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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林子晴下飞 ...

  •   林子晴下飞机以后,林小涵来接机。一见面,她就得了一个巨大的熊抱。

      “你要把我撞死,是吗?”

      林子晴笑着看她,眼角弯弯尽是美人风情。林小涵吐吐舌,

      “不就夸张了那么一点吗?对了姐,你有给我带礼物吗?”

      林子晴转头对助理吩咐了几句,助理打开她的包,拿出一个石头递给林小涵。

      “不是吧,一个破石头?我要它干嘛?”

      “画达芬奇的鸡蛋。”

      “那是编出来骗人的!”

      “那你就把它变成真的。”

      林小涵嫌弃地接过,却发现那颗石头意外地合她胃口。她摸着石头的表层,一边划着石头的纹理,一边赞叹:

      “这小东西长得真别致,跟本大爷回去做镇宅之宝吧!”

      “夸张。”

      车开到公司附近,林子晴跟助理交代了几句后,打开车门对林小涵说道:

      “小涵,你帮我把行李带回家去。我还要去见个人,顺便谈个合同。报酬我刚刚可给你了。”

      “姐,那是个破石头诶!”

      车门关上了,林小涵看着逐渐缩小远去的背影,眯了眯眼,向马叔表示:自己很忧伤,需要安慰。马叔被她逗得直乐,象征性地宽慰几句,随后往林家去。林子晴敲了敲前台的桌子,“童氏企业的人来了吗?”

      “回林总,已经来了,正在贵宾室等您。”

      “多久到的?”

      “十分钟前。”

      林子晴点头谢过,呼出一口长气。她刚下飞机正累得很,结果又冒出一个合同来,搞得她措手不及。秘书跟在她后边向她道歉,她摆了摆手。

      “不是你的错。要怪就怪,缅甸那个事来得太突然。”

      她一打开门便换上了惯用的笑容,朝里边的人致歉。

      “对不起童副总,临时有事,刚刚下飞机就往这赶回来,没想到还是赶不及,实在抱歉。”

      “小事,林总是个大忙人,能理解。”

      来人是童世明的小儿子,童伟文。林子晴听过一点消息,童伟文的副总是童世明随意安排的职位,要的就是他在公司里边混日子,别到外边惹是生非。童伟文被养的娇气,没有丁点本事。公司有他大哥管着,业务倒是蒸蒸日上。至于他么,到了年纪就跟别的千金联姻,大概就这么点用处。这人仗着自己钱多,花得很。林子晴不免思考起他这次来的用意。

      “不知童董事派副总前来,是为何事?莫非合同有变?”

      “不不不,”童伟文慌忙摆手,“林总,我就是来拿个合同给你签。我家那老头对你们公司满意的很,说是不需要再谈别的了,于是派我来送合同。宋律师,把合同拿给林总过目。”

      童伟文敲着二郎腿瘫在沙发上的时候,林子晴跟律师正在仔细核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后,她才签下自己的名字。她朝童伟文伸出手,

      “童副总,合作愉快。”

      童伟文也跟着伸出手,却握住林子晴的手久久不动,林子晴稍微用了点劲,把手抽出来。

      “林总真是个美人。但是美人是用来宠的,不是用来累的。我听说林总年纪正好与我同岁,大家年纪也都不小了,要不要谈个朋友?若是合眼缘,事成了,林总就不必这么劳累了。”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林子晴一看就知道那是他常用来钓女人的伎俩。

      “多谢童副总美意,来日方长,到时候再说。”

      很好,她没有拒绝。

      “既然如此,那么我请林总喝一杯总是可以的吧?时候也不早了,林总也该下班了,趁这个时候喝杯酒,林总可别拒绝我呀。”

      “喝酒自然是可以,但地点得我挑。童副总可同意?”

      “同意同意,美人说什么我都同意。”

      林子晴驾着车子七拐八绕,开进一个小巷里。童伟文探出头看了看,感觉那酒吧有些老旧。星期一酒吧,他之前怎么没听说过。吧台后边的酒保看到人来,热情地打了声招呼,顺便给林子晴端了杯酒。

      “哟,林总,您今儿挺早啊。又来看兰姐儿啊?”

      林子晴点点头,找了个位子请人坐下,打了个响指,一个服务生拿着托盘过来走过来。

      “童副总可要喝点什么?”

      童伟文想了想,“威士忌加冰。”

      “一杯威士忌加冰,谢谢。”

      酒很快就上来了,童伟文有些口渴,饮了大半后舒出一口长气。店里人不多,灯光微暗,音乐舒缓,有几个人站在舞池中间跳着慢舞。童伟文因为酒吧的环境有些放松,眨了眨眼睛。

      “林总推荐的地方,还真是不错。”

      “哪里,因为故人所以常来罢了。”

      “故人?哪种故人那么值得?我很好奇。”

      林子晴盯着舞台喝了一口杯中酒,随后转过头。

      “大学同学。喏,这不就出来了吗?”

      话筒传来一个主持的声音:“接下来让我们欢迎今晚的主唱蒋兰迅小姐和她的乐队红日。”

      一个女人背着吉他走上台,或许是风格的缘故,女人留着一头短发,一身黑,脸上却没有妆。她的后边跟着四个人,分别是架子鼓手,贝斯手,电子琴手同电吉他手。舞台离得有些远,童伟文看不真切,却依稀觉得那女人长得有些普通,他顿时丧失了探究的兴趣。

      “这主唱名字可真是够拗口的。”

      “童副总可别小看他们,乐队在这里驻唱都有三年了,实力不俗。”

      童伟文笑了,“林总怕不是因为同主唱相熟才夸的吧?若是唱得难听,林总怎么补偿我?”

      “若是那样,就请林总一杯酒。”

      童伟文见下套不成,郁闷地咽下几口威士忌。他见林子晴心思不在他身上反而关注着舞台,有些不高兴。想了一阵子,打算找点跟公司有关的话题。

      “林总怎么会想起要跟我们公司合作呢?”

      他其实并不关心合作的事情,只是单纯地想不出其他的话题,谁让他对公司事务一窍不通呢。林子晴的注意力果然放在这个话题上了,她对上童伟文的眼睛,打算跟他好好解释,当然,听不懂最好。

      “童副总在怀疑我们公司的用意吗?也没什么,林氏珠宝现在还没有打开丹林区域的市场,公司总部也不希望贸然进入丹林。而贵公司在丹林很有话语权,我们希望能够借助贵公司的力量,将我们的珠宝展示给丹林市民......”

      “那个,照例给大家带来一首粤语歌,这也是我们乐队创立的契机,希望大家还没有听厌。一首《红日》送给在座的各位。”

      蒋兰迅按了几下弦作为开场,后边的四人跟着配合奏出前奏。她握住话筒,把它拉近自己的嘴边,唱出那句长音。林子晴继续在解释,但音乐声逐渐大了,她觉得嘈杂,解释了也多大用处,于是停了下来。童伟文早就没在听了,从舞台上的女人开口那一刻,他的心思就已经不在公司话题上。童伟文专心地盯着舞台,一口一口地喝着刚又端上来的威士忌。该死,她的声音太对他的胃口了。童伟文癖好很多,然而没有人知道,他有些音控。不是声音越好听他便越喜欢,他要那种特别的,说不清道不明却能准确把他俘获的声音。总而言之,他很挑。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

      童伟文不懂粤语,却听得入了迷。蒋兰迅的音色让他上了瘾,他闭着眼听,不去想台上那女人的脸。歌声中有句拖长的慢音简直要让他颤抖。蒋兰迅唱得酣畅淋漓,台下的气氛被点燃,一阵欢呼。她双眼迷离地看着台下,却什么也看不清。灯光打在她身上,她只觉得一阵晕眩。

      “让晚风,轻轻吹过,伴送着清幽花香,像是在祝福你我.....”

      正如歌词一样,现在的情形已经称得上是祝福了吧。她大学毕业,放弃了高薪,跟身后的人混在一起组了个乐队。辗转地铁,到处流浪,终于在这里安家。她妈骂她疯了,她也觉得自己疯了,现在的她,就算将来被毁灭也值了。只要站在台上无所顾忌地唱歌,明天死了也无所谓。林子晴曾经告诫过她,这样的逐日行为太过自私。她承认自己很自私,但无论如何她都坚持自己的一套:她被生下来,就是要活成现在这个样子。如果事事要听别人安排,为了别人妥协,干脆叫她不要活。跟《月亮与六便士》的那个自私鬼画家一样,哪怕身处大火,她也要在火焰中唱着歌死去。林子晴笑着骂了她一句中二,她却哭了。不是因为被骂,而是想起自己跟家人闹掰了,老死不相往来,突然觉得寂寞。

      蒋兰迅看见台下的林子晴,冲她笑了一下,林子晴举着酒杯回礼。她唱完歌鞠躬,让出了位置给下一个人,她还得准备下一首歌。星期一酒吧不让歌手一直唱,店主说要尽量给多的人机会,给听众带来最好的观感。他不喜欢听到歌曲中带着气喘声,于是规定唱完一曲换一个人,调息完毕再上。店主不缺钱,酒吧有时盈有时亏,他也不怎么在意,开酒吧只是一项消遣而已。他也只是得空了才过来看看。

      童伟文回过神来,吃了点桌上的小菜。

      “在北方唱粤语歌,不常见啊。”

      “她是南方人,会唱一两首粤语歌,不稀奇。碰上好时候,她还会给人长日语歌,不过,那可得看她心情。”

      “她懂日语?”

      “为了唱歌,学了一点。死记硬背罢了,你要是叫她对话,她肯定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日语的本事,仅仅在拼字背词上。”

      “林总在谈到她的时候,挺放松的嘛。”

      林子晴没有再看他,而是低下头转着自己的酒杯,“她有我没有的东西,做着我这辈子不会做的事。”

      “林总指的是什么,我很好奇。”

      “童副总,对不住了。无可奉告。”

      她的眼神一瞬间变得犀利,童伟文感觉到她的抵触与敌意,不再归根究底。

      “林总知道吗,百灵鸟应该放在笼子里,特别是一只独一无二的百灵鸟。”

      林子晴没听懂他的话,童伟文也不打算解答,他没有再说话,只是一边喝酒,一边听歌。他总不能跟她说,自己最近看了本童话,好装作文艺青年方便勾搭妹子吧。等到蒋兰迅再次登场时,他的眼神亮了,那双眼,满满的都是兴趣。最起码在这个时刻,童伟文的目标换了,相比于无趣的林子晴,他反而更喜欢蒋兰迅的嗓子,要是那张脸不那么平庸,那就更好了。但是说到交往结婚,不,准确一点是联姻,还是林子晴合适。而蒋兰迅,他仅仅喜欢她的嗓子而已。在他眼里,一个会唱歌的机器,连女人都不算。

      蒋兰迅这次唱的国语歌,是台下观众点单中的一首。那首歌最近网络上正火,调子简单,词里行间都带着点甜蜜的情意,听得人醉醺醺的。童伟文反而更喜欢她唱粤语歌时候的状态,那个嗓子吐出的词语对他来说,才算是真正的完美。蒋兰迅的第三曲是《攻心计》,同样唱的粤语。童伟文捏紧了手里的杯子,那嗓子里藏着的魅惑,淡淡的感伤与冰冷的清醒好似冰镇威士忌中放了磨碎的藤椒,听得他浑身发麻。

      坐了一个小时,童伟文看到家里有人催他回去,将西装扣子系上,起身跟林子晴道别。

      “林总不跟我一起走?”

      “不了,我还得等人。”

      童伟文看着台山汗淋淋的女人,心领神会。

      “想不到林总还挺看重情谊,这么累还不忘叙旧。”

      林子晴看了他一眼,觉得他有些啰嗦,同个老太婆一样絮絮叨叨个不停,却尽找些没用又噎人的话聊。童家的小儿子果然不成器,连话也不会说。童伟文要是听见她的腹诽,一定会感到特别不公正。要是不谈生意谈朋友,他在话术方面可是高手。但林子晴没有给他展示这一方面的机会,她跟别的女人不太相似。一个看重事业的女人跟男人是没有差别的,特别是像林子晴这种特别有能力的女人。

      蒋兰迅把自己的演出服卸了换上常装,她唱歌基本不化妆,倒省了卸妆的麻烦。酒吧里的客人基本走了,只剩下林子晴一个人。蒋兰迅拿了一碟鸡爪,走过去拍拍她的肩。林子晴皱着眉头看着那盘鸡爪,心想着她可真是会给自己出难题。

      “蒋兰迅,你让我穿着正装,在大庭广众之下啃鸡爪,不太好吧?”

      “不啃鸡爪,那就来一碟炒田螺呗!”

      她又掏出一碟黑黢黢的东西,上边放着几根牙签。林子晴很无奈,灌了一口酒后朝她摆摆手,“我不吃了,你吃。”

      “这种食物吃不惯吧。这么晚了酒吧里也不剩别的东西,你光喝酒也伤身啊。”

      蒋兰迅吸了一口田螺,螺肉带着汁水呲溜一声蹿进口腔,她满足得很。林子晴享受不了这种畅快,她对她感到颇为遗憾。

      “这次怎么来了?公司不忙啊?”

      “忙啊,怎能不忙。”

      “累的话就歇歇,钱是赚不完的。为了钱把自己搞傻了,可不值当。钱很重要,但也没那么重要。要是世上只有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活,无病无灾地,赚个温饱就够了。人活着,善待自己最重要。活得自私点,最好每天问问,自己在这个世上到底算个什么东西!不然到死的那一刻,也不知道自己活成了什么。”

      “又在说些没头没脑的。你跟你爸妈还没和解?”

      “没有,怎么可能和解。我看呐,这辈子都没希望了。我想不明白,钱竟然比人还重要。那也好,我攒着钱,把二十八年欠下的生活费,教育费一点点还了。哦,还有养育费,那可是无价之宝啊。看来得还到死的那一刻了。这样还挺好,泾渭分明,谁也别粘着。他们有事情不用来找我,我病了死了也碍不着他们。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呢,个个都是能挣钱的,哪里缺我一个呀。”

      “你别这么说。你爸妈还是爱你的。”

      “大概两年前,我回了一趟家,那场面可真尴尬,谁都没想着我回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犯贱似的要回去,他们让我早点嫁人,便给我安排了一场相亲。谈都没谈成呢,彩礼就计算上了。你知道,我家那房子隔音不好,多亏了我脚步声小,还没开门就听到他们骂我白眼狼不争气。事情已经这样了,养女儿本来就是送人的,趁着人还没老,最后收一笔彩礼钱。哦,将来要是有了孩子,说不定还能再添一笔。我家那边是农村,有些重男轻女,我能理解。我该庆幸自己出生的一刻没被人丢了,真是天大的好运。但再怎么样,也不能把我当鸡鸭一样卖吧。后来你也知道,我跟他们彻底闹掰了。每个月寄些钱,这就是我跟他们唯一的联系。”

      “又或许,他们只是话重不经大脑,你也可以劝我没必要那么较真。但言语就不伤人了吗?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我的心,被恶语给伤透了,死透了,所以回不去了。我没那么大的气概。更何况,他们瞧不起我的工作,觉得唱歌是种下贱丢人的东西。最主要的是,挣得还不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个的为了钱到处奔波,都活成了人样儿。”

      “不过,”蒋兰迅用手肘挤挤林子晴,“像你一样,对人生无聊之处毫无察觉地活着,也挺好的。咱俩同一个大学,我是吊车尾进来的学生,好不容易才混到毕业。本以为人活着就这么无知无觉地过去,没想到自己还能组一个乐队,站在台上唱歌。我总算知道了,原来人的生命中真的仅仅依附于一件事,活着就只是为了它而已。”

      蒋兰迅说完便拿起鸡爪继续啃,林子晴不喝酒了,眼神盯着别处,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太敏感,我太迟钝。”

      “敏感未必是件好事,迟钝也未必是件坏事。与其想那么多,倒不如痛痛快快地喝酒吃肉,坐下来听我唱歌。”

      林子晴嘴角一弯,有股暖意在胸腔流动。马叔来接人的时候,蒋兰迅搀着林子晴往他这儿走过来。

      “马叔你放心,人没醉死,就是喝上头了,缓缓就好。”

      林子晴倒真没喝多少,只是喝得累了,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她回到家还能神色清明地用饭,甚至在书房批阅一些文件。林家二老看她累,不忍心说她,只是让她下次少喝点酒,早些回来,免得让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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