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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要热烈,要爱,要热烈的爱 ...

  •   今天晚上《如懿传》大结局。
      这部剧一直被称为《甄嬛传》的姐妹篇,但实际上,它更侧重描写情爱与人性,“斗”只是服务于前者而已。
      所以如懿输了,有爱就是会输啊,把爱情与宫墙放在一起,注定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不过,尽管我早就知道结局,但还是在周五那天晚上,看到第87集的预告时,默默的神伤了一会儿。
      请原谅一个女孩子的矫情和认真。

      当我看到如懿拿着小扇,闲话家常般,一个个念着那些走过她生命的女子的姓名时。
      我想,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天。
      姑母,阿箬,琅嬅,晞月,绿筠,玉妍,意欢……
      她们都是一样可怜的女子,红墙之下,终是逃脱不得。

      如懿说谋权争斗,让人厌烦。
      她曾因是是非非被拉下水,惹得周身污秽,但那双手,却倔强的不肯染上鲜血。

      她不是弱。

      最后时刻,她设圈套引嬿婉入局,她不会算计吗?她会,可她也曾答应过皇上绝对不会算计,她不肯屈,所以直到最后时刻,她也只是引嬿婉入局,让嬿婉“自己决定命运”而不是直截了当的去“加害”。

      你看,其实生命中走了这么多人,她又如何是想就这样输呢?她只是不能够那样赢。
      宁折不弯让她清白,却也让她生生应了“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八个字。

      知乎上,许多人说,《如懿传》的结局可以用“惊为天人”来形容。

      我想,结局的确是够惊艳的——
      她一笑,仿佛许多事从没发生过。
      她知道她的生命将逝,而某些伤,她曾经遭受,也即将痊愈。

      我觉得我特别的欣赏如懿。
      我在看剧看到70多集的时候,也和许多观众一样,有点生气,越看到后面嬿婉得意就越觉得如懿不争气,太弱。
      然而,到了今天,我觉得我对如懿的憎恨是很恐怖的一件事。

      因为,当我把自己代入剧情的时候,那一刻我居然想要去害人,我想斗,我想赢。

      可我全然忘记了去斗去争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牺牲。

      牺牲凌云彻才能变强大,牺牲自己的良心才能身处高处,牺牲坚持了一辈子的与皇帝的爱情才可以赢得机会。
      谋求算计,从来不是“自保”两个字就能够的,因为要争,必得狠毒。
      人一旦嗜血,又怎么能停手?

      想明白这一点的时候,我敬佩如懿,敬佩她保持初心,从不失却情爱本真。
      其实,如懿的爱情放在现代人身上也一点不落伍,反而很酷。

      她就是平静之下,从来不曾失去热烈,她保持着爱,而且是热烈的爱。

      我审视自己的爱情。
      我爱着别人的时候,是看似平静的不死不休,是孤独,霸道,强硬的。

      我必须需要回应,否则真的会死于思念,死于心碎。

      说句很非主流的话,我是那种——
      我喜欢你喜欢到心痛,你也要感到我痛。
      我要做你心上永恒的野草,爱着的时候那上面开满玫瑰,不爱的时候,我就化为荆棘,做你心上的刺。

      我爱一个人,绝不会春风化雨,寂静喜欢。
      我要在他的生命里留下“到此一游”的记号,就算短暂,也要做烟花,噼里啪啦的绽放到他意乱神迷。我要变着法的暗示他,然后让他来勾引我。
      如果我不幸爱上一个心里有别人的人,那我也绝对会告诉他我的心意。
      爱恨你随意,但表达是我对你爱的步骤之一。
      爱一个人,是不可能去从容平静的去隐藏的吧。

      恋爱的时候,我太容易害羞,也太容易意乱情迷。
      我非常容易心软,会愿意妥协,也容易被哄骗。
      但是一旦某个事情真的到了需要一个结果的地步,我动了真格,就绝对不可能有任何转圜的余地,无论我是否还爱着对方。

      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前任还保留联系,分手了就绝对是过去时。
      因为我没有任何一段是平淡的收场,我都是惨烈的,喋喋不休的,暗伤连城。

      我是那种,希望相爱的时候,他要多爱我一点的人。
      如果我还喜欢的人,他没有和我在一起,我一定不要他比我过得好。祝福都是假话,即使他想到我不会天崩地裂,那也要百爪挠心。

      我希望每一个心里有过我的人,在多年后还能想到我。
      想到我的时候,会一愣,说:“其实她啊,于我而言是特别的。”

      我没有安全感,我从来没有势均力敌的相爱过。
      我总是营造出强于对方的假象,却早就在动心的那一刻认了输。

      朋友和我不太一样。

      我的小倩,她是那种宜室宜家的女孩子。
      作为旁观者,我觉得她每一次恋爱都像是“两口子过日子”,她是我见过的最适合结婚的女孩子了。
      她不会给人恋爱过度的疯狂感,很笃定很踏实,和她在一起仿佛不由自主就会想到“婚姻”二字。

      我们聊天的时候她也是一种云淡风轻的样子,高三的时候她与谈了蛮长时间的男朋友分手。
      我看出来她很伤心,还把她的故事改编了一下,给她写了篇短篇小说。

      她看完后说写得好,再也没有其他的表示。
      后来有一次深夜,她问我那篇文章我还有吗,我才窥探到她一点点心意。

      后来一起吃饭,聊起那个人,她说了很多他们之间的事。
      我才知道,原来她也曾深深喜欢过,离开了,也汹涌澎湃的伤过心。
      可她,倔强的不让任何人知道。

      还有个朋友,她很容易爱上别人,也很容易分手。
      她自己也说,她就适合不断的恋爱,仿佛只有这样她才能感受到,那种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陪伴、拥抱的感觉。

      直到后来,她谈了个男朋友,交往了两年都没有分手。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生,她喜欢了好多好多年,她谈过的男朋友,大部分都是多多少少和那个男生有联系的。

      她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我吃惊了好几天(这是什么言情小说?!)。

      其实,年轻的我们都是热烈的,都是可以为爱心碎的。

      当然,每当我想起我朋友和我之间的这些事情的时候,也会想起,和姐姐聊天的时候,问她“你和哥哥的情人节怎么过”,她回答我,“结婚后哪有这些事”。我问她,“哥哥不给你买礼物吗”,她说“结婚后只有孩子的礼物才是正儿八经的礼物”。

      我知道浪漫可能很简单,但是结了婚后,经济普通的家庭,在面对房贷车贷孩子上学赡养老人的各种压力之下,是否还会舍得花上几百块买一束花?

      唉,我是那么喜欢拆礼物的人呢。

      对了,我突然想到两个人。

      比伯和傻脸。
      他们最近上热搜了,作为见识了他们俩几年的纠缠的吃瓜观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记得去年傻脸和盆栽分手的时候,就有网友说,无论比伯和傻脸最后有没有在一起,他们俩这几年的爱情,就注定了两个人会纠缠一生了。
      因为,太声势浩大,不死不休般的高调,热烈。

      而这次上热搜,我们都知道许多报道不过是莫须有的事,但是他们俩的名字总会被联系在一起。
      有个网友评论说“以我和谈了八年的初恋分手的经验来看,爱是真的爱过,放是真的放不下,回是真的回不去了”。

      而我想说,各自安好就好,哪有那么多值得遗憾的呢?
      反正热烈爱过,总好过不曾爱过。

      ——周晚欲
      2018-10-15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要热烈,要爱,要热烈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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