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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强攻冀南(4) 小一,慢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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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白的菊花安静的摆放在灵位前面,袅袅的供香缭绕半空,闪着点点火光,偶尔噼啪一声,好似思念的亡灵对生者的回应。
千秋一收到线报,霍刀已经调至徐州城任守将。
三年了,自己第一次和她的距离这么近,近到日夜奔袭十三日就能抵达边境,怒目相见。
看着夫人这副落寞中带着些许舍生取义的样子,七星有点后悔把这封线报交给夫人,他责备的看着坚持让夫人知道这件事的鹰眼,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这是鹰眼故意的。
“夫人,这张纸您看了小一个时辰了,别看了,把药喝了吧。”药碗递到她唇边,七星试探道,“夫人,该喝药了。”
“放下吧,我等下喝。”
只是瞥了他一眼,千秋一便继续盯着手里的线报。她不知道霍刀在徐州的守城之期是多久,十年八年,也有可能是魏林片刻的诱敌之计。
不论霍刀为什么会出现在徐州,她都想去试一试,报仇也好、大局也罢,总归为南下攻魏打开一个缺口。或许应该叫,为攻魏取得一个正大光明的借口。
霍刀调守徐州城的消息很快传遍四国,与千秋一的兴奋不同,孟洵得知这个消息后总是觉得惴惴不安。倒不是怕霍刀会率兵进攻,而是怕千秋一会做出什么让自己无法拒绝的举动。
或许这就是时运,越是怕什么,越是来什么。孟洵刚看完冀南城方向传来的战报,千秋一的声音就传入耳中。他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让她进来。
“副帅。”
“坐。春晓,看茶。”
“冀南城的战报?”
千秋一接过信笺,快速的扫了扫上面的字,她认得这笔迹,纤细有力,瘦弱金铭,是敬之的字。
上面说,冀南城的攻击并不顺利,一场雨战,双方都损失了千余人,但陈宇、陈锋始终没有出城迎战。与起义军对决的是陈自玲和一个叫陈自声的小将。信上还提到了同泽,只是他又犯了军纪,还不知悔改。
自从苏吟死在战场,秦同泽消沉了一阵后,性子便再无收敛,兄长和舅舅的话左耳听右耳出,不论是建议还是忠言都完全不放在心上,用野蛮、狂妄这等词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
“同泽又惹祸了,都怪我平日里把他给宠坏了。所谓惯子如杀子,大抵如此吧。”孟洵不甘心的叹了口气,“同泽是个好孩子,只是可惜,我似乎管不了了。”
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双手,孟洵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好好的孩子,一个发誓要谦逊的孩子,会突然变成这副样子,几乎是一夜之间性情大变,变得完全不是他了。
“副帅的家事,属下无权过问,也没有资格插言。但属下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是这个样子吧。”
“是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经是佛经是道经,谁又知道呢!”示意她喝茶,孟洵关切道,“你这几天的脸色不太好,药有按时喝吗?”
千秋一点了点头,再苦的汤药于她而言,都没有日日入梦的那个大雨滂沱的平川城外苦,也没有在家中眼睁睁看着舅舅自尽苦,更没有对生身父母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苦。只是她不会主动提及这些事,永远不会。
“副帅,我收到确切消息,霍刀被调至徐州城了。”
低着头认真的一叠一折的将线报收进信封,孟洵听到这话从她的口中说,出心头咯噔一声,与此同时,一股莫名的兴奋也转瞬即逝。他并不觉得自己今时今刻的兴奋是龌龊的,只是这份兴奋中夹杂的是些许作为长辈的心疼。
“副帅,魏国对陈国虎视眈眈,不排除有借处内乱、匡扶储君登位的幌子吞并陈国的打算。若是等到魏、陈合二为一,于我等并不见得是利大于弊。”
千秋一诚恳的盯着孟洵,可他仍旧低着头,并不看自己。久征沙场的人心都硬,藏着些许柔软亦属不易,孟洵的不理睬,是真的不在乎,还是刻意冷漠,于己而言都不重要。只要不乞求别人的关切,一个人,也能活的很好,很自在。
“霍刀乃魏国猛将,此刻我与二十五万魏军闲赋,正好去与之决战,也算为南下征魏打开缺口。”千秋一继续道,“两线作战固然分散兵力,但魏秦之间的隔阂已深,短时间内不便再并肩作战,分开突击,也未尝不是个好的方法。副帅,您觉得呢?”
您觉得呢?
我该怎么觉得?
作为一军之首,孟洵并不觉得为难,当下局面,稍作思考就知道两线作战是最好的选择,速战速决也是最佳的谋略。只是如果作为一个长者,一个心怀愧疚的长者,他为难的恨不得推门把她轰出去。
“副帅,大局如此,决断也自当如此。”
步步紧逼,千秋一的双臂撑在书桌上,拉近两人的距离,逼迫孟洵只能面对她的赤诚。
看眼前这个倔强的女子,苍白的银发使她看起来像个垂暮老妪。她面色白皙如宣纸,即便刻意涂抹胭脂也难见红润;双眸中满是血丝,不知又多少个日夜难以入眠;干裂的双唇微微泛紫,气血匮乏又只能温补,温补残败的身子又无法真正吸收,恶性循环,周而复始。
作为一个长辈,孟洵是真的心疼,可是……自己也明白……
“副帅,我们都心知肚明,我千秋一活不久的。”
毫不避讳的把自己的现状挑破,不给孟洵丝毫挣扎的机会,千秋一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目光如炬的盯着他,双手抱拳,朗声道:
“副帅,我总归要死,何不让我死的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没有剧烈的争吵,也没有威胁与进一步的辩驳,没有人知道那天在孟洵的书房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两个人后来又说了什么,没人知道。守着门的孟春晓只知道千秋一出来的时候,意气风发,周身都散发着陌生的朝气,而副帅却坐在椅子上,背对着阳光,直到深夜也没有挪动位置。
七日后,千秋一不故反言,携完颜荙、宋显、副将南宫淳尚、先锋陈闯、张宾和秦恩等人及二十五万魏军,浩浩荡荡的朝着平川城的方向挺进。
这条路,是敬之为之铺满红毯的路,是木云兄为自己主动赴死的路,也是自己将全家送往修罗场的路。马蹄每踏在土地一寸,她的心就疼一分。脑海里不断的闪现着那个满是厮杀与血腥的雨夜。
她的家在那个夜里,彻底被撕了个粉碎。
扬起头,看着耀眼的阳光,她拒绝了南宫淳尚递来的水袋,视线下移,远远的看着生了铁锈的“平川城”三个字,嘴角微微上扬。她不能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脆弱,她要让所有人知道,自己已经可以坦然面对过去的悲伤,可以所向无敌,可以毫无逆鳞。
只是,牵着缰绳的手还是忍不住的颤抖着。
“姐,我们去城主府住吧,那里……”
“不,我们回家。”头也不回的拒绝了南宫淳尚的好意,千秋一振臂高呼,“宋显、张宾,本将着你二人率大军回校场扎营。”
“是!将军!”
校场,平川城只有一个校场,一个让大家相识、相斗、相知又团结到一起的校场,一个已经荒废了许久仍旧充斥着满满回忆的校场,一个故事开始的地方。
“宋将军,千秋将军能挺住吧?”张宾驱马来到他身边,默默的盯着千秋一越来越远的身影,“她刚刚说要住进千秋府,她这样能行吗?”
宋显看着千秋一刚毅的背影,心中升起一丝同情。故地重游,他想起了很多往事,有开心的,也有悲伤的,只不过不论那些往事是什么,都是这一辈没有办法抹去的记忆。
“她能。”
淡淡的两个字,倾注着宋显对千秋一的了解。
他知道,就算千秋一不能,她也会咬着牙、笑着说能。她就是这样一个打落牙齿和血吞的性子,从初见时她就是这副模样,看似柔弱,却倔的像头叫驴,所以随岳才给她起了个千秋驴的绰号。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随岳是敌是友显然已经不重要了。人这一辈子,除了看客,不是敌人,就是友人,再无第四种身份。人死一抔土,活着时候究竟是这三种的哪一个,又有什么好追究的呢!
进了城,凌晨的街道上,片影不存,千秋一直奔城东,没人能看到她的表情,若能看到,也只是一张冷峻到毫无波澜的脸。赤云感受到主人的急切,扬蹄飞跑,呼啸如风。
南宫淳尚驰骋紧跟在她的身后,不止一次想要把她拦下来,可每次话到嘴边又被一股无形力量迫使的咽了下去。每每这时,他的心里都会回荡着:人家回自己的家,有什么不行呢?人没了,还不能回家凭吊吗?
终于,马蹄窜入了熟悉的街角,连空气中都充斥着熟悉的味道,千秋一扯了扯缰绳,故意放慢了速度。她近乎贪婪的呼吸着阔别多年的气息,眼前浮现出一幅幅深藏心中的记忆场景。
粉色的小团子在街角笑呵呵的跑来跑去,手里拎着一包和自己差不多高的空盒子,偶尔回头扮个鬼脸,笑的时候露出几颗歪七扭八的牙齿,奶声奶气的对身后的父亲叫道:
“老头爹,你快点!”
“小一,慢点跑,爹爹追不上你啦!”
一个纤弱的身影坐在地上,蹬着腿,眨眼间直接躺到地上。她浑身都是粉色,连脚上的鞋子都是,可是她一点也不喜欢粉色,她和母亲说了好几遍自己喜欢蓝色,可母亲还是在铺子里给自己抱回来一套套的粉色衣衫,气的她坐在地上哭唧唧的,扯着夹袄又哭又闹。
“娘,我不管,我就要蓝的。”
“粉色不能穿啦?谁家女孩不穿粉色!你不穿?不穿就冻着!六岁的丫头在家门外耍无赖,成个什么样子,你信不信我回家打断你的狗腿!”
……
一桩桩、一幕幕,像脱缰的马,在眼前一幕幕浮现,千秋一下意识的从马背上落下来。
她笑看着,身处其中,又像个外人,一言不发,只是微笑。