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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新的生活 ...

  •   侏真摆弄了好久的手机,在日子的名字上移上移下,他一旦想到那家伙的可憎可笑的行为就怒不可遏,一下把手机扔进了皮包。
      他一个人在夜色中踱步,脑袋出乎意料地反反复复不断出现日子的面孔,她冷漠而风情的声音像强烈的波涛一样撞击他身体的船舱,疯狂地考验他的忍耐力,那不值一文的告白竟像恶魔一样钳制他的神经,几乎把他的脸部都折磨得扭曲而变形了。
      他又走进一家酒店喝了2瓶高强度的烈酒,出来时已经神志不清,隐约听到手机响。他摆弄了几下口袋,好不容易把手机摸了出来,仔细地看了很久,认出是加里的来电。
      加里一晚都非常担心他,她自己也考虑了一个晚上。她知道日子是绝对不会真心对待侏真的,为了不让她的丈夫沦落到过于悲惨的境地,她决定继续以朋友的身份看护他。
      侏真用半醉半醒的意识和她通话。
      “侏真,你喝酒了吗?”
      “嗯。”
      “喝了很多吗?”
      “嗯。”
      “侏真,你等着,我马上过来找你。”
      加里很快就找到了躺在路边的侏真,这时侏真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她叫了计程车,护着侏真回家。此时她说不出有百般滋味,甚至希望侏真永远不要醒来,大概只有这个时候她是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侏真完全像孩子一样靠在她的肩膀上,但是她一点都不感到舒服,相反的,她的身子冰冷得一动不动。
      她哭着在洗手间拼命地洗脸,从未试过如此害怕侏真的醒来,如果他能够稍微爱日子少一点,如果他对日子只是一般的喜欢,如果他能放松一点,即使他不爱自己,她也很满足。她可以有理由安慰自己,侏真抛弃她是因为他玩世不恭,而不是因为太爱日子。
      大概是出于嫉妒,或者是出于焦虑,她觉得不能原谅日子是折磨侏真的理由,她天生的火爆性格并不影响她善良的本性,她从不因为日子是个不良女性而怀疑侏真的眼光,记得中国的著名诗人说过“欲望产生于刹那间。”那种奇异的憧憬释放着精神和□□的激情,喜欢就在一瞬间,纯洁到最高境界。
      她觉得自己的感受已经不重要了,她必须做的也许是体现她更伟大人格的事,让日子专一地对待侏真,或者让侏真彻底地放弃日子。
      放弃日子是因为她觉得没有一个人应该剥夺这个阳光奇特的男人的快乐,她也同样是,她真正希望的是侏真的快乐而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带给侏真的快乐。
      爱情流淌着奇妙的韵律而并非私有,专一却不是单纯的私有。

      第二天,侏真醒了,加里为他做好早餐,留下一张纸条就出门去。
      侏真在洗手间里用水拍打了脸部好多次,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片刻。他看了一下加里留下的纸条,又看了一下桌面上摆放的面包和牛奶,他突然有种想骂人的感觉,他甚至想马上和加里离了婚,好让她难过到死,看吧,让她再做一些更愚蠢的事情,让她再干一些折磨自己的事情,让她永远都不好受的事情。
      他什么早餐都不吃,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在马路上狂奔,他自己可把嘴唇都咬得出了血,就让它出血吧,最好有人狠狠揍他一顿,让他永远也别醒过来。他的轿车开到腾信大厦,他停下车,盯着过往的每一个人,这些人都像幽灵似的飘来飘去,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地走进去,却老是有人盯着他看,他很想好好地揍他一顿,那是他自己都没顾好自己,还管别人干什么!他自己没有事情吗?就对人家那么有兴趣吗?他努力地忍耐着一切愤怒地推开了离婚办理处的门。
      高加里在里面坐着,意料中地抬起头看他。加里没有化妆,脸上看不出有疲倦的气息。唯一让侏真觉得非常不舒服的是她端正的坐姿,有点像奔丧的样子。
      “那么,郑先生和高小姐,”坐在一旁等候多时的律师用平和的语气说道,“你们确实认真地考虑过离婚了吗?”
      高加里看了一下侏真,对律师说:“是的。”
      “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侏真回答道。
      “要知道,结婚时不容易的,郑先生,”律师说,“如果你们是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而不能原谅对方,将来会后悔做出这样的选择,你们确实不后悔彼此分开吗?”
      高加里淡淡地笑笑,侏真没有说话。高加里说:“我将会后悔的是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
      侏真抬起眼看了加里很久。
      “那么,两位现在文件上面签个名。”
      高加里在文件最下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侏真看着文件,拿起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加里在日记里面写道,那是他们相遇的季节,也是离婚的季节。她没有对侏真做过任何承诺,她已经非常努力了,没有获得过任何回报,却完美地诠释了最高尚的人格。

      日子在金斯的住处睡了一晚,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仔细地观察着金斯,像是第一次遇到他一样,他的眉毛像雕琢一般刻在上面,俊秀的鼻子下是永远倔强的嘴巴,可是他长长的金发永远都遮盖不了他阴暗的双眼,他的脸庞永远都那么完美,就像堕落在地狱的绅士一样,没有人会想象到他是个可怜的孤儿,靠杀人来挣钱,同时为了证明给她看他是个勇敢的人,他在智力上并非低人一等,然而长期缺乏教育的他在是非判断上的能力是那么薄弱,她甚至奇怪为什么他到现在还没有被警察抓住,而且她竟会这样深爱一个罪犯,宁愿把自己也塑造成一个罪犯。
      金斯醒了,他仔细地敲弄了一下日子的鼻子,微笑着说:“笨蛋,快起来啊,我有工作要干。”
      “你又是干那些活吗?”
      “不是,”金斯一边穿衣服一边说,“我在上学呢。”
      “你在学习吗?”
      “当然,我没受过教育,你会瞧不起我吧,但我会变得有教育的,”金斯说,“我听了神父的劝告,我已经不想杀人了,你应该也不希望我杀人吧?”
      日子没有说话。
      “我是希望在各方面都变成勇敢的人,你不是说过我很懦弱吗?你不喜欢这样的人不是?那么我当然要变强啊。”
      “你变了。”日子突然冒出一句话。
      “人不能不变,但你知道我对你是没有变的,不是吗?我到死都会在你身边哦,你在干什么呢?啊,大概我说了不应该说的话?你果然还是爱生气的孩子啊,这样不漂亮啊,好吧,我闭嘴了,你就骂一骂我好了,不行,还是别骂,我今天要有好心情和老师见面啊,他看见我不高兴要生气啦,我今天怎么说了那么多废话,我得走了,今晚再见,日子要笑得开心点啊。”
      金斯走了,日子抱着双腿坐在大门前一动不动。

      金斯来到成人学堂,这里齐聚着几百名高考落榜,现在半工半读的成年男女,他们在听教师讲课的时候都会认真地在笔记本上整齐地记录着讲课的内容,对于金斯来说,这些都充满了神秘和新鲜的色彩,而且他竟发现他是个如此用功的学生,不管他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本身的原因,他毕竟是个诚实并且憨厚的学生,每一字一句都喜欢听老师的亲口讲授,老师那副厚重的眼睛随着激情的鼻子而上下抖动,优美的头发随着语言而有节奏地甩动都深深地吸引着他,他原本善良的性格竟超意识地跨过了冷酷的神经,博爱的血液像温情的脉搏一样打动着周围的人们。
      有一天,金斯的一个坐在后面的女生主动向他问好,金斯热情地和她握手,却招致了另外一名男生的不满。男生名叫Nock,中文译名就是诺克,来自新西兰,却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他总是带着一副深度的眼镜,在成绩上面和金斯不相上下,但是长相当然不是和金斯一个层次。
      “我说Kins,”诺克说,“你喜欢Salan吗?”
      “当然不,”金斯说,“她确实是个漂亮的女生,性格也很好,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来读书有很大程度的原因都是因为她。”
      “那么请你跟Salan说清楚,我知道Salan很喜欢你。”
      “是吗?那是没办法的了,喜欢我的人可多了,难道要我一个一个讲吗?”
      “你这自大的家伙!”Nock叫道,“你早该下地狱!”
      金斯听了非常不高兴,但为了不破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友谊,他还是忍着怒火,用最有礼貌的口气说,“我说先生,我的话实在失礼了,请你把我的话传达给萨兰小姐,我对她的示意非常感谢,但无法回报,这样可以了吗,Nock先生?”
      Nock没有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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