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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2023年1月20日,大年三十。
      我提笔,决定用文字记录下所有与你有关的记忆。
      想永远记得你。

      *

      我已经记不得第一次见到周予珩是什么感觉,但我猜,当时对他的第一印象大概是——
      看起来有点拽,有点张扬。

      起初,在同一个班的我们并没有什么交集。

      他是走读生,我是住校生,他不爱学习,我是班里名列前茅的好学生,他只喜欢和他熟识的那几个人一起,性格稍微有些冷,而我又不算外向。
      同班一年多,交集甚少。

      我也已经记不清,究竟是为什么,他开始招我,总喜欢扯我头发,拿橡皮扔我,踢我凳子,叫我外号……所以一下课,我总会追着他满教学楼跑。

      他很高,腿生得长,跑得也快,除非是追到死胡同里,我怎么都追不上他。

      他知道我追不上,常常跑着跑着就会转过头来倒退着走,挑衅地仰头睨着我。

      他不仅是身高在那个年龄的男生里显得优越,喉结也是,仰头吞咽时喉结跟着滚动,有种难以形容的吸引力。
      喉结往上,是清晰的下颌线,很薄的唇,再往上,是挺直的鼻,与那双懒懒半搭着,被黑发稍稍遮掩的双眼。

      那时候,我始终觉得我并不喜欢他,可每当他这样倒退着仰头看我,我心里总有种说不明的感觉,分不清是不是心动。
      是我太迟钝,现在才分清,是心动的。

      我记性真的很差,差到曾经极度讨厌了六年的人,一上大学后竟一点记不起到底是因为什么讨厌她。
      而记性这样差的我,记得每一次他倒退着走时,那双谑笑着的眼。

      周予珩长得并没有多好看,只是论穿搭,论气质,在同龄人他无疑是很突出的,还有那冷冷的,又欠欠的痞。

      夏天他喜欢穿白色短袖,在哪怕最热的三伏天,他身上也不像同班其他男生那样臭烘烘,有独特的,淡淡的清香。
      我曾多次被那股味道笼罩,包围,在盛夏时分。

      我们的教室在楼梯口,出了教室门,左边是天桥,前面是楼梯。
      一次,我追着周予珩跑过长长的天桥,一般跑过天桥他就会往回跑,但大概因为是大课间,他朝着天桥另一边的楼梯跑下去,我跟着追下去。

      周予珩三四步就能下一层楼到拐角,我才下一阶楼梯,他已经在拐角的地方等着我了,等我离他只有几阶楼梯时他再继续跑。
      所以,当我因为跑得太急脚下踩空摔下去时,他第一时间接住了我。

      因相撞而骤起的风,拂动他衣摆,掠过我耳发,捎来他身上的气息。
      清冽,干净。

      我隐约记得,摔进他怀里时,下巴好像磕在了他的锁骨上,有些疼,但我一声没吭,某种情绪伴随着戛然而止的蝉鸣,在我停滞的呼吸中定格。

      那是第一次,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也是第一次,我那样近距离靠近一个男生。

      大脑完全是空白的,又仿佛不是空白,每一根神经似乎都浸在他身上的味道里。
      我忘了疼,忘了这是人来人往的楼梯拐角,而我因摔下来下意识地抱住了他,他也揽着我的腰。

      心跳早已失控,四周充斥着独属于他的气息,我好像完全跌入他的领域,丧失了自我的意识,就那样怔怔地靠着他。

      等好几秒后,我才反应过来,然后慌张抬头,对上他侧目低垂的眼。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笑。

      看着他笑得有点欠欠的样子,我一咬唇,抬手使劲儿打了他一下,转头跑了。

      回到教室,我脑子有点混乱,坐下来后一直在清理桌面,但越收反而越乱。

      前面的杨晴转过头来看到我,表情像是吓了一跳,说了句∶“你脸怎么这么红?”

      我长得白,脸一红特明显。

      “热。”
      的确很热,浑身都热。

      我抬手给自己扇风,周予珩从教室外进来,大热天的,两手还插着兜。

      他位置在最后一排,回去经过我时,他从我桌上拿了支笔往上一抛,再接住转两圈,“借支笔。”

      说是借,也没管我同不同意。

      “不借。”

      我伸手想去抢回来,他避开,把手里的笔举过头顶。

      “拿的到吗你?”他挑了挑半边眉毛。

      年纪小的人都经不起挑衅,我好歹在女生里也算高的,还就跟他较上劲了。
      可惜我跳不高,怎么都够不着,但我实在看不得他那一脸欠样,干脆攀着他肩借他的力去够。

      眼看我就要拿到笔,他又把笔换到另一只手,我再去抢,他又换回这只手,气得我抓住他一只手,再去抢他另一只手里的笔。

      我是真被他这耍猴一样的戏弄气狠了,完全忘了异性的手是不能乱碰的。
      我不仅碰了,还用力抓住了他的手。

      他手大,我只能抓住他两根手指和半边手掌,而他只需要微屈指节就能握住我整只手。

      男女之间好像真的有微妙的磁场,当他指腹触碰到我手背时,我一瞬间半边身子都麻了。
      那种触电的感觉,我到现在都记得,起初是惊起的一刺,像轻触植物根茎的尖刺,但不疼,是酥的。
      微微的麻意顺着手背一路往上窜,让心跳失控。

      下意识地,我在愣了两秒后转头看向我们相握的手,再抬头看向他。
      我本来以为他跟我一样,是在不经意的情况下碰到我手的,可对上那双含笑的眼,我知道他是故意的,故意耍流氓。

      我气恼地把手猛地抽出来,狠狠蹬了他一眼。

      在此之前,我有感觉他好像喜欢我,这一天后,我确定他就是喜欢我。

      我看出来了,别人也能看出来。

      “周予珩肯定喜欢你!”
      在去吃午饭的路上,朋友王婧婧这样跟我说,然后问我,“你喜欢他吗?”

      “不喜欢。”
      我很肯定的回答。

      那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是不喜欢的,甚至有些讨厌和看不起他。

      讨厌他的原因很简单,他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女性朋友,他们要好的程度甚至到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谈恋爱的程度。
      那个女生叫刘涵雨,是我最讨厌的人。

      我讨厌刘雨涵的原因倒是有很多,但绝大多数都忘了,是真的忘了,却也是真的讨厌她到了极点,活到现在,我从来没那样讨厌过一个同龄人。

      不止是我,全班半数以上的人都讨厌刘涵雨,是想起这一点,我才慢慢想起大家讨厌她的一个原因——
      她仗着是班长,老师和她关系好,家里还有点势力,是我们惹不起的人,就对同班同学颐指气使,像是全世界都必须围着她转。

      因为讨厌她,每天和她卿卿我我的周予珩也一并让人觉得很碍眼。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周予珩是挺吸引女生的那种类型,却从没听说过班上有人喜欢他。

      当你看不起一个人,哪怕你对他产生了好感,也很难真的喜欢。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写了7天,开头反反复复删了又写,不知道要怎么开这个头,我去翻空间相册,翻留言,翻历史签名,企图多找寻回一些关于他的记忆,可五千多条留言翻到底,我还是一点都记不起我们的初遇。
    我们好像是在同一个地点但在不同的时空的两个人,是在那个夏天,两个平行的世界突然重合。
    他成了我青春余白中,最灿烂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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