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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序幕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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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肖似乎总是我文字里缺一不可的人物。有时候她是主角之一,有时候我只是利用她达到某种目的。但值得庆幸的是,我总能想起她,并且写进我的文字里。但她不觉得荣幸。她已经很长时间不看我的文字。我问她时,她就摇头,用很夸张的表情说,饶了我吧。
其实众多朋友里,只与老肖往来频繁。其他人忙事业,忙恋爱。只有她,我需要她的时候,她便能及时出现。我让她陪我看整夜的二战影片,塞给她一本我喜欢看的书,让她听我唱《大悲咒》。她说难以接受我所爱好的某些东西。诸如,我喜欢听相声,并且喜欢说,尤为喜欢郭德纲的。时常在说话的过程中要引用某段相声里的话。我总是说,就像郭德纲说的那样……
每次她问我假期要去何处。我说,要我选择的话就是寺庙,或者野外。曾经很多次,她被我游说陪我去过几次寺庙。之后,再拉她去,她一听说,就说不想见我。
在她面前我有时候啰嗦至极,有时候沉默不语。我说话的时候她嫌我烦,不说的时候她又说太没意思。说与不说,始终难以把握。有时候我正说的兴起,她却说,停止。但至今她是唯一走进我内心的女子,对于别的人,我已经习惯掩饰,因为在别人眼里我这个人始终是一成不变的,有固定的生活模式,和颜悦色,淳朴善良。我要继续保护好这个不错的形象。所以我不能把另一个自己展示给他们。只有她,我怎么做她都不觉得反常,她会说,这就是你,这就是我认识的你。你做什么我都不会觉得不可思议。
收到稿费的取款单,拿身份证去邮局取钱,拿在手里,数量很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可以买几本书。每每收到稿费我都会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去甜水园书市,买书顺便吃一份肉饼,抑或吃肉饼顺便买书。因为有时还未到达就难忍肚子的咕噜乱叫,便会先吃肉饼再买书。相反,不饿的时候就先买书,再去吃肉饼。稿费断断续续的寄来,我就断断续续的去买书,吃肉饼,抑或吃肉饼,买书。
我时常把果汁,可乐倒入高脚杯里喝。小口小口的抿,把它幻作红酒。因为对酒精有轻度的过敏症状,所以很少喝酒。但他却在第二天送我一瓶真正的红酒,他说适当的喝一杯,对皮肤会好。我没说谢谢,我认为不必说。我想说了他也会笑话我。
看到桌子上的红双喜烟盒,他问我,是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有烟瘾。我说,只是偶尔。神情困顿时。他说,男性香烟对我的身体有伤害。其实我抽的很少,基本上抽完一盒,很长时间以后才会再买,但他还是为我买来一盒520。我随即点了一根,只抽了一口便知道是假的。楼下香烟店里的520是假的,这是我一早就知道的事。但我没对他说,我甚至还虚伪的说,就是这种味道。这是第一个为我买烟的男子,他本身并不抽烟。大多男人都讨厌抽烟的女人,但他却可以纵容我如此。或许只是因为我并不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女人,所以他不在乎。就像我不在乎我在陈远面前的形象一样。
他介绍电影给我。新上映的喜剧电影,一个80后的导演,与钻石有关,看了一遍,还算可以,结局很好,开放式,不喜不悲。新面孔的男主角,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帅,看上去呆呆的,但是很勇敢,机智。
给他找登有我发表文章的报纸时,抖落出一叠旧信件。对于这些发表过的文字我不再看它们,自己写过的文字再熟悉不过,无需再反复从中寻找任何不足之处,越找便会越觉得漏洞百出,甚至怀疑怎么会被录用呢。买回报纸只为了留作纪念。折起来扔进一个大档案袋里,里面都是些零零散散的旧稿子,包括信件。展开几封才发现是过去收到的一些情书类的信,字迹潦草,语句病态,口气霸道,滑稽。在他看报纸的时候我把所有的信件都拿到浴室,快速的把它们烧尽。这本是值得我骄傲的事情,信件上不同的字迹代表不同的人所写,我曾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子,只是不知道为何不想让他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