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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黎幽(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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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里杯觥交错,名媛和公子在音乐的伴奏下翩然起舞。
晚会的一角,黎幽慵懒地靠着墙,托着酒杯观察会场里刚走进来的一群人。走在最中间的人穿着一身名贵的西装,举手投足之间尽是风流。他是那种甫一出现就会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住的男子——世界百大富豪之一的独生子,丰禧财阀的第一继承人,丰澍。
俊美无俦,天之骄子,也难怪所有人都关注他。
也不是所有人。
处在角落的黎幽扬起了一丝笑容,绕过丰澍的肩头,把视线停在他身后的保镖脸上。
那个人长得并不出众,但是他有不同于其他那些生人勿近的保镖的气质,让她无法忽视。
晚会主办人谄媚地趋前欢迎丰澍,客套地与他嘘寒问暖。其他人则继续跳舞、聊天和卿卿我我,一点点淡化丰澍万众瞩目一般的存在。
她索性喝光杯里的酒,再次放下时,嘴边笑容更盛。
因为那个人居然已经走到会场的另一角,站到了她的斜对面。他们两人各占一隅,明明相隔最远,她却可以清楚看见他流转的每一次目光。
那个男人才不是什么保镖,保镖不会离开委托人。
当然,三十五分钟前的她就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
在当时的她眼里,往那随意一站的他轻易地拥有了比丰澍更为强大的存在感,比她这个明星赛车手更为耀眼,是她在整个宴厅甚至职业生涯中遇到过最令人感到压迫的一个人。
那时候的她,只有一个想法。
“我要打败他。”
“我要打败号称世界最强猎人的他。”
一小时前。
作为赛车界里炙手可热的新人王,黎幽落落大方地和市长跳了一支开场舞。
她是新晋的宿泽大奖赛冠军,加上明艳动人的外貌,她迅速成为了各大品牌的时尚宠儿。她生来就注定活在聚光灯下,她非常享受成为焦点的那种感觉。至于非议,她已经做好准备要在接下来的锦标赛中创下让大家心服口服的成绩。
跳舞的时候,市长一直夸她很美,她听出了话外之意,一曲结束后便找了个借口离开舞池。
她捧着一杯酒,漫不经心地沿着巨型落地窗走。这个偌大的宴会厅在二楼,宾客来来往往,富家小姐和权贵少爷多不胜数。她穿着墨绿色的晚礼服,隐于人后,一个人静静地走着,直到透过窗看到了喷泉旁的他。
当时他坐在楼下广场的喷泉池边缘,正在用叶子吹一首歌。
吹得动不动听,隔着窗,黎幽听不到。
她只知道自己像是被人点了穴一样,只能定定地站在落地窗前,凝视着他吹着一首又一首无声的歌曲。
悲伤,她想,那些旋律一定很悲伤。
不然他眼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遗憾。
大约二十分钟后,一辆白色轿车驶近。吹着叶笛的他立刻揉碎叶子,眼神变得凌厉。车里的人打开了门,他二话不说就坐了进去。随即车子打了个圈,往停车场的方向驶去。
能把车驾进那个酒店广场的人一定不简单,黎幽心想道。
果然三十五分钟后就看到丰澍进场,他则走在丰澍后面,宛如一名身手了得的保镖。
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哪里呢。
她努力地回忆,终于想起好像是前几天逛街时看过他。
那时她被一位护肤品柜员拉着,柜员滔滔不绝地介绍着他们产品的天然成分,说那些草药全都摘自几位名猎人之手。说着说着,柜员还给她看了一本宣传册,里面印着几个人的照片。
她敷衍地看了几眼,买了一盒眼霜就忙不迭地走人。
几天前的她又怎么会知道,几天后的她竟然会在晚会里遇见他,并且还燃起了莫须有的战意。
她在网上搜了搜护肤品牌子和“猎人”这个关键词,果然找到了相关结果。
程聆。
他叫程聆。
那时的她断然不会知晓,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这位叫做“程聆”的猎人会陪她度过无数个昼夜,直到她以为他们会这样过完一辈子时,她收到了他可能已经葬身雪山的消息。
而她比谁都更清楚。
他恰恰好是一个喜欢把不可能变可能的人。
***
拉森在短短几秒里想了几十种打发黎幽离开的话,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五分钟,我只给您五分钟的参观时间。”
“好。”她爽快答应。
拉森领着她走入里屋,她悠闲地跟在后头,东张西望地观察起装潢设计。突然,她看到一面墙上挂着十来张照片,其中一幅还有点眼熟。她只是匆匆一瞥,想着等下出来时再认真端详。
拉森用钥匙打开了一个房间的门,里面的摆设非常简单。除了一床一桌一椅一柜外,地上就只有三个行李箱和几件基本武器,再无其他。
她把目光锁定在某个行李箱上,上面还毅然贴着他们某一年出国旅游时买手信附赠的搞怪贴纸。她不由自主地迈开脚步,像是被什么东西召唤着前进。
拉森叮嘱道:“调查局已经搜集过证据,您想碰什么东西都可以。但是请勿偷窃和破坏家具。”
她看黎幽没有回应,就再提醒了一句:“五分钟后我会过来,届时请您配合离开。”
拉森知趣地掩上门。
房内,看着有些掉漆的行李箱和略微褪色的贴纸,黎幽想起很久以前和程聆的一段对话。
“世界上那么多座山,你最喜欢哪一座?”
“玛芽峰。那里的风景很美,明年我带你去看看。”
“不要,我最讨厌爬山了。”
他笑而不语。
“你觉得最难征服的是哪一个?”
“富霓的好几个峰都挺难的。太陡了,每年死的人也特别多。非得选一个的话……就芬六吧!”
“那你最讨厌的山呢?”
他吐出小小的烟圈。
“壮士峰。”意外的简短。
“可你不是每年都去那里吗?”
“没办法,要糊口。”
“那你为什么讨厌它?”
他丢掉手中的烟,踩灭了烟头。
“因为它让我变得软弱。”
软弱,她人生中感受过这样的时刻三次。
第一次,她最爱的姥姥弥留之际。
第二次,她出了一场事故醒来之后。
第三次,她站在令他变得软弱的地方看着一个行李箱发呆。
***
二十八年前的跨年夜。
她和市长跳完舞后就无心应酬了。经纪人鸣姐知道她的性格,从不逼她做不喜欢的事,就索性和她讨论起下一场比赛。
两人都是事业大过天的人。黎幽穿着小礼服,和鸣姐在会场里认真地洽谈公事。聊天间隙中,她再抬起头时,程聆已经消失了。
无论是刚才他站着的角落,或是人气王丰澍的身边,都没有他的身影。
鸣姐顺着她的眼光看去,下意识地询问:“你在找谁?”
黎幽微笑摇头,反问鸣姐道:“鸣姐,赏脸跳一支舞吗?”
鸣姐故作生气地拍掉她伸出的手掌。“别闹,你知道我跳舞老是同手同脚的。”
黎幽莞尔,收回找寻的目光。
在宴厅流光溢彩的灯光下,她和鸣姐旁若无人地聊起未来规划和名人八卦。
直到深夜十一点五十九分的最后十秒钟,她们站在彼此身边,和宴会里的所有人齐声倒数。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零!新年快乐!”鸣姐感慨万分地抱着她,黎幽至今依然记得她身上那股清甜的香水味。
后来鸣姐也这样抱过她一次。
不同的是,那一次的她不再是体坛的明日之星,而是前途未知的病人。
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鸣姐的车停在三楼,她的则在五楼。
她们在电梯里互道晚安后,她便继续搭乘电梯上去。
到达五楼后,她走向自己的车,却赫然看见她的车旁站着一个人。那个人背对着她,背挺得很直。
她停下脚步,小心翼翼地退后,握紧拳头做好反抗准备。
感应到她的气息,那个人转过身,脸上是亲切的笑意。
他说:“黎小姐,兜个风吧?”
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可是很奇怪。
他的一举一动却让她觉得他们好像认识了很久,仿佛一见如故。
真是莫名其妙。
她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开了车门,程聆坐上副驾驶的位置。
她一路往东开,上了高速又出去,最后进入一个小城镇,把车停在了一排早已关店的商铺前。街上几乎没有人了,偶尔只有快速飞过的几辆车。
她看了看时钟,凌晨两点。
她看向旁边的程聆,程聆头靠着窗,看似沉沉地睡着了。
她按下自己这边的车窗,肆无忌惮地观察起他。
他的皮肤比她黑一点,额前有碎发,左耳耳背上有颗很小的痣。他的呼吸平稳有力,看样子是睡得相当好。
她失笑。
难道自己被人当成了司机,专门载人兜风,哄人入睡吗?
她心里顿时生出几分不满,打开收音机,放大音量,电台的音乐悠悠传出。
可是程聆没有醒。
她更恼火了,在他耳边打了几个响指。“喂?醒醒!”
他还是没有动静。
她迟疑了一会儿,确认程聆的胸膛还有起伏的痕迹,她用手推了推他的肩膀。“喂,你没事吧?”
说时迟那时快,程聆反抓着她的手,眼里的冷意铺天盖地,宛如一个陌生人。
她立刻抬起另一只手想要推开他,结果也被他紧紧抓住了。
一切就发生在短短两秒内。
他看清黎幽的脸,想起了什么,倏然放开双手。
“抱歉,黎小姐,我……”
“下车!”没有等他把话说完,她语气生硬地命令道。
程聆没有应答,动身下了车。
黎幽锁上车门,踩下油门,扬长离去。
对于这次的深夜兜风,四年后的程聆是这样说的:“那次见面时,我的戒备心还很重。那时你推我,睡梦中我以为是敌人就出手攻击了你。抱歉,黎幽。”
“你这话有矛盾。如果你的戒备心真的那么重,当时的你又怎么会睡得那么熟?”
程聆把手中的花盆放到茶几上,带着耐人寻味的表情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每次都来找你兜风吗?”
“因为我开车最好,坐我的车能让你呼呼大睡呗!”
程聆摇了摇头。
“不是。是因为在你身边,我觉得很安全。”他亲昵地笑。
“安全到我可以放心地在你身边睡觉,随心地在你身边做梦。不用烦心哪个敌人会找上我,不用担心哪只怪物会吃了我。”
“那份安全感来自于你本身。你没有意识到,你是多么强大的一个人。”
他的气息越来越近,直到黎幽发现原来他眼角也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
他的眼里是她一个人。
他平日深不见情绪的眼眸里是绵绵的情意。
二十七年前的情人节,晚上十一点。
黎幽刚完成了一场友谊赛,惜败给了另一位赛车好手。她走到停车场,程聆已经在那里等了半个小时。
他问:“想吃什么?”
黎幽没有心情,粗暴地拉开车门。“不吃,兜风吧。”
自去年的跨年夜开始,程聆每过几个星期就会出现一次,每次出现必定会守候在她的车旁。他找她的理由只有一个:兜风。
她就这样毫无理由地载着他去遍城市的每个角落。
他们在车上很少交谈,程聆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有时她停车后,程聆就会醒来。两人会下车走走,偶尔还会聊聊天。
她不反感这样的相处,但是她也不理解他们这样到底算什么。
刚好今天输了比赛,正好就趁今天一次过问清楚吧。这么想着,她把车开到路边停了下来。
这一趟兜风,程聆没有睡觉。停车后,他抢先说话:“黎小姐,情人节快乐。请问你要什么礼物?”
黎幽一愣,这才想起此刻还是情人节,她早上收到的巧克力和花束几乎堆满了整个更衣室。
她粲然一笑。“你要送我礼物吗?”
他没有遮掩。“嗯。”
“什么礼物都可以?”
“我尽力而为。”
“那……”她抿唇思考。
她免费载了他那么多次,论好心,她认第二,谁敢认第一?这份礼物一定要是份大礼才行!
要个什么样的礼物才好呢?
她转了转眼珠,透过天窗看到天边有几颗星星。
她想起现在的小女生流行考验追求者,要追求者给自己射星星捞月亮造太阳的。倒不是要为难追求者去做不可能的事,而是要看他们如何破解考题,送出一份别出心裁又符合主题的礼物。
她有了主意,伸出右手食指道:“我要一颗星。”
“一颗星?”程聆抬头看向天窗,然后又看向她再三确认道。
她点头。
程聆也笑着点头。“好,我想想。”随后陷入沉思。
看着程聆低头思考的样子,黎幽不禁感到后悔。她想:“一颗星好像太老土了点?”
车内一时沉寂。
她觉得气氛过于暧昧,便别过脸不再看他。“嗯,就一颗星。你想想办法吧!”
沉默地过了五分钟后,他竟突兀地下了车。他一手撑着车顶,一手搭在外开的车门上。他微微俯身探进车内,一脸认真地说:“抱歉,我现在做不到。明年今天,我会送你两颗当做补偿。”
说完,他关上门,走到对街,被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群擦去了身影。
那天起,他再也没有出现。
彻彻底底地消失在了她的生活中。
直到三年后的情人节。
除了姥姥和鸣姐外,黎幽很少等人。
程聆自然也不包括在内。
在程聆消失的三年里,黎幽谈了两个男朋友。一个谈了将近一年,另一个则因为性格差别太大不到七天就分手了。
此后她把全部心思放在赛车和代言上,每天都过得无比充实满足。
三年后的情人节,她和鸣姐结伴去高级餐厅吃晚餐,好好犒劳自己。快十点的时候,她们分道扬镳,各自回家。
黎幽觉得时间还早便开车到海边,果然在沙滩上看到一对对恩爱甜蜜的情侣。
她靠着栏杆,闭着眼睛感受海风。耳边不时传来男男女女的嬉笑声,让她觉得既安静平和又充满人气,很有踏实感。
忽而,她感应到有人走近并站在了她身边,她倏然睁开眼睛,映入眼里的竟是她许久都没有再想起的程聆。
他的脸庞看起来更硬朗了一些,皮肤也比记忆中的深了不少。她微微张嘴,错愕万分。
他却舒开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把手中的花盆抬到了她的眼前。
花盆里开了明艳非常的三朵花,还有一朵含苞待放。
那些花有着五片亮黄色的花瓣,花瓣尾端呈尖状,宛如一颗颗星星。
她压住心底的诧异望向他,只听见他说:“这花叫心星花,是形状中最接近星星的花。”
原以为他把话说完了,没想到他还继续说:“种花的土是我在登顶璋峰时取的。璋峰是世界最高峰,又称摘星峰,是高山中最接近星星的峰。”
“浇花的水来自星之谷。河水清澈见底,湖面浪波荡漾。水光似星光般明亮,是名字中最接近星星的河。”
“花盆由井默亲手设计与打造,井默是去过厉星最多次的宇航员,是众生中最接近星星的人。”
“这是我能想到的能做到的能给你的全世界最能够比拟天上星星的一份礼物。迟到了三年,对不起。抱歉,我好像总是在说抱歉和对不起。”
“三年前我就种出了第一朵花,但是由于我的疏忽,它在新年前不幸凋谢。我花了七个月的时间重新寻回相同的四个元素,等到花开时你已经有了男朋友,生活幸福美满。也许是知道可能永远没有机会送到你手上,我再怎么精心照顾第二朵花都败了。于是我又再用上一点时间和力气,重新种了这第三盆花。”
“原本想等到第四株花开时再送的,可是我已经等不及了。”
“黎小姐,情人节快乐。这是第一颗星。”他把花盆放到她的怀中,指着其中一朵笑得明朗。
他一字一句重复着这句话,像是要把三年来欠下的都一次补上。
“黎小姐,情人节快乐。这是第二颗星。”
海风很冷,她抱着花盆的手更冷。打情骂俏的人声不绝于耳,他说的每一个字清清楚楚地落进了她的心里。
“黎小姐,情人节……”
她没有等他把话说完,而是把花盆放到了栏杆上面,向前紧紧地抱住了他。
“程聆,情人节快乐。”她说。
“情人节快乐。”他回抱她,嗓音里的欣喜含蓄又热烈。“黎幽。”
她笑得很开心,余光扫到那几朵花,她甚至已经想好要将它安置在家中哪个角落。
她很爱那盆花,定时定候给它浇水施肥,所以她记得它的下场。
在窗台旁边,它孤单地垂着头,灰败地枯萎了。
***
某天晚上从摄影棚出来后,黎幽驾着车经过程聆的小区。
他住在城市的最南边,小区里龙蛇混杂,程聆特别叮嘱过她没事不要随便来。
在一起将近五年,他们聚少离多。程聆总是在半夜离开或出国打猎,而她不是在赛车就是在拍广告。
即使两人难得在一起,也只会在黎幽家小聚,低调得很。
那天她心血来潮,决定上门碰碰运气,看看程聆在不在。
大门没锁,她推门而入,昏暗的客厅里没有人。
她本想开灯,怎知听见某个房里传来一声很轻的“咔”。
像是销子发出的声音。
她转身就看到房间有光。知道程聆就在房间里,没扑空的黎幽笑了笑,萌生起作弄他的念头。
于是她蹑手蹑脚走到房门前,快速转动门把,想着如果突然开门出现,一定会吓到他。
门打开,她大喊:“哈!没想到吧?”
“咻。”一件小物品擦过她的头顶,飞向客厅的天花板,打穿了一个小洞。
黎幽的瞳孔猛然放大。她震惊地看见程聆身受重伤,面对着她坐在地上,房里溅满了血迹。
他右手握着手枪,眼神复杂地看向黎幽,不到半秒便枪头朝上开出另一枪,击碎了房里的灯管。
屋内即刻变暗。
“快走!”他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急躁。
黎幽呆站在他三步之外,她脑里的信息杂乱无章,像是一个一个迅速晃过,又像是一批一批扎堆出现。
“快走!”他加重语气。
往日关于程聆的细碎片段和眼前所见所闻合在了一起,她终于拼凑出了真相。
他不是什么猎人。
她刚才在客厅里听到的“咔”一声,是子弹上膛的声音。
要是她刚才打开房门时没有出声,程聆开的第一枪就会射入她的脑门。
她就会……
她不敢再想。
整间屋子几乎没有光源,但是街灯逐渐渗透进来,她开始看得清房间里的情况。
被单、窗帘、墙壁上都是血。
床上躺着两具尸体,地上躺着一具。
她恐慌地看向他,他的五官因为疼痛而扭曲在一块,衬得他眼里唯一一抹光忧虑万分。他咬着牙艰苦地说:“黎幽,快走!”
程聆杀了人。
如果她不走,她可能就是共犯。
她转头,颤抖着身躯步出房子。拉开车门那刻,她犹豫了。
她奔回屋内。
“去医院!”她蹲下来想要扶起他。
“别过来!”他忍着痛别过身子,不想她沾上血。“你快走!”
“不能去医院?”
程聆在光线暗淡的房间里摇头,口中依然是那句话。“你快走!不用担……”
“那你一定有药箱,药箱在哪?”黎幽学过一些医疗技术。
“听我说。”程聆的语气很冷静。“你现在必须离开。不用担心我的伤势,很快就有人来救我。”
黎幽沉默了一秒。
谁会来救你?
真的会有人来救你?
她想问,但是她已然知道程聆会给出什么答案。
“我不信。”而她要做的是,她要留下来亲自看答案。
程聆无力地看着她。时间不多了,再不走的话,那些人就会遇见她,她就会被卷入这一切。“黎幽,你现在……”
“我说了我不信。”她斩钉截铁地打断。“除非我亲眼看到。”
她站起来,走向房间的浴室。
“三分钟。如果三分钟内没有人来救你,我就报警。”
她带上浴室的门,只留下一条小缝。“坐牢也比死掉好。”
程聆还想说什么的时候,有人“咿呀”地推开了大门。
已经来不及了。
他咬了咬下唇,对着躲在门后面的黎幽小声说道:“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他的胸口因为拉扯流出了更多的血。
他艰难地转过身,一抬头就看见三个鬼魅般的人影伫立在客厅里。他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和平常无异。
那三个人缓缓从客厅走进房间。
黎幽猫着身子,屏着气观察门外的一切。
站在中间的那个人蹲了下来,和程聆面对面对视着。
右边的人娴熟地检查地下的尸体。
左边的人则拉起半边窗帘,房内情况顿时一览无遗。
透过缝隙,黎幽惊恐地目睹了她这辈子最难以忘记的一幕。
那些尸体的身上都是窟窿和伤口,那些人移动他们时,血还会喷薄而出,死状比她想象的还要恐怖一百倍。
程聆坐在地上,胸前的白衣都染上了血。
拉开窗帘的女人和检查尸体的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面容严肃地做着自己的工作。
而蹲在程聆面前的那个男人是个十分年轻的小伙子,精神奕奕,气宇轩昂。
他穿着花衬衫,配着一条沙滩裤,像是刚从海边回来。
那个男人话里带着挖苦与嘲讽,他问:“你真的就不怕我趁机杀了你?”
程聆没有理会,蠕动嘴唇和花衬衫说了几句话。声音太小,黎幽根本听不见。
半分钟后,花衬衫掰了掰手指,直直朝卫生间走来。
黎幽赶紧后退几步,在他打开门之前躲进了浴缸里。
花衬衫走进浴室,环顾一圈后便按下冲水键。
趁着冲水声哗啦啦地流,他走到浴缸旁,和神情恐惧的黎幽打了个招呼。在被他发现的那一刻,黎幽吓得三魂不见七魄,眼看就要尖叫出声。
花衬衫先她一步捂住了她的嘴,在她脖子上打上一针,黎幽顿时感到晕眩,不到几秒世界就变成了一片黑。
她只记得,花衬衫的眼睛是漂亮的浅褐色,五官在近看之下更精致了。
昏睡之前,她听到的最后两句话是:“程聆,你这次办事挺干净利落的嘛,浴室里一点血都没有,我们也不用浪费力气打扫了。”
“唯一可惜的是,这群窝囊废怎么没有连你一起杀死?”
等到黎幽醒过来时,她已经回到自己的家里了。
程聆坐在她的床边,像个没事人一样。
“醒了?”他给她递了一杯热茶。
她没接过,只是一把卷上他的衣角,里面都是绷带。
也就是说那一切都是真的,她不是在做梦。
确认了这一事实后,她反倒更冷静,喝下热茶,长舒了一口气。
一直以来,她都有所怀疑程聆的身份。如果他只是普通的猎人,又怎么会在三更半夜突然消失,又怎么会三天两头不见人影?但如果他不是猎人,又怎么解释他每次打猎回来的那些收获,又怎么解释他一年四季奔赴高山深林打猎呢?
黎幽揣着心中的满腹疑惑问道:“你到底是谁?”
程聆放下茶杯。“我不能告诉你。我希望你可以忘记昨天发生的事。”
“不可能。”她试探性地询问。“你是杀手?”
“不是。”
“卧底?”
“不是。”
“间谍?”
“你问再多次我的答案都是‘不是’。”
“那请你现在就离开。”黎幽索性躺下,不再看他。“我不想过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
程聆默不吭声,许久之后才终于起身离开。关门前,他向她道歉:“黎幽,对不起。”
她预料到他必然会这么说,很快地回应道:“不必。”
一个月后,黎幽再次回到程聆的房子。
这一趟,她把程聆放在她家里的所有东西都还给他,并送他一枚神秘火牌。火牌是她从姥姥的好友的妹妹的老师的丈母娘那里求来的,据说浸过圣水可保平安之余,还可以保暖、生火、照明,用途甚广。
这是她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程聆站在屋外,两人心平气和笑脸盈盈地寒暄了一番。
她已经不生气了,但是她也绝对接受不了刀口舔血的生活。
道不同不相为谋,她能做的就是不去成为他的累赘。
“言重了,黎小姐。你永远都不可能是任何人的累赘。”他看向掌心里她送的分手礼。
“给你添麻烦了。”他低语。路过的风吹起额前的碎发,他摩挲着那个火牌,看样子很喜欢它。
***
两年后,黎幽当起一日保姆,帮鸣姐看管孩子。
她带着小孩来到公园的游乐场,和一群小朋友玩得不亦乐乎。
黄昏时分,鸣姐才从她身边接走孩子。她却觉得没有尽兴,一个人快乐地荡起秋千。
天渐渐地暗了下来,等到她玩够了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她起身准备回家,背后却突然来了个人,把她搂进怀里。
这熟悉的气息……
“程聆?”她不明所以。
“嗯。”他搂着她的腰,两人像一对热恋情侣一样步出公园,走向公寓。“别逃。”
“怎么了?”她发现程聆将她掩护得严严实实的,神情严峻。
她突然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有人在跟踪他们吗?
是上次那些人吗?
怎么办?
“没事,快到了。”他察觉到了她的不安。他们还有十几步就将抵达公寓大堂。那里有保安和门禁,是安全的地方。
她没有再说话,配合程聆的节奏向前走。
她只觉得每一秒都很煎熬。
脚步很快,时间很慢。大堂很远,两心很近。
她想,程聆护着她,所以相对来说她是安全的。
那是不是就代表他是相对来说不安全的那一个?
思及此,她轻声说道:“等下你和我一起上去吧,这样安全点。”
“不用,我看你进电梯后就离开。”
“那你怎么办?”
“不用担心。”
她才没有担心好吗?
她只是不想看他横尸街头,落得个见死不救的骂名。
她赶紧扭头澄清道:“谁担心你……”
接下来发生什么事,她完全不记得了。
她只知道再次醒来时,她躺在了医院的床上,一睁眼就看到鸣姐激动地抱着她,扯破嗓子呼喊医生和护士。
病房里的灯光异常刺眼,鸣姐身上的香水味异常馥郁。
她觉得自己睡了一个很长的觉。
事实如此。
她昏迷了三个月。
原因是:脑部中弹。
一番检查后,医生让黎幽好好休息,迟点再来跟进情况。
病房里剩下她和鸣姐两个人,鸣姐眼眶红红地和她说道:“黎幽你总算醒了,真是谢天谢地!明天一定要去还神,还要给你……”
黎幽握紧她的手打断道:“鸣姐,是谁送我来的?”
“当然是你公寓的那个保安小哥!他说那天听到‘砰’的一声,跑过去看才发现你中枪了!幸好他行动够快,不然可就……”鸣姐顿住不说,换了个话锋。“哇,他可担心你了,每天不停发讯息问候你的情况。看,今天又给我发了几封!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被你迷得……”
“嗯,回头给他送一面锦旗和礼物。”黎幽没时间听无关的废话。“只有我中枪吗?”
“要不然?难道你还想别人中吗?”鸣姐摸摸黎幽的额头,确认她没有发烧。
“我不是这个意思。”黎幽扫掉她的手。“抓到凶手了吗?”
听到此话,鸣姐生气地跺了跺脚。“还没!当时天太黑,附近又没有监控,线索全无!想想就气死我!抓到人的话,我一定要狠狠修理他!”
说到这里,有人敲门进来,正是来收集线索的警察。
黎幽和警察交流了大约半个小时后,警察就离开了。
随后黎幽也让鸣姐离开,鸣姐本想再陪陪她,但是黎幽坚持让她回家好好睡觉。
霎时之间,病房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鸣姐推着她到处走走,她精神好多了。
她们现在坐在会议室里准备见一位医生,那位医生并不是她的主治医生,而是医院在进行手术时特意请来的外援。这位外援医生同时也是黎幽脑部手术的主刀,据说是位医术高超的仙医妙手。
“嗨。”那位医生走进来和她们打了一个招呼。
黎幽抬眼。
眼前的医生风度翩翩,如沐春风,眼睛里的浅褐瞳孔漂亮得令人移不开眼。
正是她两年前遇见过的花衬衫。
花衬衫一副泰然处之的模样,好像完全不认识她。
“黎小姐,感觉怎么样?”
她避开和他的眼神接触。“还好。”
“医生,黎幽她身体情况怎么样?还能比赛吗?”鸣姐紧张地问道。
对于接下来他要说的话,黎幽都做好了心理准备。
果然,他说:“不能。”
鸣姐失望地叹了口气,心疼地看着黎幽。
“五年内不能。”花衬衫补充道。
这一句话点燃了鸣姐的希望,可很快的,希望之焰又灭了。“可五年后,她都不适合比赛了啊。”
黎幽倒是比鸣姐想得远,她拍拍鸣姐的肩膀说道:“只要我还能驾,我就会一直比下去。大不了不去职业赛。”
在比赛这件事上,她比鸣姐更好胜。她曾发誓要比到自己动不了的那一天,所以区区五年何足挂齿。
她可以放弃强度高的职业赛,转而挑战各种地区赛和表演赛。山不转人转,天无绝人之路。
只有她要不要,没有她能不能。
又聊了大概半小时后,她打发走鸣姐,空旷的会议室里只剩下自己和花衬衫。
要知道程聆的下落,花衬衫恐怕是唯一的突破口。
他应该也在等她开口,否则他怎么会不偏不倚地成了她的主刀医生?
“我……我有一个朋友。”她断断续续地说着话,每蹦出一个字前都要反复斟酌几遍。“你两年前给他看过病,你……你还记得吗?他的病医好了吗?现在是否安好?”
花衬衫放松肩膀,靠着椅背,眼里略带深意。“黎小姐,我每天都要给好多人看病呢,怎么记得呢?”
“可是我的那个朋友……”
“黎小姐,别想太多,静心养病。”他阻止她继续说下去。
“命很重要,不,是最重要的。”他开始慢条斯理地收拾文件,无名指上的钻戒折射出寒霜般的光。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知道你没事,想必你的家人、粉丝和朋友都会特别高兴。”他在提及“朋友”二字时特意瞥了她一眼,黎幽当即了然。“只要你好,他们就好。”
他站起来,玩味地朝她眨了眨眼。“所以请黎小姐好好休息,切勿胡思乱想影响心情。再见咯!”
黎幽目送花衬衫大摇大摆地离开,感觉外面的天气都变晴朗了。
她推着轮椅从会议室出来,打算回房休息。突然,大厅涌起了一阵骚动,大家看着电视议论纷纷。出于好奇,她凑过去围观。
电视机里有一名记者在做着现场播报,背景是荻国境内最富丽堂皇的一幢豪宅。
新闻标题轻描淡写地标着一句话。
“丰禧继承人家中猝逝,财阀发言人证实死讯。”
夜晚,她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丰澍死了?
会是巧合吗?
他的死和程聆有关吗?
他是那个开枪伤害她的幕后黑手吗?
还是说程聆背后的那个人才是?
程聆是在为自己报仇吗?
她越想越乱,最后她强迫自己别再去回想这件事。越是这么强迫自己,她就越不能入眠。
她知道她不应该再去想他,相反她应该恨他。恨他摧毁自己的梦想,粉碎自己的未来。
可经过这次的意外后,她竟想明白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她确实想要无忧无虑地比赛。
她确实想要和和美美过日子。
但是在那一切之后,如果能和他一起看云卷云舒,观潮起潮落,那好像也挺好的。
半年后的某个清晨,黎幽做了一个噩梦。
梦里程聆被丰澍一枪接一枪地打伤,她哭着求花衬衫救他,花衬衫却拿着一只针说自己找不到线,缝不了程聆。她在梦里疯了一样地找针线,可是每家店都说线被市长买走了,他们爱莫能助。然后她突然回到那年的舞会,她穿着高跟鞋跑上楼想找市长,但是脚底踩空摔倒了。
她猛地张开眼睛。
尚算漆黑的房间里,她隐隐看到有个人坐在她的床边。看那个人的轮廓,是程聆。
她以为自己又做梦了,伸手去牵他,却猝不及防地碰到了他冰凉的手背。
他的声音很沙哑。“醒了?”
她本能地松开手,不敢相信程聆真的出现了。
“吓到你了?抱歉。”他把她的手牵回来,把它放在脸颊上蹭了几下。
她的眼泪不知在何时决堤,一种不可名状的悲伤之情倏然而生,让她哭得不能自已。
她坐起身,抱紧了程聆。
“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再做那些事?”她问。
“我尽量。”他听起来很疲惫。
“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再惹那些人?”
“可以。”
“对不起,黎幽。”他轻抚着她的背,眼泪滴在了她的肩头。
“以后不会再有人伤害你。”他摸了摸她乌黑的头发,在她的头顶轻轻落下一个吻。
“我以我的生命起誓,再也没有人可以伤害你。”
黎幽望向窗口。东边渐渐亮了,照得原先雅致的窗台空落落的。
光慢慢渗了进来,她仿佛还可以看见,窗台的那个位置上还残留着因为花盆放得太久而造成那块地方更浅的痕迹。
日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