我永远不会做摇滚歌手的女人。我接过薛茹递过的烟,点燃。
薛茹皱皱鼻子,早习惯了我刻薄言行的她,丝毫没有受到冒犯。关于自己的感情,她早知道一旦投入,便会有多危险。只是挣扎,再挣扎,最终仍是义无反顾。好吧,随你。她说。
那天晚上秦昇像往常一样送我回家。走在我旁边的他,身上散发着香水、烟味和酒味混合的味道。在某种情况下,我认为这三种气味,只要都很淡,那么混合出来便并不讨厌,甚至具有引人犯罪的潜质。
他把我拖到怀里,俯下头来,碰到我的唇。我缓缓张开嘴,便完成一个纯粹而彻底的热吻。使人迷醉。他睁开眼睛,目光朦胧而深情,迷茫又火热。他说,我不信你对我,一点都不动心。
当赤裸的秦昇抱着我滑进冰凉柔软的被子时,当他一件一件脱去我的衣服时,我没有考虑与一个对自己有感情的人发生关系是多么糟糕的事。我以为那只是一夜情,因为他是秦昇,他属于夜晚,琢磨不透,也是阅人无数。
所以当阳光透过窗帘晃过脸颊,我睁开眼睛,看见秦昇温柔地凝望我时,我不知所措。愣了半天才说了一句,你还没走?
他的笑容渐渐消散,却终究掩饰得很好,骄傲如他,其实自始至终,并没有对我说过一句,我爱你,我喜欢你,我想与你在一起。哪怕是现在。
那之后,对他,我没有刻意回避。对我,他仍会说话微笑。只是在我一个人坐在吧台看演出的时候,他再不会走过来与我聊天喝酒,送我回家。大家只当他最终放弃,另觅所爱,却不知道我那样的伤害过他。
我开始喝酒。微醺的状态下,于安洋的歌唱变得愈发动人与安详。他最近喜欢上了爱尔兰民谣,自己试着写了几首,好听是好听,但是创新不足。然而这样也就足够了。驻唱毕竟只是他的副业。调酒的志华告诉我,他白天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我从来不知道律师也有这样丰富的娱乐生活。
于安洋演出完毕,偶尔会下来喝一杯。有一次,他正好坐在我的旁边,要了瓶啤酒。我把手边的花生推给他,冲他笑道,光喝啤酒多没味儿。
他看我一眼,扔了几个花生到嘴里。他说,你经常来这里吧,是雷珉他们的朋友?
2
我还是像从前一样,在雷珉乐队演出和周四周五到the sink去。只是,在那次漫不经心的攀谈后,我算是认识了于安洋。之后的每次,当他唱完歌,如果看见我,便会过来聊几句,坐一坐。我们对音乐的品味出奇的一致,我想,这也是刚开始我为什么会注意、直至欣赏他唱歌的原因。
大四的第一学期就这样过去了,薛茹开始抱怨雷珉的不体贴和自我意识过剩。然而却明显的乐在其中。我则在出国和工作之间游移不定。与薛茹的随遇而安、快乐一天是一天相比,我终究向往长久稳定的生活。反之,如果缺乏一个靠谱目标的存在,我便会惶惶不可终日。
大家都说出国好,有条件的话,趁年轻去外面体验一下没有什么坏处。只有于安洋,他说,你要考虑清楚,出国看看并不是理由,应该有明确的目的,也要想到不要给家里增加太多的负担。
他的想法终究比我的同龄人要深刻得多。有时候我会好奇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才会成为如今这样一个看似淡定平凡却内心不乏丰富与精彩的存在。
只是于安洋永远不会是一个会谈及过往的人。
终于,薛茹发现我和于安洋越走越近,只是我想,她一定不是第一个发现的人。有一次我和于安洋坐在一起时,不经意间碰触到秦昇若有深意的目光。酒吧就这样大,他坐在那边的角落,独自一人,慢慢地酌着他最爱的威士忌。
我完全可以故作轻松地冲他笑一笑,然而他的注视太深重,我的嘴角便像挂了铅一样,提不起来。
那件事情过后,我也会经常想到秦昇。有时候我很认真地看他表演,他低头吊儿郎当地拨弄着贝斯,却绽出无懈可击的技巧。他和雷珉的配合天衣无缝,他偶尔淡淡的扫视全场,有一种领袖和天骄的姿态。他说,我不信你对我,一点都不动心。我从不否认我对他动过心,但是却注定无法走入彼此的生命。
薛茹问我,你看上于安洋什么了?我对她的开门见山感到万分莫名其妙,我没有看上他。她露出一脸的不信,咱们走着瞧。我拨弄着可乐里的冰块,不再做声。自始至终,我认为于安洋对我的吸引,仅限于音乐,我认为自己是为数不多的,可以领悟其音乐真谛与价值的人。
可是人的情感何其复杂,所有事情从不会像原先所想的那般简单。
一个和往常一样的周五,于安洋结束演唱,把吉他放在休息室后,便坐到我的旁边。他要了杯苏打,吃着花生,在点燃第二根烟后对我说,我有点饿,你陪我出去吃些东西吧。我没有想到拒绝,却下意识地看了看表:十一点过一些,还不算太晚。
好吧。我们走出酒吧,四月初的夜晚,起了风,像凿碎的冰,微微透着入骨的寒。我拉紧外套,看着他去一边取车。他的穿着始终简单而休闲,将黑白灰三色穿出淡雅与舒适。黑色的吉普车,后座上堆着些文件和书,我上了车,于安洋问吃什么。我说随便。
于是去簋街吃四川火锅,吃得两个人面红耳赤鼻涕直流。于安洋抬起头,看着我笑,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吃辣。
视线交汇,那一刻,我移不开自己的目光。于安洋确是如我所想一般、温柔细心的男子,也许,就是从那时,我爱上他。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便希望知道他的一切。
酒吧的生意很淡,于安洋静静地唱歌,穿一件灰衬衫,带着线帽低着头,让人可以轻易忽视他的存在。歌的旋律温暖,含着轻愁,一贯清晰的吐字,嗓音沙哑低回。我要了杯冰水,陷入某种同样清淡的哀愁中不能自拔。
于安洋说过,我和他是一种人。在我们心中,多少存在不切实际的梦想,甚至幻想,却因与生俱来的理智和冷静,使自己牢牢固守住现实,过着平稳安定的生活。
我不知道他所谓的梦想或者幻想是指什么,与他不同,我并不太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参加了法语的考试,以还算优秀的成绩通过;参加了报社杂志社的各种笔试面试,不是自己不满意对方,就是满怀希望却无对方的下文。然而我却越来越觉得走不开。
为了一个男人留下,当他还不属于我的时候。这是一个远非理智与冷静的决定。
调酒师,大家叫他猴姐,只因他细细长长的四肢和一张极为女性化的脸。我管猴姐又要杯冰水,他嘲笑我,要是到这里的人都和你一样,那老板生意别做了。我无所谓地笑了笑,随口问道,老板是谁?为什么从来没见过。
他八百年才来一次,猴姐撇撇嘴,这酒吧也是人家的玩票,人家有正经职业。我哦了一声,听说于安洋是老板的朋友?猴姐点头,是吧,好像是高中还是大学同学什么的……真不愧是一挂的,俩人都爱玩神秘。
猴姐走开了。于安洋还没唱完,我起身离开。经过旁边的一家便利店,秦昇正捧着烟和几个三明治,大喇喇地走出来。没有演出的时候,他们经常在离酒吧不远的一个地下室排练。秦昇看见我,迟疑下,还是拽出假面般的客套微笑,并邀请我去看他们排练。
不用了,我早点回家写论文。半真半假的借口,他像是早料到我的拒绝,面带一丝嘲弄的接受了。道别,我走了几步,忽然回头。正见他仍站在原地,抽着烟,淡淡又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又冲他摆摆手,钻进出租车。后来事隔多年,秦昇说,我是他的初恋。我笑的不可自已,你那时候多大,二十四、二十五?你说初恋?他按灭烟,又露出与那时、那个晚上一模一样的表情道,你不懂。
雷珉出事的那天下午,我和薛茹正在学校改论文。当我们一起将打印好的论文终稿塞进导师的信箱,她接到秦昇的电话,具体情况并未说清,只知道没有什么大碍,让薛茹赶快到医院。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雷珉他们预约的录音室出了问题,到的时候发现已经有别的乐队在录音,与负责人协调,却被告知只能干等。等了几个小时,却见那乐队还没完的意思,大概是财大气粗有点名气有点背景,负责人也不敢招惹。雷珉一气之下想要回租金走人,负责人却死活不退钱,几句话说顶了就动起手来。
没多久正在录音的乐队也加入了混战,场面渐渐失去控制。直到雷珉的右手在混乱中被摔碎的吉他碎片刺透,滚滚流淌出的鲜血让愤怒的人们获得些许的冷静,然而雷珉却趁着对方这种片刻的呆滞,用扎着碎片的手,又狠狠几拳揍下去。
他听见自己手骨断裂的声音,不止一根。在混乱中,不知为何,那声音竟异常清晰。
最终的结果,当然是两败俱伤。录音室的负责人退了一半的钱,当然这音,也是再也录不成了。那个乐队咬牙切齿地看着雷珉秦昇他们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地离开,但再也没人爬的起来。
陈子和小夏只是受了些皮外伤。秦昇右臂骨折,左脚上一个十几公分的刀伤,好在并不深,却也要缝个几十针。情况最严重的是雷珉,除了轻微的脑震荡,他的右手在被刺伤后又受到数次撞击,伤及了神经。虽然手术很成功,但他的中指和无名指,也许此生再也无法恢复知觉。
薛茹比我们任何人都要表现得冷静。她出去抽了支烟,回来后便坐在雷珉的病床旁,一直凝视着仍在昏迷中的他,安安静静的,握着他的手。
房间的另一张床上,秦昇吊着消炎的点滴,怔怔地看着天花板,缓缓地流下泪来。
薛茹说,他们是太想成功,太怕别人看不起他们了。雷珉自负,却也自卑,他们是最底层的乐队。
雷珉在醒来后,异常平静地接受了关于自己再也不能弹吉他握画笔的现实。他把陈子小夏叫到他和秦昇的病房,宣布了乐队解散的决定。秦昇始终没有说话,在这之前,雷珉并未与他商量过此事。可解散是明摆的事,一个乐队的灵魂和核心消逝了,便再无存在的意义。
但在大家都离开后,秦昇说话了,雷珉,你就这样放弃了吗?你口中那些关于音乐的梦想。薛茹坐在角落看书,仿佛无视他们的对话。我拎着刚买回来的饮料零食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雷珉说,我没有放弃。只是在重新振作的路上,我不能拖累你们。不能弹吉他?我依旧可以作曲、唱歌;不能握画笔?我还有左手。然而,我需要时间。
薛茹忽然扔下书,站起身来走到雷珉的面前,所以呢,你也要把我抛下吗?眼泪滑落,她死死地盯住雷珉。那种异常决绝与永不放弃的姿态,雷珉淡淡地笑了。他拉过她的手,轻吻,多大事儿啊,谁说要抛弃你了?死也得拉你一起。但是你得想清楚,以后恐怕再也不会有人在地下通道里给你弹吉他,甚至无法再为你作画。
薛茹抹了抹眼泪,笑着抱住他,多大事儿啊,我给你弹吉他,给你画画。
秦昇远远地冲我抛来个眼神,我便走过去帮他坐到轮椅上,再借口陪他散步,迅速闪出那个爱情迅速发酵的房间。随着一步步的远离,空气的温度仿佛也一点点下降。秦昇叹了口气道,雷珉是我所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同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