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肉脯的这一段,是根据原剧来写的,只是将被挟持的人,从丝草改成了在景。
至于那个澳门的货币问题,看片子的时候,我一直很奇怪,这是用什么做的肉脯,居然要十美金一张?后来查了一些资料,才明白,应该是文化上的差异。在澳门,虽然有专门的关于货币的发音,但因为学校一般选用香港的教材,所以在说起货币时,沿用的也是香港的说法,以dollar和cent来称呼。但这个说法,和我们一般习惯说的美金,意思是不同的。dollar和cent,就跟人民币里的元和分似的,并不是美金的计量单位。
老板在跟他们报价时,说的应该是ten dollars,但不应该翻译成美金,哪国的肉脯,也卖不到这个价钱啊。我查了一下,网上说,如果不说英文而说澳门语的话,他们会将dollar的计量,读成“慢”,所以,我在文里,虽然老板和丝草说的是英文,但为了方便,我用中文表达意思,所以也用了“慢”这个发音。
顺便说一下,dollar也不只是美国才用的货币计量单位,其他国家也有用的,也不能一概翻译成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