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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番外 帝王心 尾声 ...

  •   朕回到寝宫,沐浴更衣后急召李斯蒙恬以及那叛臣的兄弟昌文君入宫。次日早朝,朕下令回朝途中的王翦与蒙武极速发兵淮南,定要将那南楚彻底剿灭。
      战争,从来都不止于两军对垒。兵力支援,粮草补给,处处都需后方调度。整个国家高速运转,一封封奏折山一般堆在朕的桌案上,等处理得差不多时,已快过了快半个月。
      君王的悲伤就是这样的廉价,朕直到现在,才想起来过问她的后事。
      赵高说一切已处理妥当,依着朕之前的吩咐,将她葬在刚修建出主殿的帝陵里。
      朕点点头,又问高渐离如何了。
      赵高说还有一口气在,朕觉得心情好了一些,让人把他从牢里拖出去,千刀万剐,弃于闹事。
      至此,她的事情就算是结束了。

      是夜,朕酩酊大醉,迷离着眼望着屋顶她常待的地方发呆。
      朕的目光也是发散的,所见一切都迷离,却看得更广更远。
      她似乎一直是这样看人的,如此违背本能的事情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朕百思不得其解,心中却忽然生出一个令人战栗的答案。
      是因为朕。
      只有这样,她才能更好的留意到朕身边的情况,即便她听不见也没看着朕的方向,也能在朕呼唤她的第一时间来朕身边。
      只有这样,她打量人的目光才不会被察觉,哪怕对方是绝顶高手,她也可以完全的掩藏住气息,哪怕在对方眼皮底下监视也不会被发现。
      所以她的眼神从不聚焦,所以她看起来像是个活着的死人。
      她做这一切,全然是为了更好在朕身边,在暗处里保护朕。
      朕心痛如绞,伏在桌上大口的咽着眼泪。
      朕努力回想她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朕记得她的眼神,记得她嘴唇的味道和触感,朕记得她的身形和体温,记得她发凉的皮肤和每一道伤疤的位置,朕记得亲昵时她细而轻的喘息,朕甚至记得她唯一一次笑起来时嘴角上扬的弧度。
      可朕唯独记不起她什么模样。
      哪怕弥留之际,她的样貌变得那样悲惨可怖,朕看的依旧是她的眼睛。
      朕从来都没记过她的脸。
      朕不需要记住她的脸。
      因为无论怎样朕都能认得她,因为她一直就在朕身边,与朕紧密相连,就像是朕身体的一部分。
      难道你会特地去记你身体一部分的样子?
      可正因如此,朕现在想要怀念她都没办法。

      朕唤来赵高,让这个唯一与她还算是相熟的人为朕画一幅她的肖像。
      赵高躬身退下,不多时奉上一份早就裱好的画。
      朕展开看了一眼,勃然大怒,一把将那画像摔在他脸上。
      谁给他的胆子拿丽姬的画像来唬弄朕?
      朕已经很久都没想起丽姬了。
      赵高跪伏于地,静静的等着朕消气,他的官帽被打歪,从下面散开几缕暗红色的发。
      朕问他为什么还不滚。
      赵高叩首,去角落里捡起那副画像再度呈上。
      “陛下,奴才奉您的旨意,画上确实是伶歌大人。”

      朕将信将疑,再一次展开画卷,仔细的看着。
      画像上的女人确实不是丽姬。
      她们的五官很像,尤其是眼睛,可细看下来却很容易发现她们的不同。
      丽姬是冷的,冰雪一般拒人于千里之外,眉目低垂,有着说不尽的愁绪。
      而画像上的人并不哀愁,赵高连个表情都没给她画,反倒重重的点了她的眼睛,使那双眸子如死人一般阴暗深沉,给她整个添了一种游离于世界之外的漠然。
      不会有错,那确实是她。

      朕心中大恸,赵高忽然开口。
      “陛下,伶歌大人过世时,怀有身孕。”
      “……谁的?”
      还用得着问吗,朕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朕没指望听到回答,赵高却真的回答了。
      “奴才找人看过,说大致七月有余。”
      七个月……就是说,是在冬末。
      是……丽姬死的时候。
      朕的脑海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坍塌,传来轰然一声巨响。
      那孩子到底是谁的,她到底……
      朕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了。
      朕借着醉意起身,踉跄的走向她那处偏远的宫殿,秋草枯黄树叶渐萎,越往深走越是荒芜凄凉,隔着树丛有断断续续的乐声传来,仿佛行将就木者在呻/吟,那首调朕近来听了太多遍,名字叫《子衿》。
      朕停下脚步,宫殿门口的石板上放着一个木盒子。
      那盒子放了很久,久到下面的石板与周围有了色差,木盒上的花纹,经长久的日晒雨淋变得模糊。
      朕打开盒子,里面是朕给她送的衣服。
      她甚至没有打开过。

      琴声不知何时停了,偏殿的门一下子被推开,又一下子关上,朕转过头去,看见她养的那个男人正隔着门缝惊恐的看着朕。
      那男人穿着朕当公子时的旧衣,白色的、袖口有一处被补好的破口。他的脸有一种过分的憔悴感,看一眼旁边一口未动的食盒很容易找到答案。
      她的寝宫很是破败,东西也只有那么几件。
      一张床、那个男人已和窗边放着的琴。
      以及床头挂着的一个有着鬼谷记号的白色药瓶。
      朕转过头去看那个男人,他见到朕也不知行礼,缩在窗边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朕微微皱眉,她就喜欢这么个玩意?
      朕一步步过去,那乐师一步步后退,退至墙角时他忽然站直身体,抱起了窗边的琴。
      他也想举着那琴撞朕一回?
      他还真是个傻子,不知道没灌过铅的琴就算撞到了朕也不会有事,况且朕身边的侍卫已经开始抽刀了。
      那男人吓了一跳,一下子坐在地上,蹭着地后退,他的怀中仍旧紧紧的抱着那张琴,琴弦上有血,他的指尖也全都是血。
      他还在弹那张该死的琴,他以为他弹了她就会回来?
      她再也回不来了!
      若不是他整天弹那张该死的琴,她也不会死!
      她怎么可以比朕先死去,她可是朕的影子啊!她是手足,是朕的脏器,是朕在这世间的第二条生命。
      她就是朕啊!
      这与直接杀了朕又有什么分别!
      朕好怨呐朕好恨呐,朕一步步逼近,想抢过那张惹事的琴狠狠的摔碎。
      那人缩成一团惊恐的看朕,那神情无比熟悉,熟悉到朕的酒意一下子全醒了。
      朕忽然觉得他像一个人,像一个朕和她都十分熟悉的人。
      他是像谁呢?
      朕努力回想,回想那些我们一起见过的人、熟悉的人。
      朕想不出他像谁。
      总不可能是像朕吧。
      朕自嘲的笑出一声来,承认她心里没有朕,难道就这么难?

      对她而言朕从来都不是必需品,一直是朕离不开她。

      朕忽然觉得疲惫,朕从来没这么疲惫过。
      朕转身离开那小屋,赵高站在外面,手中抱着那个装了她故衣的木盒:“陛下,那个乐师,要怎么处理?”
      “她生前喜欢,就殉葬吧。”
      给她殉葬。
      不,是给朕殉葬。

  •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撒花,这是我人生中除了高中自习课那些爽一下就跑的速食随笔之外第一个完本。
    摸着良心讲这个收尾挺一言难尽的,完全没有正文收束时那种一气呵成的感觉。
    初稿结束的时候字数将近八千了,最后咬牙删了一千多,可还是冗长,只能强行改成(六)和尾声两篇。
    在我看来兆歌的故事应该到“奴才画的是伶歌大人”就以经结束了。可是太多计谋人性还没有写完,刀子也剩两把没发。所以拖拖拉拉的写成了这种尾大不掉的感觉。
    就这样吧,不想改了,好歹也算终于完成了一件事情。
    接下来会出个后记,写一些我絮絮叨叨毫无营养的话,以及解读分析篇文章的暗线与人物性格。
    其实这些本不该是我这个作者来写的,毕竟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这般粗暴的将所有角色定性未面过于狂妄。
    可是我深知自己只是个无人问津的小写手,我的文章的人只配得上粗略的泛读,甚至因为更新迟缓许多人看了后面就忘了前面,更不会去思考哪一步的深意,我所热爱的草蛇灰线和弗洛伊德心理学不过只是草灰和故弄玄虚,若不特意提也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
    对于这一点我没有任何不满,也没有责怪任何人的意思,其实恰恰相反,只要有人能看到我的文章我就已经很满足和感激了。
    总之,后记很快就发,今天写不完就明天发之后这篇文就会被设定为完结。
    大家愿意看也好,不愿意看也可以。
    你们能看到这里,愿意读我这些毫无意义的故事和唠叨,我由衷的表示感激。
    我是阿檀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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