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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颠覆法庭 ...

  •   流星划过天际而消失,如同遗憾,无法回头。
      ——本章序(注:原则上每章会写一装13序,未必切题,懒时则不为序,飘走~)

      2002年夏。剑华市法院2号审判庭。
      法庭空气凝结,旁听席坐满了人。犯罪嫌疑人王彪被两个警察押解走入法庭。
      他被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杀人。三个月前,与一小混混口角之争,那厮竟然提刀来找他岔子,还嘴里不干不净地骂他娘的骚B老不死。那时他母亲正重病住院,癌症晚期,药石罔效,他听了就火了。在道上混的没听过他的名头倒也罢了,还敢欺到他头上?!没管了夺了刀,一刀致命。
      也是运气不好,这样僻静的地方竟然会有警察经过,目睹他手中拿刀,地上有人痛苦痉挛的惨烈景象。证据确凿之下,他被逮捕,关进了看守所。
      今天,首次开庭。
      剑华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负责的是该院副检察长,任副检前被誉为剑华市第一检察官,曾令无数刑事案犯闻风丧胆。
      王彪心里明白,作为某条道上的知名人物,他早就是剑华市公安局长期盯牢的对象,但他行事谨慎,没有给对方抓到把柄,所以一直相安无事。这次既然逮到机会,第一检察官的出马就代表了市政府的一种态度。
      他心里更明白,人证物证俱在,即使一个普通的检察官,也能轻松完成这一场必胜的公诉。
      他现在的活路,绝对不是法庭的宣判结果。

      公诉席前走来副检察长和他的助理,制服穿得笔挺,目光犀利,气势逼人。
      旁听席上议论纷纷,似乎还有不少记者。大家最为关心的自然是第一检察官多年后的再展英姿。
      王彪的辩护律师早已到了,正低头翻看一堆厚厚的案卷,看不见脸,感觉似乎很年轻。在副检察长经过他的时候,他恰到好处地抬起头,自然而礼貌地站起来。待副检察长坐下,方才坐下。
      一抬头、一站立之间,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年轻律师迅速博取了部分人,尤其是女性同胞们眼球的关注。没有人会相信他能赢得这场官司。男同胞们感兴趣的是,他怎么有胆接这档子官司,纯粹为了博出名?!女性观众感兴趣的则是——啊,什么叫做秀色可餐,看看这些女人们张开的嘴有多大就知道了。
      法庭明亮的灯光打在这位身形修长、模样俊秀的年轻男孩子身上——对,没错,就是一个男孩子,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一点,尽管穿得西装革履装腔作势,可年龄的青涩只需要一眼就可以读出来。
      在良好的打光下,正太看上去一脸冷静自持,仿佛再喧闹的法庭也要给他隔离出一个独立空间,他就在其中,如古玉般散发出清明的光芒。

      随着审判长法槌一敲,整个法庭安静下来。
      副检察长开始宣读控词,声音滔滔,义正词严,生怕有愧第一检察官的威严。念完起诉书后,其助手提交了四份物证。一把有血痕的刀,一份指纹鉴定,一份法医鉴定,一份血液化验单。
      所有人都看到,罪证确凿。
      于是,女性观众们的目光开始殷切关注“博出位”的正太律师,看他除了出众的相貌,能否还有一点点出色的表现。好歹辩上两句吧,不要直接被PK出局啊!这样她们还可以多瞧上两眼不是。
      王彪也在关注他的这位辩护人。
      十天前,这位年轻的律师突然到看守所“造访”。
      他看不过一黄毛小子不屑的说我没请你。
      年轻律师说我是你母亲委托来的。
      他说你走吧我不需要律师。
      年轻律师说我能帮你把官司打赢。
      他大声说放屁就凭你?!
      年轻律师凌厉反问那你就等死?!
      他声音越发大了说老子有兄弟!!!
      年轻律师冷冷一笑说你的兄弟都被你母亲遣散了。
      他拍桌子说那些兄弟就算人散心也不会散的。
      年轻律师说你为你母亲才坐这个牢你为你母亲就信我这一回。
      他说你到底要怎么样?
      年轻律师说你告诉我真话。
      他满不在乎地说,没错,老子就是杀了他怎么着?我们黑吃黑怎么着?老子还怕了你们这些假正经怎么着?
      年轻律师笑起来,说,你总算还知道自己的身份,那你也该明白警察为逮你下了多少功夫?越狱,恐怕是痴心妄想。你难道觉得你的兄弟不在警察的视线之下吗?
      年轻律师这句话很刺耳,却有一定的道理。他想发火,却觉得自己没有道理。
      这时年轻律师话锋一转,说:不过,好在是黑吃黑,你唯一的活路就在这里。
      好吧,今天,他倒要看看这位口气狂妄的小律师怎么兑现他的“活路”二字。

      年轻律师看上去镇定自若,说:审判长、各位审判员,你们好,被告人王彪全权委托我为其做法庭辩护。对于检察官对王彪犯有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我不认同。我的当事人王彪应当是正当防卫致人死亡。
      旁听席一片诧然。这“博出位”太离谱了吧,不懂法律的人也能看出这是一场不可能翻盘的官司。
      副检察长开始抹汗,他倒不是怕了。而是现在的年轻人实在胆子太大了,太把法律当儿戏了,换了他当辩护人,面对的是一个新手检察官,他所采取的策略也只有是以情动人,争取最大程度减轻刑罚。但面前这个家伙,竟然人心不足蛇吞象,想一手扭转乾坤,敢情是完全不把他老人家放在眼里了。
      年轻律师继续道:“对检察官提交的四份物证,我没有任何意见。血刀最后确是持于我当事人之手,上面留有我当事人的指纹,血液化验单毫无疑问证实是被害人的。物证非常充分。我毫无意见。但是有一点,我希望审判长和各位审判员能够引以重视,那就是指纹鉴定书上的说明:刀柄上不仅有我当事人的指纹,还有被害人的指纹。也就是说,不仅我当事人持过刀,被害人也有过持刀行为。”
      说着,他微带笑意的眼睛转向副检察长,“现在,我提交一份重要证据。”
      他将证据提交给审判长,然后说:“我提交的两份证据,分别是5月27日洪记百货出售猎刀的出货单,以及洪记百货负责人洪旺的录音。”
      “在录音证供里,详细地说明了一件事情:5月27日晚10时左右,一名三十岁左右、体型偏瘦、左脸有大块刀疤的男子来到洪记百货买猎刀,洪旺告知该男子店面已经打烊,该男子却坚持要当时购买,两人曾为此发生短暂争执,最后该男子如愿买到猎刀。此事给洪旺留下深刻印象,因此,在我给洪旺提供被害人周三元的相片时,他一口指认出正是当日10时买刀的男子。之后发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5月27日晚11时40分,周三元中刀当场死亡。本案被告,也就是我的当事人,手持的正是周三元买来的猎刀。”
      “据此我们可以判断,我的当事人和周三元约定见面时手中没有武器,我的当事人根本不存在杀害周三元的主观动机和作案预备。而周三元则有可能有伤害我当事人王彪的作案动机,且已准备好了作案工具。”
      “周三元这个人,我想检察官和审判长都非常熟悉,在十年前,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后又因越狱被加刑两年,前年才放出来,这样的一个人,他有伤人行为是非常正常的。”
      “当然,结果是两人都没有预料到的,我的当事人王彪在正当防卫过程中,在被害人周三元的持刀胁迫下,为了保护自我生命不受威胁,可能有不够冷静且过激的不适当防卫行为,最终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这里,我想说一点,当时我的当事人连生命都难以保证,我不认为这种不冷静且过激的不适当防卫行为是否还能称为不冷静且过激不适当防卫行为,或者从动物学的角度上这可以说是属于高级动物在保护自我不受伤害的本能反映。”
      副检察长冷笑了几声,说:“事实胜于雄辩。证据大于推断。法庭上无谓做口舌之争。请问辩方律师,你的证人为什么不肯亲自出庭作证。我对录音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年轻律师答道:“证人因时间原因今天无法上庭作证。经与其协商,同意录制录音带作为出货单的辅证。当然,如果需要,我会与其沟通在下次庭审时出庭作证。”

      副检察长不甘示弱,立即请出了自己的证人----目睹案件现场的一名警察。
      警察证人的出现,给旁听席上的女性观众再次带来一份视觉冲击的盛宴。
      这又是一个华丽丽的帅哥呀,五官棱角分明,剑眉朗目,身形挺拔,配以一身笔挺的警服,英姿勃发,如果回到古代,真要惊为展猫翩翩而来!
      今天来旁听的女性朋友们简直太幸福了,女记者们几乎要忘记自己的任务对象是鼎鼎有名的第一检察官了。好吧,《法外情》里只有一位刘德华,今天的《颠覆法庭》可有两位同级别的帅哥,哦哦,还有一位德高望重的第一检察官。
      帅哥警察目光冷峻,嘴角衔着笑意,非常有型地走到证人席,对面是俊美律师。两个年龄相仿的英俊人士目光在审判台上对住,一个凌厉如电,一个沉静如冰。
      帅哥警察如实阐述了他所看到的事实:5月27日晚11时40分,在北街十一巷。被告人王彪和被害人周三元扭打在一起,王彪手持凶器,插入周三元左胸,周三元送入医院两小时后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王彪是明显的故意杀人行为。
      俊美律师问:“请问弘警官,王彪是怎样把刀插进周三元的左胸,可否说得再详细一点?据你所说,两人当时是扭打在一起,那么请问,当时刀是在王彪一个人手上,还是两人在抢夺?”
      帅哥警察剑眉一挑,警觉此问有异,谨慎答道:“一刀毙命,正中心脏,如果发生在抢夺的情形下,概率相当低。所以,我不认为是抢夺。”
      俊美律师眸中亮光一闪,面不改色:“审判长,我想说两点,第一,弘警官对我的问话没有直接回答,而用了‘如果’和‘认为’。为什么他要用假设的语气呢?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来设想,弘警官当时并没有看到刀子是怎样插入被害人周三元的心脏,换言之,当他看到的时候,刀已经插进了周三元的心脏。之前他们两人发生了什么,他根本没有看到。”
      “第二,弘警官告诉我们,在抢夺的情形下,一刀毙命的可能性极低,那么我要反问弘警官一句,你亲眼看到两人扭打在一起,按常理,扭打中发生抢夺的几率极高。在这种扭打甚至可以说是抢夺的情形下,为什么我的当事人只给了周三元如此低概率的一刀?他果真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为什么当时没有补上一刀,或者更多刀。”

      副检察长迅速表示反对,犀利地看着年轻的对手:“戴律师,你的推测没有事实根据。”
      年轻律师礼貌地回视第一检察官的眼睛,道:“刚才,弘警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信息,他没有看到事情的经过,只看到了结果。事实上结果非常确定,程检您和我的观点也是一致的。因此,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过程,它决定了本案的性质。对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的作案过程,只有尽可能地朝着合理的方向推测。程检,您觉得呢?”
      副检察长再次抹汗。这次是真的抹汗。他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他,整个案子已经被这位年轻的律师用不急不缓的步骤,牢牢地控制住了。
      对方的杀手锏是:疑罪从无。

      旁听席一片沉寂。
      男同胞们加入了女同胞们的行列,女同胞们已经幸福得没有言语了,女记者们则接近神志不清了。
      名不见经传的律师除了他出众的外貌,竟然还有更加出色的表现!赚到了,赚到了!多好的新闻,多好的新闻男主角,多萌的头版头条啊!当然,还有和帅哥男主角亲密交谈的机会——他要出名,一定不会拒绝她们的采访,一定会态度很亲切……
      咦,不对,貌似,这新闻——风向不对呀?!

      接下来的场面很壮观,第一检察官当然不是省油的灯,于是,一番唇枪舌剑,好不精彩。控方本来占据大好先机,奈何轻敌,自以为证据充足,事实清楚,欺辩方律师年轻无名,一不小心坐失好局。而辩方正因无名,所以背后花了无数的功夫来钻研和准备,非常清楚控方的底细,对每一样证据都了然于心,他恰到好处地利用了控方证据里的含糊部分,非常巧妙地借题发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通过偷天换日的手法来印证自己证据的可信性,可惜,实证不够充分。
      到底谁胜谁负——
      观众们看呆住了。这真是比《法外情》好看的律师电影啊!女同胞们忘记了欣赏帅哥,男同胞们忘记了——啥,目的太多了。
      遗憾毫无预兆地降临,审判长同志严肃地告诉大家:今天审理到此结束,休庭。
      旁听席观众则严重地相信:审判长同志是一个好编剧,深谙“卡在最要紧处”之妙,永远“下集更加精彩”。

      无名律师在法院大门遭遇围追堵截。
      “戴律师您好,您这么年轻,就接这么棘手的刑事案,请问您以前接过类似的官司吗?”
      “戴律师您接这个案子的时候,知道检控官是咱们剑华市的第一检察官程检吗?”
      “戴律师您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您呢?”
      “……”
      “……”
      大家正在期待俊美正太律师坦白从宽他的祖宗八代,尤其有无年龄相仿兄弟姐妹,突然一个尖锐的声音破空而出,某女记者双眼发直,嘴角发颤:“我认出来了。他叫戴天。他是,他就是咱们市剑华大学校长白剑华的养子,2000年曾带队获得过全国大学生辩论会第一名的那个戴天呀!我记得我看过他获奖的相片,没错,就是他。”
      全场哗然。
      剑华大学!白剑华的养子!!记得是报纸上曾露过一张迷人侧脸的极品阔少,引无数色女竞折腰,可人家深居简出,就是不给灰姑娘们机会,令多少灰姑娘断柔肠——想不到真人更加动人啊!!!
      该女记者出完风头后,立即肠子悔青了。
      明明这是自己独家知道的消息,可现在——等她反应过来,她已经丧失了任何有利地形。前三排后三排的,这大热天的像个蒸笼,把迷人正太围在中间挥汗如雨!额,她只有在心里怜香惜玉:弟,你是个传说——倒霉的传说。
      问题纷纷改成:
      法律周刊问:“我记得您是大三参加的大学生辩论会,那么算起来您现在大学毕业才一年。那不是刚刚才有可能执业?”
      都市报纸问:“您既然是白校长的养子,为什么不留在学校里继承事业,而选择当律师呢?!”
      八卦杂志问:“你们学校的圣诞校花典很有名,以前每年都是白校长钦点校花并共舞一曲,听闻今年您担任了校长助理,会不会在这个节目中扮演一个新的重要角色呢!”
      ……
      正太在汗流如注中尽力保持风度。
      “我是剑华法务中心的一名律师,剑华法务中心是剑华大学专设的法律事务所,一般不对外营业。谢谢大家关心。”态度和蔼可亲,言语拒人千里。记者暗咬银牙,果然阔少,假清高真傲气——不对外营业?那你今天打的官司算啥?!!!但是……法律周刊记者尽管被阔少律师气得芳心碎成片片,可脑海里一涌而出的,标题仍旧敬业——《法律新秀展雄姿,律政新血挑大梁》。
      “关于这场官司,如果大家想知道结果,请耐心等法庭宣判;如果大家想知道过程,可以继续旁听;如果大家是想问我对这场官司的态度,那么,在老前辈程检面前,我只有一句:尽力而为。”记者默:还是阔少,装谦虚实自夸!又默:你丫的打太极,让我们写啥呀?!再默,终于,灵光一闪:《新人VS前辈,悬念!》,就这个了。
      “至于大家问到剑华大学的一些事宜,今年的秋季招生马上会召开一次记者招待会,届时欢迎大家参加并提问!”娱乐八卦杂志瘪嘴——哼!你想滴水不漏,我非让你锦上添花——《今冬期待:剑华舞会,律师王子花落谁家》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1、颠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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